艺术生学习指导资料之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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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生学习指导资料之二
艺术生学习指导资料之二
清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一、艺术设计专业
1.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及“保留2010年专业成绩”者:
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420分;
2.其他入围者:
⑴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150分制),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420分;
⑵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最低线:
北京市1039分,广东省1072分,其他省1070.5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二、造型艺术专业
1.语文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不低于70分(150分制),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370分;
2.专业课成绩最低线:
北京市500分(专业成绩并列500分者,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495分);
河北省587.5分(专业成绩并列587.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466分);
其他省562.5分(专业成绩并列562.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577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三、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总成绩须达到户口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按照文化课折算成绩(文化成绩÷所在省文史类本科一批线×100)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课折算成绩最低线:
重庆市109.93,其它各省109.04。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各省最低线:
北京606,天津599,浙江634,重庆620,河南624,山东629,广东636,陕西593,上海518,江苏374(历史等两门选修测试科目均要求达到A)。
四、各专业方向录取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
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1年7月12日
2011年中央美术学院的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0名。
专业并列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
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5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7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2名。
专业并列20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8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
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
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6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3分。
②山东录取5人。
文化总分最低544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③其他省:
录取18人,文化总分最低525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519分。
③其他省:
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9名,并列29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08分。
2、山东省录取13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74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44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
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76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69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76名。
并列76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1人,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
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2名,并列38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34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2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94名,并列29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3、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①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3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21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505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3分。
3、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3名。
并列163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60分。
4、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
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0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48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2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98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7名。
③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④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⑤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2、从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2人,专业名次录至560名。
②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并列219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03名。
并列503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④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5名,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并列184名,文化分数录至510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十二、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油画):
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0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3名。
并列3名,文化分数录至443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53分。
有关2012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11年11月底登陆我院址查询
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广东省文科)设计.造型.建筑
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45名。
专业并列24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7分。
2011年中央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
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
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6分。
由于央美招生有两步,第一步招收专业合格者中文化课优秀的人,第二步招收专业较好的文化课在分数线上的学生,这个分数线实际是400分,但是对于专业排名在刚好符合要求的一群人不适用,因为存在并列问题,所以不能按400分以上全招,因此并列专业刚好符合要求的人要再看文化课成绩.
就是说文化课排名第八名是566分,文化课566分以上只要专业合格就被录取.
专业排名并列245名的人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到417分的哪一个(由于245名不只一个,不能都录取,招满人数正好卡在417分上,以下的就没戏了,这个和245名之前的没关系).如果你专业排名在245名以前(不含245名)的话,文化在400分以上就可以被录取.
2010中国美术学院分数线录取方法
1、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
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1)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
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专业:
语文单科分数线为100分、外语单科分数
线为90分;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专业:
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0分;
其他专业(类):
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5分。
(3)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
(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
(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A、[专业代号10]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3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
B、[专业代号07]书法学与教育专业和[专业代号14]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C、其他各专业(类):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4)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管理)专业:
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
(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人数少于等于15人的,1个名额;招生计划人数超过15人的,每15人有1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
以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作为我院2011年本科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对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线执行),即:
文科332分,理科300分。
2010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供参考)
各位考生:
现将2010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仅作参考):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分数线
01
绘画(中国画人物)
70.0472
02
绘画(中国画山水1)
70.3968
03
绘画(中国画山水2)
70.8308
04
绘画(中国画花鸟1)
73.4626
05
绘画(中国画花鸟2)
69.1262
06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72.1538
07
雕塑
68.4687
08
*美术学(史论)
507.95
09
*美术学(视觉文化)
480.68
10
艺术设计学
56.5877
11
造型艺术类
63.1077
12
设计艺术类
66.4482
13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61.7651
14
建筑学类(5年制)
68.7000
15
建筑学类(4年制)
67.2441
16
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63.4021
1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64.6667
18
艺术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
64.2759
19
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
64.9860
20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64.5056
21
艺术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64.2098
*注:
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公布的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系文化课分数线(满分按750分计)。
中国传媒大学历年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广东2011年】
专业
类别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计划数
新闻学
普通类
文史类
643
629
2
备注
媒体创意
普通类
文史类
635
625
2
备注
传播学
普通类
理工类
611
609
2
备注
广告学
普通类
文史类
627
623
2
备注
英语
普通类
文史类
626
621
2
备注
英语(国际新闻方向)
普通类
文史类
628
626
2
备注
孟加拉语
普通类
理工类
602
582
2
备注
公共管理类
普通类
文史类
625
620
3
备注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普通类
理工类
602
601
2
备注
电气信息类
普通类
理工类
626
594
16
备注
统计学
普通类
理工类
600
587
2
备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普通类
理工类
589
586
2
备注
荷兰语
普通类
理工类
602
597
2
备注
意大利语
普通类
文史类
630
621
2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男3/4计划
艺术类
艺术理
432
100
备注
江南大学2009-201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类别
招生专业(方向)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计划数
专业
合格线
录取线
专业
合格线
录取线
专业
合格线
美术
设计类
工业设计080303
80
468
1025
487
1029
499
艺术设计050408
200
985
964
动画050418
75
954
964
美术学050406
50
955
962
服装设计与工程
服装艺术设计
100
953
963
纺织品艺术设计
25
——
——
音乐、
舞蹈、
表演类
服装设计与表演
20
608
994
568
1059
626
舞蹈编导050410
40
387
456/185(文化)
327
476
460
音乐学050401
50
2011年音乐学作分省计划,计划数请于2011年5月在当地省招办查询。
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艺术专业统考。
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文理科兼收,不分文理科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
2、各专业录取方法:
美术设计类专业
①按照2011年江南大学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等招生专业方向的总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
②凡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③美术设计类单科成绩要求为:
语文85分(满分150分)英语70分(满分150分)。
④专业总分或文化总分前6名者优先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凡第一志愿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音乐学专业
凡第一志愿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省(市、区)统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
凡第一志愿报考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3、在江南大学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全国考生中,凡专业成绩位于学校美术设计类专业前40名(含40),且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者,其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单科成绩可放宽标准到语文80分、英语65分。
放宽录取标准仍未被录取的考生,于2011年9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保留艺术专业成绩一年的申请(同时附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经学校招办审核批准后,其专业成绩可保留至2012年。
2012年报考江南大学时,我校美术设计类专业课程可免试,考生只需达到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文化成绩投档条件,单科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标准,即可被录取。
4、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011年华南师范大学
音乐类专业术科单考分数计算方法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分数计算方法
音乐学专业总分(100分)=乐理×10%+视唱练耳×10%+专业主考项×80%
音乐表演专业总分(100分)=乐理×5%+视唱练耳×10%+专业主考项×85%
2.舞蹈学专业分数计算方法
舞蹈学专业总分(100分)=音乐舞蹈基本常识×10%+专业主考项×90%
3.理论作曲分数计算方法
理论作曲总分(100分)=视唱练耳×10%+乐理×5%+作曲笔试×50%+和声×20%+面试×15%
2011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术科单考入围分数线2011.3.25
专业
广东省
外省
小计
分数
人数
分数
人数
音乐学专业
声乐
79分
41
94
钢琴
79分
23
器乐
79分
30
音乐表演专业
声乐
85分
24
79分
39
157
钢琴
83分
12
79分
16
器乐
82分
36
79分
25
作曲理论
88分
3
88分
2
舞蹈学专业
舞蹈
73分
64
73分
55
119
合计
370
美术类专业术科单考分数计算方法
美术师范
按照专业成绩录取:
专业最低分260文化最低分391
按照文化成绩录取:
专业最低分238文化最低分451
艺术设计
按照专业成绩录取:
专业最低分260文化最低分355
按照文化成绩录取:
专业最低分238文化最低分451
2011年广州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广东省)
层次
院校
专业代码
专业
文化分
单考术科分最低控制线
本科
广州美术学院
3
绘画(书法篆刻)
340分,英语单科60分(术科260分及以上,英语单科50分)
223
12
美术学(美术史)
504分,英语单科80分
200
1
绘画(中国画)
340分,英语单科60分(术科260分及以上,英语单科50分)
235
2
绘画(壁画)
4
绘画(油画)
5
绘画(版画)
6
绘画(书籍装帧艺术)
7
绘画(插画)
8
绘画(水彩)
9
绘画(实验艺术)
10
雕塑(5年)
11
雕塑(公共艺术)(5年)
13
艺术设计学
14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15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
16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17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18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19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20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
21
艺术设计(数码娱乐衍生设计)
22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
23
艺术设计(会展艺术设计)
24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
25
摄影(影视美术造型)
26
动画(影视艺术)
27
工业设计
28
建筑学(建筑设计)(5年)
29
服装设计与工程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一、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单科:
语文80分,外国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45名,专业并列24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7分,
二、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国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4名,专业并列6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7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国语7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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