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考试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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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论考试范围
刑法分论考试范围
认定当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后,其所点燃的目的物能够脱离引火物独立燃烧,行为人的放火行为就达到既遂。
与失火罪区别心态不同(故意与过失)放火罪不要严重后果,失火罪必须造成严重危害
刑事责任没严重后果2年以上10年以下,后果严重10年以上有期、无期、死刑。
为骗保而放火数罪并罚
三、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车一船一器)
危险犯(必须是破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
破坏交通工具罪客体为交通运输的安全。
客观上表现为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子人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上出于故意,可直接可间接。
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客体为航空运输安全。
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四、破坏交通工具罪与劫持航空器区别
破坏交通工具的犯罪行为包括破坏航空器的行为。
区别:
1.劫持航空器最,行为人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对航空器上的人员施加影响;而破坏交通工具罪,行为人则是针对航空器采用破坏的方法。
2.二者在主观方面的内容不同。
劫持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趣的航空器的控制权的意图;而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则存在毁坏航空器的意图。
五、交通肇事罪
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一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特征1.客体为交通运输的安全。
除航空铁路之外的道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水、陆)
2.客观方面变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一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16周岁4.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六、重大飞行事故罪
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客体航空运输安全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航空工作人员构成(机组人员,地勤人员) 主观上出于过失
七、重大责任事故罪
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违章(不服管理违章作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2.违章的行为必须发生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3.必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死1人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重大经济损失) 主观方面过失
第二十三章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与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包括生产特定的9个罪名
特别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卫生、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伪劣农药化肥种子、不卫生化妆品,不构成各条款所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构成各条款所规定的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走私罪(不包括走私毒品)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限制进出口以及其他应缴纳关税的货物。
行为方式:
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变相走私:
1擅自将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2擅自将特定减水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间接走私: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2在内还、领海、界河、界湖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研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集资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客体是国家金融活动的管理制度和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上出于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保险诈骗罪
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区别:
1.客体不同。
集资诈骗罪侵犯了金融管理活动秩序和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只侵犯了金融活动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集资诈骗罪是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不采用诈骗方法3.主观方面不同。
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没有将非法吸收的存款占为己有的目的。
(关键是否有占有的目的)
四、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虚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构成特征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以及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上表现为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2编造虚假的原意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3.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4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主观上出于故意,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
五、偷税与抗税的区别
1客体不同,偷税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抗税是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和税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2.客观上表现不同,偷税变现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抗税为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主体不同,偷税为特殊主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抗税为一般主体,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目的不同,偷税为故意,逃避纳税义务,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抗税为抗拒缴纳税款的目的。
六、侵犯商业秘密罪
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商业秘密的保护法规,一刀切、理由、胁迫、披露或者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侵犯了国家有关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
客观上变现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般主体主观故意
第二十四章
一、故意杀人罪
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客体是公民的生命权利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上出于故意
自杀问题认定1自杀行为不认定为是故意杀人罪2帮助他人自杀直接导致他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
只是提供某种便利条件,精神上予以鼓励,不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帮助对象不具备形式责任能力的人,定故意杀人3.教唆他人自杀,不以犯罪论处,如无刑事责任能力,间接正犯,定故意杀人。
4.胁迫诱骗他人自杀,定故意杀人5.相约自杀相约共同自杀,不存在教唆有篇,没死的一方不应该承担死亡一方的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一人杀死另一个自杀未果或放弃自杀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欺骗他人,定故意杀人。
安乐死定故意杀人
二、强奸罪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关系或奸淫幼女
客体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和幼女的身心健康权利 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关系或奸淫幼女。
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妇女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可以在共同犯罪中成为共犯。
主观上出于故意
本质违背妇女意志 既遂未遂认定
三、强奸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
第一,二者的犯罪客体不同。
强制猥亵妇女罪侵犯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名誉以及人身自由等权利;强奸罪侵犯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第二,二者在客观方面行为方式不同。
强制猥亵妇女表现为强制实施性交以外猥亵妇女的行为,而强奸罪则是以强制手段与妇女发生性交关系的行为。
第三,二者的主体不同,强制猥亵可以由男子实施,也可以由女子实施,强奸罪不能有女子单独构成。
第四,主观方面不同。
区别在是否以发生性交为目的。
四、拐卖妇女儿童罪
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的权利 客观上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主观上出于故意,且是以出卖为目的。
五、绑架罪
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要求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绑架他认为人质的行为
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又对公民的生命泉流、健康权利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侵害。
客观上表现为绑架他人或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16岁
主观上故意可以勒索财物,也可以其他目的。
六、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主观方面不同,勒索财物或者进行某种利益交换为目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为目的2客观方面不同绑架罪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有时是勒索财物或者要求进行其他权益交换的行为非法拘禁只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七、刑讯逼供
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以逼取口供的行为
复杂客体既包括公民人身权利,也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对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证人不算,他们的话构成暴力取证) 特殊主体司法工作人员 主观上故意,且有获取口供的目的。
八、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区别
1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客体是公民的批评建议等民主权利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2犯罪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是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诬告陷害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3行为方式不同。
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则是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进行高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
报复陷害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5犯罪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是进行报复,诬告陷害罪是受到刑事追究
九、诽谤罪与侮辱罪界限
1行为手段不同。
侮辱罪可以用口头、文字等形式实施,也可以以暴力方式实施;诽谤只能由口头、文字等形式实施2.侮辱不是用捏造并散布事实的方法;而诽谤罪要求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
十、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客体:
一夫一妻法律制度 客观方面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特殊主体,重婚者 主观上故意
第二十五章
一、抢劫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财务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在场的人,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侵犯人身的强制方法,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或者强行劫走财物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14岁主观上故意
转化型抢劫罪认定
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理
《刑法》第269条规定,凡盗窃、诈骗、抢夺罪,为我藏赃物,抗拒主仆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1前提条件实行为人必须先“犯盗窃、诈骗、抢劫罪”,而不是其他犯罪行为。
无论既遂未遂,都可以转化为抢劫罪。
2.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3.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既遂与未遂
既然刑法将抢劫罪归为侵犯财产罪,其主要侵犯客体是财产所有权,那么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务为标准来判断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结果加重犯来处理。
抢劫与绑架罪的界限
1主要客体不同。
抢劫罪主要客体是财产所有权,绑架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民人身权利。
2客观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施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施加于被害人,当场强行截取财物的行为。
绑架罪时将人掳走限制其人身自由后,一杀害重伤或长期禁闭被害人等来威胁被害人及其家属或有关人员,破事其在一定期限内交出索取的财物。
3犯罪主体年龄要求不同,抢劫可以已满14周岁,后者要求已满16周岁。
但如果绑架行为中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也可构成犯罪。
4犯罪故意内容有所不同。
前者是通过强行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后者是通过将他人扣押为人质来勒索财物。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区别
1实施威胁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罪也以实施暴力相威胁,但一般不当场实施暴力。
2威胁的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威胁只能当着被害人的面试时,一般是语言或动作来表示,敲诈勒索的威胁不仅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发出,还可以通过第三者或者书面的形式发出。
3威胁内容付诸实施的时间不同。
抢劫罪是如果不满足行为人的要求,威胁就当即实现,而敲诈勒索罪则表现为将来某个时间实现或者当场实现4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同。
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么人敲诈勒索取得财物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限定的时间内取得。
5从要求取得的内容来看,抢劫罪只能是财物,且只能是动产,而敲诈勒索最最主要是财物,也可以包括一些财产性利益(如提供劳务等),而且敲诈勒索罪一数额较大作为构成要件。
一、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为动产)。
客观方面表现为已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关键在于行为人最终取得财物是基于秘密窃取的手段还是因为被害人上当受骗,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后,而“自愿”地交付财物。
如果欺骗的手段不是对被害人产生世纪心里印象而使被害人“自愿”地交付财物,而是从被害人的直接控制下秘密地窃取财物,则当以盗窃罪论处。
反之则是诈骗罪。
公开的话为抢夺
二、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过,同时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的手段不同。
招摇撞排尿的手段只限于冒充构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而诈骗罪的手段则无此限制,行为人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扎根想的手段和方式进行,或者冒充其他人员进行诈骗3犯罪的目的有所不同。
招摇撞骗罪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可以是骗取财物、某种职位、政治待遇、他人的爱情或其他权利和利益;而诈骗罪的目的只限于骗取财物。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
招摇撞骗最的构成对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以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社会危害新首先和集中表现为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破坏,而诈骗罪的构成则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才构成。
四、职务侵占与侵占罪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
前者侵犯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2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侵犯的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后者侵犯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3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后者是一般主体。
4司法程序不同。
前者是公诉罪,后者是自诉罪。
五、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
1侵犯对象不同,前罪侵犯的是单位的资金;而后罪侵犯的是公款。
2犯罪主体不同,前罪主体为公司、企业人员;而后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
六、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区别
1对象范围不同,前罪侵犯的是单位的资金;而后罪侵犯的是仅限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
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情节严重,只是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
前罪主体是公司、企业人员,而后罪主体是管理、支配上述款物的直接职权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前罪是为了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后罪的主观意图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业。
第二十六章
一、招摇撞骗罪
是指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
客体:
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客观方面而表现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目的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
二、寻衅滋事罪
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闹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体是正常的公开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进行骚扰、破坏的行为。
1以打人取乐,随意殴打群众,多次向人车辆住宅投石块等引起公愤的2追逐堵截妇女造成恶略影响的;结伙、持械追逐堵截妇女的,以极其下流的语言辱骂他人引起公愤的3在城乡市场强拿硬要,欺行霸市,扰乱正常贸易活动4结伙哄抢哄拿或任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5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是故意,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通过寻薪资是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客观方面具有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黑社会组织的特征:
1人数众多2犯罪组织稳定,明显的首领和骨干分子3在较长的时间内实施一种或多种黑社会性质的犯罪4一般在政府中寻求“保护伞”,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也可以没有)
四个方面:
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控制性
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伪证罪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做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客体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正常工作活动以及他人的人身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做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特殊主体(四种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主观方面故意,即具有故意隐瞒真相,歪曲事实,影响司法人员公正执法的直接故意。
五、脱逃罪
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
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 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刑罚执行场所
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包括依法被拘留、逮捕的未决犯和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刑罚执行场所服刑的已决犯。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是指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犯本罪又有杀害伤害拐卖等行为的定数罪并罚
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客体国家防止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必须违反国家规定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3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结果犯,是否犯罪看后果认定 一般主体,自然任何单位均可
主观方面过失 排放处置废物可以是故意,但造成后果必须是过失,不然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八章
一、贪污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复杂客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主管、管理、经营、经手
客观行为方式: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特殊主体1国家工作人员或者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不还了)
二、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
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包括职务行为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占有收益处分);而盗窃等犯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的行为对象是只能是公共财产;而盗窃罪等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3客观方面不同。
尽管贪污罪也可以采用刀切、骗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但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非法占有,(关键在是否利用职务上便利)4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而盗窃等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
两者虽然都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他们的犯罪主体和侵害的客体都不相同。
四、受贿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2客观上实施了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财物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条件,收受要为他人谋取利益,无论合法非法利益,无论是否成功)
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三种特殊
1收回扣私吞2帐外暗中收受回扣3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让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斡旋受贿)
斡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既遂未遂接受财物说
一罪数罪除了徇私枉法罪等特定的按一罪,其余都数罪处罚
五、挪用公款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归个人使用:
1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布局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2为谋取个人利益,一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六、挪用性犯罪的主要区别
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
都具有主体特定性、犯罪对象特定性、侵犯客体都是财产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区别1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主体构成不同,挪用公款罪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为前提,而挪用资金罪是以普通的不从事公务的公司和其他den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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