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全矿井停电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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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全矿井停电应急预案
水磨湾煤业公司全矿井
停电应急预案
编制:
机电科
水磨湾煤业公司全矿井停电应急预案
1、事故类别和危害度分析
供电系统停电事故是我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虽然每年及季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供用电系统进行检修、试验、整定,把隐患尽可能消除在了萌芽状态,但供电系统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必不可少。
1.1、供电系统停电事故类型:
供电系统停电事故的类型有:
(1)架空电源线路事故,主要有断线、接地、短路等。
(2)开关设备电气回路故障,主要有触头发热烧毁、断路器表面污闪放电及缺油爆炸、互感器绝缘击穿、二次回路受潮短路等。
(3)变压器事故,主要有内部线圈匝间短路、线圈接头短线、引线或绝缘套管间两相线圈短路和铁芯故障等。
(4)电缆线路事故,主要有单相接地、相间绝缘击穿短路、接线盒相间绝缘击穿短路等。
1.2、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的危害性分析。
以上各类供电事故都有可能使电源开关跳闸,造成全矿井或区域停电.致使通风、排水、提升等用电设备停止运行.若停电时间过长,极易造成瓦斯积聚,可能引起瓦斯窒息,瓦斯与煤尘爆炸,井下火灾等事故.因停电矿井水不能及时排出,可能引起水害事故,
1.3、大面积停电易发生的地点:
(1)架空线路及开关跳闸事故多发生于2.3月份或秋冬雾湿和雨季,5-9月的雷雨大风季节.事故原因主要是雾湿使线路绝缘下降,雷电直击架空线路造成断线,绝缘子炸裂,影响变电站内的设备安全,使系统电压超过极限值.大风使电力线路持续大幅摆动或震荡,引起相间闪络跳闸烧伤导线.线路老化使钢芯断蚀、接头松动发热等。
(2)开关设备电气回路事故多发生于2、3月份或秋冬雾湿和小雨气候季节.事故原因主要是雾湿使电气设备表面污闪、二次回路受潮短路等,并易造成继电保护或断路器误动作等。
(3)变压器事故多发生于夏季用电高峰.事故原因主要是环境气温过高及过负荷使变压器内部元件接头发热、线圈绝缘降低引起闪絡及过电压等。
(4)电缆线路事故一年四季均可能发生.事故原因主要有过负荷使绝缘老化、雾湿侵入接头内击穿绝缘,外力造成机械损伤等。
大面积停电发生在入井的电缆上,地面变电所的高压开关柜;变电所供电的主要变压器;井下中央变电所电源开关柜,还有电厂供电突发事故,和供电线路所发生的断路和短路的事故等等。
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后,干部职工要沉着,冷静地按照“紧急求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援。
1、以撤人为主,井下大面积停电后,通风系统中断,所以调度室应先利用快捷的通信系统通知各采掘工作面负责人迅速将人员向外撤离,在撤离的同时,要清查是否有其他辅助队组的人员在没有通信装置的巷道工作,清查之后,要配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快速通知。
2人员撤出后,要立即进行清点,看是否与入井人数相符,如果不符,应马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援救。
3发生双回路停电故障时紧急启动容量为1200KW的应急发电机,保证矿井调度、通讯、安全监控、通风、排水、提升等应急设施的正常运行。
3、应急组织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及职责:
发生大面积停电时,现场带班干部和班组长及瓦斯检查人员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有序撤退,同时要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区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区要按照应急程序和有关规定快速收上报。
主扇主
要负责人应立即赶往现场,主变电站负责人必须赶往现场处理事故。
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往指挥现场,组织处理事故,矿长是负责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值班副矿长负责指挥。
总指挥:
贾培军副总指挥:
范满
成员:
杨优波、张杰、孙存山、寇锦如
职责:
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出入井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善后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
杨优波、
办公室副主任:
郭三平
办公室成员:
李奇龙、黄永泽、杜波、李日云、徐刚、顼志刚、霍永旺
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
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保持联系,传达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
3调动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公司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技术组参与救援工作,协调公司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公司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和信息。
6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难度大,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求援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具体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六个小组:
1.现场抢救组
组长:
郭三平
成员:
安汉儒、王文芝、李润明、
职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负责记录。
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现场保卫组
组长:
宋福栓
副组长:
薛俊伟
成员:
李利文、侯建国、张伟、席永子、马三毛
职责:
负责维护公司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售货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通信供电主扇组
组长:
安汉儒
副组长:
徐勇清
成员:
马志勇、邓翠平、胡彦平、杨文晖、关日生、赵贵恩
职责:
熟悉井上下各条件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确保井下通讯畅通迅速抢修损坏的线路,一但发生其他并发事故时,能保持正常联系,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4.通风组
组长:
孙存山
畐闻长:
刘国涛成员:
孙茂雄、
职责:
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挂靠与通风有关的安全措施。
迅速修复损坏的通风设施,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形能进行局部反风。
5.安全撤退组组长:
张杰
副组长:
许平平成员:
蒋守华、张磊、张日、刘生、刘喜生、郑良琪
职责:
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
人数等工作,并及时上报,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电源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后勤保障组组长:
李阳副组长:
刘峰成员:
闫含、刘海波、李俊
职责: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2.4、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各副总经理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抢险救援方案。
4•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反响调度命令,组织采区售货员撤离,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
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实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集结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求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公司救护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公司救援队行动和处理措施,具体指挥公司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调度室和值班人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
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事故区(队)、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1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区、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
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2发生灾难,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和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3现场跟班的区队长和班(组)长是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
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
现场作业情况。
4现场的瓦检员或其他现场的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
8、通风部门负责人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
通风部门的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9、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0、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1、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2、机电、安装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3、地质测量部门负责人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
14、技术部门负责人
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
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
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6、通信信息部门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7、工会和劳资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预防与预警
煤矿电气事故预防与预警
4.1煤矿电气事故及预防措施
4.1.1电气事故种类和预防措施
电气事故类型
电气事故包括停电事故、触电事故、漏电事故以及电气设备事故,其中触电事故是电气事故中最为常见的,可在短时间内造成严重后果,死亡率极高。
煤矿井下常见的触电事故类型有:
⑴人身触及已经破皮漏电的导线或由于漏电而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造成触电伤亡。
⑵停电检修时,由于停错电或维修完毕后送错电而造成维修人员触电伤亡。
⑶误送电造成触电伤亡。
⑷违反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带电作业,造成触电伤亡。
⑸在停车场乘坐煤车时,电车的直流架空线没有断电,或违章爬乘煤车时触及带电的架空线而触电伤亡。
⑹在设有电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行走,肩扛金属长钎子或金属撬棍并高高翘起,以致碰架空线而触电伤亡。
⑺高压电缆停电以后,由于电缆的电容量较大,还储有大量电能,必须放电。
如果没有放完电就去触摸带电的火线,必然要造成触电伤亡,并且电缆越长越危险。
2)井下触电事故预防措施为了有效地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以下触电事故防范措施:
⑴对井下的电气设备应进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大型电气设备必须对立使用和维修档案,定期地对电气设备进行技术监测、试验和维护,并认真做好有关的记录,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弥允许设备在低于规定的技术指标下或带病的情况下运行,以杜绝因设备的损坏而造成的电气事故所带来的触电情况发生。
⑵加强对设备的绝缘情况的保护和监视,防止因绝缘性能下降或受到损坏而引起的触电事故。
对于必须裸露的导体要求安装在人体不能触及的高度以上,以防止人手的直接触及。
⑶电网和设备的电气连接都必须采用专用的电气连接头,电气连接头与导体的紧固以及连接情况必须符合高压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
禁止采用导体之间直接缠绕的连接方法,以防止俗称“鸡爪子”的不合格连接现象的发生,杜绝因此而造成的相间短路或相地短路的事故发生。
⑷井下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构架都必须认真做好保护接地,并定期加以检查,以确保其对触电事故的保护功能。
⑸井下电网对地的绝缘水平应定期加以监测,确保中性点不接地电网的安全优势以及防止因相间或直地漏电所产生的触电事故的发生。
⑹对于生产机械的电控设备中,凡是人工手动操作的控制线路,
控制电压均不得高于36伏安全电压。
对于手持式电动生产工具的使用电压不得超过72伏,并要求工具的把手对电气部分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程度,同时要求在使用前应做绝缘程度的测试,以防止可能产生的触电危险。
⑺由于井下电网的中性点不准接地,因此要求其他向井下供电的发电机也禁止中性点接地,以确保井下电网中性点对地绝缘要求不因其他的供电方式而受到影响。
⑻井下各部分的输电电缆均应加设漏电保护装置,以便在一旦出现漏电事故时,保护装置能自动地切断事故电路,防止因此而造成的漏电事故的发生。
⑼各种电气线路、设备在安装、使用和维护中必须遵循有关的技术规定和管理制度。
必须制止那种不经任何请示和批准的擅自改动线路和增减设备容量或负荷量的行为,以防止造成电网的混乱和超载运行的现象,引起电气事故的发生。
4.1.2电气维修的注意事项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及停送电作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执行,做到安全用电。
具体要求如下:
⑴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采区电工可对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经维修单位机电主管人员授权者,不受此限。
⑵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停电;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对电气设备进行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验电、接地、放电工作,在煤矿井下应在瓦斯尝试为1%以下时进行。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⑶部分停电作业应有遮挡。
检修完恢复送电时,应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示牌,然后合闸送电。
⑷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必须衽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
操作票中必须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⑸操作时,必须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⑺矿井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
(见表33)。
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
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⑻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第每6每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
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
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
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4.1.3掘进工作面恢复供电时的规定⑴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而且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才能开启局部通风机。
⑵在高瓦斯矿井的掘进巷道中,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与其浓度小于1%时方可恢复供电。
⑶在低瓦斯矿井的掘进巷道中,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应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瓦斯浓度小于1%
时方可恢复供电。
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浓度超过
0.5%时,应切断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恢复供电。
⑸井下掘进工作面只有在主局部通风机运行时,方可进行作业。
在副局部通风机运行期间掘进工作面无工作电源。
只有恢复主局部通风机运行后掘进工作面才能恢复供电,实现风电闭锁。
⑹掘进工作面副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应直接由变电所(中央或采区变电所)采用专用高压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向副局部通风机供电。
主、副局部通风机线路上不得分接其他负荷。
4.2电气事故的预警
1)电气事故的预警和响应
电气事故的预警主要领先对电气设备的现场检测和检验。
如发现失爆、漏电、过载、过流、超负荷、超耐压强度、绝缘破坏等情况要发出预警信息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处理。
2)电气提升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和报告
⑴电气设备、设施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电气事故预警负责部门,其他各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和员工有义务报告电气事故的预警信息。
电气设备、设施的业务主管部门除报告预警信息外还要负责制定具体的预警处置方案。
⑵矿调度室是电气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单位。
4.3、危险源监控
4.3.1、完善和改进机电设备监测监控系统
我矿已安装使用了高压系统保护装置,对机电设备事故的预防和预警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强化管理、加强维护、提高准确性,确保可靠性和可用性。
1、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
1对于机电设备管理的监控组管理要加强和充实力量,强化培训,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理制度
2进一步完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各种安全监控设备的性检验及大修等工作。
3建立机电设备巡检制度,要建立巡检登记表,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时检修和维护。
4机电设备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机电设备的要求
1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通过煤碳行业标准化归口
审查,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测机构的形式检验,并取得“MA
标志准用证”。
2用于爆炸环境的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测机构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防爆型煤矿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
3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具备瓦斯断电和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4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装置,以防止雷电通过矿井供电系统引起井下瓦斯、煤尘爆炸。
4.3预警行动
4.3.1预警行动的执行标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于井下不同地点断电范围的规定,执
行人工系统预警行动和监控系统的预警响应行动。
4.3.2预警行动的执行内容
4.3.2.1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3)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不超过1.5%,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4)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
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5)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
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9)专职煤尘测试人员发现矿井中煤尘浓度接近爆炸浓度界限时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分析原因,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处理。
(10)井下人员发现煤尘较高时要向作业区内的当班负责人汇报并报告调度室负责人下达处理意见。
4.2.2.2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4.2.2.3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3)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撒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撒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电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4)矿井中煤尘浓度如超过(达到)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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