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重点教学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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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重点教学提纲
国际结算重点
一.名词解释
1.票据
2.汇票
3.付对价持票人
4.正当持票人
5.承兑人
6.背书人
7.承兑
8.背书
9.记名式背书
10.空白背书
11.限制背书
12.贴现
13.提示
14.追索权
15.跟单汇票
16.光票
17.本票
18.支票
五.计算题
1.一商人手持一张金额为US$3,600的汇票,提前120天向A银行贴现,当时市场贴现率为10%p.a.(按360天计算),该商人应得票款净值是多少?
2.假设目前的三个月贴现率为10%p.a.,请用两种方法计算其等值的利率是多少(按360天计算)?
3.2月20日,Smith开立了一张金额为US$100,000.00,以Brown为付款人,出票后90天付款的汇票,因为他出售了价值为US$100,000.00的货物给Brown。
3月2日,Smith又从Jack那里买进价值相等的货物,所以,他就把这张汇票交给了Jack。
Jack持该票于同年3月6日向Brown提示,Brown次日见票承兑。
3月10日,Jack持该票向A银行贴现,当时的贴现利率为10%p.a.(按360天计算),请计算到期日、贴现天数及实得票款净值。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票据:
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
狭义的票据则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由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2.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3.付对价持票人:
是指持票者本人或前手持票人因付出对价而取得票据。
4.正当持票人:
是指在汇票流通的合理时间内,在付给对价的情况下,成为一张表面合格、完整,无任何所有权缺陷的汇票的持票人。
5.承兑人:
指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付款人。
6.背书人:
指在票据的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持票人。
7.承兑:
指付款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履行支付票款之者的票据行为。
8.背书:
是指转让意志的表示。
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署。
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票据行为。
9.记名式背书:
即将票据背书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0.空白背书:
是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后签名,而不注明付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1.限制背书:
是指禁止票据继续转让或仅表明票据授权的背书。
12.贴现:
指银行或贴现公司买进未到期票据,从票面金额中扣取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业务。
13.提示:
持票人将票据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14.追索权:
是指票据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前手(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以及其它债务人)有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原额,利息)及费用(作成退票证书,拒绝证书和其它必要的费用)的权力。
15.跟单汇票:
凡汇票后附随货运单据的称为跟单汇票。
16.光票:
凡汇票不附带装运单据的,称为光票。
17.本票:
本票是一人开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承诺,保证见票在特定的,或肯定的某一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付给某一特定人,或其指示人,或来人。
18.支票:
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示人,或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五.计算题
1.US¥3,480=3,600×(1-120/360×10%)
2.方法1:
利率=贴现率/(1-贴现率×时间)
=10%/(1-10%*0.25)=10.26%p.a.
方法2:
贴现息=100*10%*90/360=2.5
净值=100-2.5=97.5
利率=2.5/97.5×360/90=10.26%p.a.
3.到期日:
5月21日(2月份8天)+(3月份31天)+(4
月份30天)+(5月份21天)=90天
贴现天数:
72天(3月份21天)+(4月份30天)+(5月
份21天)
实得净值=本金—(本金×贴现率×贴现天数)
=100,000—(100,000×72×10%÷360)
=98,000美元
四章
名词解释:
顺汇、逆汇、电汇、信汇、票汇、退汇、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售定、寄售
名词解释:
顺汇:
是指债务人使用一定方式主动将款项支付给债权人,结算过程中资金的流向与单据的传递方向相同。
逆汇:
是指债权人主动委托第三者(一般是债权人所在地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结算过程中资金的流向与单据的传递方向相反。
电汇: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加押电报、电传或SWLFT形式指示汇入行(国外联行或代理行)解付一定数额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信汇: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国外申请或代理行)解付一定数额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出一张有指定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给汇款人,收款人凭汇款人交付的票据取款。
这种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汇款工具的支付方式称为票汇。
退汇:
在汇款解付之前,由汇款人或收款人要求撤销该笔汇款的行为。
预付货款:
进口商将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支付给进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发货,这是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实际运用。
货到付款:
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汇交出口商,这是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实际运用。
售定:
又称“先出后结”,是一种延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出口后,不通过银行,直接将货运单据递交进口商,进口商收到货运单据时,或其后一定时期内,按售定的价格,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付出口商。
寄售:
亦称委托交易。
是指出口方先将货物运到国外,委托国外商人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代为出售,代理人扣除佣金后将销售收入汇交出口商。
一、名词解释
1、托收
2、光票托收
3、跟单托收
4、付款交单
5、即期付款交单
6、远期付款交单
7、承兑交单
8、托收出口押汇
一、名词解释
1、托收是债权人(出口商)为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款项,出具汇票(债权凭证)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2、凡仅是把资金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称作光票托收。
3、跟单托收是指委托银行代收的凭证不仅有资金单据,而且还需附以代表装运货物的货运单据的托收方式。
4、付款交单是指受委托处理代收业务的代收行,必须在付款人(进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交付货运单据的一种方式。
5、即期付款交单是指由出口商开具即期汇票,通过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见票即须付款,才能取得货运单据的一种结算方式。
6、远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商开具远期汇票,通过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示,由进口商见票后,先办承兑手续,于汇票到期时付款后取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7、承兑交单是指被委托的代收银行在付款人承兑汇票以后,就将货运单据交付给付款人,而承兑人(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时履行其付款义务的一种结算方式。
8、托收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办理跟单托收时,可以汇票和货运单据作为质押品,向当地托收银行申请贷款,托收行根据出口商的资信、经营作风,可以酌情支付一定比例的、甚至全部的票款,扣去利息将净款付给出口商,然后把跟单汇票寄给进口地的代收行,委托其代收票款,待收妥票款后收回货款。
一、名词解释
1、跟单信用证
2、不可撤销信用证
3.可撤销信用证
4、保兑信用证
5、远期信用证
6、可转让信用证
7、循环信用证:
8、预支信用证
9、开证申请人
10、受益人
11、开证行
12、议付行
13.通知、
14.转递、
15.保兑、
16.议付、
17.信托收据
一、名词解释
1、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在一定条件下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它是进口方银行(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申请人)的申请和要求,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凭规定的单据,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文件。
2、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信用证一经开出并经受益人接受后,开证行便承担了按照信用证上所规定的条件履行付款义务的凭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除非得到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3.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在议付前可未经受益人同意,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4、保兑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所开的信用证,经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
5、远期信用证是受益人提示单据后,开证行和保兑行并不立即付款,而是按照信用证上或汇票上规定的日期,或是自己履行付款义务,或是保证付款人到期履行义务的信用凭证。
6、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可使用信用证的银行(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7、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能恢复到原金额,循环多次使用,直到信用证达到规定的次数、时间或金额为止的信用证。
8、预支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种类的信用证,类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
9、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通常是进出口交易中的进口商(买方)。
10、受益人是信用证金额的合法享受人,也就是汇票的出票人,通常是进出口交易中的出口商(卖方)。
11、开证行一般是进口方的银行,是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12、议付行是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公开邀请或特别邀请,并根据受益人的要求,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对单据进行审核,核实相符后向受益人垫款,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或偿付行索回所垫付款项的银行。
13.通知:
出口方代理行收到进口方银行的电开信用证,和对密押相符,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之后,将信用证内容通知受益人。
14.转递:
出口方代理行收到进口方银行的信开信用证,确认授权人签章,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之后,将信用证原件转给受益人。
15.保兑:
有关银行收到开证行或受益人的邀请,同意并以明确方式确认,对信用证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不可撤销的第一性付款责任。
16.议付:
出口方代理行收到开证行的邀请或根据信用证的相关规定,审核单据相符之后,买入跟单汇票,向受益人垫付信用证项下款项,成为付对价持票人或正当持票人的行为。
17.信托收据:
申请人(进口商)出立收据承认收到了质押权属于开证行的单据,同意以受托人身份提取、储藏和出售有关货物,并保证出售货物所得价款全部无条件地交与开证行。
这是信用证项下申请人从开证行获得资金融通(先提货后付款)的一种方式。
一、名词解释
1、备用信用证
2、履约备用信用证
3、投标备用信用证
4、预付款备用信用证
5、反担保备用信用证
6、保险备用信用证
7、融资备用信用证
8、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
9、商业备用信用证
一、名词解释
1、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向受益人出具的旨在保证申请人履行合约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履行该义务时,凭受益人提交的文件或单据,向受益人作出一定金额支付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2、履约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担保一项支付金钱以外履约义务的备用信用证,包括对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而造成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3、投标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担保申请人中标后执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备用信用证。
若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开证人须按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履行赔款义务。
4、预付款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保证申请人收到受益人预付款后应履行已订立合约义务的备用信用证。
如申请人不履约,开证行负责退还给受益人预付款和利息。
5、反担保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通过该备用信用证支持受益人开立独立的备用信用证或其他承诺书。
6、保险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保证申请人的某一保险或再保险义务的备用信用证。
7、融资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保证申请人的付款(包括偿还借款)义务的备用信用证。
8、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保证一项基本付款义务,特别是与融资备用信用证相关的基础付款义务的到期付款,而不论是否涉及违约的备用信用证。
9、商业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某些义务的凭证。
名词解释:
福费廷、宽限期、承诺期、承诺费、选择期、选择费、初级包买、二级包买、包买商
名词解释:
福费廷:
也称为包买票据,是一项与出口贸易密切相关的新型贸易融资担保结算方式。
简单地讲,是福费廷商也即包买商无追索权地买断由于商品或劳务出口而产生的未到期应收账款的业务行为。
具体表现为福费廷商无追索权地贴现代表应收账款的远期汇票或本票,从而使出口商提前兑现销售收入。
宽限期:
是包买商预估的到期日至实际收款日的天数。
承诺期:
是指包买协议签订日到实际贴现日的天数,一般不事先确定,但在包买协议中包买商通常会确定一个最后贴现日,过了此日期,包买商不再承担贴现义务,承诺期通常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承诺费:
是包买商基于包买票据的票面金额以及实际承诺期的天数按照事先约定的费率收取的费用,作为承诺期内成本或风险的补偿。
选择期:
是指从包买商提出报价到与出口商签订包买协议之间的天数。
选择期最长一般不超过1个月,一般只有几天时间。
选择费:
是包买商在选择期内对出口商收取的费用,作为包买商在选择期间承担利率或汇率变动风险的补偿。
初级包买:
是指包买商根据交易状况自行报价、与出口商签订包买协议并直接从出口商手中买断票据。
二级包买:
是指通过包买商未到期票据的转让而接受票据的无追索权贴现。
包买商:
通常为出口地的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也或金融公司、福费廷公司等其他融资机构,应出口商的询价要求提出包买报价,在出口商接受后,与出口商签订包买协议,按照约定无追索权地贴现出口商提交的合格票据,并收取相应的利息及费用。
一.名词解释
1.支付方式的综合运用
2.支付方式的排列组合
3.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4.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5.托收与汇款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6.信用证与保函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7.托收与保函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一.名词解释
1.支付方式的综合应用:
支付方式的综合应用有两种情形:
其一是不同支付方式的排列组合,即不同支付方式的搭配;其二是不同支付方式与不同融资方式的结合。
2.支付方式的排列组合:
即不同支付方式的搭配。
3.它是指部分货款用信用证方式,余款用汇款方式支付。
汇款部分如在货物发运前支付,通常用作定金或部分预付款,如在货物发运后支付,通常用在某些数量不易控制,而且容许有较大幅度上下的商品;在货物发运前,先开立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支付若干金额,待装运完毕核算装运数量,或货物到达目的地经检验后,将余款用汇款方式支付。
4.它是指“部分信用证,部分收托”的一种结算方式。
进口商可开立交易总额若干成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其余若干或用付款交单方式由出口人另开立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收取。
5.出口商为了收汇更有保障,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在采取托收方式收款的同时,要求进口商在货物发运前,使用汇款方式,预付一定金额的定金(DownPayment)作为保证,或一定比例的货款,在货物发运后,当出口商委托银行办理跟单托收时,在托收全部货款中,将预付的款项扣除,如托收金额被拒付,出口商可将货物运回,以预收的定金或货款抵偿运费,利息等一切损失。
关于定金或预付货款规定多少,可视不同客户的资信和不同商品的具体情况确定。
6.在成套设备或工程承包交易中,除了支付货款外,还要有预付定金或保留金的收取。
在这样的交易下,一般货款可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保留金的支付及出口商违约时的预付定金的归还可以使用保函解决。
7.为使出口商收取货款有保障,可以由进口商申请开出保证托收付款的银行保函,如果进口商在收到单据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出口商有权向开立保函的银行索取出口货款。
名词解释
单据、发票、形式发票、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制造商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体积单、海运提单、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洁净提单、简式提单、联合运输单据、保险单、浮动保单、暂保单
名词解释
单据:
单据是贸易过程中的一系列票据、证书或证明文件的统称。
它是国际贸易过程中凭以证明货物品质、规格,重量,装运,保险等众多情况的文件。
发票:
通常即指商业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收款的发货清单,也是卖方对于一笔交易的全面说明,内容包括商品的规格、价格、数量、金额、包装等。
形式发票:
贸易双方在交易未达成前,卖方应买方要求,将拟报价出售的货物的名称,规格、价格条件,单价等开立的一种非正式发票,供买方向其本国输出入管理机构或管汇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批汇之用。
它不是凭以结算的依据。
领事发票:
出口商根据进口商驻在出口国的领事馆制定的固定格式填写,并经领事签章的发票。
海关发票:
出口商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填写的、进口商提供的表明商品产地和价值内容的发票。
同时作为进口国海关统计和货物估价定税的依据。
制造商发票:
生产出口商品的厂商,开给出口商的、以出口商为抬头人,以当地货物表示的、详述出口商口具体情况的售货发票。
主要是便于进口国家掌握所进口的商品在出口地的销售价情况。
装箱单:
又称包装单、码单,是说明货物包装内在详细情况的单据,也是商业发票的附属单据。
重量单/体积单:
出口商签发的用以标明货物重量/体积的单据,也是商业发票的附属单据。
海运提单: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轮船公司)签发的证明托运的货物已经收到,或装载船上,约定将该项货物运往目的港交付提单持有人的货运证明,不记名提单还可作为物权凭证。
已装船提单:
在同一批货物全部装进船舱或装在舱面后,经承运船舶的大副签收并根据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船长或代理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运输单据。
备运提单:
承运人在收到托运货物后在等待装船期间内,应托运人的要求而出立的提单。
洁净提单:
货运单据上并未加添表明货物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
简式提单:
提单背面仅仅印制了运输契约的某些重要条款,或根本就不列出运输契约条款的提单。
联合运输单据:
是一种至少使用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个国家的收货地运到另一国家的交货地,包括整个运输过程在内的运输单据。
保险单:
承保人对被保险人签发的,包括保险契约全部内容的单独保险证明文件,是完整的承保形式。
浮动保单:
又称总保单,它是指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商,就一定时期和保险人签订一张总的保险契约,证明在一定时期内投保的最高额,保险条件和保险费率等,保险人根据这样的契约而出立的保险单,称为浮动保单或总保单。
暂保单:
是指在保险单和保险凭证未开立之前,由经纪人出立的、向被保险人发出保险基本内容的文件。
它不作为正式的保险契约的证明。
一、名词解释
1、信用卡
2、贷记卡
3、借记卡
4、旅行支票
5、初签
6、复签
7、外币兑换
一、名词解释
1、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向其客户提供小额消费信贷的一种信用凭证。
2、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无需事先在发卡机构存款就可以享有一定的信贷额度使用权的信用卡,即“先消费,后还款”。
3、借记卡是指持卡人必须在发卡机构存有一定的款项,用卡时以存款余额为限,不允许透支的信用卡,即“先存款,后消费”。
4、旅行支票是由银行或公司为方便旅游者安全携带和使用而发行的一种定额支票,专供旅行者在途中购买物品、支付旅途费用。
5、初签是指购票人在购买支票时,在签发银行柜台当面签署的名字。
6、复签是指在兑付行兑付旅行支票时,购票人(持票人)在兑付银行柜台当面再签署的名字。
7、外币兑换是指自由流通币种的外币现钞的兑入和兑出业务。
一.名词解释
1.支付清算体系
2.交换轧差平衡原理
3.SWIFT
4.CHIPS
5.CHAPS
6.TARGET
7.BOJ-NET
8.CHATS
9.当天资金
一.名词解释
1.支付清算体系:
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递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
2.交换轧差平衡原理:
在票据交换所,银行同业之间交换的金额很大,但真正交割的余额却很小.在票据交换所里的总平衡是算统账.票据交换所在同业之间相互抵消债权债务,经过“交换轧差”达到平衡.这一原理成为支付系统的核心.在有些教科书上被称为“伦敦金融城原理”.
2.SWIFT: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forWorldwideInternationalFinancialTelecommunications,SWIFT)是一个国际银行间的非营利合作组织。
SWIFT具有合作的性质,其目的是向会员银行提供专门的通讯服务。
3.CHIPS:
是一个由纽约清算协会拥有并运行的私营支付系统.CHIPS是当前最重要的国际美元支付系统.
4.CHAPS:
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ClearingHouseAutomatedPaymentSystem,CHAPS)设立于1984年,是英镑的票据交换系统.
5.TARGET:
欧洲跨国大批量自动实时快速清算系统(Trans-EuropeanAutomatedRealtimeGrossSettlementExpressTransfer,TARGET)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该系统连接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大批量欧元实时清算系统.
6.BOJ-NET:
日本银行金融网络体系(BOJ-NET)于1988年10月开始运行.它是一个用于包括日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间的日元电子资金转账联机系统.
7.CHATS:
香港银行间清算有限公司在1996年8月着手办理清算所自动转账系统(ClearingHouseAutomatedTransferSystem,CHATS).CHATS被设计成用来完成大额的行间支付。
8.在票据交换所结算的资金被称为“当天资金”.在交换所成员银行各家内部以及代交换的全体银行内部,凡是与当天交换有关的转账,其起息日也是这一天.进一步,成员行的各种往来账户连接着全国银行系统,连接着开有这种货币往来账户的全世界银行.凡是当天在货币中心的票据交换被清讫,分别借记,贷记成员行各自的客户,同业代理行往来账户,并由此扩散到全国全世界的有关银行的有关账户上的账目,它的起息日和交换日都应为交换当天.随着“电交换”的发展,目前全球各国票据交换所交换的资金,都成为了“当天资金”
一.名词解释
1.信用风险
2.装运前融资
3.打包贷款
4.装运后融资
5.信托收据
6.欺诈风险
7.操作风险
8.软条款
一。
名词解释
1.信用风险:
从债务的发生直到债务全额偿还为止,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存在着不确定性.由此可能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就是信用风险.
2.装运前融资:
是银行在出口商尚未发运货物的情况下对出口商贷款,打包贷款是典型的装运前融资.
3.打包贷款: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还未及出运货物时,资金一时周转困难,可将信用证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处得到相应额度的短期贷款,用以备货.货物出运后,出口商将单据交贷款银行办理议付,贷款行在向出口商议付时扣除贷款本息,将余额付给出口商.
4.装运后融资:
是出口商已经发运货物,并将货运单据交到银行,作为融资的依据.托收出口押汇和信用证议付是装运后融资.
5.信托收据:
是进口商在借取货运单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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