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项目安全检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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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安全检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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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安全检查标准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施工作业安全规定及检查标准
文件编号:
FL-ZB-203-AQ-01
版本号:
1.批准
名称
基建项目施工作业安全规定及检查标准
共页
编号
FL-ZB-203-AQ-01
更改单号:
编制
张剑、姚晓军
日期
2017-10
审核
陈家芳
日期
2017-11
确认
日期
批准
日期
2.修改记录
版本
更改日期
变更描述
编制
审核
确认
批准
A0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和强化飞乐音响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保护施工区域内人员安全、健康,预防人员和财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飞乐音响本部及各级单位所属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含道路、景观照明工程)的安全管理。
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3.职责
3.1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统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各级单位安委办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安全检查内容
4.1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工作检查的要求
4.1.1建设工程项目经上级或本级单位部门批准立项15日内,由相关责任部门或各基地安委办将建设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安全负责人、安全投入预算、相关方等相关信息(见附件1)上报至飞乐音响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备案。
4.1.2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将从备案项目中,依据相关制度(含本制度)和检查标准《基建项目施工作业安全规定及检查标准》,每季度进行安全抽查。
4.1.3建设工程项目备案之后,凡与该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重要会议、设计变更、“四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合同安全条款的编制、审定、洽谈、签字等事宜,必须有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应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1.4所有承、发包建设工程项目须在仪电控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记录”模块上同步登记备案。
4.1.5对不按规定报送备案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将依据《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纪律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计入年度安全工作履职绩效考核。
4.2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方(包括设计、总承包、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安全审核工作检查的要求
4.2.1所有实行承发包、服务类外包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部门会同大区或基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项目承包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国家规定相关资质进行安全资质审核。
4.2.2对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的人员及其有效资格证书;
(4)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有效资格证书;
(5)使用特种器材或工具、检测仪器的承包方,需提供政府职能部门使用许可证(如射线探伤)或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从事高危作业的承包方(如高空作业),需提供该公司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购买人身意外险以及相关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资格凭证复印件;
(7)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内容或事项。
4.2.3审查合格后,采购部门方可与审查合格的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或在主体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条款。
4.3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检查的要求
4.3.1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在《安全生产协议》中注明;
4.3.2应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且依据《建筑法》,鼓励建筑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3.3应具备如下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且建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记录等: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各种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3)员工进场的安全教育;
(4)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
(5)日常的安全检查标准等。
4.3.4应配备与施工范围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技术人员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工程机械设备与装备、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4.3.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治理,并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4.3.6施工现场的洞口、坑边等部位应按标准规范设置安全防护或拉警戒线,夜间应设置红灯并有警示标志。
4.3.7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4.3.8施工作业人员应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
安全帽、防护手套、反光背心等。
使用机具作业时,应有专业人员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3.9施工单位应建立作业审批管理,高处、动火、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应经过审批,并将记录归档。
4.3.10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
4.4对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检查的要求
4.4.1确定工程专业类别和等级后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检查,需要与工程等级相符合
4.4.2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4.4.4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4.4.4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4.4.4条禁止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4.4.3专业资质
4.4.3.1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1)。
4.4.3.2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1)。
4.4.3.3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1)。
4.4.3.4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1),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4.4.4工程监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2、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3、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4、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6、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
7、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8、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5对设计单位安全管理检查要求
4.5.1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大中小型工程类别见附表2)
(一)甲级:
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三)丙级:
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四)丁级:
限建筑工程设计
1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
(2)建筑高度12米及以下。
2一般住宅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
(2)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砖混结构。
3厂房和仓库
(1)跨度不超过12米,单梁式吊车吨位不超过5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2)跨度不超过7.5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二层厂房和仓库。
4构筑物
(1)套用标准通用图高度不超过20米的烟囱。
(2)容量小于50立方米的水塔。
(3)容量小于300立方米的水池。
(4)直径小于6米的料仓。
4.6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检查的要求
4.6.1各基地安委办应指定人员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如发现准备带入已淘汰的设备、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设备设施、工具器械等应及时指出、纠正等;
4.6.2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督促其整改。
4.6.3对施工现场实施的高危作业,相关监管人员应旁站全程监督,并有记录。
4.6.4对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6.5对设计、施工、监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入场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入场证。
对安全培训记录存档。
4.7违章处罚规定的检查
4.7.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1)施工单位未进行员工入场专项安全教育的;
(2)施工现场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未及时整改的;
(3)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未对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无签收记录);
(5)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6)作业现场未采取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7)施工机械、工具维护检查保养不及时(无记录)的;
(8)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
(9)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 附则
5.1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与其他制度相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5.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46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务院令第393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8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GB50870-201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DGJ08-903-2010《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DGJ08-2077-20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T77-20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附表1
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序号
工程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
房屋
建筑
工程
一般公共建筑
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3万平方米
14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
高耸构筑工程
高度120米以上
高度70—120米
高度70米以下
住宅工程
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28层以上
建筑面积6万—12万平方米;单项工程14—28层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下;单项工程14层以下
二
冶炼
工程
钢铁冶炼、连铸工程
年产100万吨以上;单座高炉炉容1250立方米以上;单座公称容量转炉100吨以上;电炉50吨以上;连铸年产100万吨以上或板坯连铸单机1450毫米以上
年产100万吨以下;单座高炉炉容1250立方米以下;单座公称容量转炉100吨以下;电炉50吨以下;连铸年产100万吨以下或板坯连铸单机1450毫米以下
轧钢工程
热轧年产100万吨以上,装备连续、半连续轧机;冷轧带板年产100万吨以上,冷轧线材年产30万吨以上或装备连续、半连续轧机。
热轧年产100万吨以下,装备连续、半连续轧机;冷轧带板年产100万吨以下,冷轧线材年产30万吨以下或装备连续、半连续轧机
冶炼辅助工程
炼焦工程年产50万吨以上或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上;单台烧结机100平方米以上;小时制氧300立方米以上
炼焦工程年产50万吨以下或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单台烧结机100平方米以下:
小时制氧300立方米以下
有色冶炼工程
有色冶炼年产10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年产5万吨以上;氧化铝工程40万吨以上
有色冶炼年产10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年产5万吨以下;氧化铝工程40万吨以下
建材工程
水泥日产2000吨以上;浮化玻璃日熔量400吨以上;池窑拉丝玻璃纤维、特种纤维;特种陶瓷生产线工程
水泥日产2000吨以下:
浮化玻璃日熔量400吨以下;普通玻璃生产线;组合炉拉丝玻璃纤维;非金属材料、玻璃钢、耐火材料、建筑及卫生陶瓷厂工程
三
矿山
工程
煤矿工程
年产120万吨以上的井工矿工程;年产120万吨以上的洗选煤工程;深度800米以上的立井井筒工程;年产400万吨以上的露天矿山工程
年产120万吨以下的井工矿工程;年产120万吨以下的洗选煤工程;深度800米以下的立井井筒工程:
年产400万吨以下的露天矿山工程
冶金矿山工程
年产100万吨以上的黑色矿山采选工程;年产100万吨以上的有色砂矿采、选工程;年产60万吨以上的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年产100万吨以下的黑色矿山采选工程;年产100万吨以下的有色砂矿采、选工程;年产60万吨以下的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化工矿山工程
年产60万吨以上的磷矿、硫铁矿工程
年产60万吨以下的磷矿、硫铁矿工程
铀矿工程
年产10万吨以上的铀矿;年产200吨以上的铀选冶
年产10万吨以下的铀矿;年产200吨以下的铀选冶
建材类非金属矿工程
年产70万吨以上的石灰石矿;年产30万吨以上的石膏矿、石英砂岩矿
年产70万吨以下的石灰石矿;年产30万吨以下的石膏矿、石英砂岩矿
四
化工
石油
工程
油田工程
原油处理能力150万吨/年以上、天然气处理能力150万方/天以上、产能50万吨以上及配套设施
原油处理能力150万吨/年以下、天然气处理能力150万方/天以下、产能50万吨以下及配套设施
油气储运工程
压力容器8MPa以上;油气储罐10万立方米/台以上;长输管道120千米以上
压力容器8MPa以下;油气储罐10万立方米/台以下;长输管道120千米以下
炼油化工工程
原油处理能力在500万吨/年以上的一次加工及相应二次加工装置和后加工装置
原油处理能力在500万吨/年以下的一次加工及相应二次加工装置和后加工装置
基本原材料工程
年产30万吨以上的乙烯工程;年产4万吨以上的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
年产30万吨以下的乙烯工程;年产4万吨以下的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
化肥工程
年产20万吨以上合成氨及相应后加工装置;年产24万吨以上磷氨工程
年产20万吨以下合成氨及相应后加工装置;年产24万吨以下磷氨工程
酸碱工程
年产硫酸16万吨以上;年产烧碱8万吨以上;年产纯碱40万吨以上
年产硫酸16万吨以下;年产烧碱8万吨以下;年产纯碱40万吨以下
轮胎工程
年产30万套以上
年产30万套以下
核化工及加工工程
年产1000吨以上的铀转换化工工程;年产100吨以上的铀浓缩工程;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乏燃料后处理工程;年产200吨以上的燃料元件加工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
年产1000吨以下的铀转换化工工程;年产100吨以下的铀浓缩工程;总投资10亿元以下的乏燃料后处理工程;年产200吨以下的燃料元件加工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
医药及其它化工工程
总投资1亿元以上
总投资1亿元以下
五
水利
水电
工程
水库工程
总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
总库容1千万—1亿立方米
总库容1千万立方米以下
水力发电站工程
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
总装机容量50MW—300MW
总装机容量50MW以下
其它水利工程
引调水堤防等级1级;灌溉排涝流量5立方米/秒以上;河道整治面积30万亩以上;城市防洪城市人口50万人以上;围垦面积5万亩以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
引调水堤防等级2、3级;灌溉排涝流量0.5—5立方米/秒;河道整治面积3万—30万亩;城市防洪城市人口20万—50万人;围垦面积0.5万—5万亩;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00—1000平方公里
引调水堤防等级4、5级;灌溉排涝流量0.5立方米/秒以下;河道整治面积3万亩以下;城市防洪城市人口20万人以下;围垦面积0.5万亩以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
六
电力
工程
火力发电站工程
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
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
输变电工程
330千伏以上
330千伏以下
核电工程
核电站;核反应堆工程
七
农林
工程
林业局(场)总体工程
面积35万公顷以上
面积35万公顷以下
林产工业工程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
种植业工程
2万亩以上或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
2万亩以下或总投资1500万元以下
兽医/畜牧工程
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
总投资1500万元以下
渔业工程
渔港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水产养殖等其他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
渔港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水产养殖等其他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以下
设施农业工程
设施园艺工程1公顷以上;农产品加工等其他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
设施园艺工程1公顷以下;农产品加工等其他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以下
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三废处理处置工程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
八
铁路
工程
铁路综合工程
新建、改建一级干线;单线铁路40千米以上;双线30千米以上及枢纽
单线铁路40千米以下;双线30千米以下;二级干线及站线;专用线、专用铁路
铁路桥梁工程
桥长500米以上
桥长500米以下
铁路隧道工程
单线3000米以上;双线1500米以上
单线3000米以下;双线1500米以下
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工程
新建、改建铁路(含枢纽、配、变电所、分区亭)单双线200千米及以上
新建、改建铁路(不含枢纽、配、变电所、分区亭)单双线200千米及以下
九
公路
工程
公路工程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及一级公路
一级公路路基工程及二级以下各级公路
公路桥梁工程
独立大桥工程;特大桥总长1000米以上或单跨跨径150米以上
大桥、中桥桥梁总长30—1000米或单跨跨径20—150米
小桥总长30米以下或单跨跨径20米以下;涵洞工程
公路隧道工程
隧道长度1000米以上
隧道长度500—1000米
隧道长度500米以下
其它工程
通讯、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和沿线附属设施
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和沿线附属设施
二级及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和沿线附属设施
十
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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