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新增考点测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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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新增考点测试题
2011年大纲新增考点测试题
不定选题:
共(100)道
题目:
第1题(ID:
17953)关于国际争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国际社会存在超国家的裁决机构,国家在解决争端中并不起决定作用
B.政治性争端是“不可法律裁判”的争端
C.宗教间的矛盾是较典型的可裁判性争端
D.国际争端解决受各种政治力量的制约和影响
正确答案:
AC
参考解析:
国际争端的特点是:
(1)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争端涉及的利益或权利往往重大。
(2)争端往往包括多种因素,情况复杂。
国际社会不存在超国家的裁决机构,国家在解决争端中仍起决定作用。
(3)争端解决受各种政治力量的制约和影响。
故A选项错误,应选;D选项正确,不应选。
政治性争端,是指直接涉及当事国主权独立等重大政治利益的争端。
对这类争端,国际法不能或尚未形成确切或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则,很难用法律方法解决。
这种争端也称为“不可法律裁判”的争端。
比如富国与穷国间的经济矛盾、不同政治制度之间的矛盾、宗教间的矛盾,都是较典型的政治性或不可裁判性争端。
故B选项正确,不应选;C选项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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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2题(ID:
17954)英国籍男子约翰和美国籍女子凯丽是一对夫妇。
约翰在中国逝世后,凯丽要求中国法院判决约翰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判断凯丽对约翰财产的请求权是夫妻财产法上的问题还是继承法上的问题,法院应依据何国法律?
选项:
A.美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中国法和美国法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规定: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本案在中国法院审理,故应适用中国法对之定性。
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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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3题(ID:
18086)以下关于赔偿请求人之委托代理人,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B.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C.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D.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正确答案:
ABCD
参考解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依据法条可以直接得出,ABCD四个选项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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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4题(ID:
18093)美国莱利公司与中国华泰公司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合作经营企业丙而签订合作合同,在该合同中,莱利公司和华泰公司约定该合同引发的争议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予以解决。
假设,后来两公司在履行该合同时引发争议诉至中国法院,人民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解决二者纠纷?
选项:
A.《美国统一商法典》
B.中国法
C.中国法和《美国统一商法典》
D.中国法或《美国统一商法典》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题中合同属于我国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故应适用我国法律予以解决。
莱利公司和华泰公司的约定与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一致,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
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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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5题(ID:
18100)下列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
A.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直接适用第78条规定的减刑制度[考点精析2887]
B.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考点精析2888]
C.对于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最少为2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
D.对于没有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至少为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
正确答案:
BC
参考解析: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如果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
因此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直接适用第78条规定的减刑制度,A选项正确,不当选。
根据1997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第2款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
据此可知D选项正确,不当选。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15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即对于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最少为20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
因此BC两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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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6题(ID:
18106)德国人布鲁克2008年来华居住至今。
其先前在美国、日本、印度从事海产品进出口贸易工作多年。
现其欲在中国从事海产品进出口贸易经营,关于其权利能力问题应适用何国法律?
选项:
A.德国法
B.中国法
C.日本法
D.印度法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规定: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本题中,布鲁克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故其权利能力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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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7题(ID:
18111)2011年5月,法国旅游爱好者布诺在中国一座未开发的原始森林里进行旅游探险时,不幸失踪,假设5年后其在法国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布诺死亡,人民法院查明布诺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都有居所,但其经常居所在加拿大。
则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人民法院应依何国法律处理布诺的死亡宣告案件?
选项:
A.中国法
B.法国法
C.美国法
D.加拿大法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本题中,布诺的经常居所地在加拿大,故该案适用加拿大法。
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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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8题(ID:
18119)美国人迈克2007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
2011年5月1日迈克刚好20周岁,其来到中国云南旅行。
其在云南旅行期间与中国M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
迈克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M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
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案应如何认定迈克的行为能力?
选项:
A.适用美国法
B.适用甲国法
C.适用中国法
D.重叠适用美国法和甲国法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本题中,迈克2007年随父母定居甲国,故其经常居所地国为甲国。
迈克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经常居所地法甲国法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但是,因迈克已满20周岁,根据行为地法中国法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遂应依中国法律认定其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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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9题(ID:
18120)奥曼公司在利比亚注册登记,在利比亚、韩国、美国和中国都有经营活动的场所。
其在中国经营的业务占其全球业务量的80%。
2011年5月23日,其因相关争议被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奥曼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能适用利比亚法
B.奥曼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能适用中国法
C.只有在利比亚法和中国法内容不一致时,才适用中国法认定奥曼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D.奥曼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利比亚法,也可以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ABC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本题中,奥曼公司的登记地在利比亚,但其主营业地在中国,因此属于“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情况,故认定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适用登记地法律,也可以适用主营业地的法律。
ABC选项错误,应选;D选项正确,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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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0题(ID:
18127)美国人露丝欠法国人凯特2500美元,露丝的好友中国人李某为帮助露丝了结债务,自愿向凯特支付了一笔款项,却误付为3500美元。
后引发纠纷,李某诉凯特至中国法院。
经查,露丝、凯特、李某均为在德国的留学生,从2009年起他们就一直在德国居住。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和凯特不能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该案只能适用中国法
B.李某和凯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如果他们协议选择了,则适用他们协议选择的法律
C.如果李某和凯特并未协议选择法律适用,则该案适用德国法
D.李某和凯特不能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该案只能适用德国法
正确答案:
BC
参考解析:
本题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的规定,不当得利,首先应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发生地法律。
本题中,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在德国,故BC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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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1题(ID:
18128)澳大利亚人甲(经常居所在德国)来华旅行,在上海南京路上不慎晕倒。
来华探亲的法国人乙(经常居所在法国)将其送至医院救治。
为此乙花去租车费用、前期医疗费用共计1200元。
乙向甲索要未果,也未能达成法律适用的协议。
后乙将争议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该案应适用何国法律?
选项:
A.澳大利亚法
B.法国法
C.德国法
D.中国法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本题属于无因管理的情况。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的规定,无因管理,首先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
本题中,当事人甲和乙没有达成法律适用的协议;甲的经常居所在德国,乙的经常居所在法国,甲和乙也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而该无因管理行为发生在中国。
故应适用无因管理发生地法中国法,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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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2题(ID:
18129)N公司是日本的一家空调生产企业。
2011年5月,中国M公司在南京与日本N公司签订了一份独家代理销售合同,M公司受托在中国销售N公司生产的空调,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适用日本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
后双方就代理权限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
法院应适用何国法?
选项:
A.重叠适用日本法和中国法
B.中国法
C.代理合同签订地国法律
D.日本法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6条规定:
“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
”本题中,属于委托代理,且已经说明,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适用日本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
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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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3题(ID:
18130)加拿大人杰克将其在德国的存款和持有的德国R公司股票在中国办理了信托,受益人为其本人和中国公民王某。
信托合同中并未约定适用的法律。
后杰克去世,其女爱丽丝与王某因继承权与信托权益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
法院在认定该信托是否成立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选项:
A.只能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
B.只能适用杰克的国籍国法加拿大法
C.必须重叠适用德国法和中国法
D.适用德国法或中国法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7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
”德国是信托财产所在地国,而中国是信托关系发生地国,信托合同中没有约定法律适用,故该案可以适用德国法,也可以适用中国法。
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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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4题(ID:
18131)英国公民约翰与中国公民张茜结婚,婚后两人便一直居住在中国。
双方在姓氏问题、住所决定权以及家庭财产归属与支配等方面发生分歧,诉至中国某法院。
对本案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姓氏问题应适用英国法
B.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住所决定权适用的法律
C.家庭财产归属与支配只能适用中国法,当事人不能协议选择家庭财产归属与支配适用的法律
D.对姓氏问题和住所决定权,当事人不能协议选择法律适用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本题中,双方的姓氏问题、住所决定权属于夫妻人身关系,故应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当事人对此不能协议选择法律适用。
A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本题中,双方的家庭财产归属与支配问题属于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故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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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5题(ID:
18132)马来西亚人甲与泰国人乙是一对居住在马来西亚的夫妇,婚后多年不育。
5年前,他们在来华旅游期间收养了中国孤儿丙,随后便携丙在马来西亚居住。
关于甲乙与丙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如出现争议,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应适用何国法予以解决?
选项:
A.适用马来西亚法
B.适用泰国法
C.适用中国法
D.适用马来西亚法、泰国法、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
“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本题中,甲乙与丙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属于父母子女关系。
因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在马来西亚,故应适用马来西亚法。
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注意,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才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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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6题(ID:
18133)中国公民张某是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任何财产,一生都居住在中国北方的某个偏远的小村里。
小张是张某之子,在6年前去了美国定居,一直居住在纽约并取得了美国国籍,其财产主要在加拿大。
现张某想要得到小张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应当适用中国法
B.应当适用美国法
C.应当适用加拿大法
D.适用中国法、美国法、加拿大法中有利于保护张某权益的法律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属于扶养关系的一种。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本题中,中国是张某的经常居所地和国籍国,美国是小张的经常居所地和国籍国,加拿大是主要财产所在地,故应适用中国法、美国法、加拿大法中有利于保护张某权益的法律。
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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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7题(ID:
18142)2009年,中国籍10岁少年小林随父林某赴甲国读书。
林某在甲国购买住房并安排小林居住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一直居住在甲国的乙国籍好友王某监护小林在甲国期间的学习生活。
现有关小林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应如何解决?
选项:
A.应当适用中国法
B.应当适用甲国法
C.应当适用乙国法
D.适用甲国法、中国法、乙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小林权益的法律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本案中,监护人王某是经常居所在甲国的乙国人;被监护人小林是经常居所在甲国的中国人。
故本案应适用甲国法、中国法、乙国法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小林权益的法律。
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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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8题(ID:
18147)中国人甲1998年以后一直在英国居住。
2005年3月,甲在英国订立遗嘱,对其房产、存款作出了安排。
2011年4月20日甲在英国去世,后其在中国的儿子小甲和其在美国的妻子乙为甲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选项:
A.关于遗嘱的方式应适用英国法
B.关于遗嘱的方式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英国法
C.遗嘱的效力应适用英国法
D.遗嘱的效力可以适用英国法,也可以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AC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条规定: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本案中,甲立遗嘱时和死亡时经常居所地、遗嘱行为地均为英国,其国籍国为中国,故关于遗嘱的方式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英国法,A选项错误,应选;B选项正确,不应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3条规定: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故本案中,英国法和中国法皆可适用,C选项错误,应选;D选项正确,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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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19题(ID:
18148)日本人山木自1999年以来一直在中国居住。
2011年其回到日本家乡省亲,在日本福岛大地震中不幸遇难,并于2011年4月死亡,其在华留有遗产。
关于其在华遗产的管理问题如果出现争议,则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
选项:
A.应适用中国法
B.应适用日本法
C.适用中国法或日本法
D.重叠适用中国法和日本法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4条规定: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本题中,山木的遗产在中国,遗产管理问题应适用中国法,故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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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20题(ID:
18152)2011年5月15日,德国甲公司以中国乙公司侵犯其所享有的著作权为由,将之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的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选项:
A.对于德国甲公司是否享有该项著作权的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B.对于德国甲公司是否享有该项著作权的问题应适用德国法
C.关于乙公司的侵权责任问题,甲乙两公司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
D.关于乙公司的侵权责任问题,甲乙两公司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世界上任一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
BD
参考解析: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规定: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故对于德国甲公司是否享有该项著作权的问题应适用中国法,而非德国法,A选项正确,不应选;B选项错误,应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规定:
“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故C选项正确,不应选;D选项错误,应选。
注意,第50条虽然确立了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法律的方法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适用,但此处受到限制,即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只能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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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21题(ID:
1815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B.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C.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D.适用有关法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正确答案:
ABCD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故A选项正确。
《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故B选项正确。
《规定》第2条规定:
“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故C选项正确。
《规定》第3条规定:
“根据本规定确定适用有关法律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适用。
”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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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第22题(ID:
18154)下列关于2010年通则对2000年通则修改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2010年通则整合为13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适用于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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