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煤矿瓦斯抽采评价体系和评判细则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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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峰煤矿瓦斯抽采评价体系和评判细则22
关于建立山西金晖万峰煤矿有限公司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通知
矿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要求,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等相关规定、标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矿瓦斯抽采工作,实现抽采达标,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建立万峰煤矿有限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和制定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现予以下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金晖万峰煤矿有限公司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要求,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等相关规定、标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矿瓦斯抽采工作,实现抽采达标,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建立万峰煤矿有限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和制定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二、编制依据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三、适用范围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适用于矿井范围内应进行瓦斯抽采的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等工作地点。
四、基本要求
(一)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二)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确保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并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
(三)上级公司负责瓦斯抽采工作的指导、协调。
第二章机构设置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通风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
通风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瓦斯治理科、技术科、安监科、调度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对已实施瓦斯抽采措施的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对预期抽采效果进行会审,认真组织开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验收工作。
评价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出现假评价,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组长职责:
对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全面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采掘工作面实施的瓦斯抽采及治理措施能否达到预期抽采效果进行评价,对效果评价结果作出结论性的审批意见。
在特殊情况下,负责组织审批工作面强化瓦斯抽采等措施。
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
瓦斯治理科职责:
提供瓦斯抽采方案、设计及钻孔设计图;对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审阅采掘工作面抽采措施评价报告,并对工作面的风量、瓦斯涌出量、瓦斯抽采情况、瓦斯赋存分析情况、预抽措施、效果评判指标测定方法和指标把关;负责评价报告上报工作和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技术科职责:
及时更新瓦斯地质图,掌握采掘区域内地质构造情况,搞好超前物探等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提供评价区域内的地质图、地质说明书等相关地质资料。
提供进行效果评价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图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安全部职责:
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安全防护等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调度室职责:
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及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协调调度。
通风区职责:
提供进行效果评价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情况及瓦斯涌出量的变化情况等相关资料。
打钻队职责:
负责抽放钻孔的施工及钻孔上图工作,并建立钻孔施工记录和单孔瓦斯抽采台账,提供采掘工作面进行效果评价需要的钻孔施工及瓦斯抽采情况等相关瓦斯抽采资料。
采掘区队职责:
负责对本区队施工的采掘工作面抽采及治理措施负责。
二、评价条件
对采掘工作面抽采达标评价的基本条件:
1.必须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
2.必须有采煤、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预测资料或文件;
3.必须有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
4.必须有工作面瓦斯抽放量统计表,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有预测、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等原始记录资料。
三、评价程序、办法
1.审查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钻孔施工图、钻孔施工及验收记录、钻孔工程竣工资料,看是否有抽放空白带。
2.审查瓦斯抽采台帐、抽出量、抽采率、瓦斯涌出台帐、间接计算残余瓦斯含量等资料。
3.审查采面瓦斯储量、抽采量、抽采率计算是否达到抽采标准。
4.抽放区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测、计算、分析工作面瓦斯抽采情况,以便及时补充钻孔进行抽采。
5.回采工作面在开采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瓦斯防治中心等有关单位人员,对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价,分段进行瓦斯抽采效果分析,检查抽采效果是否满足《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延长抽采时间和补孔抽采措施。
6.经过抽采的回采工作面至少在两个地点取样测定残存瓦斯含量,检查残存瓦斯含量是否小于8m3/t。
7.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符合规定后,矿要安排专人及时编制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报告,报集团公司审批并备案。
8.抽采工作面必须建立完整的瓦斯抽采技术档案。
四、评价依据及标准
评价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评价标准:
采掘工作面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价以间接计算或实测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³/t为标准。
五、评价要求
矿井对各新开采的采煤工作面编制完整、详细的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验收报告,并报公司进行评价分析、审查、验收、批复。
山西金晖万峰煤矿有限公司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单位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现编制万峰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和抽采效果达标评判细则。
一、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一)未按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⑴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⑵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min。
⑶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
⑷矿井年产量为1.0Mt~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
⑸矿井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
⑹矿井年产量0.4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
⑺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
⑻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2.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3.瓦斯抽采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并建立相关措施和记录。
⑴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
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瓦斯抽采泵站安全防火措施等。
⑵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
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安装、维护记录;瓦斯抽采管路检查记录等。
(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达到下列条件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1.抽采达标规划包括:
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2.年度实施计划包括:
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3.矿井应当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
(三)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以下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根据矿井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选择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艺,设计瓦斯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
2.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3.卸压瓦斯抽采的工艺方案应当根据邻近煤层瓦斯含量、层间距离与岩性、工作面瓦斯涌出来源分析等进行,采用多种方式实施综合抽采。
4.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应当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瓦斯量和效果等。
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5.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四)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应当进行验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2.瓦斯抽采工程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五)没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六)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矿井瓦斯抽采期间或在瓦斯抽采设备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采量和最大抽阻力的要求,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即:
2.一个抽采泵站内瓦斯抽采泵及附属设备只有一套工作时,应备用一套;两套或两套以上工作时,应至少备用一套。
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3.抽采泵站应有双回路供电线路。
4.瓦斯抽采管网中应当安装足够数量的放水器、除渣装置。
5.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应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必要时还应观测一氧化碳浓度)的观测孔。
(七)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瓦斯抽采矿井应当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2.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
3.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
(八)缺乏符合标准要求的抽采效果评判用相关测试条件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二、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细则
(一)预抽煤层瓦斯效果的评判细则
1.预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
⑴对顺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按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最边缘2个钻孔及钻孔开孔位置连线确定。
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为钻孔有效孔深点连线,相邻有效钻孔中较短孔的终孔点作为相邻钻孔有效孔深点。
⑵对穿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取相邻有效边缘孔的见煤点之间的连线所圈定的范围。
⑶预抽煤层瓦斯的钻孔量应满足表1的指标要求:
1当采用顺层孔抽采时,钻孔量见表1;
表1吨煤钻孔量表
煤层类别
薄煤层
中厚煤层
厚煤层
容易抽采
0.05
0.03
0.01
可以抽采
0.05~0.1
0.03~0.05
0.01~0.03
较难抽采
>0.1
>0.05
>0.03
②当采用穿层孔抽采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参照下列数据:
容易抽采煤层15~20m;可以抽采煤层10~15m;较难抽采煤层8~10m。
2.预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
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
3.预抽采瓦斯效果评判指标测定
⑴预抽时间差异系数: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是指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和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的差值与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之比,其数值应小于30%。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计算方法:
式中:
η—预抽时间差异系数,%;
Tmax—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d;
Tmin—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d。
⑵预抽瓦斯效果指标计算:
将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基本一致和抽采时间达到规定的区域划为一个评价单元。
对同一评价单元预抽瓦斯效果评价时,应首先根据抽采计量等参数计算抽采后的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然后计算可解吸瓦斯量,可解吸瓦斯量必须满足表3的指标要求。
①瓦斯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含量计算方法:
式中:
WCY—煤的残余瓦斯含量,m3/t;
W0—煤的原始瓦斯含量,m3/t;
Q—评价单元钻孔抽排瓦斯总量,m3;
G—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t。
②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G按下式计算:
式中:
L—评价单元煤层走向长度,m;
l—评价单元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内煤层平均倾向长度,m;
H1、H2—分别为评价单元走向方向两端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
如果无巷道则为0;
h1、h2—分别为评价单元倾向方向两侧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
如果无巷道则为0;
R—抽采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m;
m—评价单元平均煤层厚度,m;
γ—评价单元煤的密度,t/m3。
H1、H2、h1、h2应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果无实测数据,可参照表2中的数据或计算式确定。
巷道预排瓦斯等值宽度表2。
表2巷道预排瓦斯等值宽度
巷道煤壁暴露时间(t/d)
不同煤种巷道预排瓦斯等值宽度(m)
无烟煤
瘦煤及焦煤
肥煤、气煤及长焰煤
25
50
100
160
200
250
≥300
6.5
7.4
9.0
10.5
11.0
12.0
13.0
9.0
10.5
12.4
14.2
15.4
16.9
18.0
11.5
13.0
16.0
18.0
19.7
21.5
23.0
预排瓦斯等值宽度亦可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低变质煤:
0.808×t0.55
高变质煤:
(13.85×0.0183t)/(1+0.0183t)
③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压力计算方法:
式中:
WCY─残余瓦斯含量,m3/t;
ab,─吸附常数;
PCY─煤层残余相对瓦斯压力,MPa;
Pa─标准大气压力,0.101325 MPa;
Ad─煤的灰分,%;
Mad─煤的水分,%;
π─煤的孔隙率,m3/m3;
γ─煤的容重(假密度),t/m3。
④可解吸瓦斯量计算方法:
式中:
Wj─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3/t;
Wcy─抽采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m3/t;
Wcc─煤在标准大气压力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下式计算。
⑶预抽瓦斯效果指标现场实测
按《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GB/T23250)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依据现场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计算现场测定的煤层可解吸瓦斯量。
突出煤层测点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用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或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自工作面开切眼位置开始布置测点,在两道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迈步交替式至少布置1个测点,若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同时在两道沿工作面方向各布置1个测点。
同时,效果检验区域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必须至少超前60m。
②用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或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自工作面开切眼位置开始布置测点,在两道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迈步交替式至少布置1个测点,若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同时在两道沿工作面方向各布置1个测点。
同时,效果检验区域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必须至少超前60m。
③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测点。
同时,效果检验区域在掘进工作面推进方向必须至少超前60m。
④用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瓦斯时,至少布置4个测点,分别位于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点位于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⑤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测点,且每个评判区域不得少于3个测点。
⑥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
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
测定点实际位置和实际测定参数应标注在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上。
⑷抽采效果达标评判
①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满足表3规定的,判定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表3。
表3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
工作面日产量(t)
可解吸瓦斯量(m3/t)
备注
≤1000
≤8
1001~2500
≤7
2501~4000
≤6
4001~6000
≤5.5
6001~8000
≤5
8001~10000
≤4.5
>10000
≤4
②对于突出煤层,当评价范围内所有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时,则评判为突出煤层评价范围预抽瓦斯防突效果达标;否则,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m范围未达标。
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按煤层始突深度处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取值;没有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处的煤层瓦斯压力或含量时,分别按照0.74MPa、8m3/t取值。
③对于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只有当瓦斯预抽防突效果和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指标都满足达标要求时,方可判定该工作面瓦斯预抽效果达标。
(二)瓦斯涌出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抽采达标的评判细则
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计算的瓦斯抽采率满足表4规定,采掘工作面同时满足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判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计算方法:
式中:
ηm─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率,%;
Qmc─回采期间,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量,m3/min;
Qmf─工作面月风排瓦斯量即当月最大一天的风排瓦斯量,m3/min。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表4
表4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Q
(m3/min)
工作面抽采率(%)
备注
5≤Q<10
≥20
10≤Q<20
≥30
20≤Q<40
≥40
40≤Q<70
≥50
70≤Q<100
≥60
100≤Q
≥70
(三)矿井瓦斯抽采率达标的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率满足表5规定时,判定矿井瓦斯抽采率达标。
矿井瓦斯抽采率计算方法:
式中:
Ηk─矿井月平均瓦斯抽采率,%;
Qkc─矿井月平均瓦斯抽采量,m3/min;
Qkf─矿井月风排瓦斯量即当月最大一天的风排瓦斯量,m3/min。
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表5
表5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绝对瓦斯涌出量Q(m3/min)
抽采率(%)
备注
Q<20
≥25
20≤Q<40
≥35
40≤Q<80
≥40
80≤Q<160
≥45
160≤Q<300
≥50
300≤Q<500
≥55
500≤Q
≥60
附:
瓦斯抽采基础参数测算
A.1瓦斯压力的测定
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地点应选择在岩石坚硬致密、无断层、无裂隙的地点。
钻孔测压时,打钻地点至煤层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5m。
测压孔的孔径以75mm为宜,钻孔要穿透煤层并打到顶板0.2~0.5m(厚煤层应钻入煤层3m以上),完钻后应及时封孔,封孔长度不得低于20m,封孔要严密,测压管接头不得漏气。
A.2瓦斯含量测定与计算
根据井下取钻孔钻屑,通过井下解吸,地面实验室解吸和粉碎解吸,得出煤层可解吸瓦斯含量,并测算出煤层常压解吸量,二者相加得出煤层瓦斯含量。
间接法测定煤层瓦斯含量是根据井下实测或根据已知规律推算的煤层瓦斯压力,并在实验室测定的煤的吸附等温线、孔隙率和工业分析结果,最后计算确定煤层瓦斯含量。
计算公式为:
式中:
W——煤层瓦斯含量,m3/t;
a,b——吸附常数;
P——煤层绝对瓦斯压力,MPa;
Pa——标准大气压力,0.101325MPa;
Ad——煤的灰分,%;
Mad——煤的水分,%;
π——煤的孔隙率,%;
γ——煤的容重(假密度),t/m3。
A.3矿井瓦斯储量计算
瓦斯储量系指煤田开发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赋存的瓦斯总量。
本细则不作要求
A.4矿井设计年瓦斯抽采量或矿井设计年瓦斯抽采规模计算
矿井年设计抽采量
Qa=Qd×N
式中:
Qa---矿井年设计抽采量m3/a。
Qd---矿井日设计抽采量m3/d。
N---矿井年设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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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瓦斯 评价 体系 评判 细则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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