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要求.docx
- 文档编号:26498385
- 上传时间:2023-06-20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23.33KB
施工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要求.docx
《施工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要求.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施工总承包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项中的 4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1 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
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
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50 人,其中工程
技术人员不少于 10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不少于 2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
企业具有的 二级建造师 不少于 12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8000 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清单) 。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的
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 层及以下、单跨跨度 36 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施工总承包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项中的 3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25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15 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
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
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其中工程
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人员不少于 10 人。
企业具有的 二级建造师 不少于 10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6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7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2400 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售的
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 层及以下、单跨跨度 24 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
物)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
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
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升
二级业绩工程提供材料明细
一、12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1、七寸彩色照片(能反映工程指标层数的清晰照片),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竣工验收报告表,
5、竣工验收备案表,
6、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7、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层数的立面施工设计图纸(有设计单位公章)
。
二、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1、七寸彩色照片(能反映工程指标高度的清晰照片),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竣工验收报告表,
5、竣工验收备案表,
6、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7、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高度的立面施工设计图纸(有设计单位公章)
。
三、单体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1、七寸彩色照片(能反映工程指标整体的清晰照片),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竣工验收报告表,
5、竣工验收备案表,
6、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7、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单体面积的基础平面施工设计图纸(有设计
单位公章)。
四、单跨跨度 21 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1、七寸彩色照片(能反映工程指标跨度的内跨和外部清晰照片各一
张),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竣工验收报告表,
5、竣工验收备案表,
6、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7、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跨度的基础平面和屋顶结构平面施工设计图
纸各一份(有设计单位公章)。
五、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1、七寸彩色照片(能反映工程指标群体的清晰鸟瞰照片),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竣工验收报告表,
5、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印制),
6、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市建设主管部门印制),
7、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群体面积的小区整体规划图纸(有设计单位
公章)。
六、单项建安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1、七寸彩色照片(能反映工程指标整体的清晰照片),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竣工验收报告表,
5、竣工验收备案表,
6、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7、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单体单项的基础平面施工设计图纸(有设计
单位公章);
8、经过审计的工程量结算单、结算明细。
以上六项业绩工程任选四项,按顺序装订成册。
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资质审批受理
(一)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及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
受理并做出许可。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作出许可
决定之日起 30 日,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省建设厅备案,同时
附《各市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表》(见附件1)及备案表电子
文档。
(二)企业申请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铁路、民航专业的施
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按建设厅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申报材料报
建设厅,上报时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及
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建设厅送省级有关部门审核,省级有关部门
在 20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省建设厅,由建设厅做出许
可决定。
(三)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的专业
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
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按建
设厅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建设厅,上报时附《建筑业
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及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建设厅
做出许可决定。
(四)由建设部实施许可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专业承包
资质由省建设厅直接受理。
(五)中央驻陕企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
厅局下属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直接报省建设厅受理做出许可
决定。
(六)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揽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
各专业承包工程。
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覆盖范围外的专
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
务分包类别资质。
(七)企业首次申请某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
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的建筑业企业资
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
但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有效期的起始时间:
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为资
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
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
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为有效
期的起始日。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
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
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
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 2、4、5、9 的材
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
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
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
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
印件。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
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
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四)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
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
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
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
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
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
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第(三)条所要求的
全部材料。
三、申报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
其中涉及
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
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
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
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
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
列装订,规格为 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
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
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
件必须清晰、可辨。
四、资质证书的续期及申报资料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
续。
原由省建设厅许可的三级资质,企业在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
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由企业注
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出续期意见。
其余由省建设厅许可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在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到企业注册所在地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由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给出续期意见。
中央驻陕企
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厅局下属企业申请
续期,直接报省建设厅。
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
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
年的意见;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
化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3、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0 日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
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
质证书失效。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
动失效。
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
业资质。
4、资质证书延续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五、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
1.省建设厅每双月前 5 个工作日受理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中央在陕企业及省直属企业、申请一级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
2.企业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
门与附件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
3.企业申请的施工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
或不批准的决定;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资质,待相
关厅局返回审核意见后,由建设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申请的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自建设
厅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
方面的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后按
建设部规定的时间全部报建设部审批。
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延续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及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我厅将对全省 2009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的由省建设厅核准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延续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资质延续重点考核企业是否按月在陕西建设网上认真填报
《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
不良行为记录。
延续考核依主项资质为准。
2、企业申请延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009 年 1-11 月《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复印件装订成一册,按照企业资质申报程序报
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在陕西建设网建筑业管理系统的建
筑施工企业管理版中如实填报资质延续有关内容。
3、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核对企业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是否
一致,考核企业是否按月在陕西建设网上认真填报《建筑业企业基
本经营情况调查表》,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并填署意见,随文件报省建设厅,并对企业网上填报内容进行审核。
4、各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考核,
认真核对企业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重点考核企业是否按
月在陕西建设网上认真填报《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
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并填署意见,随文件报
省建设厅,并对企业网上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将文件报市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省级企业及中央驻陕企业将资质延续材料直接报送省建设厅,同
时在陕西建设网建筑业管理系统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版如实填报资
质延续有关内容。
6、企业认真按月在陕西建设网上填报了《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
调查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
录,注册建造师满足标准要求,已取得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延续考核合格,有效期往后顺延五年。
7、企业注册建造师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等级标准的
80%,已取得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无
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认真按月在陕西建设网上填报
了《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延续考核基本合格,有效
期往后顺延一年。
8、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 80%,或有效期内发生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延续考核不
合格,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
质。
9、企业未认真按月在陕西建设网上填报《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
调查表》,延续考核不合格,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
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10、未参加本次延续考核的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后,注销建筑
业企业资质。
11、延续考核基本合格的企业在一年有效期满,考核合格后才可申
请主项资质升级和增项资质。
12、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试点县建设局及省级企业、中央驻
陕企业将延续文件和材料报送到西安市东新街 248 号新城国际 A 座
1 楼 107 室。
13、延期考核时间由 2009 年 11 月 16 日开始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14、《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
调查表》可在陕西建设网上下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程序
一、审核、审批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第二条:
国家对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
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
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
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
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
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指由企业法人代表人授权、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通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
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数量达到以下要求:
1.按以上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2.按企业主项资质标准要求数量的项目经理,级别不限;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一级企业 4 人,二级企
业 3 人,三级企业 3 人,劳务分包企业 2 人。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
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
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
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
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三、申报程序
1.中央在陕及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安全生产
许可证,其余建筑施工企业向注册地设区市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由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省建设厅审核。
2.企业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核合格后,企业应及时进行
网上申报。
四、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
1.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建设厅每双月前 5 个工作日受
理;
2.省建设厅自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
其中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或水利的,自建设厅受理后 45 个工作日内
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结果在陕西建设网上公布。
五、企业申报材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套。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可登陆陕西建设网
()免费下载,封面不得使用硬皮或
塑料皮,并按要求填写。
(二)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为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复
印件,按以下内容用 A4 纸复印并顺序装订成册,设目录和页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
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
材料(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明细表);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名单;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
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
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本企业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
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
的预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企业 二级 资质 标准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