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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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文
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
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制
二OO七年版
使用说明
一、《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北仑区内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示范文本》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文字下面用横线标示的内容,是对招标人的提示,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删除、选择或修改。
三、《示范文本》未包括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前应先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示范文本》未考虑联合体投标,如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中进行补充,并在相应章节中详细说明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五、《示范文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三为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招标人如增加或修改示范文本的无效标和废标情形的,必须对修改或增加部分内容在前附表三中作出明显标示。
六、《示范文本》未考虑技术标部分,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确需采用技术标评审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等相应章节中进行增加或调整。
“工程量清单”格式仅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可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七、《示范文本》中“评标办法和标准”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也可按规定另行编制评标办法。
八、《示范文本》合同条款格式具体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也可参见建设部颁发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调整“合同协议书”和“合同专用条款”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需对《示范文本》中某些条款或内容进行调整、补充或修改的,应在调整、补充或修改处用“﹏”线作出明显标示。
十、《示范文本》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北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0574)86781363、86781364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年月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备案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备案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02
二、投标须知……………………………………………………………………07
(一)总则……………………………………………………………………..07
(二)招标文件组成内容……………………………………………………..0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09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
(五)开标……………………………………………………………………..15
(六)评标……………………………………………………………………..16
(七)合同的授予………………………………………………………………19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一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4
结构类型
5
工程总投资
工程造价
6
承包方式
7
分包工程
允许内容:
暂估价:
发包方式:
8
招标工程类别
9
招标方式
10
招标范围
11
质量等级标准
12
安全等级要求
13
工期要求
招标工期:
日历天
14
建设资金来源
15
投标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资格:
其他要求:
16
投标资格审查方式
1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45天
18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元整
[提交、退还办法按仑政办(2005)138号文件执行]
提交时间:
投标报名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集合时间:
年月日时分
集合地点:
20
招标文件答疑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份副本
22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开标现场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3
开标
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2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5
履约担保
金额: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或人民币元整
形式:
;担保收件人:
提交时间:
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26
支付担保金额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金额: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或人民币元整
形式:
;担保收件人:
提交时间:
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注:
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前附表二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
1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天
2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______元/天
3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______元/天
4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合同价款的%
第4、5、6、7、8条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
5
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6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7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9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的%
10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11
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12
…
注:
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前附表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本附表内容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的摘要,否决性条款包括:
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被拒绝、无效标、废标等条款。
(提示:
如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附表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附录,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
序号
内容
条款
1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
2
…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必须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答疑会,迟到或不参加均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8.1
3
如果包封没有按18.1、18.2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加以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3
4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一第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1.1
5
违反本须知第23.1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23.3
6
违反本须知第23.2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3.4
7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2
8
投标文件有本须知第26.1.1、26.1.2、26.1.3、26.1.4、26.1.5、26.1.6、26.1.7款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步审查后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标。
26.1
9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7.2
10
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28.2、28.3款规定)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4
11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其他投标文件的评标。
30.2
12
…当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1.1
备注
1.招标人如增加或修改示范文本的无效标和废标情形的,必须对修改或增加部分内容在本附表中作出明显标识。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应坚持谨慎确定无效标和废标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和废标决定前,都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2.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2.2将答辩记录送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2.4若表决通过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后,告知投标当事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无效标或废标的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区有关规定,通过本须知前附表一第9项所述的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0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1项;
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安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2项;
2.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3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一第1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前附表一第15项所要求的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和执业资格。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6项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方式和入围数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可按需要决定是否组织踏勘现场,如组织将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9项所述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组成内容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7.2投标人凭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3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不计息)将同时退回给投标人;如图纸损坏影响使用时,投标人应按损坏图纸的复印成本赔偿给招标人。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8.1招标人可按需要决定是否组织召开投标答疑会。
若召开答疑会的,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2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必须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答疑会,迟到或不参加均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8.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补充纪要形式予以澄清、修改、补充,报宁波市北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将书面补充纪要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补充纪要后,应该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收执确认,该书面补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补充纪要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纪要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补充纪要为准。
8.4招标人发出书面补充纪要时,应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纪要的内容进行研究,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纪要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一般组成
10.1投标文件一般由商务标部分组成(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确需采用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本示范文本暂不考虑技术部分,且商务部分仅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
10.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封面;
10.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2.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0.2.4投标函:
10.2.5投标函附录;
10.2.6投标银行保函参考格式(如有);
10.2.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1)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7.1);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7.2);
(3)项目经理简历表(表7.3);
(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7.4);
(5)项目专职安全员简历表(表7.5);
(6)其他辅助说明资料(表7.6);
10.2.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表8.1)
10.2.9投标报价资料:
(1)封面;
(2)编制说明(表9.1.1);
(3)投标总价(表9.1.2);
(4)工程项目总价表(表9.1.3);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9.1.4);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表9.1.5)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9.1.6);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表9.1.7);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表9.1.8);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表9.1.9);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9.1.10);
(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9.1.11);
(13)主要材料价格表(表9.1.12);
(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9.1.13);
(15)措施项目费计算表(表9.1.14);
10.2.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12.2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一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2.3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的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2.4本工程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可调价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合同价格类型。
固定价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不予调整;可调价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方法调整。
12.5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规费、税金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
综合单价法的工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有关规定。
12.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
13、投标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14、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14.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编制主要包括本须知第10条内容。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7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应按《关于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退还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05)138号]的文件规定及招标公告的金额执行。
16.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1中途擅自退出投标;
16.2.2在开标之日没有递交投标文件;
16.2.3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
16.2.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2.5投标人代表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造成招标单位无法开标而引起重大损失的;
16.2.6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16.2.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6.3投标保证金一旦被没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投标人出具书面告知书,不再另出具没收票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21项的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的封面及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
如有修改,投标人在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2投标文件的包封上应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的名称等内容。
18.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加以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22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投标文件收件人提交投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
19.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需凭本单位及经办人的有效证明。
20、投标截止期
20.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22项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招标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一第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19条的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23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与已核准备案的项目经理一致)必须准时到场。
23.2投标人应提前向招标人提交相关原始证件资料及其复印件,以便招标人在开标前有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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