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肉类蔬菜追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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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肉类蔬菜追溯方案
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的通知》(财办建〔2010〕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促进放心消费,改善人民生活”的总体要求,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肉类、蔬菜“一荤一素”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在整合和规范现有肉类蔬菜追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以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为中心,批零市场等六个流通节点为终端,流通主体实名管理、远程视频监控、质量检测准入为支撑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形成肉类蔬菜的流通信息、责任追溯链条,提高肉类蔬菜流通信息化水平,增强“菜篮子”商品的市场调控能力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肉类蔬菜追溯管理体系,完善追溯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市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一是2010年底,完成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和流通节点子系统的软件开发,市区55处市场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并建成和运行肉类追溯管理系统。
二是2011年底前,在市区四大批发市场和70%的零售市场建成和试运行蔬菜追溯管理系统。
三是2012年底前,全面建成和运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实现市区范围内的可追溯管理。
二、建设内容和模式根据我市肉类蔬菜的流通方式,综合运用集成电路卡(IC或CPU卡)、无线射频识别(RIFD)等物联网技术,以流通节点管理流程的电子化再造为核心,实现各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肉类、蔬菜流通全过程完整的信息链条。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包括:
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市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集团消费单位、定点屠宰企业、肉品专卖店(柜)等六个流通节点追溯管理子系统,经营主体实名管理、远程视频监控、商品质量检测准入等三个工作支撑系统。
(一)建设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按照商务部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流程“五统一”要求,在青岛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建设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具备经营主体管理、流通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分析、应急事件处置、信息查询服务、监控考核等功能,上联国家追溯平台,下联批零市场等各流通节点。
在市商务局设立中心监控室,配备高性能、稳定的监控显示器、网络服务器等设施,对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市追溯管理平台开设区(市)工作窗口,赋予相关区(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辖区内管理工作权限。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平台软件开发和中心监控室建设。
相关区(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相关工作)
(二)建设六个流通节点追溯管理子系统按照“统一规划、政企共建、企业维护”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信息化改造需要,根据我市肉类、蔬菜流通的实际,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集团消费单位、市级定点屠宰厂、“放心肉”专卖店(柜)等六个流通节点,根据统一的信息采集标准和数据传输协议,建设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采集终端,与市追溯管理平台联接。
1、批发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
开发批发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具备批发商户管理、入市商品登记、批发分销、信息上传等功能。
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2008-2020年),按照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的要求,在市区所有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华中、抚顺路、城阳、黄河路等四个批发市场)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
支持批发市场以专用机具为录入设备,以集成电路卡(IC卡或CPU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
其中,华中批发市场建成运行电子结算系统,城阳、抚顺路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电子结算系统,黄河路批发市场在建设时同步规划和建设追溯子系统。
配置手持信息采集机400个,电子磅1300个,网络服务器8个。
支持主城区、城阳、黄岛肉品流通分销备案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软件开发、安装和批发市场电子化流程再造,相关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2、农贸市场追溯管理支撑子系统。
开发农贸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具备零售摊位管理、入场商品验证登记、零售打单、信息上传等功能。
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和标准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工作安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在市区所有农贸市场(80家左右)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
支持农贸市场以集成电路卡(IC卡或CPU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验证登记、质量检测、零售打单、查询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
购置配备非接触式读卡器4000个,零售电子秤4000个,网络服务器80个,一体化查询终端80个。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子系统软件开发和工作指导,各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大中型超市追溯管理子系统。
结合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2008-2020年)和“农超对接”等工作安排,在市区所有大中型超市(50家左右),对商品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改造,具备信息标准化采集、销售价签附加追溯码、信息上报等功能。
配置计算机设备50台。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软件开发和工作指导,各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集团消费单位追溯管理子系统。
开发集团消费追溯管理子系统,具备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耗用管理、信息上传等功能。
结合“阳光食品工程”工作安排,在市区50个集团消费单位,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
支持集团消费单位开展进货登记、索证索票和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
购置配备计算机设备50台。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软件开发和工作指导,各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定点屠宰企业追溯管理子系统。
运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和激光灼刻技术,对市级屠宰企业现有追溯终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备主客体同步追溯功能。
结合畜禽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和屠宰行业调整发展,对全市所有市级定点屠宰厂(目前共7家)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软件开发和安装,相关区(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6、肉品专卖店(柜)追溯管理子系统。
开发肉品专卖店(柜)追溯管理子系统,具备进货信息登记、商品零售附加追溯码、信息上传等功能。
结合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和肉品流通网络发展规划,在市区所有专卖店(柜)(总共1500个左右)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系统。
配置1500台刷卡式电子秤。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软件开发和工作指导,各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建设3个工作支撑系统
1、肉类蔬菜流通主体实名管理系统。
在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定点屠宰企业、市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团消费单位、大中型超市等各流通节点的数据库,归集流通节点主体各类相关信息。
对各流通节点的经营主体,全面推行备案登记制度,配发农产品流通服务卡(IC卡或CPU卡),建立数据库,归集经营主体各类相关信息。
目前,各流通节点约有肉类、蔬菜经营主体5000余个,按照每个业户配发2个、交替使用的要求,配发农产品流通服务卡10000个。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各流通节点的管理;各区(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流通节点经营主体的管理)
2、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以青岛市“菜篮子”商品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为基础,拓展范围,完善功能,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对市区4个批发市场的进货信息采集、批发分销、质量检测、电子结算和不合格蔬菜协议销毁等,对7个市级定点屠宰厂的静养待宰、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配置监控显示器1个,服务器1个,视频监控头50个。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
运行;相关区(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3、商品质量检测准入系统。
根据全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体系发展和追溯管理系统覆盖要求,在所有流通节点(共200个左右)全面建立质量检测室(点),实行逢进必检、问题退市制度,对蔬菜、猪肉等商品进行质量检测。
在市区批发市场探索实行派驻监督检测制度,对重点品种进行全批次检测。
支持检测室(点)进行样品采样、药品耗用、质量检测、结果上报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
配置终端检测信息采集器500台。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检测室(点)的发展布局、设施配备和市区批发市场的派驻监管检测工作;各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各检测点的督导管理)
三、操作办法和实施步骤
(一)操作办法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推进工作。
各区(市)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2、明确目标任务。
将肉类蔬菜追溯管理体系纳入青岛市商贸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
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与区(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制定工作进度倒排工期表,形成全市一盘棋、步调一致、推进有力的工作体系。
3、明确部门职责。
市商务局在做好办公室牵头工作的同时,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流通企业电子化流程再造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配套、拨付和审查,提高使用效果;市工商局负责市场与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交易监督,规范经营行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清查各类违法市场和占路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4、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工作例会、督查督办、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制定出台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办法。
各区(市)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时间进度等要求,加强督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猪肉、蔬菜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5、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电视台、电台和报刊,依托“青岛市商务网”、“菜篮子工程网”、“绿色消费社区”、“三绿工程”宣传月等平台,大力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宣传活动,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积极维权,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认知度,扩大品牌效应。
(二)实施步骤
1、试点启动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摸底调研,印发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完成城市追溯平台和流通节点子系统的软件开发;对市区批零售市场进行信息化建设改造;建成并运行肉类追溯管理体系。
2、建设完善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以市区批零市场为重点,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力争在2011年底前,在市区全部批发市场和70%的零售市场试运行蔬菜追溯体系。
3、规范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在总结完善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运行效果,力争2012年底,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实现所有批零市场的建设和运行。
四、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
(一)总投资预算。
本着“符合实际、着眼长远、力求节约”的原则,初步预算肉类蔬菜追溯管理体系统项目资金共需5958万元,其中,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预算290万元,五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建设预算5138万元,三个工作支撑系统建设预算330万元,每年运行维护和人员培训费用200万元。
(见附件2)。
(二)资金来源。
通过国家补贴、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其中,国家补贴4438万元,地方配套1170万元,企业自筹350万元。
具体为:
1、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预算290万元。
其中,申
请国家补贴200万元,地方配套90万元。
2、六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建设预算5138万元。
其中,
申请国家补贴3938万元,地方配套900万元,企业自筹300万元。
3、三个工作支撑系统建设预算330万元。
其中,申请国家补贴300万元,地方配套30万元。
4、每年运维及人员培训预算200万元。
其中,地方配套
150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
五、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制定《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申报、拨付、项目验收、资金管理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见附件3)。
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建设资金明细表
3.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近年来,我市不断建立健全以肉类蔬菜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完善以密切监测、储备投放为主要手段的市场运行调控机制,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率先建立了肉类追溯系统,创新实施以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绿色消费社区”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形成了具有青岛特色的“菜篮子”暨“三绿工程”工作模式,被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命名为全国“三绿工程”建设样板城市,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领导组织机构,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民生工程,把“菜篮子”工作提升到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和生命权的高度,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任务来抓。
一是已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32个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为成员单位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全市“菜篮子”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了年度“菜篮子”暨“三绿工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市政府每年与各区(市)签订目标责任状。
各区(市)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先后发布了《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蔬菜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的通告》、《青岛市畜禽屠宰企业管理经营规范》等系列法规规章和标准。
出台了关于《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意见》等综合措施。
三是市财政每年安排近2000万元“菜篮子”专项资金,用于市场运行调控、质量监测、屠宰管理和三绿工程建设。
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高效运转的领导组织体制、完善的法规政策环境和相应的资金保障支持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菜篮子”商品质量三级监测网络,为追溯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质量保障工作基础
1999年以来,我市逐步建成运行了以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总监控,大型批发市场全批次抽检、定点屠宰企业检测室重点把关,零售市场、集团消费单位、配送企业全面布控的三级监测网络体系,实行“逢进必检、问题退市”,严格市场质量准入管理。
目前,监测单位总数已发展到214家,监测范围覆盖了全市七区五市主要批零市场;监测关口前移至生产、屠宰加工、配送环节,延伸到了集团消费领域;监测品种和项目包括了猪肉“瘦肉精”、蔬菜农残等重点项目,年抽检能力达到70万批次以上,既净化了“菜篮子”市场,又通过“反弹琵琶”,引导促进了生产源头的治理。
在完善的市场监测体系基础上,将现有的质量检测结果作为数据源,可顺利进行电子化升级。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放心肉”服务体系,为追溯体系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2009年,我市在完善以“备案登记、查验换证、协议约束、品牌经营、联合监管、全程追溯”为主线的肉品流通监管模式基础上,积极申请商务部试点支持,大力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已在13家备案屠宰企业、市区45家批零市场、900多处肉品连锁专卖店和放心肉经销点建立运行了“一户一卡”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在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流通秩序、扩大品牌经营、确保居民肉品消费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肉类追溯系统的试点运行,为蔬菜追溯系统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四、绿色市场创建和标准化改造顺利推进,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2003年,我市依据《农副产品绿色市场》系列国家标准,深入组织开展了农副产品绿色市场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市场主办单位和食品经营者,在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升级改造的同时,重点建立健全和落实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帐、质量承诺、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培育了一大批“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价格大众化、商品品牌化、量器具统一化、设施人性化、消费安全化”的标准化市场。
目前,全市重点监控的126家批发农贸市场、1250家商场超市的食品索证索票率全部达到了100%;8处批零市场通过了国家农副产品绿色市场认证。
在确定试点的批零市场中,抚顺路、城阳批发市场均已建立了电子结算系统,华中市场曾使用过电子结算系统;利群集团为“农超对接”试点项目核心企业。
同时,团体采购企业均为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单位,各试点单位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规范,有利于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菜篮子”市场调控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我市不断完善“菜篮子”储备调控制度,通过生活必需品、蔬菜和猪肉三大市场监测系统,密切监测“菜篮子”市场运行动态。
年均安排猪肉、蔬菜等重要“菜篮子”储备1.45万吨,通过由14家储备企业、32家零售市场、130个活体储备投放点组成的“菜篮子”商品投放网络,及时投放市场,强化运行调控。
同时,通过建立与河北等外地蔬菜产区的区域间市场供应合作机制、畅通“菜篮子绿色通道”等措施,积极吸纳积客菜入市,维护“菜篮子”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运行平稳。
健康、有序的市场整体运行环境,为追溯体系建设打造了有利的环境条件。
六、打造“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目标,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持续动力
近年来,我市适应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核心区”和“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要求,提出了打造“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工作目标。
肉类蔬菜作为“菜篮子”主要品种,与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是城市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合商贸流通“十二五”规划,我们提出要打造“数字化菜篮子”,运用现代化技术,通过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创新管理方式等为手段,加快建立从生产到消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菜篮子”全程电子化、实时监控监管。
建设肉类蔬菜追溯体系,既符合“菜篮子”强化行业管理、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的实际,也有利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保障“菜篮子”食品安全。
附件
建设资金明细表
一、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序号
投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造价(万元)
1
软件开发
1
套
100
100
2
中心机房
1
套
190
190
分项预算
290
二、六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序号
投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造价(万元)
1
软件开发和升级改造
5
套
100
500
2
批发市场网络服务器
8
台
6
48
3
批发市场电子磅
1300
台
1
1300
4
批发市场信息采集机
400
个
0.5
200
5
零售市场网络服务器、查询机
80
台
3
240
6
农贸市场电子秤
4000
台
0.2
800
7
农贸市场读卡器
4000
个
0.05
200
8
超市和集团消费单位计算机设备
100
台
0.5
50
9
7家市级定点屠宰企业升级
7
个
100
700
10
肉品专卖店电子秤
1500
台
0.2
300
11
城阳、抚顺路电子结算升级改造
2
/
100
200
12
华中、黄河路市场电子结算系统
2
套
300
600
分项预算
5138
三、三个工作支撑系统
序号
投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造价(万元)
1
流通主体实名管理卡
10000
个
0.003
30
2
远程视频监控
1
套
50
50
3
商品质量检测
500
个
0.5
250
分项预算
330
四、每年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人员培训
序号
投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造价(万元)
1
市、区(市)两级平台系统、三个工作支撑子系统
/
/
/
60
2
六个流通节点子系统
/
/
/
120
2
相关人员培训
/
/
/
20
分项预算
200
附件三:
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确保使用有效,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是财政部、商务部对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扶持资金,青岛市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扶持资金,以及企业自筹资金。
第三条扶持资金用于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运维,包括系统软件开发维护;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信息化软硬件建设运行等。
第四条经验收合格,项目承建单位应向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金拨付申请及具体项目清单;
(二)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验收合格文件或证书;
(三)贷款项目需提供承办单位与承贷金融机构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及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实际投资的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按有关规定要求,需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第五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验收合格项目情况,于2011年12月31日前由市财政局按程序分阶段拨付资金。
第六条承担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条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建设、运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科学高效。
第八条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如有违规骗取、冒领专项资金的,将追回资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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