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施工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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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施工合同模板
协议关键条款
协议编号: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署日期:
xxxx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协议
第1节协议关键条款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团风县人民政府《相关团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批复》(团政函【】53号)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同意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
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6、承包范围:
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期。
经双方约定,本工程开工完工日期以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在签署协议之日起10内确保开工)
2、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工期:
120 日历天。
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标段关键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计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验和工程完工验收。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工程计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计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 协议价款:
本标段工程项目实施固定价格总承包方法,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工程实施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协议所应支付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改变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
沟、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严格按计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 完工结算措施。
1、根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完工验收管理措施要求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实施。
2、完工结算以业主签批中标协议内工程联络单、变更通知书及工程增补通知单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为依据。
对私自变更及增减工程量部分不予结算,降低工程量不予补量。
3、工程增减完工验收按变更通知单和乙方投标时综合单价进行决算。
4、协议内增减工程量决算按招标时投标人综合单价计价和本协议中第十九条第二项技术要求实施。
5、协议外增加工程决算按乙方投标时同类工程综合单价结算,缺项部分工程综合单价,按甲方标底结合投标时下浮比率进行结算。
6、全部工程量套价完成后,一律根据招标文件和协议约定下浮百分比进行结算。
7、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全部些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
第八条 付款方法。
本标段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50%后,预付工程款30%,县级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价款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以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给予付清。
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负担,质保金付款时间顺延。
第九条 协议履约确保金。
协议履约确保金由中标人在签协议前交纳。
履约确保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乙方该确保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农民工工资确保金。
本标段工程农民工工资确保金按《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印发团风县预防和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措施通知》团政府办发【】3号文第九条实施。
第十一条 协议文件应能相互解释,相互说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以下:
1、协议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纪要、协议;
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她相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相关施工协议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协议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适使用方法律。
1、协议语言:
本协议文件使用汉语。
2、适使用方法律法规: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
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实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推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相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协议组成部分,在完工结算、甲乙工程价款支付完成,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相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保修期满后,相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三条 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负担前任应负责任和承诺。
第十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
全权负责甲方委托该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投资、进度、质量、协议及信息管理全权监理。
第十五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
工期对应顺延。
1、将施工现场水准点或田面基准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对施工中相关情况负责统计、签证。
4、对乙方项目经理、“五大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验,立刻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第十六条 乙方代表(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不得易人,特殊情况易人(不可抗力),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后任继续负担前任应负责任和承诺。
第十七条 乙方工作。
乙方推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
1、由乙方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税收由乙方负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全额代收代缴。
2、向甲方委托监理单位按旬、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在施工期间,应综合考虑项目区及周围自然条件和人居环境、习俗等原因,充足预见多种可能发生,并采取主动预防方法。
所以而发生经济赔偿、人身伤害及其它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方法,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4、确保施工现场整齐,符合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工程交工前要达成工完料净场地清要求,并负担因违反要求造成相关方面罚款。
5、负责已完工程保护,负担在国家和省正式验收合格前不管什么原因发生损坏工程修复和费用,接收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方法要求。
6、参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会议。
7、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原件,交甲方备查。
8、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验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等工作。
9、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工人工资。
乙方应根据团风县预防和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要求实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成后,才退还农民工工资确保金。
10、乙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责任人必需确保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岗不得少于4小时,并书面承诺,交纳确保金,如未达成要求,中止协议并扣除确保金。
11、按要求参与甲方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第十八条 材料供给
1、清单内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树木和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另行招标统一采购。
2、乙方应根据甲方设计规范要求购置优质材料,在材料到货24小时后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验收签证。
对按要求应抽样检测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需按要求时间搬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材料和成品,并负担由此带来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和责任
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
1)严格按图纸(图纸确需变更,按同意变更程序和变更说明及“补充说明”)施工。
2)未经业主纸质文书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设计。
3)乙方必需全方面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对未经同意而私自取消工作内容甲方有权按对应工程造价三倍进行扣款。
4)乙方施工必需按程序施工,先报监理审验、下达施工许可,方可进行下步施工;不然,因不妥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不予计量、不予验收、不予结算。
2、项目工程质量必需达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工程,努力争取达成优良工程等级。
3、乙方必需成立项目施工专班。
项目总责任人及关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安全员以及其她工作人员)必需现场全方面负责组织施工。
4、确定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她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分别向她人转包。
5、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检验程序。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国家颁发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施工方案和工艺步骤进行协议段全部工程项目施工。
为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控制并达成合格标准工程,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实施下列质量检验、验收程序:
(1)在要求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单”,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开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工序交验单”,并附上按规范进行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需合格才许可报验);
(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验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4)工程达成要求阶段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全部被包含工序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
7、隐蔽验收。
需要覆盖隐蔽工程项目,乙方都必需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给予覆盖隐蔽。
对未经检验签认而私自覆盖者,乙方必需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
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在接到乙方书面要求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验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8、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标按时,乙方必需快速返工,采取补救方法建设,达成合格标准,不然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9、安全生产要求:
本工程安全要求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达成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安全达不到上述标按时,若属施工方责任,则施工方须支付给建设方计协议总价百分之一违约金。
10、中标单位负担本工程环境保护、环卫、检测、建筑材料和砼结构检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11、乙方负责处理周围各项关系且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对处理周围关系不负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施工技术要求
一、通常要求
1、甲方招标时提供施工图纸和文件
2、乙方提交施工图纸和文件
(1)如专用协议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图纸和文件,经业主同意后实施。
(2)乙方应在签署协议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关键内容有:
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部署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方法、施工质量确保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方法、测量结果及用于本协议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方法。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完工资料和完工图纸并提出完工验收申请。
3、图纸和文件审核和审批
按协议要求须经甲方同意图纸和文件,必需经过监理机构后再由监理部上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乙方自行设计图纸、私自施工,一律无效)。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先斩后奏,不然,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
(1)乙方项目经理应立刻参与监理机构和驻现场代表每七天或每个月定时召开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接收检验乙方协议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发生相关问题。
(2)乙方应在每七天或每个月按要求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汇报(每个月在25日前报送),其关键内容有:
上周(或月)前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累计工程量统计;本周(或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及工程形象进度;影响施工进度计划原因和采取改善方法;工程质量情况(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点统计及处理情况)等。
5、现场临时设施
(1)乙方应在要求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建造、管理和维修。
(2)场内施工道路
乙方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场内施工进出道路。
(3)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处理。
(4)供水、排水
乙方必需在协议要求施工期内提供充足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排水工程自行处理。
(5)照明
乙方应自行处理施工工区和生活区全部照明系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通信
乙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处理工地电信服务设施,项目经理要有与甲方和监理机构联络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和关键施工人员电话必需确保通畅。
(7)临时生活设施
乙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和维护全部临时生活设施。
6、现场施工测量
(1)测量基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所需基础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基础数据。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测量基础数据后,应校测其基础控制点和基线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正确性。
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
甲方、乙方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甲方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
(2)施工测量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所需要全部施工放线工作。
乙方应将测量结果资料报甲方审核,必需时甲方可直接监督复核测量。
经双方核签测量结果应编写入完工资料。
乙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础控制点,使之轻易进入和通视。
乙方应对测量控制点后缺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
7、质量管理
(1)乙方应建立质量确保体系,选派有经验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各个施工步骤和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乙方质检人员应立刻向甲方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汇报检验中发觉问题,并提供必需资料。
(2)全部取样(含材料、试块、土料)应有监理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见证取样。
(3)试样试验应在监理机构同意试验室进行,试验结果按要求时间报送监理机构。
(4)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现场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检验、核验,如需要应无偿提供给监理机构使用。
(5)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检验复验。
(6)经监理人员检验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发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质量检验资料,报监理机构,作为整个完工验收资料一部分。
(8)未经同意,乙方私自更变图纸或超出实物工程量,发包方一律不予计量。
由此,引发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9)本标段工程实施是总承包方法,不管工程量额差异、运距远近、施工条件、生产环境等甲方未加以考虑相关原因(除不可预见天灾外)一切都由乙方自己负担。
8、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遵法,维护社会治安。
帮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订安全防护规程,定时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应在工程范围内设置必需标志和信号。
乙方负责负担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并不得所以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
(3)乙方应负责辖区内消防、防汛和抗灾以及材料防盗保管工作,配置一定数量常规消防器材,定时进行防火检验;配置必需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灾难防护工作。
乙方应对工程及其管辖区内人员和所进场材料自行保管,如出现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
在施工时要控制噪声,预防扰民。
若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而受四处罚或被要求赔偿,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环境卫生,设置足够临时卫生设施,定时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
并将其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经得监理机构同意外,乙方必需拆除一切必需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
拆除后场地应根本清理。
凡甲方决定保留设施,应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处理措施。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觉古建筑物及遗址、国家保护动植物以及地下建筑物和军、民用设施应立刻向相关单位汇报并妥善处理,并负担为此发生一切费用和一切后果。
10、计量要求
(1)本协议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量,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效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改变,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足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2)全部工程项目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相关章节要求,由乙方负责计量,并确保计量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精度要求。
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要求外,乙方施工所用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步骤和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国家和行业颁布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技术要求。
当本技术条款内容与所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确保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乙方或同意乙方采取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施工。
二、技术要求
(一)土地平整工程
1、本施工技术依据农田水利工程行业技术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编制技术条款TD/T1011-1013-。
2、土地平整平整度应控制在许可偏差范围内,土地平整首优异行表层土转移,确保耕作层回填,平整后水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水田田面高差不超出±3cm,旱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20cm,旱地坡比不得超出1:
500。
3、田埂、坎及格田划分形状应达成设计要求。
4、平整后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成方成块,便于机械耕作。
5、平整范围内一切杂物由施工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方负担,不再另行计费。
6、单元工程完工后,土地平整以设计田块编号为单元工程,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驻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检验复验。
7、经监理人员检验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根据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
由此引发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施工资料,分类汇编装订成册后报监理机构和甲方,准备完工验收。
9、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员和甲方驻现场代表共同签字以后在甲方指定工程量中作为支付依据。
(二)水工建筑物工程
1、本施工技术依据GB5202-《建筑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砖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TJ041-《砼桥涵施工技术规范》5D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严格根据施工图纸施工。
建筑物几何尺寸、轴线、高程放线必需正确,偏差控制在许可范围内。
3、进场砂、石、水泥、预制件、钢筋等材料必需经过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并经有资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外购预制构件必需有生产资质企业出厂合格证方可安装使用。
4、质量要求:
水工建筑物工程严格根据图纸施工,不准私自变更设计。
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必需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
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装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并按要求留置试块、材料送检。
各建筑物工程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规范许可范围内。
5、对不合格建筑物,乙方必需无条件拆除、加固或补强,对拆除重建重新进行验收。
经设计验算可加固补强按设计提出方案加固补强,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自负并负担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三)排灌沟渠工程
1、本实施技术要求依据5D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
2、关键工程内容
(1)疏挖沟、渠工程:
疏挖沟槽及边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内明水、暗水、清理沟渠施工范围内障碍、整理边坡、整理疏挖、开挖堆放弃土。
(2)硬化沟、渠工程: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理淤泥、扎实边坡基础,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碍。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严格根据图纸施工,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放线工作。
沟渠线型必需顺直,“三度”必需达成设计要求。
总要求是沟渠顺畅、渠成路就,边坡稳定,坡面美观。
(2)硬化(衬砌)沟渠构件几何尺寸必需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构件质量必需达成设计强度标准。
构件拼装必需规范。
基础浇筑、砌筑质量达成设计标准,外观质量要求精细美观、边坡稳定。
(3)硬化灌渠:
线型顺直,接头止水严密,分水口、过路涵(板)符合设计要求。
4、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和甲方驻场代表复验。
对不合格沟渠工程乙方无条件返工,必需达成设计标准,不然,不予计量。
5、工程计量:
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效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改变,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足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四)田间道路工程
1、本施工技术要求依据TD/T1011-1013-《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
2、关键工程内容
(1)水泥路工程:
关键包含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层、路基碾压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两边路肩培土扎实。
(2)泥结石路面施工用压路机压实、整平、清理边坡余土。
(3)砂砾石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需碾压密实、路面要求平整,临田面边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
临田边坡线要求整齐、顺直。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水泥路工程:
路基宽度、平整度、密实度、路面宽度、厚度、砼强度号必需达成设计标准,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许可偏差范围内,线型顺直美观。
(2)道路工程(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
麻骨土路基要求碾压、平整,磨耗层石屑面层宽度、厚度、密实度、均匀度达成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许可范围内。
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表面平整光洁。
沟渠余土要求清理整成直线,线型顺直美观。
树蔸及建筑垃圾转运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3)严格根据图纸施工,私自变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
(4)进场材料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经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合格检验汇报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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