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装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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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消防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一、总那么
1.工程概况及消防监理工作内容:
〔1〕防火部分:
包括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等的设置及安装。
〔2〕灭火部分:
包括水幕,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器等的设置及安装。
〔3〕防火排烟部分:
包括自然排烟,机械排烟,机械防烟的设置及安装。
〔4〕火灾自动报警和操纵系统的设置及安装。
2.监理职责:
受建设单位托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规定和
建设单位要求,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督促,检查,操纵及验收。
二、监理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4.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1998〕
5.给排水,暖通,弱电等专业有关消防部分的施工图。
三、预备时期监理操纵要点
1.熟悉设计图纸,全面了解设计内容,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尽量幸免和减少因设计图纸问题造成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阻碍。
2.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须弄清的问题:
〔1〕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
〔2〕设计主导思想。
〔3〕设计方对监理和承建方提出问题的答复是否满足要求。
〔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由承建方整理,形成纪要,由建设,设计,监理,承建四方共同签认,作为施工依据。
3.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使之有针对性、合理性、可靠性、审查中的
注意点:
〔1〕专业进度打算应符合总进度要求,专业间交叉施工要妥善安排。
〔2〕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进度是否全面,具体,合
理。
〔3〕施工中的材料,设备机具配置的需要量和供应打算与工程进度是否和谐。
〔4〕施工人员配置,各种劳动需要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
〔5〕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4.检查承建单位专门工种工人上岗证。
如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接,必须具备有效的操作
资格证书和相关类别管道焊接的考核合格证书。
5.审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打算,要求与合同及工程总进度打算相一致。
6.检查监理工作中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外表,工具的完好性和准确性。
检查测量工具的检
定时刻是否在有效期内,须送检的要及时送检。
7.为了幸免工艺、土建、水、电、暖各专业因设计配合不够,会签不细,审图不严造成的
打架,碰撞问题,在施工前,各专业相互应对图纸进行认真复核,发觉问题协商解决,把问题处理在施工安装之前。
8.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进场时,应与建设,承建方进行认真检验。
检验产品合格证,
质保书和技术说明。
按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检,没有产品合格证和抽检不合格的材料,成
品,半成品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验收应经监理人员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四、施工中监理工作
1.在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图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与标准,国家
和地区的技术操作规程对本专业的施工安装进行验收。
检查所安装设备与材料的型号、规格、
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标高是否正确,安装工艺是否合理,安装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2.参加工程及中间验收必须在承建方自检合格后进行,监理人员切勿成为或替代承建方的
工程质检员。
凡经检查发觉不合格的安装工程,均应要求承建方返工,整改,直至合格。
3.当在工程施工中发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专题报告〞,转由设计方解决。
假设在施工紧急时,得不到设计方案答复,为不阻碍工期,需监理人员处理,一定要征得设计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后才能进行。
一样问题监理人员出〝监理通知〞自行解决。
4.对工程安装中须承建方应遵守的有关标准、规范及重要的质量要求,应书面向承建方提
出。
5.在工程施工中,发觉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承建方整改,问题严峻的,应要求暂
停施工,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承建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向主管部门报告。
6.施工现场多工种交叉作业时,要求承建方对各工种要沟通配合,事先安排好施工顺序,
做到流水作业,忙而不乱,以免造成窝工或返工,且应爱护好已完工成品,假设有损坏,要求责任方进行修复或赔偿。
7.在土建施工时,要求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协助本专业的施工人员与土建专业施工人员一
道,按设计图纸施工好所需的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及设备运输通道。
8.关于隐藏工程在隐藏前必须进行隐藏验收,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发觉问题待整
改合格后,才能签字验收,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施工时期监理操纵要求及工作内容
依照我监理公司在监理工作中,体会到各工程的承建方施工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单位施工
体会缺乏,施工资料一无所有,盲目地进行无序施工。
给监理工作带来专门多不便,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本监理实施细那么除提出监理操纵要点外,并增了常用的施工方法及要求。
因消防工程对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假设所提供的方法及要求与现行的规程,规范和有关标准及设计图纸有不符之处,或未提及的部分应以现行的规程,规范和有关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
〔一〕消防水系统的设置及安装
1.检查进场管材,管件的质量,规格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
2.要紧材料有镀锌钢管,无缝钢管,重点检查管道规格尺寸及管道壁厚。
〔自动喷水消防系
统应采纳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
3.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供给。
利用天然水源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
用水量,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室外消防给水网应布置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升/秒时,
可布置成枝状。
〔2〕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小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
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3〕环状管网应用阀门分成假设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数量不宜超过5个。
〔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
成环状。
室内消防给水环状管网的进水管和区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小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或引入管应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
〔2〕室内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爱护
范畴内的任何部位。
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运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m。
〔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可合用消防水泵,
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必须分开设置。
〔4〕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纳阀门分成假设干独立段。
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
停用的管道不超过一根。
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
6.管道和部件安装前,必须清晰内部污物和杂物,安装中断或完毕的敞口处应临时封闭。
7.焊接钢管的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采纳螺纹连接,管径大于32mm采纳焊接或法兰连
接,镀锌钢管采纳螺纹连接,当管径大于100mm时,可采纳卡箍式法兰或焊接,但应对焊缝及热影区的表面进行防腐处理。
8.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埋设应平坦牢固,与管道接触应牢靠。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的连接,充水系统,可采纳螺纹连接或焊接;充气或气水交替系统,应采纳焊接。
〔2〕每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有警报阀,操纵阀〔应设启闭指示装置〕,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和压力表;宜设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辅助电动装置。
〔3〕采纳闭式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有延迟器等防止误报警的装置。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每根配水支管或配水管的直径不应小于25mm。
每侧,每根配水支管设置的喷头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a.轻及中危险级的建,构筑物均不应多于8个〔含同一配水支管在吊顶上下布置喷头时,
包括上下侧的喷头数〕。
b.严峻危险级的建、构筑物不应多于6个。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泄水装置。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应有坡度。
充水系统应不小于0.002;充气系统和分支管应不小于0.004。
〔8〕安装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吊架与喷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吊架应设在相邻喷头间的管道上,当相邻喷头间距大于3.6m,可设一个,小于1.8m,承诺隔段设置。
〔9〕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操纵信号阀前,应设阀门,在其后面不应安装其它用水设备。
10.水幕系统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需要进行水幕爱护或防火隔断的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2〕水幕系统可采纳自动或手动装置。
〔3〕水幕喷头应平均布置,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水幕作为爱护使用时,喷头成单排布置,并喷向爱护对象;
b.舞台口和面积大于3m的洞口部位,喷头宜双排布置;
c.每组水幕系统的安装喷头数不宜超过72个;
d.在同一配水支管上应布置相同口径的水幕喷头。
11.消防系统水压试验
对各种材质的消防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水压试验时先升至试验压力,观看10min,压力降不超过0.05MPa,设备、管道、附件和接口未发生漏裂,然后将压力降至工作压力,进行外观检查,不漏为合格。
〔二〕消防设备及附件的设置及安装
1.检查进场消防设备及附件厂家生产许可证、检查消防设备及附件出厂合格证。
消防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要紧设备及附件有消防水泵、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喷头、水流指示器等。
3.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应设备用泵、备用水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要紧消防水泵;
〔1〕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小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水量;
〔2〕消防水泵应采纳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阀门。
供水管上应装阀门、止回阀、压力表和DN65的检验放水阀;
〔3〕水泵就位前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核对放置位置、尺寸、地脚螺栓孔强度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后才可安装;
〔4〕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能正常运转。
4.水泵接合器
〔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
〔2〕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
〔3〕水泵接合器宜采纳地上式,当采纳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时,应有明显标志。
5.消火栓
〔1〕室外消火栓:
a.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50m时,宜设在道路两边,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b.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c.地上式消火栓应有DN150或DN100和两个DN65的栓口;
d.地下式消火栓应有DN100和DN65的栓口各一个,须装于消火栓井内,其井盖应与给水表井和排水检查井一致,应有明显区别。
重型与轻型井盖不得混用;
e.地下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
如超过应加短管;
f.管道穿过井壁处应严密,不漏水。
〔2〕室内消火栓
a.应设在消防电梯前室及走道,楼梯邻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水枪充实水柱当建筑高度小于100m时不应小于10m;大于100m时不得小于13m〕。
b.对高层民用与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其它单层、多层建筑及裙房不应大于50m;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纳同一型号规格的消火栓其栓口应为DN65,每根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c.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b〕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
〔c〕阀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
〔d〕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承诺偏差为3mm。
d.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毕在系统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取顶层〔或水箱间内〕所设试验和检查用消火栓及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e.高级旅社,重要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避难层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均应设消防卷盘。
6.报警阀
〔1〕报警阀宜设在明显地点,且便于操作,距地面高度宜为1.2m,报警阀的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2〕采纳闭式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每个报警阀操纵喷头数不宜超过以下规定:
a.湿式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为800个;
b.有排气装置的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为500个;无排气装置的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为250个。
7.水力警铃
〔1〕水力警铃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邻近,与报警阀的连接管道应采纳镀锌钢管,长度不大于6m时,管径为15mm;大于6m时为20mm,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20m。
〔2〕水力警铃的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8.喷头
〔1〕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平均布水的位置。
当喷头邻近有障碍物时,应增设能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2〕在不同的环境温度场所内设置喷头时,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宜比环境最高温度高30℃。
〔3〕在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场所内设置喷头时,,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采取不能阻碍喷头感温元件功能的措施。
〔4〕标准型喷头布置间距:
a.严峻危险级的生产建筑物为2.8m;
b.严峻危险级的储存建筑物为2.3m;
c.中危险级的建、构筑物为3.6m〔含边墙型喷头〕;
d.轻危险级的建、构筑物为4.6m〔含边墙型喷头〕。
以上各危险级的建、构筑物内喷头与墙及柱面的最大间距均为喷头间距的一半。
〔5〕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喷头间距应按走道地面不留漏喷空白点确定;货架内喷头的间距不应小于2m,并不应大于3m。
〔6〕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mm,并不宜大于150mm,当楼板及屋面为非燃烧体时,其间距不宜大于300mm。
〔7〕喷头布置在有坡度的屋面板、吊顶下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运算。
当屋面板坡度大于1:
3同时在距屋脊750mm范畴内无喷头时,应在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
〔8〕喷头溅水盘布置在梁侧邻近时,喷头与梁边的距离应不阻碍喷洒面积的要求确定。
〔9〕在门窗洞口处设置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距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75mm。
并不宜大于150mm。
〔10〕在吊顶、屋面板、楼板下安装边墙型喷头时,其两侧1m范畴内和墙面垂直方向2m范畴内。
〔11〕边墙型喷头距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并不应大于150mm;距墙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00mm。
〔12〕边墙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宽度不大于3.6m的房间,可沿房间长向布置一排喷头;
b.宽度介于3.6m与7.2m的房间,除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喷头,宽度大于7.2m的房间,除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喷头,还应按上述规定在房间中间布置标准喷头。
9.水流指示器
〔1〕除报警阀组操纵的喷头只爱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2〕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3〕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操纵阀时,应采纳信号阀。
10.试水阀及试水装置
〔1〕每个报警阀组操纵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楼层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2〕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
试水接头出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最小流量系数。
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3〕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25mm。
〔三〕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阻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面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4..灭火器不应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爱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使用温度范畴的地点,各种灭火器使用温度范畴:
〔1〕清水,酸碱,化学泡沫灭火器为4~55℃;
〔2〕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10~55℃,贮压力式为-20~55℃;
〔3〕卤代烷灭火器为-20~55℃;
〔4〕二氧化碳灭火器为-10~55℃。
〔四〕防烟和排烟系统的设置安装
1.自然排烟
〔1〕自然排烟利用外窗,阳台,凹廊或专用排烟口,竖井等将烟气排走或稀释烟气的浓度。
〔2〕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纳自然排烟方式。
〔3〕采纳自然排烟时,外窗或排烟口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a.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的窗的面积不小于2m2。
合用前室不小于3m2;
b.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m2;
c.长度不超过5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d.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2%;
e.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f.不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进风口面积不小于1m2,进风道断面积不小于2m2,排烟口不小于4m2,排烟竖井断面不小于6m2。
不靠外墙的合用前室,进风口不小于1.5m2,进风道断面不小于3m2,排烟口不小于6m2,排烟竖井不小于9m2;
g.多层房间共用一个排烟竖井进行自然排烟时,每层防烟分区面积应小于500m2,每层排烟口面积为该防烟分区面积的2%,竖井烟气排出口面积为最大防烟分区面积的2%。
〔4〕防烟楼梯间前室,利用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两个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5〕排烟口设于房间净高的1/2以上,宜设在距吊顶板下800mm以内,进风口应设于房间净高的1/2以下。
〔6〕内走道和房间的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应在30m以内。
〔7〕排烟口进风口应由非燃烧材料制成,宜设置手动或自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关应设在距地坪0.8~1.5m处。
2.机械排烟
〔1〕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以下部位设置机械排烟:
a.无直截了当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截了当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b.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c.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d.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除外〕;
〔2〕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3〕洁净厂房疏散走道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洁净室机械防排烟系统宜与通风,净化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4〕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a.防烟分区可采纳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的梁划分;
b.排风量按划分的防烟分区大小运算。
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应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过防火分区。
c.负担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运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
d.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排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
运算;
e.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次数运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体积的4次/h换气次数运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
f.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宜超过2000m2,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次数运算。
g.竖向布置的走道排烟系统,其排烟量,按最大走道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运算;
〔5〕设置排烟系统时防烟分区面积的划分:
a.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b.走道按规定需要设排烟设施,而房间〔包括地下室〕不设,且走道与房间相通的门为防火门时,可只按走道面积划分防烟分区;假如走道与房间相通的门为非防火门时,防烟分区面积的划分,应包括房间的面积;
c.房间〔包括地下室〕按规定需要设排烟设施,而走道不设时,且房间与走道相通的门为防火门时,可只按房间面积划分防烟分区;如房间与走道的门不是防火门时,那么防烟分区面积的划分,应包括走道的面积;
d.走道和房间〔包括地下室〕按规定均设排烟设施,可依照具体情形分设或合设排烟设施,按分设或合设排烟设施的情形划分防烟分区;
e.当建筑面积较大时,可划分几个防烟分区,分成多个排烟系统,并将竖风道分散布置在相应防烟分区内,以便尽量缩短水平风道,如此排烟成效好且经济。
〔6〕排烟口及烟气排出口设置:
a.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距顶棚800mm以内的高度处的墙上,关于顶棚高度超过3m的建筑物,排烟口可设在距地面2.1m以上的墙面上。
且与邻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b.同一防烟分区内设置数个排烟口〔每个排烟系统,排烟口数量不得超过30个〕时,要求做到所有排烟口能同时开启,排烟量那么等于各个排烟口排烟量总和;
c.排烟口平常关闭,当火灾时仅开启着火层的排烟口,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d.排烟口的开启方式一样有三种
〔a〕手动开启,操纵器直截了当装于排烟口外壁处,火灾时,操作手柄或拉绳可迅速将排烟口开启;距地板宜为1.8m;
〔b〕与感烟器联动而自动开启,感烟器的作用半径不应大于10m;
〔c〕远距离操纵开启,操纵器设于排烟口邻近的墙或柱上,通过缆绳操纵。
e.烟气排出口,既不能将排出的烟气直截了当吹在其它建筑物上,也不能阻碍人员避难和灭火活动的进行,也不能让烟气再被空调或通风设备吸入,此外,必须躲开有燃烧危险的部位。
f.当烟气排出口在室外时,应考虑有防止雨水、虫、鸟等侵入的措施并要求排烟时牢固不脱落。
〔7〕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及地下汽车库内无直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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