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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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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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规范
标准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槽和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土方工程c但人工挖掘的劳动强度高、效率较低,只适用于工程量小、分散或缺乏挖掘机械时才采用。
二、施工准备
2.1技术准备
1.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地形、地貌,实地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情况。
3.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桩位交接验收及复测工作,测设土方开挖控制点。
2.2主要机具
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包括正铲、反铲、拉铲、抓铲等)、装载机、测量仪器、铁锹(尖头与平头两种)、手推车、手锤、梯子、铁镐、撬棍、龙门板、小白线或20#铅丝、钢卷尺、坡度尺等。
一般讲,深度不大的大面积基坑开挖,宜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推土、装土,用自卸汽车运土;对长度和宽度均较大的大面积土方一次开挖,町用铲运机铲土、运土、卸土、填筑作业;对面积较大较深的基础多采用0.5m或1.0m斗容量的液压正铲挖掘,上层土方也可用铲运机或推土机进行;如操作面狭窄,且有地下水,土壤湿度大,町采用液压反铲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在地下水中挖土,可用拉铲,效率较高;对地下水位较低采取不排水挖土时,亦可分层用不同机械开挖,先用正铲挖土机挖地下水位以上土方,再用拉铲或反铲挖地下水位以下土方,用自卸汽车将土方运出。
2.3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详细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
对位于基坑、管沟内的管线和相距较近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已按拆、改或加固方案处理完毕。
2.根据给定的控制坐标和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要求,引测到现场。
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做好轴线控制测量的校核。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做好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5.在机械无法作业的部位,修整边坡坡度以及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6.当开挖深度范围内遇有地下水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一般应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进行土方开挖。
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7.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壤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发挥施工机械效率。
8.在施工现场内修筑供汽车行走的坡道,坡度应小于1:
6。
当坡道路面强度偏低时,路面土层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石或渣土;挖土机械所占土层当处于饱和状态时,应当填筑适用厚度的碎石或渣土,以免施工机械出现塌陷。
9.根据土方和基础工程规模、工期长短、施工力量安排等修建简易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同时敷设现场供水、供电、供压缩空气(爆破石方用)管线路,并进行试水、试电、试气。
10,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
重物距边坡距离:
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
三、施工工艺
3.1工艺流程
3.2操作工艺
1.开挖坡度的确定
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宽度,按放线分块(段)分层挖土。
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
1.0m。
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
1.25m。
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粘性土):
1.5m。
4)坚硬的粘土:
2.0m。
(2)当土质为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即不会发生坍塌、移动、松散或不均匀下沉),且无地下水时,开挖基坑亦可不必放坡,采取直立开挖不加支护,但挖方深度应按表3-1规定;基坑宽应稍大于基础宽。
如超过表3-1规定的深度,但不大于5m时,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进行放坡,以保证不塌方,其最大容许坡度按表3-2采用。
放坡后基坑上口宽度由基础底面宽度及边坡坡度来决定,坑底宽度每边应比基础宽出30cm~50cm,以便于施工操作。
2.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做好轴线控制测量的校核。
控制网应该避开建筑物、构筑物、土方机械操作及运输线路,并有保护标志;场地整平应设10×10m或20×20m方格网,在各方格点上做控制桩,并测出各标桩处的自然地形、标高,作为计算挖土方量和施工控制的依据。
基坑(槽)和管沟开挖,上部应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内冲刷边坡,造成塌方和破坏基土。
3.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然后分段分层均匀开挖。
4.采用挖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按照坡度线向下开挖,严禁在高度超过3m或在不稳定土体之下作业,但每层的中心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5.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有软弱土、流砂土层时,或地表面出现裂缝时,应停止开挖,并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以防止土体崩塌与下滑。
6.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下列两种:
(1)端头挖土法:
挖土机从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2)侧向挖土法:
挖土机沿着坑(槽)边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土。
7.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8.机械开挖基坑(槽)和管沟,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底超挖,一般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300mm一层土不挖,以便经抄平后由人工清底挖出。
9.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应配以人工跟随挖掘,并用手推车将土运到机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
10.修帮和清底。
在距槽底实际标高500m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
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
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理槽底土方。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11.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应留足回填的好土;多余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12.季节性施工
(1)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
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期施工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0m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
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临近建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
(2)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期进行,如必须在雨期开挖时,开挖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雨期施工在开挖的基坑(槽)或管沟,应注意边坡稳定。
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并对坡面进行保护。
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人。
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3-3的规定。
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4的规定。
五、成品保护
1.挖运土方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并定期复测检查定位桩和水准基点是否完好。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临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发生下沉和变形。
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4.挖土时应对边坡支护结构做好保护,以防碰撞损坏。
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防止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0mm地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先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防止施工机械下沉:
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
推土机、铲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
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控制开挖尺寸,防止边坡过陡: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6.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相应的施工方案:
对于地质资料反映有粉细砂、粉土、中粗砂等土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制定有效的降排水方案。
7.防止地下设施受损:
使用机械挖掘,在开工前应核查公用地下设施(管线、电缆等)的位置。
不容许挖掘机在还要保留的地下设施附近作业。
剩余地段,由工人挖掘来完成。
8.挖掘机在挖比较深的基槽、地沟时,机身离边口应不少于3m,并用坚木垫实机身,方可进行作业。
堆土离边口不得少于1m,但也不能抛到工区的通道上或其他作业区域。
也可用薄板或低矮的建筑物把挖掘的土石围起,以防进入邻区。
冬天要防止冻土融化造成的塌方。
挖掘机在挖掘大的石块等物件时,会使机身失掉平衡而翻倒。
因此,挖掘机在遇到较大的石块、混凝土块、钢渣或其他障碍物时,应采用正确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9.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
10.在雨期开挖基坑,应距坑边1m远处挖截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人淹泡基坑或冲刷边坡,造成边坡失稳塌方。
11.雨期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0.3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七、环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7.1环境管理措施
1.土方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不超载,避免运输中遗撒。
2.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沉淀池和简易洗车装置,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洗车污水经沉淀后可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3.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用密目网满覆盖或采取固化等措施,避免大风天气造成扬尘。
4.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定期清理,以免污染环境。
5.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6.临时食堂设隔油池,每月清理浮油杂物不少于三次,污水经过滤、沉淀、隔油后排人市政污水管线。
7.在施工中,发现不明物体或工程,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弄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才可继续施工。
7.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m,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作面不应小于6m。
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地质、水文条件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当不设支护,其允许直立壁高度或人工边坡可按计算确定。
3.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加设红色标志。
人员上下基坑应设坡道或爬梯。
4.基坑开挖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不断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5.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
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6.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
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7.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用翻斗车运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m,装土和卸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m。
8.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后或冬期解冻前,应仔细观察土质边坡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9.在雨期开挖基坑,应距坑边1m远处挖截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人淹泡基坑或冲刷边坡,造成边坡失稳塌方。
当基坑底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坑开挖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
雨期在深坑内操作应先检查土方边坡支护措施。
10.在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公用管线(水管、燃气管、电缆等)和下水管道等地下设施是主要危险因素,如果挖到、掘断或破坏了这些设施,不仅使供应中断、生产停止、污染用水,而且会使工人致伤甚至死亡。
因此,在开挖之前,要调查这些地下设施的位置和大致深度,并在地下用竖杆或在地面作明显的标记。
11.大型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方开挖方案、制定土方开挖图,确定开挖方式、路线、顺序、范围、边坡坡度、土方运输路线,堆放地点及安全技术措施等以保证挖掘、运输机械设备安全作业。
1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以免塌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3.在基槽中挖掘时,使用镐、锹的人相互间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相互致伤。
14.开挖工程应设置挡板,以防土块掉落伤人。
有时,还得设置警告标志、监管人员或信号人员。
夜间施工,在工作区还应设信号灯以保证作业安全。
15.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m;多台挖掘机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0m以上,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
16.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确定)。
18.挖掘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构制动,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
挖掘机回转及行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
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并应先鸣号,后卸土。
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
挖掘机停止作业,应放在稳固地点,铲斗应落地,放尽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挖掘机转移工地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19.推土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及运转机构是否正常,操纵杆是否置于空挡位置。
作业时,应将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先予清除,非工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先鸣号,后作业。
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行驶,上坡不得换挡,坡度不应超过25°,下坡不得脱挡滑行,坡度不应超过35°。
在横坡上行驶时,横坡坡度不得超过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转弯。
填沟渠或驶近边坡时,推铲不得超出边坡边缘,并换好倒车挡后方可提升推铲进行倒车。
多台推土机在同一作业区推土时,前后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停车作业,推土机应停放在平坦稳固的安全地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推土机转移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20.铲运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
铲运机的开行道路应平坦,其宽度应大于机身2m以上。
在坡地行走,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5°,一横坡不得超过6°。
铲斗与机身不正时,不得铲土。
多台机在一个作业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
铲运机卜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禁止在斜坡上转弯、倒车或停车。
工作结束,应将铲运机停在平坦稳固地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21.在有支撑的基坑中挖土时,必须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沟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强度,危险地段应加强支撑。
22.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
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犬或进行其他作业。
土石方爆破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危险区域。
挖掘机、装载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上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23.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24.挖掘机行走和自卸汽车卸土时,必须注意上空电线,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在110~220kV电压时,垂直安全距离为2.5m;水平安全距离为4m~6m。
25.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26.冬期、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27.遇七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天时,各种挖掘机应停止作业,并将臂杆降至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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