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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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
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郑港财采竞谈-2018-17
采购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8
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
1.2采购编号:
郑港财采竞谈-2018-17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工程规模:
新打1眼300m深水井、1台50吨无塔供水压力罐、2台深井泵、自动控制系统、次氯酸钠发生器、245m供水管、闸阀井、围墙及警示牌等设施。
2.2资金来源:
财政
2.3预算金额:
约46.84万元
2.4工期:
20天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有效期内);
3.4、业绩要求:
自2012年至今参加过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或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
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3.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7月26日09时 00分至2018年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8月8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星港路越发办公区
联系人:
石硙
电话:
5
代理机构: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
联系人:
葛女士
电话:
22
日期:
2018年7月25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星港路越发办公区
联系人:
石硙
电话:
5
1.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东塔B座九楼
联系人:
葛女士
联系电话:
2、
1.1.3
项目名称
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集中供水提升工程
1.1.4
项目地址
八千办事处小李庄村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
1.3.2
工期要求
20天
1.3.3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有效期内);
3.4、业绩要求:
自2012年至今参加过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或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
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3.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1.5.1
踏勘
不组织,自行勘查现场
1.6.1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1.7.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前3天
1.7.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前2天
1.8.1
采购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
1.8.2
供应商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1.9.1
偏离
不允许
2.1.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
谈判文件及谈判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谈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2.2.2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和修改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回复(无回复视为确定收到)
2.3.1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
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6.84万元。
3.1.2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1.3
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
捌仟圆整
交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账号由交易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开户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70-0388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四港联动大道支行
(2)开户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3111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自行选取以上两个账户中的一个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2018年8月8日9时30分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逾期不递交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
①.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编号。
未在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或注明错误的,导致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②.交易中心对缴入的投标保证金不再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投标单位需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编入其投标文件中。
3.1.4
近年财务状况
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2.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
不允许
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3.4.1
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
一正本二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
3.5.1
装订要求
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谈判响应性文件并插入连续页码
4.1.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性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性文件
否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谈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地点
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
3人;有经济技术类专家3人组成;
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从相关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1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1名
7.2.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
在签订合同前以对公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5%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电子招标谈判
否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结果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8.3知识产权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8.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谈判有效期内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5同义词语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谈判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8.6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谈判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谈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7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8.8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8.1
履约担保
成交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现金、支票、转账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成果验收后30天内无息退还。
8.8.2
政策
A、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中小型企业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B、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为依据。
C、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建设实施期间中标人应采取积极措施,已达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目标,如涉及到节能清单内的产品,应当选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如涉及到绿色环保的产品,应优先选用绿色环保产品。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8.3
其他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和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按壹万元收取,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采购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采购范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谈判。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谈判响应性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谈判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1.11分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偏离。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果有)。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二、谈判保证金交纳证明
三、谈判响应书;
四、报价一览表;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服务承诺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商务偏差表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
如果投标人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的,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将导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收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任何疑问(包括是否存在倾向性、排斥投标人或不合理条款),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均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逾期提交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问题进行答复,视为投标人默认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不合理条款,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将答复发给所有谈判响应人,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3.1招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后,如需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补充通知后,应在24小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传真、信函、电报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补充通知。
5.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
3.投标报价
3.1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报价为包含所有费用的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设计费、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材料检验试验、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
报价时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4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4.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4.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5.谈判保证金
5.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前附表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定银行账号,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是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5.2招标人将拒绝未按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5.3未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递交方式退还成交单位与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
5.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谈判保证金:
(1)谈判响应人在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
(2)成交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谈判小组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经查实的,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全部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人在谈判响应文件或谈判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6.1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胶装并提交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壹份(U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要求编制。
6.2投标人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内(包括正、所有副本、电子版(U盘)),并在包封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标书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6.3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正本和所有副本均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
6.4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6.5全套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7.2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将原封退给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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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千 办事处 小李庄村 集中 供水 提升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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