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记录表隧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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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记录表隧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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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记录表隧道
安全交底记录表
施工班组
或部门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数
分项工程名称
隧道施工
施工部位
交底部门
安全环保部
交底人姓名及职务
监理签字
交底内容:
隧道施工由于工作面狭窄,工序之间干扰大,作业环境差等特点,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多。
因此,在确保施工安全的条件下选择施工方法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1、施工方法应根据地质情况,围岩类别,并结合隧道长度、机具设备情况、断面大小、工期要求、衬砌类型、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优先采用全断面或超短台阶的开挖方法,以减少工序干扰,便于机械施工,改善作业环境,保证施工安全。
3、对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隧道,选择施工方法应尽量考虑对地质变化的适应性,避免变更施工方法,打乱施工程序,影响进度和安全。
4、要有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具体措施,同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施工方法。
一、开挖作业安全要求:
(一)、安全施工的一般要求:
1、隧道开挖应依据设计和选定的施工方法来控制开挖部位的尺寸,保证开挖和衬砌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还应根据选定的施工方法和配备施工机具确定开挖方式和步骤,合理确定循环进尺,均衡施工。
2、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找顶找邦。
对开挖面和衬砌地段要经常检查,特别是爆破后应及时查处险性。
3、工作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邦是否稳定。
4、对于浅埋软弱地层,在开挖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围岩采取注浆,打管棚、超前小导管等处理。
5、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检测隧道内空气的成份、粉尘、浓度等,以防对作业人员造成中毒窒息等现象。
6、洞口施工安全措施
为保证洞口段施工安全,应在现场调查和详细掌握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等,根据洞口段施工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预先制定出当一旦发生险情时可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新奥法修建隧道洞口段时,除地质条件好可直接开挖外,一般是在加设锚杆、钢筋网,护坡和喷射混凝土加固之后再开挖洞口段。
存在坍塌可能时,可先安设长锚杆或管棚等预支护,在辅助施工设施防护下开挖,以确保隧道洞口加强段施工安全。
7、锚杆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
而围岩、喷射混凝土剥落或坍塌,则是由于清浮石不彻底、凿眼机械振动、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等造成。
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指定专人指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拨力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造成不安全事故。
由于锚杆的种类很多,锚固方式也有多种,若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用的砂浆流失,将其锚固力(抗拔力)不足,从而导致因锚杆滑脱造成的人身不安全事故。
为此,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锚杆抗拔力。
在注浆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清洗机械管头,检查后,经过试运转才可正式作业,发生堵塞时,需在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及维修。
各种机械电力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与用品,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试验与日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者严禁使用。
注浆人员及所有进入隧道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穿带防护用具(如胶皮手套、口罩、眼镜、防护罩等)。
人人遵章守纪听从统一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及外人进入隧道施工工地。
此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报各种相关的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8、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理危石、浮石,根据喷射方式采取合适的防尘措施,控制现场空气粉尘含量。
作业人员应定期健康检查,必须佩带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尘面罩、眼镜、胶皮手套、雨鞋等)
在开始喷射作业前,应有专人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因管路破损或接头断开引起安全或质量事故。
当采用人工喷射应配备辅助支架,防止振动引起危害。
转移或修理管路时,应先关机,有条件时采用机械手喷射。
喷嘴前方不得站人。
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以防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喷射伤人事故。
在喷射混凝土施工时,为避免供材、拌合、运输、喷射作业之间的干扰,应有统一的联络信号和联络方法。
喷射作业应由班组长按规定的联络信号和方法进行指挥,防止因喷射手和机械操作人员之间联络不佳造成事故等。
(二)、钻爆作业安全要求:
钻爆作业应根据地质情况、开挖断面、炸药种类、钻眼设备等条件进行钻爆设计,并经过试验确定钻爆参数,设计确定后,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引爆。
1、钻眼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钻眼前应测量开挖断面中线、水平,并用红油漆标出炮眼设计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方可进行钻眼。
1)、钻眼时,应先检查风钻、管子接头、凿岩机的供水等是否正常;开钻时,应先开水后开风,钻眼开钻宜用较短的钻杆,一般以1米左右为宜,当钻杆尚未找到炮眼的位置前,风门不宜太大,应待钻头钻入炮眼后,再完全打开风门;钻眼过程中钻杆与钻孔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防止钻杆弯曲、掉头和折断;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可拆除钻杆。
2)、钻孔台车钻眼时,台车出入洞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载人载物行驶,钻孔台车应由专业人员操作,钻臂不得同时在一竖直面上作业,防止危石砸坏钻臂,随时检查钻杆的回转情况,防止交叉或打穿。
钻眼过程中,遇到断层和不良地质或其它险性,应及时撤离现场,避免坍塌砸坏机械和作业人员。
2、爆破作业具体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执行。
3、爆破器材的运输、保管、使用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执行。
(3)、支护作业安全要求:
隧道开挖中,对松软、破碎、不稳定的围岩,应短开挖、快支护,以确保施工安全。
1、喷锚支护作业安全要求: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畏辅助坑道的连接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
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5)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6)采用木支撑时应选有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它连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
7)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2、衬砌作业安全要求:
1)为了保证隧道衬砌作业安全,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要安装牢固,不得以边墙兼做脚手架。
吊装拆除拱墙架、模板时,要有人监护,在砼灌注前,要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钢筋绑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是否有悬石坍塌可能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灌注。
2)使用台车衬砌时,台车的前后轮要有铁靴刹住车轮,防止溜滑,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并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配戴好安全带。
3)衬砌砼使用的搅拌机、输送泵、压浆机、灰浆泵等机械,要建立岗位责任制,严禁违章作业。
4)洞门衬砌时,施工前要检查仰坡、边坡有无裂缝,脚手架是否牢固,及时清除坡面危石,施工中要经常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四)、装碴和运输作业安全要求:
隧道施工的装碴运输一般为机械装碴,具体方式应根据机具设备和施工条件进行选择。
1、机械装碴,隧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行人,掌子面装碴,司机要注意危石断层变化发生坍塌,砸坏机械的事故发生。
2、运输车辆应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车,洞内应保持路面平整,车辆行驶严禁超车,进出洞口应鸣号示警。
洞外卸碴场地应保持4%上坡段,并在碴堆边缘80厘米处设置挡木,危险倒车卸碴场应派人指挥,以防车辆倒车卸碴时翻车。
(五)、通风与防尘安全要求:
隧道粉尘主要来源于施工中打眼、爆破、装卸、集料运输、砼拌合、砂石料过筛、喷锚支护等各个工序。
粉尘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长期吸入粉尘可能造成尘肺,使肺组织发生病理学改变,严重损害身体。
粉尘除对人体产生危害外,还会污染环境,使机械设备增加磨损。
为了确保隧道施工有一个良好作业环境,一般采用机械通风,有平行导坑的隧道尽量采用巷道式通风,没有辅助导坑时采用混合式通风,短隧道采用压入式或吸出式通风,湿式打眼或喷雾洒水等方法,避免粉尘飞扬。
(六)、新奥法施工基本要点:
新奥法施工要点可归纳为“少扰动、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
1、开挖断面多采用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并尽量采用大断面或较大断面开挖,以减少对围岩的扰动。
2、隧道开挖后,尽量利用围岩的自承能力,充分发挥围岩自身和支护作用。
3、根据围岩特征采用不同支护类型和参数,及时施作密贴于围岩的柔性喷射砼和锚杆的初期支护,以控制围岩的变形和松弛。
4、在软弱破碎围岩地段,使断面及时闭合,以有效地发挥支护体系的作用,保证隧道的稳定。
5、二次衬砌原则上是在围岩与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的条件下进行。
6、通过施工中对围岩和支护的动态观察、量测、合理安排施工程序。
(七)照明、排水(泥)及防火: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高度、均匀及不闪烁。
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
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在有流砂、流泥、涌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排水(泥),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立即处理,撤至安全地点。
3、各洞、井口施工,洞内机电洞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不得存放汽油、燃油及其它易燃品,并均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4、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
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
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5、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八)瓦斯防治安全要求:
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当隧道内的瓦斯浓度经通风后仍超过规范规定要求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
进入隧道的人员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然的物品带入洞内。
2、电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110V,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
3、使用矿灯人员应严禁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
出洞或下班时,应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
4、专人负责,加强观测。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2%时,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5、因超过瓦斯浓度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只准人工复电。
6、隧道爆破:
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爆破;严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电雷管。
7、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电瓶车、通风机、电话机、放炮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器。
8、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金属器械,不得猛加石碴碰击,铲装前必须将石碴浇湿。
9、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
10、在瓦斯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
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录。
11、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12、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13、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
(9)二次衬砌
1、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浇筑侧墙和拱部混凝土应自两侧拱脚开始,对称进行。
(2)隧道中有爆破作业,模板台车浇筑混凝土时,台车距爆破处不得小于260m。
(3)隧道外运输混凝土,应先踏勘运输道路,确认道路平整、坚实;沿线通过的地下构筑物具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车辆运输安全的要求;沿线穿越桥涵、架空线的净空满足车辆通行的安全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其净高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具体要求。
(4)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后,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位于车辆侧面;卸料时,车辆轮胎应挡掩牢固。
(5)使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运输道路应坚实、平坦;车辆应设挡板;卸料时车轮应挡掩牢固,禁止撒把。
(6)浇筑侧墙和拱部混凝土是,每仓端部和浇筑口封堵模板必须安装牢固,不得漏浆;作业中应疲惫模板工监护模板,发现位移或变形,必须立即停止浇筑,经修理、加固,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7)混凝土覆盖养护应使用阻燃性材料;用后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置。
(8)混凝土浇筑宜采用压力密实混凝土;加压时,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混凝土浇筑区;模板设计,应考虑压力密实混凝土所产生的附加压力;加压时,应缓慢升压,且不得大于施工设计规定的控制压力。
(9)使用插入式混凝土振捣器振实混凝土时,电力缆线的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振捣器应设专人操作,操作前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作业中,振动器操作人员应保护缆线完好,发现漏电征兆,必须停止作业,交电工处理。
2、现场宜采用预拌混凝土,如现场设搅拌站搅拌混凝土,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应设废水预处理设施。
(2)搅拌站不得搭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搅拌机等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4)搅拌站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5)搅拌站的作业平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6)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7)搅拌站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搅拌机、输送装置等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具体要求。
(9)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应单独设置,具有良好的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等条件与环保措施,周围应设围挡。
(10)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布置混凝土搅拌机、各种料仓和原材料输送、计量装置,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1)施工前应对搅拌站进行施工设计;平台、支架、储料仓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搅拌站在拌和水泥混凝土过程中荷载的要求。
3.钢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需要修改设计时,应办理变更设计手续。
(2)使用车辆运输钢筋,现场应设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必须位于车辆侧面。
(3)绑扎钢筋中,钢筋骨架呈不稳定状态时,必须设历史支撑架。
支撑架必须安设稳固,必要时应经验算确认安全。
钢筋骨架未形成整体且稳定前,严禁拆除临时支撑架。
(4)加工钢筋和骨架应在隧道外进行,照明灯具,应安设防护网罩;各种机械、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加工中人员不得触摸机械传动部位;加工前应检查加工机械,经试运行确认合格;加工中机械出現故障,必须在停机断电后修理;加工操作台上不得堆放工具和余料。
制作台应保持清洁,铁屑,铁锈和废料应及时清除或回收。
(5)人工搬运钢筋是,作业人员应前后呼应,动作一致;上、下坡和拐弯时,作业人员应相互提醒;搬运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架空线路,确认环境安全;卸料应按指定断电堆放,并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需在作业平台上码放钢筋时,必须按照作业平台的承受哪里分散码放;上、下传递钢筋时作业人员站位必须安全,上、下方人员不得站在同一竖直位置上。
(6)钢筋焊接作业时,焊工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电气接线、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接地线、焊把线不得搭在电弧、炽热焊件附近和锋利的物体上;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在潮湿地点施焊时,地面上应铺以干燥的绝缘材料,焊接操作工应站其上;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镜、工作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施焊作业时,配合焊接的工作人员必须背向焊接处,并采取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后,必须关机、切断电源、固锁电闸箱、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待消除焊料预热后,方可离开现场;施焊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消防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作业中应随时检查周围环境,确认安全。
4.现场模板与钢筋加工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2)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工作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5)含有木料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6)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7)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要求。
(9)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物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0)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
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5.模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及其支撑体系应经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个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并应制定支设、移动、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模板制作应在隧道外进行,腐蚀、扭曲、开裂的钢、木材料不得使用;有疤的木料,不得在承重模板和支柱部位使用;模板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码放整齐;操作台和作业场地的木屑、刨花、余料等,应随时清理,保持清洁,并妥善处置;使用旧木料,必须先拔掉木料中的钉子,清除木料表面的泥沙、水泥浆,混凝土等粘结物。
(3)模板安装前,钢筋工序应完成且稳固,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安装前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拱架支稳并确认牢固后,方可在拱架上安装模板;侧模立稳后,应及时固定;上下传递模板和配件时,站位必须安全,相互照应,模板应随安随传送,不得集中堆放在作业平台上,中途停歇,必须将活动部件固定牢固;移运大型模板,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移运速度应缓慢、均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支设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4)拆除模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下班前必须将松动模板固定牢固;拆除前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拆模后,平面上等处危机人员安全的预留孔应采取封闭措施;组装模板宜整体拆除。
拆除时应先确认模板吊装牢固后,方可作业,在高处拆除的模板,应随拆随用溜槽或绳索系下,严禁投掷和堆放在作业平台上;拆除模板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采取硬撬、硬砸、拉(或推)倒方法拆除;混凝土结构拆模时间,不承受结构强度应达2.5MPa;承受结构必须达设计强度的70%以上;拆除的模板,应及时拆除连接件,并晕倒指定地点麻烦那个整齐,放置稳定。
木模板应及时拔除钉子。
(5)使用模板台车和滑模时,导轨基础应坚实,导轨规格、材质、轨距和高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安装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台车、滑模运行和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护,严禁人员和车辆从下方穿过;台车、滑模后应及时制动;人员作业处应设作业平台、防护,栏杆,上、下台车应走安全梯;台车、滑模两端必须安设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台车、滑模应设专人维护,台车、滑模移动前,应对导轨进行检查、调整,确认符合要求;车上不得堆放料具,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车就位后应立即切断驱动电源。
6.高出作业必须支设作业平台,脚手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搭设稳固;脚手架的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宽度范围内应满铺脚手板,并稳固;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平台应设供祖业人员使用的安全梯;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7.高处作业时,工具、配件应放在工具袋里,不得乱放;传送配件、材料、工具等不得抛扔。
(十)隧道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及要求:
⑴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格登记审批制度。
爆破工必须经公安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⑵洞内爆破不能使用TNT、苦味酸、黑色火药等有毒气体的炸药;
⑶钻爆作业必须按照爆破设计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引爆;
⑷装药人严禁吸烟,携带打火机等易燃物进行装药作业;
⑸爆破人员应随身携带手电以防照明灯突然熄灭;
⑹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⑺装药前应将炮眼内泥浆、石粉吹洗干净,所有装药的炮眼应堵塞炮泥;
⑻在地下水较大地段,所用爆炸材料应能防水或采取防水措施;连接线应用塑料导线,敷设爆破网络时应避免接头浸在水中,如不能避免应加强接头绝缘;
⑼爆破前施工人员、机具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⑽洞口爆破时必须在洞口两侧、对面100米以外的交通要道设专人防护,禁止进入该区;
⑾瞎炮、残炮应由原装药人重新进行引爆处;
⑿每次爆破从领药、装药、放炮及回收都应有时间,操作人员、检查人员以及爆破等详细的记录;
⒀定期或随时组织检查火攻品的进出库记录和各种台帐。
2、隧道防坍安全规定:
⑴隧道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喷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用具,注浆人员必须戴皮手套、口罩、眼镜等;
⑵隧道初期支护要严格按设计型式支护,监理人员要严格控制因偷工减料造成的初期支护开裂、变形等不安全隐患发生;
⑶在隧道进出口安全位置设立安全值班室,并配置一部安全专用电话,安全员轮流值班,同时在隧道掘进深度达到500m时,在洞内要设置一部安全专用电话,与洞口值班室联系,做到以先进的通讯设备找回时间的差距,为隧道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⑷按照要求做好洞内外监控量测工作,按照要求布设量测断面,分析数据,根据数据的“信息化”指导施工,防止隧道塌方的发生;
⑸开挖或爆破后,及时观察掌子面围岩变化情况,根据地质结构和黄土特征,要求对爆露的岩面及时封闭;
⑹监理人员要跟班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良征兆时,首先要求作业面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
⑺要求隧道施工作业队的每一位员工成为义务安全员,各班组长为安全检查员,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挥,把安全工作放于第一位;
⑻隧道洞内距掌子面保持一定距离的安全地点,要集中准备好各种方木、钢架等,保证在发现险情时不误时。
反对急躁冒进,反对在循环段内个别的工艺、工序和工作单独推进,需要开挖支护进尺稳健、均衡;
⑼要求项目部在各隧道洞口设定急救室;
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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