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度部门预算.docx
- 文档编号:26465800
- 上传时间:2023-06-19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80KB
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度部门预算.docx
《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度部门预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度部门预算.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度部门预算
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
一、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预算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围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开展工作,推进高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实现“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的目标。
1、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农业、农村的法令、法规、规章和政策。
负责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加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全区农村工作政策。
2、稳定农业生产。
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农村改造力度,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
负责农业结构、布局的调整和规划。
负责全区粮油、蔬菜、林、牧、副、渔业等主要农、副作物的技术推广和指导工作,加强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农机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负责全区农业(农、林、牧、渔)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林业规划、技术推广、护林防火,加强林业法规建设和林政工作。
指导、协调全区农村绿化管理工作和山体植被工作。
行使全区渔业行政执法和渔政监督管理权,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渔业生产秩序和生产者合法权益。
负责畜牧防疫检疫监督工作。
负责生态农业的建设,加强对全区农业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区农副产品加工和市场流通。
3、抓好农村工作。
加强对农村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指导。
协调镇(街道)工业园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创新农村经济体制。
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4、解决好农民问题。
负责全区农民负担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做好农村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
协调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协助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建立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基金。
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镇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
5、抓好水利水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全区水利、水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建设项目中涉水事务的论证工作。
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负责全区供水、排水和节约用水行业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案件,协调水事纠纷。
负责全区防汛防旱工作,主管区域各类水利工程。
6、完成高新区党工委(虎丘区委)、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情况
农村发展局内设6个职能处室及下属10个基层预算单位。
6个内设职能处室分别是:
办公室、农村经济处、农业管理处、林政管理处、农产品质量监督处、水务处。
10个下属基层预算单位分别是:
苏州高新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植保植检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苏州高新区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苏州高新区畜牧兽医站(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苏州高新区渔政监督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虎丘渔港监督、江苏渔船检验局虎丘渔船检验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苏州高新区林业站(区森林植物检疫站、护林防火中心、区湿地保护管理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苏州高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苏州高新区水政监察大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通安木材检查站,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横山公园管理处(黄花泾仓储),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浒关蚕种场,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三)2014年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是“十二五规划”关键之年,区农发局将按照区工委、管委会提出的“科字当头、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法治保障”的十六字方针,稳增长、优环境,着力打造“科技、生态”两大品牌,以提升农业生态功能为主要抓手,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核心任务,以农民致富农业增收为目标,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创新发展理念,狠抓工作落实。
1、在农民增收和村级经济发展上创出新路子。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在深化农村“三大合作”改革的基础上,鼓励镇村组建劳务合作社、富民合作联社、土地合作联社等,增强合作经济组织实力。
二是不断加快富民载体建设步伐。
督导各地加快推进富民载体建设,推动富民项目早建成、农民早受益。
加快富民载体量化到村,切实提高村级资产和收入总额,提高农民收益。
三是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积极开展“三资”管理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规范镇、村两级集体资产管理,提高集体资产的收益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存量资产,增加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性收入。
2、在现代农业建设上提升新水平。
一是加大生态农业项目推进力度。
继续做好全区休闲生态农业和西京湾生态农场项目建设的服务推进工作,重点做好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政策服务、对上争取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真正出成效。
二是强化产业化运作。
组织优质农产品企业参展苏州市优质农产品展销会,展示高新区优质高效农业的新形象。
三是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和打造农产品品牌。
巩固“天安行动”活动成果,稳步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在全区进一步完善5个质量检测室,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在生态环境提升上呈现新风貌。
一是加强美丽村庄建设。
重点抓好树山村“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以旅游景区的标准来打造亮点,从而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全区生态观光农业向纵深发展。
二是积极开展水环境综合农业污染面源治理。
进一步搞好水务水利规划,进一步规范我区排水行业管理,改善区内水环境。
搞好省级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申报,以项目为抓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
三是继续搞好田容田貌整治和农村绿化工作。
加大田容田貌整治力度。
重点围绕山体林相改造、森林抚育、道路绿化、太湖大堤景观绿化、村庄绿化和高效林果基地建设开展工作。
4、在水利水务管理上取得新进展。
一是抓好项目建设。
严格参照设计规范标准,抓好项目建设管理。
施工中,引入监理、质监、第三方检测、第三方跟踪审计等,做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廉政“五控制”,保证项目有序快速推进。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
加强安全供水管理工作,完成区域统一供水目标。
加强供排水企业的业务指导,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做好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的检查考核。
开展节约用水载体建设,完成市下达的创建任务。
加强太湖堤闸管理,完成达标创建。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
强化水政巡查频次,针对工程建设中大量出现的侵占、填埋河道,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加大案件的查处,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四是做好防汛工作。
修订完善全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认真组织汛前安全大检查,落实防汛措施。
加强区、镇(街道、开发区)防洪圩区水文信息化系统建设,增强防汛指挥调度的科学性。
二、区农村发展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
以国家《预算法》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指导,以苏高新财[2014]37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为依据,以上年度农发局部门预算为参考,结合本年度我区“三农”工作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现实需求,注重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预算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 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2014年区农发局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市委、区委十二项规定要求,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围绕区工委、管委会提出的“科字当头、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法治保障”的十六字方针,结合“三农”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实际,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奠定扎实基础。
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二是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对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收入管理。
(二) 预算编制的编报要求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4、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2014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拨款资金16932万元。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65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农林水事务11876万元、节能环保24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2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625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600万元、区立项目支出13772万元。
(三)收支内容
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总预算收入16997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6932万元,非税资金65万元;支出总预算169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625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600万元,区立项目支出13772万元。
主要为:
水利水务专项、生态补偿及村庄整治、城乡一体化扶持专项、森林防火专项、农林业发展专项。
(四)主要支出内容
1、农林水事务118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农林水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区立项目支出。
2、节能环保24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补偿、村庄环境整治及美丽村庄的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22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水务专项中供水改造及应急管网的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区立项目情况
1、水利水务专项经费5675万元,主要用于二次供水改造、防洪、防汛、河道清淤及水草打捞等项目的支出。
2、生态补偿及村庄整治经费24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补偿、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村庄的支出。
3、城乡一体化扶持专项经费4147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富民载体建设、实现土地流转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补偿薄弱村等项目的支出。
4、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20万元,主要用于对森林防火队伍的管理、购置防火器材、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补贴和横塘防火中心建设的支出。
5、农林业发展专项经费10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粮食直补、农村自来水、绕城防护林建设及防洪金上缴等项目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4年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8.6%,公务接待费支出8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6.9%。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苏州 高新区 农村 发展 局度 部门 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