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绩效工资分配办法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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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绩效工资分配办法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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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绩效工资分配办法3
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于2021年10月开始试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现经召集多方面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办公会讨论、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审议、教代会通过,修订本分配办法。
一、绩效工资总量以上级核定为准。
绩效工资分配在上级核定的总量内分配。
“高出部分”一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在“活”的部分分配。
二、根据上级核定,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60%,其中固定部分占70%、考核部分占3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40%。
“固活比”为42:
58。
三、分配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固定部分
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按照上级发布的《市级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的规定发放。
校级领导按照管理岗位计发固定部分,在管理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计发固定部分。
职工旷工(旷课、旷会)、请假扣发当日固定部分。
专职教师非因公或学校安排造成课时减少等情况而本月上课课时未达到48节的,按减少的百分比扣减固定部分,其中,专职教师当月因公出差3天(不含3天)以上、出差当日安排了课程又能上课、按照当日安排的课时从当月基本课时总量中减除,一天最多减除2.25节。
2.考核部分
(1)节日慰问
元旦节、端午节、五一节、国庆节、中秋节各300元,教师节、春节各600元。
(2)交通补贴(校级领导除外)
200元/人.月。
(3)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考核
分别按200元/月为标准、按考核结果发放。
(4)职务补贴(人.月)
学生科科长、招办主任600元,其余科室正职领导和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500元,非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400元,教研组长、汽车班班长200元。
正常离任的中层领导干部200元。
(5)班主任津贴
以8元/生.月为标准、在标准内按考核结果发放。
(6)司机行车补贴
350元/人.月。
(7)生活补贴
200元/人.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月奖励性部分
(1)专职教师超课时奖励和管理服务人员岗位奖励
专职教师当月课时超过48节计算超课时奖励,奖励标准为:
高级职称20元、中级职称18元、初级职称16元。
该标准根据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增加比例合理提高。
管理服务岗位人员按照专职教师月人均超课时奖励的80%对照1.0系数进行奖励,其中,校级领导为:
根据上级批复,学校正校级领导绩效工资为职工人均水平的3倍,副校级为正职的80%即职工人均水平的2.4倍:
正校级领导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
职工人均水平×3倍×60%÷12-上述固定部分-节日慰问-生活补贴-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考核。
副校级领导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
职工人均水平×2.4倍×60%÷12-上述固定部分-节日慰问-生活补贴-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考核。
(2)兼课课时、第二课堂课时奖励
兼课课时奖励标准:
高级职称20元、中级职称18元、初级职称16元。
该标准根据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增加比例合理提高。
第二课堂奖励标准:
15元/次.节。
(3)加值班
值周奖励
经考核称职,按40元/人.天奖励。
节假日加班
经考核称职,按半天20元/人奖励。
晚自习、晚加班奖励
经考核称职,按20元/人.次奖励。
2.学期奖励部分
每学期末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分配。
(1)岗位奖励。
党政正职=职工人均水平×3倍×10%。
副校级=职工人均水平×2.4倍×10%。
专职教师=专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专职教师总分×个人得分。
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服务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管理服务岗位人员总分×个人得分。
其中:
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个人得分=个人月平均得分×个人系数×130%。
部门副职个人得分=个人月平均得分×个人系数×120%。
其余职工个人得分=个人月平均得分×个人系数
(2)教学质量考核奖励。
根据上一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按照一等占15%、二等占75%,分别以3元/节、2元/节计算奖励。
(3)竞赛奖励
师生在区级及以上竞赛取得名次,每个项目组按照下述标准奖励:
类别
等级
全国
市级
区级(市级部门)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技能竞赛
一等奖
20000
10000
10000
6000
2000
1000
二等奖
15000
8000
5000
3000
1000
600
三等奖
10000
6000
2000
1000
600
400
优胜奖
5000
3000
1000
500
其它竞赛
一等奖
2000
1000
1000
600
二等奖
1500
800
800
400
三等奖
1000
500
500
200
备注
1.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组织的竞赛减半奖励。
2.体育比赛团体类按3倍奖励,个人类2倍奖励。
3.竞赛只分名次未划分等次的,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第7—10名为优胜奖奖励。
4.上级已经将奖金发放给了团体或个人的,学校不再奖励。
5.文明风采大赛根据当年情况、参照上述有关标准由学校研究确定。
(4)教研教改科研成果奖励
主编或主审公开出版的教材1500元,参编1000元。
科研成果:
等级
全国
市级
一等奖
3000
2000
二等奖
2000
1000
三等奖
1000
500
优胜奖
500
300
备注
论文、教案类减半奖励
(5)教师节表彰奖励:
200元/人。
3.年度奖励部分
绩效工资结余部分和上级调整增加部分纳入年度考核奖励。
奖励办法是:
(1)根据上级下达的优秀和先进指标,奖励优秀人员300元/人、先进个人200元/人。
(2)校龄奖励
按照校龄60元/年奖励。
(3)招生奖励
完成招生任务1000元;招办正副主任或片区负责人、招办工作人员超过任务每5%、其余职工每多招1人奖励300元。
(4)骨干教师与专业(学科)带头人奖励
类别
国家级
市级
校级
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5000
2000
1200
骨干教师
3000
1500
1000
中级及以上双师型教师
高级800、中级600
备注:
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当年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按照低于的百分比相应扣减。
(5)岗位奖励
校级领导
正校级领导为:
正校级领导结余总额÷正校级领导成员年度月平均绩效总分×个人得分。
副校级领导为:
副校级领导结余总额÷副校级领导成员年度月平均绩效总分×个人得分。
专职教师=专职教师绩效工资结余总额÷专职教师总分×个人得分。
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绩效工资结余总额÷管理服务岗位人员总分×个人得分。
其中:
个人得分=个人月平均得分×个人系数。
本办法在试行中完善。
附件2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试行)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于2013年8月开始试行《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现经召集多方面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办公会讨论、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审议、教代会通过,修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一)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党委书记
成员:
副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人事干事。
(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由各分管校领导任小组组长、分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和处理部门在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中的问题,制定部门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意见。
二、考核原则
(一)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
(二)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利于操作、力戒繁琐。
三、考核内容
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委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学校岗位人员考核内容为:
(一)党政正职
党政正职校领导绩效考核办法按上级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二)党政副职
党政副职校领导绩效主要考核其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科学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开拓、完成任务、安全稳定和分管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三)中层领导干部
中层领导干部绩效主要考核其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组织管理、岗位职责、工作开拓、完成任务、安全稳定和部门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四)专职教师
专职教师绩效主要考核其履行《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的义务、师德师风师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任务、依法施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等情况。
同时,要把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内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基本要求。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开展课堂德育教学的情况;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情况;教师组织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校企合作、招生就业等情况;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及取得的成绩和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技能、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等情况。
(五)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和服务质量、服从安排和完成工作任务、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考核一次,得分低于100分的,按低于100分的百分比相应扣减绩效工资考核部分和奖励性部分。
(六)班主任
班主任主要考核其对学生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安全稳定、组织班集体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七)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1.安全稳定工作:
在自己工作或管理的范围、岗位、部门出现公共财物被盗5000元以上、人员受伤住院以上情节的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每次扣20分,造成受到地方或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或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每次扣50分,属于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0分,其中除责任事故外,上述属于一级安全责任部门或领导的减半扣分。
出现到地方或上级上访等情况每次每人每次扣20分。
2.履行工作职责与完成工作任务:
例行工作或安排的工作无故不做或不按要求做每次扣10分,工作做得好经学校绩效考核组认定每次加5—10分。
3.日常行为规范:
出现违背教职员工行为规范和上级、学校有关规定的言行每次扣10—20分。
4.出勤:
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开每次扣5分,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扣100分。
5.教师课时量:
专职教师当月实际上课量超过基本课时,每超过1课时加0.1分;其余职工兼课每课时加0.1分。
6.参与项目建设:
主持、组织或主要参与申报、建设重大项目每项加10分。
7.其他应该加减分情况酌情加减分。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每月发放的绩效工资部分
每月末职工个人自评、填报《绩效月考核表》(附件)
—科室评议—考核小组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学校考核组审定——人事部门造表、财务部门复核—校长签字—财务发放,其中职工考核得分由人事部门书面反馈给部门并记载存档。
(二)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1)自评。
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有关表册。
(2)民主测评。
按照有关考核办法在师生、职工、服务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部门评议。
部门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分管领导召集考核小组会议进行审核。
(4)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工作组根据职工自评、民主测评、部门评议等情况审定,评定等次。
(5)校内公示。
对经学校考核工作组审定的等次在校内公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确定得分。
公示无异,按评定得分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报上级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校级领导根据上级考核结果或个人得分为4个等次:
一等:
被上级确定为优秀或先进,或个人考核得分(月平均分,下同)在100分以上的。
二等:
被上级确定为称职,或个人考核得分在80—99分的。
三等:
被上级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个人考核得分在60—79分以上的。
四等:
被上级确定为不称职,或个人考核得分在59分及以下的。
(二)其余职工只计算得分,不分等次。
六、考核结果在学期和年末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运用
(一)校级领导
校级领导被确定为一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兑现;被确定为二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95%计发;被确定为三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人均水平计发,且绩效工资总额不得高于学校人均水平;被确定为四等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二)其余职工
职工绩效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在60—69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不足60分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三)按照专职教师和管理服务岗位序列,连续2学期绩效考核得分排名在本序列倒数2名及以内的,不参与下学期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七、有关规定
(一)请假与旷工旷课
情况
基础津贴
考核部分
月奖励
部分
学期奖励部分
年度奖励部分
旷课
旷工
旷课1节或旷工半天
扣减当月100%
扣减全部职务补贴、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考核、管服岗位奖励、行车补贴
不参与
旷课2节或旷工1天及以上
扣减当月100%
病假、
延长产假
累计1—15天
扣减当日
扣减当日职务补贴、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考核、管服岗位奖励、行车补贴
累计16—30天
扣减当月职务补贴、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考核、管服岗位奖励、行车补贴
累计超过30天
扣减50%
累计超过60天
不参与
事假
1—5天
扣减当日
扣减当日职务补贴、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考核、管服岗位奖励、行车补贴
当月超过6天
扣减当月职务补贴、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考核、管服岗位奖励、行车补贴
一学期累计31—60天
扣减50%
一学期或一年累计超过60天
扣减100%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情况的处理。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其次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按80%计发,除超课时、兼课课时、第二课堂课时、加值班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的60%分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其次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不计发,不参与除超课时、兼课课时、第二课堂课时、加值班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职工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的人员,停发除超课时、兼课课时、第二课堂课时底页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除此之外学生可灵活书写: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书写以下内容:
(一)实习目录:
实习内容条理总述
(二)前言:
说明实习的目的、任务、过程。
概述本次实习课程的性质、任务,××专业班级在××地方(主要场地)进行了多长时间的××实习教学等内容。
(三)实习目的在测量的过程中,所得数据不可能完全没有错误,我们应该不气馁,坚持重测、重新计算,一次次地练习,一次次得提高测量水平,不断在教训中获得宝贵经验.在这里要感谢老师的指导,实训之初,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多亏的老师的耐心讲解,才使我们解决了不少测量中的难题.
通过实际的测量实训,让我学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东西,主要是熟悉了水准仪、全站仪的用途及其使用方法,掌握了仪器的检验和校正方法等.最重要的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对仪器的实际操作能力,巩固了理论教学知识的同时,也拓展了与同学之间的交际合作的能力
首先,通过实际操作,我基本掌握了课堂所学的测量学知识,知道如何正确使用水准仪、全站仪测量距离、角度、高差等.既然是要测量就离不开实践.实践是对测量学知识的最好检验,只凭在课堂上的听课,我并没有掌握很多具体知识,尤其是对仪器的使用更是一塌糊涂.
当第一天开始测量的时候,我的心里还一阵发愁,当真正接触的时候,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难,听别人一说或者翻阅一下课本,然后自己动手操作一遍,就基本掌握了方法.但要想提高效率和测量精度,则需要经过不断地操作练习了.
其次,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细致,不能有丝毫的马虎,特别是在使用全站仪这样精密的仪器时,更要做到精益求精.
因为稍有差错就可能导致数据的偏差很大,更会导致以后其它点的测量出错,最终导致数据计算的错误,比如我们刚开始测量角度时,一个基准点没有瞄准,导致一个角度偏小,然后角度的闭合差也不符合要求,经过校验,才发现问题出在哪儿。
(1)实验仪器的整平对实验数据的误差有很大的影响;
(2)水准测量和水平角测量均需检查闭合差,超过差限则一定要重新测;
(3)要注意计算问题,计算最好由两个人完成,一个初步的计算,一个检验,不过,在此过程当中,也还是出现了计算错误的问题,我们在不断的重复检验之中算出了正确的数值,尽量让误差减少到了最少.。
通过这次实训,让我体会到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也认识到测量学的严谨性,无论是少了中间的哪一环都无法完成任务,任何一个步骤、环节,都少不了,也出不得错,一步错步步错,因此,测量学才有“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的工作原则,并要求做到“步步有检核”.当然,搞好测量既离不开团队的合作,也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就整个测量实训来说,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不过这其中也反映出了我们还有许多的不足,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逐一克服,不断提高我们的测量水平。
与该门实习课程教学大纲(或实习教学任务书、指导书)要求一致。
(四)实习内容
叙述测量的顺序、方法、精度要求、计算成果及示意图等。
分项记录本次实习教学的全部内容,每一项含原理、操作过程、结果等。
(五)实习心得
介绍实习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处理方法、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等。
学生个人做本次实习的总结。
(四)成绩评定
1、考核的依据是
实习中的表现,出勤情况,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实际作业技能的熟练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完成任务的质量,所交成果资料及仪器工具保护的情况、实习报告的编写水平等。
2、考核的方式有
在实习中了解学生的操作情况,进行口试质疑、笔试或操作演示等。
3、说明
凡违反实习纪律或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2天、实习中发生吵架事件、损坏仪器工具几其他公物、未按时上交成果资料和实习报告,抄袭他人成果、伪造成果等,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则本次实习成绩均作不及格处理。
四、实习期间小组长的责任:
1、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以小组为单位进行。
组长要切实负责.合理安排,使每人都有练习的机会,组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以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①随时掌握小组的实习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任务,没有完成任务,就没有实习成绩。
②带领小组成员,搞好团结,服从统一安排,决不能随心所欲,无组织无纪律,保证每个同学认真参加实习,学习知识,以达到有效的实习目的。
③实习期间,负责保管好小组的各项实习资料,不得丢失,实习完后,负责收集和上交全部资料(包括小组成员个人上交资料)。
④负责受护好小组所使用的各种仪器和工具,不得损坏和丢失。
⑤负责本小组成员的考勤,严格作好详细记录,以备老师随时检查。
2、实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每天出测前和收工时都应清点仪器工具,检查是否带齐或遗失。
每天晚自修时间应检查当天外业观测数据井进行内业计算。
每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收还仪器工具,整理成果资料。
4、严格遵守实习纪律。
病假需有医生证明,事假应经教师批准。
禁止下水游泳,严禁在外宿夜,遵重当地风俗,搞好群众关系;爱护花木、农作物和公共财产.注意饮食和环境卫生。
五、实习纪律:
①测量仪器,是测量人员的武器,不得损坏,不得丢失,仪器安置好,任何时候都不能离人,即任何时候都有人在仪器面前,认真看守或者操作。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安置仪器,脚架螺旋和中心螺旋要上紧,但也不能过紧,过紧了就会损坏螺旋。
②没有照准目标之前,仪器两个制动制螺旋都是放松的,只有当照准目标后,制动螺旋才能制紧,但观测完毕,应该立即把制动螺旋放松。
当要准备测量、照准目标时,首先检查制动螺旋是否是放松的,然后才能转动照准部和望远镜进行观测。
③制紧制动螺旋要有轻重感。
即制紧又不能过紧,但又不能不紧。
没有制紧,转动微动螺旋不起作用。
不能制紧制动螺旋后,用手转动照准部或望远镜试紧,只能转动微动螺旋试紧。
④实习是严肃的,不准嬉戏打闹,更不准在安置好的仪器面前嬉戏打闹。
⑤中午吃饭,按规定应交回仪器保管室,如考虑怕完不成任务,可中午小组安排轮流吃饭,留人继续工作或者留人看守好仪器,不准把仪器带回学生宿舍。
更不准不收仪器或者仪器收了装入箱内丢弃无人看守,如有仪器损坏,由看守人员负责。
⑥仪器箱子不准坐人,仪器不能淋雨和太阳曝晒,大太阳天要撑伞保护好仪器。
⑦实习过程中谁损坏仪器和工具,谁负责赔偿,或者负责修理全部费用。
如出现了损坏仪器,小组负责落实到人,否则小组共同负责。
⑧为了正常的保证实习秩序和纪律,实习期间辅导老师不批假。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班级辅导员签字或学生处盖章的请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⑨实习期间,辅导老师不定时的点名,点名不在场均作旷课处理。
⑩学校绿化花园草地,是学校环境优雅的象征,全校师生员工都有责任保护和爱护,不许以任何情况,任何理由加以践踏损坏。
在实习期间请同学们尤其注意这一点。
、加值班外的绩效工资,待参加考核或确定等次后再按规定发放。
(三)新到学校工作人员,按在学校工作的月数计发学期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的处理。
1.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发其3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6个月不参与除超课时、兼课课时、第二课堂课时、加值班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其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1年不参与除超课时、兼课课时、第二课堂课时、加值班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及以上处分的,扣发其1年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24个月不参与除超课时、兼课课时、第二课堂课时、加值班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又受到行政处分的,按处分程度重的相关规定处理。
2.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羁押期停发所有绩效工资。
经审查核实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停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又受到行政处罚的,按影响期长的期限停发绩效工资。
(五)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岗位系数按现行办法执行。
实行绩效工资以前学校有关校内分配考核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原制定的相关规定废止。
(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绩效工资经费专款专用,并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八)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
本办法在试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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