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人员守则8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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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守则87页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主要思想。
二、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三、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五、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七、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八、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医德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
医务人员应具有对病员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廉洁奉公,不徇私利,举止端庄,一视同仁,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不说假话,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对于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医心慈。
即同情病人,服务热忱。
具体体现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是新中国医务职工的一个本质特征,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集中表现。
它是以革命情感,阶级情谊为基础,以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目标的。
这种情感反映在为病人服务上,就是极端负责,极端热忱,将心比心,体贴关心,急人所急,痛人之痛,不计得失,勇担风险。
在诊治、护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上,要做到细心诊断,精心治疗,尽心护理,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对病情变化清楚,对治疗效果清楚,对病员精神情绪清楚,对病人生活起居情况清楚;为病员服务不怕脏,不怕累,不嫌烦,病员烦躁要同情,要忍让,要劝慰;家属急躁要理解,要体谅,要帮助,做到任劳任怨。
既要做好疾病上的转归,又要转变病人的精神、情绪;既要做好医疗护理,又要做好生活护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医表端。
即仪表端庄,言谈有度。
仪表言谈是医务职工内在素质的外观表现,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医务人员医德修养的状况。
仪表,不是指容貌和修饰美,而是在发式、衣着上要朴素大方,整洁合体,不要帽歪扣敞,要以适合医务职工的职业身份为度。
姿态、举止要精神饱满,“秀雅合适”,稳健持重,大方得体。
工作时,要紧张有序,不慌张;抢救时,要沉着迅速,不失措;手术时,要灵巧敏捷,不粗陋;休息时,要轻松愉快,不喧哗。
言谈亲切和蔼,中肯有度,符合保护性医疗原则。
对病人谈话,要讲究分寸,多做关怀性、解释性、劝慰性、开导性的谈话,避免不良刺激语言和训斥性的粗暴语言。
病情恶化,预后不良或难治之症,不要告诉病员。
病员向医生讲述的与疾患有关的内情,应保密的不要扩撒。
查房时不要当着病员讨论对病员有不良刺激的病情,以免增加病员心理负担。
医务人员的一言一行都要注意病员的心理状态,使之感到温暖、愉快,增强占胜病病的信心,杜绝医源性疾病的发生。
医务工作者的礼貌,要具有医务职业特点,也要符合保护性医疗原则。
如挽扶老弱,抚爱幼儿,搓暖手扣诊,抚热听诊器听诊;给妇女查病一般不敞怀,男医生给妇女作下身检查要有护士陪同。
三、医风正。
即廉洁正直,团结协作。
医风是医务工作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在医疗工作上的集中表现,也是政治素养、道德素养的一个综合反映。
医风问题直接影响服务态度、医疗质量,也影响着医院的声誉、医患关系和医群关系。
因此,必须把医风搞正。
对待患者,医务人员要廉洁谆良,正直诚恳,一视同仁,一丝不苟,文明正派,实事求是。
不要阿谀逢迎,厚此薄彼,马虎粗疏,鲁莽轻率,夸大病情,吓唬病人,强不知为知,强不能为能,更不能利用医疗手段搞不正之风。
医务人员之间、一线后勤之间、各科之间、上下班之间,要团结合作,主动配合,互相支持,互相尊重,齐心协力,勇挑重担,一切从医疗需要出发,以有利于病人健康出发。
不要互相观望,互相扯皮,互不服气,互不支持,互推病人。
不能技术上互相封锁,工作上互相拆台。
四、医志坚。
即致力医学,勇于献身。
为社会主义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献身的问题,不但是医学科学工作者的革命理想、抱负和志趣问题,也是医学科学工作者的高尚道德、情操和风尚的集中表现。
为社会主义医学科学事业献身,就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学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就要知难而进,百折不挠,不畏难而止;就要有雄心壮志,有决心和毅力,失败不灰心,讥讽不泄气。
要像白求恩医生那样,不为名,不为利,不怕苦,不怕死,甘愿为人民健康事业,为医学科学事业献身。
五、医术精。
即技术娴熟,精益求粗。
医务工作者是通过医疗技术为病人服务,救死扶伤,解除病人疾病的,是凭借精湛的医疗技术实现的。
因此,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又要有精益求精的技术。
要明确学习目的,干哪行爱哪行,不要见异思迁,要有钉子精神,不要浅尝辄止,要“业精于勤”,不要“荒于嬉”,要“行成于思”,有所创见,不要“毁于随”,因循守旧。
要以“书山有中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格言引以自勉。
六、医纪严,即严格要求,尊重科学。
医务工作的纪律在一般共性的组织纪律的基础上,还要注重医院特有的章程制度、常规和程序等方面的纪律。
建立井然有序的工作局面,保证医疗护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医纪,突出表现在“四严”上,即维护医疗组织上的严密性,服务态度上的严肃性,医疗操作规程上的严格性,医疗学术上的严谨性。
廉洁行医十不准
一、不准对病人有亲疏、厚薄之分;
二、不准向病人索取财物;
三、不准收受病人的礼品;
四、不准刁难、训斥、侮辱病人;
五、不准直接向病人收取现金;
六、不准借病人之名窃药为己有;
七、不准随意提高医疗、药品收费标准;
八、不准以次充好,销售伪劣药品;
九、不准在医疗中弄虚作假,开假证明,假发票,以及开人情方,收人情费;
十、不准一切以医谋私的行为发生。
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办公室主任(必要时有关科室领导)参加。
每月二日下午3:
30分召开,传达上级指示,总结研究和安排工作。
2、中层干部会:
由正、副院长主持,医院中层干部参加。
每月4日下午召开,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护理、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
3、科务会:
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每月五至六日晚上7:
00召开,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和布置工作。
4、护士长例会:
由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
每月6日下午4:
00召开,总结布置近期工作。
5、门诊例会:
由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人员参加。
每月六日早上8:
10召开,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
6、科晨会:
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
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7、工休座谈会:
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
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8、药事管理会:
由药管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研究解决药事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安排工作。
9、全院职工大会和其他临时性会议,要严格控制。
会前要充分准备,内容要简明,重点要突出,时间不宜过长,注意会议质量。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伤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议、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党政领导、职能科室主任及有关的行政工作人员参加。
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或及时传达、办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传递电报,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和巡视夜间门诊、急诊及住院部各临床科的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协助组织对危重病人的及时抢救和急诊手术或临床发生的其他事宜的处理、安排等工作。
并了解各科病员人数等情况。
3、负责电话传呼,安排乡镇医院危重病人的出诊、抢救的组织工作或派车的任务。
4、负责当日下午上班时和次日早上8点上班时的考勤工作;
5、负责检查当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6、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岗位。
7、负责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工作。
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1、每季度由隶属的主管领导负责组织考核。
2、医德医风量化考核表每月由科室负责人统一报办公室装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供晋职、晋级、提升时参考。
3、考核人必须根据被考核人的实际医德医风情况如实填报,不得言过其实,弄虚作假。
考勤制度
1、各科必须建立考勤制度。
科室负责人填写好排班本后,工作人员无权更改,自行安排休息者以旷工论处。
每月底,由科室负责人将如实填写的考勤表,于次月3日前报院办公室。
2、每周上4天班后才能安排星期天休息,星期日不得提前休息;无特殊原因,不得累计星期日,多休星期日以旷工论处,不得相互借假。
3、按是上班班,坚守工作岗位,迟到早退10分钟扣发5—10元,30分钟扣发10—30元。
上班无故离岗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不准打毛线、看小说、带小孩、串岗、漏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经教育不改者每次扣发5元。
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每次扣发50元—100元。
5、进修学习期满返院,可给2天休整假,逾期不上班作旷工处理。
6、政治业务学习和院科会议、公益劳动,除值班、出差、工休外出者,均应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度。
否则,迟到早退10分钟扣5元/次,请假扣8元/次,制度扣10元/次。
各种休假的管理规定
1、本院职工凡请假半天以上者,须写请假条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事假:
有特殊事由方可批准,3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3天以上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院长审批。
假条附于考勤表上备查。
3、病假:
职工请病假凭主治医师或专科医师诊断证明,同时附假条报批,处理程序同上。
职工病假期应安心治病,不必兼任科室工作,也不得随意离城远出,若离城者,则按事假对待。
因病确需外出就医者,须主管领导批准,地点只限于绵阳、成都,时间一般限制在一周内。
职工住院按病假统计考勤。
4、计划生育假:
已婚育龄妇女可享受一次;超过一次者按事假对待。
休假期限:
放环3天;男扎7天、女扎30天,人流15天、引产30天。
5、探亲假:
按国家规定执行,探父母、配偶原则上只限于县境外。
未婚者探父母每年享受20天;已婚夫妇探父母,每4年享受一次,每次20天;夫妻分居,每年享受30天,若配偶来院居住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
上述三项探亲假不包括往返路程时间。
新招或新调人者,当年不享受。
6、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13天;县外17天(含往返时间)。
7、产假: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8、丧假:
职工直系父母去世可享受丧假7天。
9、工龄假:
按川委发(91)23号文件执行。
连续工龄5年,不满10年,每年休假7天,满10年不满20年,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每年休假14天;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5天,当年不得享受。
若先休假后再发生病事假,则下年度不给休假。
新调入者当年不得享受,工龄假最多只能分二次安排。
10、续假:
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具备报批手续,否则按超假(旷工)处理。
11、旷工(包括超假):
旷工半天扣工资3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全月无工资、无奖金、津贴;旷工10天以上则全年无资金、津贴;旷工一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
12、假期待遇:
①事假:
每天扣6元,满5天者除累计扣发外,当月无奖金。
②病假:
每天扣3元,超过10天,除累扣发外,全月无交奖金。
③探亲假、计生假、产假、婚假、丧假期间不享受奖金、津贴。
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1、医院人事管理要做到合理定编,合理调配,合理使用,工作安排原则上要做到专业对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2、人员的调入、调出工作,必须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本人递交书面申请后,经院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再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3、调入人员要根据工作需求而定,集体所有制人员和非业务人员要严格控制调进。
4、新调入人员的工种安排,原则上有专业知识,具有大、中专学历者可从事医疗护理工作,具备高中文化程度者可从事医技工作,初中文化程度者可从事工勤工作。
5、拟调入在职职工,医院规定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前,有1—3月试用期,适应岗位工作者,方可接纳。
试用期间,我院不予负担其工资报酬。
引进业务技术骨干例外。
6、新调入人员,分配来院大、中专生,新招工人半年内不享受资金。
引进业务技术骨干例外。
7、未从事护理工作者,不享受护龄津贴和10%的护士工资;重新回到护理岗位,从次月起执行护龄津贴和工资。
8、在本院工作满10年以上者,调离时可按成都400元,绵阳200元;(含家属、子女,其余地区类比处理)。
院龄少一年则少发10%的搬运费。
9、职工病故或正常死亡后,本院一次性给予安葬费2500元,以作为处理后事之用。
抚血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层干部聘任制度
为深化医院改革,引人竞争机制,进一步挖掘管理潜能,调动在职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青年骨干脱颖而出,保证医院政令畅通,工作良性运转,制定本制度。
1、聘任对象:
各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职能科室正副主任(科长)。
2、医院每年度在下达综合目标管理任务之前,由院长办公会议或党、政、工联席会议,根据干部“四化”标准和自荐互荐情况,择优选聘各科的行政、业务管理负责人。
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被选聘的干部由院长任命。
3、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凡被选聘的中层干部有权实施所属科室(班组)的行政和业务领导,有组织指挥权,人才管理使用权,经费管理及内部奖金分配权,使之即要做到有职、有责、有权,又要和院部保持一致,对院长负责。
4、中层干部在聘任期内,须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本科的综合目标管理任务和院部临时下达的任务。
如履行职责不力,完成任务较差,除扣发部分责任津贴外,视情节,院长有权提出解聘,另聘他人。
5、解聘人员应正确看待自己,正确对待新选聘的同志,积极主动地配合好工作,搞好团结,争取在业务或其他方面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院领导要做好脱聘、解聘同志的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在专业技术和个人特长上有用武之地。
6、任期满的同志,可以连聘连任。
若未连聘者,必须正确对待,主动做好交接工作。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临床和医技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现已形成制度,请遵照执行。
1、培训内容:
①基本功训练,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方面。
②专业训练,即专科培训。
③技术骨干重点培训。
④学科带头人培训。
2、培训方法:
①在职学习:
在职学习是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的基本方法,可以通过读书报告会、临床教学(查房、会诊、病案讨论等)、手术工作、技术示范、抢救危重病人、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各种形式进行。
②脱产进修学习:
每年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选送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学习,重点培养专科医师和业务技术骨干。
③短期外出参观学习:
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到院外短期参观学习、引进新技术、新项目。
④聘请专家教授来院讲学、会诊、指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对低年资住院医师,主动进行基本功培训;对高年资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要继续加强基本功培训,同时有计划地选送到上级医院进行专科培训,对专科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要作为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创造条件,鼓励他们积极引时新技术,开展科研,逐步成为学科带头人,护理、药剂、化验、放射、特检等各专业,也应按上述原则对技术人员进行分层次培训。
⑤培训与考核晋升相结合:
培训工作要充分注重实际效果,要使受培训者通过培训达到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目的。
因此,要坚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并与晋升晋级挂钩,以保证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3、具体实施方案:
每年由医务科、护理部汇总后编制出全院年度培训计划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进修工作制度
1、由医务科负责进修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原则上只接收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进修以及中医药大学、各级卫校、中医校学生实习。
各科要指派有经验,中医药理论好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
2、进修实习人员由选送单位联系人员名额,学习时间及要求。
并填写进修人员登记表,由医务科审查,财务科缴纳进修费后,业务院长批准再通知到院时间。
工作衣帽以及医疗器械自务。
3、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医院各项活动,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或随意延长学习时间。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或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后,送有关科室备案。
进修人员开写的诊断书或病情介绍需经指导医师审查签字。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工作中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本院职工同样处理。
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
1、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须持主办单位的书面通知,附论文复制件报医务科登记,经主管院长批准。
2、赴会者限于撰写论文第一作者,初级人员限于二年一次;中级以及以上人员限于一年一次。
3、外出费用报销,车旅费、会务费按三个一点(个人、科室、医院)报销,其它费用和超标准费用一律自理。
往返日期要按规定执行。
4、论文被采用而因故未外出赴会者,按发表论文奖励。
奖惩条件
为深化改革,加强医院两个文明建设,弘扬正气,压制歪风,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医院党支部、院部认真研究,并提交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条例,望全院干部职工合同遵守执行。
奖励
1、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为医院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较突出的贡献,年终被评为文明(先进)科室或班组的,人平奖励20元;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奖励30元(计奖不重复)。
2、年终被评为五好家庭,除授予予奖牌外,每户奖励10元,被评为文明宿舍区,挂牌表彰。
3、在排除灾害事故,如防洪、抢险中舍己救人,为保证国家集体财产做出了贡献,以及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视其功绩大小,奖励50元—500元,并上报嘉奖。
4、对有发明创造、或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疗法、开展新的诊疗项目、对医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突出成效者,奖励50—200元。
5、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按下列数额给予奖励:
国家级刊物20元、省级15元、市级10元、县级和院内采用的5元;临床个案报导、科普、编摘文章5元。
(一稿数投不复计)
6、对敢于坚持正义,挺身而出,抵制和检举各种不法行为者,奖励20—100元,并保护检举人。
7、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突击性的爱国卫生或绿化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人平奖励5—10元。
8、医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竞赛,对优胜者,按临时决定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处罚:
1、发生医疗事故、重大差错,导致医疗纠纷,当事人除负担其全部经济损失外,扣发奖励100—300元;情节严重者,同时降低一级技术职称,三年内不予晋升。
2、患者未于追究的医疗事故和重大差错,影响医院声誉者,扣发资金50—200元;一般差错,发现一次扣发奖金5—10元。
3、违背医德规范和本院“廉洁行医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病员索要钱物、收受红包、弄虚作假、窃取药品或私自代售、调换药品,倒卖麻醉药品,科室或个人私自收取现金,一经查实,处以发生金额五倍以上的罚款。
4、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查实,处以发生金额五倍以上的罚款,直至报请有关部门处置。
5、无论何种原因,凡顶撞、冷遇病员、和病员及其家属发生争吵者,发生一次扣发精神文明抵押金10—50元。
6、领导、职工、家属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理解,若无中生有、寻衅滋事,恶意诽谤、秽语谩骂者,扣发当事人精神文明抵押金10—50元。
7、凡医院职工,应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用语文明。
若出现上班穿拖鞋、背心,临床科室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戴上岗证,治疗操作时不戴口罩,发现一次扣发奖金5—10元。
8、不认真执行卫生制度,所辖区域不符合卫生要求,存在卫生死角,无故不参加集体卫生活动,或随意丢弃,污染环境者,发现一次,人平招发5—10元。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采取节育措施一次以上者自负医药费用,缺勤作事假对待。
无计划生育,除按上级有关条例处置外,取消全年精神文明奖。
10、凡参与“六害”等违法活动,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酿成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损害集体声誉除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外,取消精神文明奖,同时扣发奖金10—100元。
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赔偿额度为实际价值的50—100%。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如有大批财物遗失或损坏、药品霉烂、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特对我院传染病疫卡报告制度,作出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1、报告疾病:
分甲、乙、丙类传染病。
甲类:
鼠疫、霍乱。
乙类:
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付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格热。
丙类:
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付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者,都应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医务人员为法定报告人。
报告时间:
甲类:
6小时之内。
乙类、丙类:
12小时之内。
3、报告程序:
①凡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医务科、院部或院总值班,再立即转报防疫站。
②门诊初诊乙类、丙类传染病人,由首诊医师填写“传染病疫情登记表”,并在“门诊病员登记簿”上传染病疫卡一栏打“√”,同时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③复诊病人(指原已上报疫卡肝炎、肺结构核等病人),由接诊医师在“门诊病员登记簿”上“传染病卡”和“复诊”栏上分别打“√”,同时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④已住院的传染病人,若门诊已报疫卡,主管医师在临时医嘱上记录“疫卡门诊已报”;若门诊未报疫卡,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临时医嘱上记录。
⑤对于疑似传染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也应按上述规定上报;疑似病人确定诊断后,应补报。
⑥保健科人员应每天到门诊及各病房收集填写“传染病登记表”上报防疫站。
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指标和本县社会治安管理精神及医院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特制定本院《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望各科室坚持两个效益一起抓,加强防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并认真纳入精神文明量化考核。
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1、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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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 工作人员 守则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