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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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附件二:
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非师范专业)
一、培养目标
各二级学院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相关专业“业务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模式,并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特色。
二、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上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四级外语水平;正确使用普通话。
(3)具有较好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具有健康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制订出具体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三、主干学科和专业主干课程
四、学制、修业年限、毕业学分和学时要求、学位授予。
五、课程体系结构表。
课程模块类别
学分安排
课程设置责任单位
备注
学分
学时
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必修课程
53
39
教务处等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设置
通识选修课程
14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
基础课
学科必修
50
二级学院
相关学科与本学科基础课中的学分比例,专业课中必修与选修学分比例,专业方向课中各方向学分课时占比等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在总学分范围内自主决定学分学时分配
专业必修
专业
核心课
专业必修
30
专业选修
专业
方向课
方向一
10
方向二
方向三
实践课
实习、实训
28
能力素质拓展与
创新创业教育
必修
5
二级学院等
通过学生参与相关活动获得学分
学分合计
176
100%
六、各学期教学周数分配表。
学年
学期
总周数
课堂
教学
考试
入学
教育
军事训练
公益劳动
教学实训
实习
毕业
论文
毕业就业教育
机动
一
1
20
1
2
2
20
二
3
20
1
4
20
三
5
20
6
20
四
7
20
8
20
合计
160
七、周学时分配表。
学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周学时总计
八、课程教学计划。
1、通识教育课程安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讲授
实践
考核
方式
开设学期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1
2
3
4
5
6
7
8
通识教育类课
必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0.5
64
48
16
考查
1
4
中国近代史纲要
1.5+0.5
40
24
16
考查
2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0.5
64
48
16
考试
3
3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5+0.5
88
72
16
考试
4
4
形势与政策
1
考查
大学体育
1
28
28
考查
1
2
大学体育
1
34
34
考查
2
2
大学体育
1
32
32
考查
3
2
大学体育
1
34
34
考查
4
2
大学英语
3
42
考试
1
3
大学英语
3
48
考试
2
3
大学英语
3
48
考试
3
3
大学英语
3
48
考试
4
3
大学语文
2
32
32
考查
1
3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48
16
32
考试
1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
32
32
考查
1
3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2
32
32
考查
2-7
合计
39
2、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
时
讲
授
实践
考核方式
开课
学期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1
2
3
4
5
6
7
8
学
科
基
础
课
专
业
基
础
课
注:
根据自己专业情况进行选择填写。
3、专业课程安排表(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讲授
实践
考核
方式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1
2
3
4
5
6
7
8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必修课
专业方向课
专业方向课一
专业方向课二
专业方向课三
4、实践教学课安排表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周数
开设学期
地点
实践课程
必
修
军事训练
1
2
1
校内
公益劳动
1
1
3
校内
课程设计(实习)、生产实习、其他实习、见习、实训等
21
各学院自行安排
自定
毕业论文(设计)
5
18
7-8
校内
合计
28
注:
非师范专业要求把实践课程名称,学分数,周数开设学期,开展地点写具体。
九、课程编码规则
我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采用八位数字编码。
编码规则如下:
AB
C
D
E
F
G
H
学院编号
层次编号
开设对象编号
开设学期序号
课程顺序号
说明:
1、学院编号(AB):
按教务管理系统中学院编号填写;
2、层次编号(C):
按招生专业层次填写;
0—本科
1—专科
2—专升本
若专科、本科(含专升本)同时开设,计划课时和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课程,按同一课程对待,按本科层次编号,其他层次选用。
3、开设对象编号(D):
按开设对象填写;
0—面向本院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1—面向全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选修课
2—面向全校文科类专业开设的课程
3—面向全校理科类专业开设的课程
4、开设学期顺序号(E);
0—不分学期开设的课程统一填0;
1…8—分学期开设课程的学期序号。
如大学英语等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每学期算一门课程。
5、课程顺序号(FGH):
按课程承担单位对开设的课程统一编写顺序号。
(1)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从000—800依次编写;
(2)对跨院开设课程从801—900依次编写;
(3)面向全校开设的课程从901—999依次编写;
(4)同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顺序号不变,学期序号按顺序编写;
(5)课程名称相同,计划课时不同或要求不同的,按不同课程对待,课程顺序号分别编写。
***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师范专业)
一、培养目标
各二级学院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相关专业“业务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模式,并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特色。
二、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上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四级外语水平;正确使用普通话。
(3)具有较好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具有健康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制订出具体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三、主干学科和专业主干课程
四、学制、修业年限、毕业学分和学时要求、学位授予。
五、课程体系结构表。
课程模块类别
学分安排
课程设置责任单位
备注
学分
学时
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必修课程
53
39
教务处等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设置
通识选修课程
14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
基础课
学科必修
50
二级学院
相关学科与本学科基础课中的学分比例,专业课中必修与选修学分比例等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在总学分范围内自主决定学分学时分配
专业必修
专业
核心课
专业必修
30
专业选修
实践课
实习、实训
28
能力素质拓展
与创新创业课程
必修
5
二级学院等
通过学生参与相关活动获得学分
教师教育类课程
必修
11
教科院
以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设置
学分合计
177
100%
六、各学期教学周数分配表。
学年
学期
总周数
课堂
教学
考试
入学
教育
军事训练
公益劳动
教学实训
实习
毕业
论文
毕业就业教育
机动
一
1
20
1
2
2
20
二
3
20
1
4
20
三
5
20
6
20
四
7
20
8
20
合计
160
七、周学时分配表。
学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周学时总计
八、课程教学计划。
1、通识教育课程安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讲授
实践
考核
方式
开设学期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1
2
3
4
5
6
7
8
通识教育类课
必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0.5
64
48
16
考查
1
3
中国近代史纲要
1.5+0.5
40
24
16
考查
2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0.5
64
48
16
考试
3
3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5+0.5
88
72
16
考试
4
4
形势与政策
1
考查
大学体育
4
128
128
考查
1-4
2
2
2
2
大学英语
12
192
考试
1-4
3
3
3
3
大学语文
2
32
32
考查
1
2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48
16
32
考试
1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
32
32
考查
1
2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2
32
32
考查
2-7
合计
39
2、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安排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
时
讲
授
实践
考核方式
开课
学期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1
2
3
4
5
6
7
8
学
科
基
础
课
专
业
基
础
课
注:
根据自己专业情况进行选择填写。
3、专业课程安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讲授
实践
考核
方式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1
2
3
4
5
6
7
8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师范类专业不设方向课,需要开设选修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选修课)
4、实践教学课安排表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周数
开设学期
地点
承担单位
实践课程
必
修
军事训练
1
2
1
校内
学生处
公益劳动
1
1
3
校内
后勤处
教育见习1
1
1
3
自定
二级学院
教育见习2
1
1
4
自定
二级学院
教育见习3
1
1
5
自定
二级学院
教育实习
18
18
6
基地
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5
18
7-8
校内
二级学院
合计
28
5、教师教育课程安排表(师范专业)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
时
讲
授
实践
考核
方式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1
2
3
4
5
6
7
8
教师教育课程
教育学
2
32
32
考试
2
心理学
2
32
32
考试
2
教育心理学
2
32
32
考试
2
××学科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
2
32
32
考试
2
教学课件制作
1
16
16
考查
2
教育研究方法
1
16
16
考查
2
班级管理艺术
1
16
16
考查
2
小计
11
4
2
4
4
九、课程编码规则
我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采用八位数字编码。
编码规则如下:
AB
C
D
E
F
G
H
学院编号
层次编号
开设对象编号
开设学期序号
课程顺序号
说明:
1、学院编号(AB):
按教务管理系统中学院编号填写;
2、层次编号(C):
按招生专业层次填写;
0—本科
1—专科
2—专升本
若专科、本科(含专升本)同时开设,计划课时和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课程,按同一课程对待,按本科层次编号,其他层次选用。
3、开设对象编号(D):
按开设对象填写;
0—面向本院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1—面向全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选修课
2—面向全校文科类专业开设的课程
3—面向全校理科类专业开设的课程
4、开设学期顺序号(E);
0—不分学期开设的课程统一填0;
1…8—分学期开设课程的学期序号。
如大学英语等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每学期算一门课程。
5、课程顺序号(FGH):
按课程承担单位对开设的课程统一编写顺序号。
(1)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从000—800依次编写;
(2)对跨院开设课程从801—900依次编写;
(3)面向全校开设的课程从901—999依次编写;
(4)同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顺序号不变,学期序号按顺序编写;
(5)课程名称相同,计划课时不同或要求不同的,按不同课程对待,课程顺序号分别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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