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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
宜兴市教育局文件
宜教人〔2007〕16号
★
关于实施《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
各中小学、成职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教育局锡教职称〔2007〕88号《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后)转发至你校,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实施《通知》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严格控制城镇学校中、高级职务超岗,适当倾斜农村及薄弱学校的要求,采用由各学校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摸清人数,控制在岗位余额内申报,然后由局下达申报数的办法确定中、高级岗位数,各校上报申报数时既要根据实际,又要从长计议,顾及今后,为青年教师创优冒尖留出一定数量的岗位。
各校确定申报数后于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至局人事科信箱:
yxjy-rsk@。
各校申报数不得超过教育局公布的岗位数。
二、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精神,宜教字(2000)01号文件规定:
原则上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晋升小学高级职务、初中教师晋升中学一级职务都要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2年,1960年1月1日到1969年底出生的小学教师、初中教师晋升上述职务也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否则取消其相应的职务晋升资格。
今明两年暂按以上规定执行。
根据宜教人(2007)14号文件规定:
从2009年起凡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办初中、小学教师必须有2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实施。
在中、高级职务申报、评审中,各城镇学校要严格按上述规定把关。
全市有村校的中心小学,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有到村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才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今年开始对有农村任教和支教经历的教师实行加分,具体加分标准见宜教人(2007)14号文件。
三、关于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能力考核和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参照宜教人(2007)14号文件执行。
四、关于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按锡教职称(2007)88号文件的第九条执行。
五、校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除外的其他人员,课时量达不到其他教师课时量一半的,不能申报晋升教师职称,在学校从事财务、医务等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职称。
六、为提高评审质量,实行学生问卷调查。
原则上以一个班的学生数为基数,申报职称时要同时填写和上报《申报教师职称学生问卷汇总表》。
七、在推荐、评议工作中,坚持公开原则,充分发挥校务公开的作用,申报指标数、有关文件、申报对象及基本情况、工作程序、时间安排、推荐上报人选等应在校内公示,特别要对照宜教人(2007)14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条件、加分依据和破格申报人的破格条件,逐一列出公布,公示时间为一周。
八、非公办幼儿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扎口普教科,按全民职称的任职年限、学历要求和材料要求及时间要求申报。
九、评审费:
高级280元,中级150元。
十、时间安排:
自接到文件后至6月4日,各校组织学习职评文件和宜教人(2007)14号文件精神,并公布各级报评资格。
6月5日前,各校对照资格,将确定的申报数发至教育局人事科信箱(网址见前);
6月6日教育局公布各校中、高级岗位数。
6月20日前各校完成下列工作:
组织参评人员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成果、按要求预先进行问卷调查、学校职评领导小组根据宜教人(2007)14号文件规定的职评量化评分标准对申报中级参评人员进行评分(各校将〔评审得分表〕用信封封口后在领材料时一并交人事科),并按分值高低,在不超岗的前提下公示推荐申报对象;
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职评材料(6月11日);
组织申报者按职评材料要求组织填写材料、学校逐一按要求审核申报者的材料,准确无误后再收交,并准确填报《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即花名册);
6月20日,将职评材料、评审表、软盘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照片(背面要注明学校、姓名、级别)上交各学区;
6月21-24日,各学区认真审核每一份材料,把好资格关,在准确审核职评材料的基础上,按镇(园)顺序按职级分表汇集《花名册》制作软盘,并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按花名册的顺序分中高、中一、小高订三本,照片收齐后暂时在学区保管。
6月25日上午,各学区将职评材料、评审费、花名册(四份)上交人事科并进行初审。
连同软盘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人事科。
本说明由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
《关于做好2007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宜兴市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报送材料要求》;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申报高一级教师学生问卷调查》;
《申报教师职称学生问卷汇总表》;
无锡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
无锡市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
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共人)
申报中、高级职称公示证明(格式)。
宜兴市教育局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抄报:
无锡市教育局
抄送:
市人事局
拟稿:
李永良核稿:
曹铁军签发:
孙开强共印:
50份
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锡教职称〔2007〕88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民办学校,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对象范围仍为全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在职在编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在截止申报之日前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到八月底结束。
凡由我局组织评审的各类申报材料应在6月30日之前上报无锡市教育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事关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相关工作。
1.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监督。
对同意报评的人员,各单位要按照职称报评相应条件(含入门条件和评审条件),将个人主要业绩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以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对其所任课班级学生(不少于50人)进行问卷调查,学生问卷调查表及汇总表仍按去年式样。
调查表由单位留底备查(保存3年),汇总表与职评材料一起上报。
此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区域内自行组织。
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所在单位不得签字上报。
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网上公示,时间为7至15天,接受社会监督。
凡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并经核实有违反政策规定的,不办理发证手续并宣布评审结果无效,取消已取得的资格。
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资格。
2.要坚持严格评审,规范管理。
各地和各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依法规范管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正确行使授予的权限,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不得扩大评审权限。
超出评审权限而评审的教师职称一律无效。
要严格掌握评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对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者实行一票否决。
3.各市(县)、区应留有一定的高级职务岗位专门用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引进骨干教师。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方可参评高级教师职务。
对已超编、高级职务比例高于规定标准的城镇中小学校,应严格控制高级职务岗位数额,鼓励此类学校的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何情况,要及时与我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82704609,联系人:
郦国尧。
附:
《200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抄送:
无锡市人事局
打印:
李华云校对:
谈志浩印数:
150份
附:
200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
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
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6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⑵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⑷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破格申报
凡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
对破格申报人员要从严控制,原则上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9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符合规定任职年限晋升高一级职务者,原则上任现职需在3年(含3年)以上。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不实行学历破格晋升(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关于任职资格和学历的说明
(一)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二)对年龄在四十周岁(含)以下的四星级高中教师和三十五周岁(含)以下的其他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今年作为过渡,上述对象如不符合学历要求,须为在读教育硕士,或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凡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学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及1951年(含)以前出生的其他初中教师,从教15年以上,取得双专科学历,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
其他人员,凡取得省教育厅认可的双专科学历(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所申报专业相同),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
但对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有关破格要求。
(四)对1956年底前出生的初中教师,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15年的,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
其它人员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必备条件。
(五)对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是具备规定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职称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破格处理。
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学历才能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锡职办[2000]2号文规定,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且中专毕业后、职龄满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系列所规定的相应破格条件,考核优秀的,允许破格报评中级任职资格。
六、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
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七、论文
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要提供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与申报学科相同)。
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者提供论文至少2篇(其中须有一篇发表或县、区级以上获奖),且均须经过学校审定通过,其论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的专业相对口。
八、引进或调入人员的评审
(一)凡从外地引进到同系列学校内任教的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确认,可提供个人档案和有关材料及时报市职称办审核并按规定统一办理确认手续,审核未通过的教师不得聘任。
(二)已具备非教育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现从事教学的专业与原从事专业相同或相关,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系列职务的任职条件的,可报评中小学教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部队转业军人调入教育系统后,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可以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九、计算机和外语的考核要求
按照市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一级职称者,必须通过相应的职称计算机操作考核。
从今年起,对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外语考核不作硬性规定。
十、企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参照本说明执行。
宜兴市晋升高、中级教师职称报送材料要求
为切实做好2007年高、中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现将晋升教师高、中级职称材料的组织、装订和报送等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的材料细目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合格证书等学历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聘书复印件;
5、高、中级职评基本条件对照表;
6、任期综合考评表:
破格人员需在任期综合考评表后附考核为优秀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非同一年度受单位(含)以上表彰的复印件(详见:
锡教职称[2007]88号文件中:
“六、年度考核”);正常晋升的人员在任期综合考评表后只需附考核为优秀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继续教育登记卡;
8、破格审批表(破格条件中一类条件主要为荣誉类,二类条件主要为业务类):
凡推荐对象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晋升高、中级职务均需填写本表一份,并由单位审核同意签印;
9、信息化素质考核或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10、普通话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获奖的奖状、证书等复印件;
12、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要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3篇以上,两篇鉴定过的论文前附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原件);申报中级职称的都要按锡教职称〔2007〕88号文件中:
“七、论文”的规定执行。
组织材料时,所提供的论文要按质的顺序先后排列;
13、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14、《申报教师职称学生问卷汇总表》(学生问卷调查表由单位保存三年备查);
15、公示证明材料;
16、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附任现职以来所教学科一单元教案,并要经学校审核验证;
17、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级三份、中级二份);
18、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高级20份、中级5份),表中全部内容必须由单位填写);
19、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
20、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提供学科基础知识考试和课堂能力考核的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未参加考试或考核的要提供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或市(县)学科赛教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或复印件,提供不出以上材料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21、在城学校要给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出具支教证明(要写明被支教的学校和支教时间);
22、身份证复印件(各校按高、中级分别送学区统一装订);
2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每人交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彩照一张(背面注明校名、姓名,由学校集中报送各学区)。
所有复印件必须由中心校校长对照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上“已验证”字样并签上姓名(勿需盖印)。
今后如发现制假或伪造的将严肃追究验证人责任,并对申报人处以三年内不得申报的处罚。
论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提供的篇数,在组织材料时,申报中级职称的论文前要附学校审定的论文鉴定表;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前要附无锡市审定的论文鉴定表(原件)。
所有送评的论文如发表或出版的一定要附书籍或刊物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获奖或交流的要在论文前附证书或证明等证件。
申报者组织材料时一定要细心,一次性材料要组织齐全。
由于时间紧、人手少,今年起一律不再补材料。
二、职评材料的装订
1、职评材料目录的填写:
按材料细目中1-16的序号分别填进职评材料目录的顺序号内。
如一个细目中的材料超过三份则延后一个顺序号填细目序号;如申报者申报材料细目中不需要的序号(如破格表等)或没有材料的序号请在填写职评材料目录中的顺序号时跳号填写。
2、职评材料装订的顺序:
按材料细目1-16顺序组织好,所装订的材料不管纸张大小,全部缩小或放大复印成A4纸(请注意,复印时左面多空一点),按页次编号,并在职评材料目录中正确填写材料的页号。
如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或论文等在一个细目中有二份以上材料的,请按获得的层次或质量自己从高往低排列。
3、职评材料装订的要求:
需装订的材料编好页次,并检查确认已准确填好材料目录后,用棉线将材料装订整齐(有条件的用切纸刀切一下)、扎紧(纸张绝不可移动);要抱着对事业、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多花点时间、紧前不紧后、按时按质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把自己的材料内容组织得好一点、字写得工整点、装订得更完美一点。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1、各校报送的评审材料,字迹必须端正,按评审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材料细目中17、18、19、20、21序号的材料不需装订),按人分装入袋。
2、推荐参加评审的对象必须提供最能反映自己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材料。
所提供的论文、总结等如不只是本人署名的,还须由有关单位证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
3、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本人填写的内容要求重点填清:
(1)现任教师职称及任职时间;
(2)学历或合格证书考试情况及进修情况;
(3)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教育工作情况及效果;
(4)任现职前后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业绩;
(5)任现职前后教科研主要业绩(含培养、指导教师);
(6)任现职以来的获奖情况;
(7)任现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评审申报表”中的“十二、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和民意测验、学校意见及有关栏目由学校填写,并注意加盖学校公章。
4、“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必须由学校填写。
填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栏目均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
(2)“何年何学校何专业毕业”该栏目,必须要写清楚是什么专业、什么学历毕业,例大学专科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
(3)“班主任经历”栏目,必须要写清楚任班主任的年月和任职的班级名称;
(4)“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成就、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栏目,填写时要简明扼要,把最能反映该教师本人师德作风、教书育人及教育教学教研能力的实绩表达清楚,具体填写时也可用条目式的形式填写。
申报人应把自己能得分、加分的所有内容用精练的语言写出(申报材料中一定要有证件),交给学校填写。
有条件的学校或个人可按“一览表”空格的大小把内容打印好贴上去,再复印后盖学校红印;
(5)信息化素质考核、职称计算机的成绩,必须要填写清楚考试的年份。
5、申报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复印件,均由学校审核把关,核对无误,验证人签名后方可上报。
6、申报人员单位正式上报前,须经过公示并无异后,方可上报;
7、各学区报送评审材料时,应同时将《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就是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共四份报教育局人事科,请注意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名单分开填写。
8、各学校及学区在上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时需同时上报《花名册》数据软盘。
宜兴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项目
内容和评分
得分
备注
(A)
知识水
平与业
务进修
得分A=
(1)+
(2)
(1)基本分:
双学士学位15分
本科毕业13分(含高中专业合格)
双专科毕业11分
大专毕业9分(含初中专业合格)
高中(中专)毕业7分(含小学专业合格)
(2)加分:
a、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2分);
b、培训(参加省骨干教师培训3分、市骨干教师培训2分、县骨干教师(班主任)培训1分,或优秀学员再加1分)
C、业务进修成绩突出(中专进修到专科或专科进修到本科加1分,中专进修到本科或专科进修到双学士加2分,研究生在读加1分,结业加2分)
(2)=a+b+C
满分
为20分
(B)教育教学工作
得分B=
(1)+
(2)
其中
(2)=①+②+③+④+⑤+⑥+⑦
基
本
分
(1)
a教育工作:
①、教书育人,在学生德育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6—10分);
②、任期内能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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