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旅行协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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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旅行协会章程
广州航海学院旅行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响应学校关于社团建设的号召和适应我校作为本科院校的基本实情,制定本协会章程。
第二条协会名称:
广州航海学院旅行协会
第三条隶属机构:
广州航海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社团部
第四条管理机制:
广州航海学院学生自主管理
第五条 协会性质
社会实践类
第六条 协会宗旨和口号
1.宗旨:
遨游世界传播文化锻炼自我实现人生
2.口号:
爱旅行,不需要理由,爱生活,才能更好地生活!
第七条协会任务:
积极配合学校的有关工作,搭建模拟的旅行教育平台,以配合老师的教学工作,为同学创造有关部门旅行相关实践的机会。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一条在遵守学校制度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协会宗旨的公益性活动。
第二条收集、整理有关旅行方面的景点介绍,以及有关介绍旅行路线的普及性范例并且进行传阅。
第三条向学员提供校内模拟旅行与旅客推广等实践活动。
第四条每学期举行一次旅行文化节。
第五条不定期组织露营、野炊等各种活动。
第六条 学期内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大型旅行社会实践。
第三章组织机构
指导老师:
1.提供专业指导和相关培训。
2.召开有关讲座。
会长:
1.领导和协调本协会各办事机构与部门展开工作。
2.如集会和主持协会工作。
3.检查各部门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5.负责学期末的协会工作总结。
副会长:
全力配合会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秘书部:
1.负责对协会内部财务的管理,对各部门申请的使用资金进行统计、出纳。
2.负责会员档案和会员证,会员业务活动参与状况记录。
组织策划部:
1.负责协助各部门负责人顺利展开各项
2.负责各项非常活动的联系、组织、安排和实施。
3.负责策划各项活动或协会工作。
4.部长负责每学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书面计划
与书面总结。
宣传部:
1.负责协助负责人顺利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2.负责协调小组间及本部门与其它部门间的工作。
3.负责对本协会章程与其它相关方面的全面解释。
4.部长负责每学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书面计划与书面总结。
外联部:
1.负责展开协会获得的赞助项目,负责办理项目实施的相关校规手续。
2.负责与相关的社会、政府机构以及兄弟院校的相关社团进行联谊并学术交流。
3.部长负责每学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书面计划与书面总结。
旅行部:
1.负责教导旅行知识,促进同学旅行激情。
2.负责收集旅行资料以便接受同学的旅行咨询。
3.部长负责每学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书面计划与书面总结。
网络部:
1.负责设计活动宣传单,更新和发布公众号,微博等最新消息。
2.部长负责每学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书面计划与书面总结。
第四章协会会议
第一条每一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大会,部门的工作的总结会议至少每月一次。
第二条临时会议的召开每个成员都必须按时出席。
第三条协会会议必须全体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方案必须有三分二以上表决通过的,方能生效。
第五章协会制度
协会是根据自己的章程,按照一定的制度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协会的基本原则是:
1.会员个人服从协会,少数服从多数,各部门各小组受管理委员会监督与管理。
2.协会的各级成员,应该由会员选举产生。
3.协会的各部门要时时听取会员于广大同学或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
4.协会的各级部门实行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5.协会各部门领导的产生,要体现会员的意愿。
6.协会的各部门,对同会员有关重要问题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会员意见,要保证会员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
7.协会的各部门、各小组必须执行协会决定
8.协会各部门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9.会员个人代表协会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协会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向管理委员会请示。
任何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如遇到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及时向协会报告。
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专断和个人凌驾于协会之上。
第六章 会员制度
第一条凡是广州航海学院在校学生,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愿意不断提高自己;愿意为促进协会发展做出贡献。
经协会批准,均可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如下:
(一)拥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一切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及活动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
第三条 会员的义务,如下: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
第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七章协会纪律
第一条校规纪律是协会的各部门和全体会员必需守的行为的规则.协会必须严格维护协会的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并尊守协会的纪律约束。
第二条协会对违反协会纪律的会员,应当严厉惩罚,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与批评、纪律处分或开除。
第三条协会纪律处分有三种:
警告、撤销会内职务、开除会籍。
第四条对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各级组织在维护协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第六条会员违反以下条例,协会有权对其做出处罚。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2.违反学校规定并给协会造成严重影响。
3.严重违反本协会规定。
4.XX私自以协会的名义发布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
5.XX私自以协会的名义进行各种活动。
6.利用本协会的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私自占有协会公共财物。
8.故意损坏协会的公共财物。
第八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旅行协会本着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
第二条自成立之日起,即建立专门管理协会经费收支帐目制度,帐目由财务部直接负责,对管理委员会负责,以备学校团委审查。
正式协会成员需交纳会费,不交纳会费的成员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条协会财产为协会集体所有,受学校团委监督,协会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不得随意占有。
在财务管理上,收支、出情况一律凭收据或发票发放资金。
在协会重要活动资金的发放上,须经过民主讨论后方能统一结算。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协会会员之间互相监督,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财务人员要做到严格把关,半年或一年对财务进行彻底的结算,做到款项条理分明,人人心中有数。
第四条我们采用资金来源多元化,积极从各企业各景区争取赞助。
将我们的协会的资金灵活化、社会化。
争取旅行协会更大发展。
第九章安全制度
一、安全教育细则
(一)、理事培训:
团训时,针对理事进行组织能力培训。
组织专人进行安全防护技能培训、医疗救助培训,提高协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搜集突发事件案例,邀请指导老师作安全讲座,强化会员安全意识。
(三)、搜集外出旅行注意事项,借鉴旅行社、景区和其它高校旅行协会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协会情况完善安全制度,改进安全教育工作。
二、安全防范细则
(一)、活动前期安全策划。
1.景点选取:
市内优先,安全优先。
2.活动内容安排。
3.人员确定,线路设定。
4.预测天气,安排时间。
5.寻求景点工作人员的帮助与指导。
(二)、针对策划书做出安全部署,拟定安全方案。
1.出行、返校期间交通安全保障:
分组细化,负责到人。
2.活动期间在以下方面做出安全部署:
(1)、如何保持联系
(2)、如何维持纪律
(3)、突发事件的预测及处理方案的制定
(三)管理委员会对策划书及安全方案讨论商定,并予以完善。
(四)、出行前安排:
公布路线方案、时间安排、组长配制、突发事件预测及应急方案并向会员重申纪律。
三、会员安全管理细则
(一)、会员安全教育
(二)、会员应急素质培训。
(三)、根据会员纪律情况记录和活动具体情况,市区以外活动经理事会决定不允许纪律较差会员参加。
(四)、活动期间严禁会员私自离开组织。
(五)、对活动期间不守纪者给予记录,并视情况给以处罚,必要时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其它
(一)、外出旅行活动,必要时与旅行社合作,安全由旅行社全面负责,本协会辅助组织。
(二)、每次活动结束,总结备案,为以后活动积累经验。
以上安全制度若发现有不完善之处应及时予以修改或补充。
(三)每次出行活动参与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和最高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
本章程自学校核准之日起生效。
广州航海学院旅行协会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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