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9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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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94篇
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老张准备给自己买一份保险,在咨询律师的时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一项?
A、保险人虽然知道老张的体检结果,但是如果老张违反如实告知义务,隐瞒既往病史,保险人可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解除合同
B、签订合同时,如果保险代理人代签字,但老张缴纳了保险费的,保险人发生事故要担责
C、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要担责
D、老张的房屋投保火灾险,如果将房屋转让他人需经保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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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2节>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答案】:
B
【解析】:
①《保险法》第16条第1、2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老张虽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但是题干中并没有提示“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保险法司法解释
(二)》第3条第1款规定,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
2.李文、赵丹和邱声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李文、赵丹作为普通合伙人,邱声作为有限合伙人。
现咨询律师,律师给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邱声不能以劳务进行出资,但是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
B、如果张良想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企业只需经李文、赵丹同意即可
C、邱声向他人转让出资份额,李文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邱声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李文同意,但是李文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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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8节>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答案】:
D
【解析】:
①《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并没有规定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合伙企业法》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中并未明确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时是需要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还是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但是《合伙企业法》第60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而《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3.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甲公司财务人员的失误,将出票日期填写为2013年7月1日,实际出票日期为2013年7月2日。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由甲公司财务人员将日期改为7月2日,并在更改处签字盖章
B、甲公司可以附一纸书面证明,证明出票日期为7月2日
C、该汇票的出票日期只能以7月2日为准
D、汇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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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4节>汇票的出票
【答案】:
D
【解析】:
考查票据的文义性。
票据具有文义性,即票据上所载权利义务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上所载文义确定,不允许依据票据记载以外的事实,对行为人的意思作出与票据记载文义不一致的解释,或者对票据所载文义进行补充或变更。
即使票据的书面记载内与事实相悖,也必须以该记载事实为准。
由此可知,C选项不正确。
《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所以A选项不正确。
至于B选项,在票据上所作的记载属于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虽然可能具有民法上的效力,但是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即汇票的日期仍以7月1日
4.家家庆有限公司因为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已经连续四年无法召开股东会。
股东陈某和潘某分别持股5%,都希望转让股权离开公司却无人愿意购买。
他们二人可以采用下列哪一方法摆脱这种困境?
A、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对股东会提起代表诉讼,请求召开会议
C、将其出资取回退出公司
D、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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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答案】:
D
【解析】:
①《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题干中的情形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第151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之一是:
董事、监事、高级
5.某被申请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有9人,债权总额为3000万元。
其中有2位债权人的债权9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财产做担保,债权人未声明放弃优先受偿权。
在讨论和解协议时,如果全体债权人都出席了会议,下列情形可能通过决议的是:
()
A、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
B、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
C、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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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8节>和解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点是债权人会议的表决。
通过和解协议属于特别决议,首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本题7人有表决权)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本题为3000-900=2100,2/3即1400万元)。
6.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
()
A、甲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危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A公司
B、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
C、丙向C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C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
D、丁向D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
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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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2节>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中止与复效
【答案】:
A
【解析】:
考查保险合同的解除。
《保险法》第52条第1款规定: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可见,即使被保险人尽了及时通知的义务,保险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
故A选项正确。
《保险法》第27条第3款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可见,投保人虚报损失的,仅免除保险人对虚报部分的责任,对整个合
7.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案件,管理人解除了破产受理申请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的设备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解除该合同的行为使乙公司遭受1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为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10万元作为破产企业的共益债务清偿
B、该10万元可以由乙公司依法申报债权
C、管理人不得解除未履行的合同
D、解除合同后,由此产生100万元的共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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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5节>债权申报的范围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申报的要求。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3条的规定: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8.甲公司将其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
因甲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乙公司依甲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34题,单选)
A、因保险单未送达甲公司,保险合同不成立
B、如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不一致,则应以投保单为准
C、乙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
D、如甲公司未缴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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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2节>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
A、C、D项:
此三项都是对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的考查。
《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第14条规定: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据此,保险合同并非书面要式合同,保险单仅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
所以,是否签发保险单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故A项错误。
保险人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故C项正确。
而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合同义务,
9.以下关于票据权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B、票据权利是金钱债权
C、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
D、票据权利是双重权利,持票人可以选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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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权利
【答案】:
D
【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内涵。
《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权利的内容是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所以是金钱债权。
票据权利一经发生,就与作为有价证券的票据本身合二为一,只有依据证券才能行使票据权利,所以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
票据权利是一种二次性权利,即票据权利首先应向票据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行使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有行使的先后顺序,票据权利人不能选择行使。
所以D选项
10.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
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31题,单选)
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行为
【答案】:
A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票据债务人,涉及无权代理、背书、承兑、付款等各项制度。
A项:
《票据法》第5条第2款规定: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本题中,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故A项正确。
B、C项:
《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该票据是由甲伪造的,但是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法》第41条
11.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范围,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可以买卖该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
B、可以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C、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D、不得用于承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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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7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答案】:
A
【解析】:
考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法律依据为《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2条、第73条规定。
12.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2012年卷三31题。
单选)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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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6节>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规则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人会议的权限和表决程序。
A、B、C项:
《企业破产法》第61条第1款规定: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关于一般事项的表决程序,《企业破产法》第64条第1款
13.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
关于重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31题,单选)
A、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
B、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
C、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
D、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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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7节>重整程序的终止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重整程序。
选项A:
《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因此,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的条件是“1/10以上”,并不要求“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A错误。
选项B:
《企业破产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入重整,并予以公告。
因此,是否开始重整的决定权在法院,而不在于债权人,B错误。
选项C:
《企业破产法》
14.张某拟为其妻王某投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投保应征得王某的书面同意
B、保险金额应征得王某认可
C、受益人应由王某指定
D、转让或质押保险单,须经王某书面同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3节>人身保险合同
【答案】:
C
【解析】:
考查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规则。
根据《保险法》第34条、第39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的,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5.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
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
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34题,单选)
A、因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对甲可主张违约责任
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C、保险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险合同,仍有权拒绝乙的保险金请求
D、保险公司虽可不必支付保险金,但须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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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2节>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法》第16条第1、2、3、4、5款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1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前,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正确的说法是:
()
A、债权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解除合同
C、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6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D、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点是受理破产的效力。
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所以A选项错误。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BC选项错误。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D选项正确。
17.银发投资公司业绩骄人。
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
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等合格投资者的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B、银发公司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C、银发公司可用所募集的基金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
D、银发公司就其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7节>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则
【答案】:
C
【解析】:
①《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7条第1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1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2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
18.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
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25题,单选)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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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公司的分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的种类。
A、B、D项:
《公司法》第14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A、B两项错误,D项正确。
C项:
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规定,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分公司并不要求必须由公司股东担任负责人,因此,C项错误。
19.2016年8月1日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指定李某担任破产管理人。
甲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存在多个债权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赔偿,受害人欲申报债权
B、如果破产债务人的机器设备设立了抵押担保,则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C、如果甲公司在2016年10月1将丙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他人,则丙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D、如果该公司在2016年1月10日,提前清偿在2016年6月1日到期的某债务,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答案】:
C
【解析】:
①《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5项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因此,A选项中甲公司对受害人的债务为共益债务。
而《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随时清偿意味着无须申报。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
(二)》第1条规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故B选项
20.出票人甲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交付给收款人乙公司,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背书日期。
经查,汇票系在到期日后背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背书行为无效
B、背书有效,背书日期以真实的日期为准
C、背书有效,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4节>汇票的背书转让
【答案】:
C
【解析】:
考查票据的背书规则。
《票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所以C选项正确。
21.下列有关保险利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B、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
D、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1节>保险法的概念、内容与原则
【答案】:
A
【解析】:
考查保险利益原则。
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12条、第31条。
22.证券公司的以下行为中,不是必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是:
()
A、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
B、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
C、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
D、变更公司章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6节>证券公司
【答案】:
D
【解析】:
考查证券公司的行为规则。
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129条规定: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D选项中,如变更一般条款则无须批准,故D选项当选。
23.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
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29题,单选)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
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
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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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4节>汇票的保证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汇票保证、付款和追索。
A项:
票据行为都是要式法律行为,需要具备特定的形式。
根据《票据法》第46条规定,票据保证要求保证人在票据上填写“保证”等字样并签章,丁公司仅仅是出具保函,不符合《票据法》所规定的形式,不构成票据保证,只构成民法上的保证。
据此,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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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法 复习题 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