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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内部资料
安顺市内部资料
民政局注意保密
安顺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安顺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组
二O一六年八月
目录
一、民政事业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1
(一)“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成就1
(二)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13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15
二、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和基本原则17
(一)指导思想17
(二)发展理念18
(三)基本原则20
三、发展目标21
(一)民生兜底保障体系更加完善22
(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24
(三)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25
(四)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5
四、重点任务27
(一)深入实施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工程27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29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31
(四)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快速发展33
(五)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34
(六)完善社会服务功能36
(七)加强社区建设38
(八)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40
(九)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41
五、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43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43
(二)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53
(三)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58
(四)综合防灾减灾建设工程60
(五)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60
(六)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工程61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2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考评和督查机制62
(二)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62
(三)健全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63
(四)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服务能力63
(五)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大民政工作机制64
(六)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力度64
安顺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安顺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依据《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贵州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安顺市民政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是未来五年安顺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市各区、县民政部门编制实施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主要依据。
一、民政事业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安顺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和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紧紧抓住《贵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安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黔民发〔2012〕42号)给全市民政事业带来的发展机遇,深入实施《安顺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提速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总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在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这一时期,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是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最快的五年,是各项民政事业发展最为显著的五年。
——民政事业投入逐年增长。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费总投入54.5亿元,其中:
2011年9.19亿元,2012年10.23亿元,2013年11.07亿元,2014年11.89亿元,2015年12.12亿元,投入资金逐年增长。
“十二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费支出比“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3.10%。
——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基本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形成联席决策、会商评估、分工监测、统一预警、共同防御的应急处置格局
灾害管理体制和法制建设逐步健全。
“十二五”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对减灾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撤销安顺市抗灾救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安顺市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
全市9个县区(管委会)和88个乡(镇)同时建立了减灾机构。
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安顺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各县区根据《安顺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出台了各县区《自然灾害救助标准》。
同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
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从2014年10月起,各级财政每年共投入408万元,为全市5.226万户农户提供1万元以上基本农房保险保障,农户自愿投保率逐步提高。
二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1.减灾工程建设体系取得重大进展。
“十二五”期间,全市相继建成了一批城镇防洪工程和洼地排涝工程,“滋黔工程”、“益民工程”和“黔中枢纽工程”建设长足发展;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危及点群众进行易地搬迁,兴建一批减灾安居工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两江”防护林工程、“两山”石漠化综合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完成了易灾地区草地建设项目、森林防火工程建设。
2.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建成。
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科技手段相继应用于减灾工作的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气象、水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地震、地质灾害预报、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等多类型多专业的立体监测预警预报体系;覆盖市、县、乡(镇)的灾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
3.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基本形成。
2015年5月,市人民政府先后颁发《安顺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应对自然灾害的6个专项预案,市及8个县(区)都制订了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4.民政系统新建1个市级、4个县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基本形成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初步形成,灾害应急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捐助活动广泛开展,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了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三是投入救灾资金不断增多。
“十二五”期间共投入救灾资金36316.99万元,解决了160.30万人(次)生活困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7.946万人,帮助19490户灾民恢复住房43622间,累计接收社会捐款846.5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83万人。
“十二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救灾投入资金较“十一五”时期增长72.46%。
——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2010年的1220元/年提高到2015年的2606元/年,年均增长幅度达16.5%,农村低保对象累计875098户190960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15346.21万元;全市城市平均低保标准从2010年的222元/月提高到2015年的464元/月,年均增长幅度达16.0%,城市低保对象累计95217户183278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53149.87万元;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市累计保障城乡困难群众209万人的基本生活,累计支出城乡低保救助资金268496.08万元;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
“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救助临时救助15402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132.79万元;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粮食救助累计救助154049户295335人,累计发放粮食1914.82万斤;全市医疗救助平均救助封顶线达4.66万元/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72%,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累计资助参合参保1724356人次,发放资助参合参保金5853.42万元,直接救助医疗救助61550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0854.33万元。
三是不断提高五保供养能力。
“十二五”期间累计五保供养对象33752户39805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4801.32万元;五保供养标准逐年得到提高,全市平均集中供养水平从1528元/年提高到5830元/年,平均分散供养水平从1003元/年提高到5265元/年,确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80%。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初步形成。
“十二五”期间,全市1837个行政村合并调整为1007个行政村,106个社区(居委会)调整为141个,全市已建农村社区服务站1084个,农村社区服务设施覆盖89.07%的农村社区;城市社区服务站141个,覆盖100%的城市社区;社区服务中心88个,覆盖100%的乡(镇、街道)。
二是开展了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试点建设。
“十二五”期间西秀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试点建设总投资106万元,建设一个内部管理系统、一个社会事务一站式系统、便民利民系统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三是全力打造城乡社区便民服务平台。
从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入手,按“一厅一场六室二市”的要求,全力打造出一批城乡社区便民服务平台。
四是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不断加强。
全面完成全省第八届、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
五是西秀区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和申报成功“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全市“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从2012年的60%提高到97.1%。
——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全面做好登记、注销、年检工作。
通过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降低注册登记门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等措施,创新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616个,其中:
登记880个,备案登记2736个,社会组织登记数量比“十二五”期末增加73.4%。
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通知》(安市民发〔2014〕97号),完善直接登记的程序和方式,依法把好登记注册关,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改革。
截止目前,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0家。
三是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共评出5A社会组织2家、4A社会组织3家、3A社会组织1家。
四是扎实开展在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和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421个、组建党委4个。
五是积极简政放权,大力提高行政效能。
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取消社会团体批筹环节,直接批准成立登记。
缩短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
——新型优抚安置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一是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
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由2010年人年均4361元提高到2015年的人年均9360元,年均增长幅度为16.5%;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年均增长1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015年每人每月460元,年均增长率为18.1%;“三属”抚恤金年均增长23.11%。
增加补助对象类别,从2011年8月1日起给农村籍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义务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从2011年7月1日起,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遗属(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发放生活补助。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逐年增长按标准及时兑现,201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市每户均为1437元/年,2015到达5976元/人。
二是“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
共落实优抚对象各项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33万元,解决1991户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纳入低保1433户;市、各县(区)均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补助,有效缓解了优抚对象医疗困难。
投入住院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额补助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601万元。
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投入经费370多万元,帮助1343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
三是坚持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制度。
每年“八一”、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和优抚对象,组织复员退伍军人开展座谈会,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了解优抚对象的困难,为他们解难事、做实事。
“八一”和春节,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实行普遍慰问,春节按每人300元、“八一”按每人2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
四是按照安置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
2011年至2015年,全市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308人,其中符合政策应安置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732人。
在符合政策应安置的退役士兵中,转业士官148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182人,货币化安置435人,自主就业2143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850余万元。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1889人次,落实培训经费334万元。
五是加强烈士褒扬工作。
上级下拨优抚事业单位建设资金共计445万元,其中,烈士陵园维修建设资金45万元。
从2012年开始,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抢救保护工作,共计抢救保护零散烈士墓125座(贵安新区5座除外),零散烈士纪念碑2座(普定县马官镇1座、镇宁县六马乡1座)。
共投入抢救保护工程资金180多万元。
五是2015年成功创建第八次“全省双拥模范城”。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成效明显。
一是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47所,其中国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4所,农村敬老院86所,农村幸福院224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7个,民办养老机构6所。
共有养老床位数11253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社会养老床位数30张。
实现了全市农村敬老院乡(镇)全覆盖,农村敬老院实行法人登记,落实管理服务人员编制。
二是儿童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
孤儿救助关爱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建立起以家庭养育为基础、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保障制度化的适度普惠的孤儿救助关爱保障体系。
目前共建有儿童福利机构4所,其中市直1所,县区3所,儿童床位数共400张。
“十二五”期间共发放孤儿生活费4620万元。
依托最低生活保障,建立相应的救助制度和福利保障制度。
集中供养孤儿均在院所属地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给予低保救助。
同时为孤残儿童医疗临时性救助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大病医疗救助及时医治患病孤残儿童,通过“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重生行动”等福利性医疗救助项目,对孤残儿童实施了心脏病、脊膜膨出、唇腭裂等手术,至今共实施手术55例。
积极拓展收养出口,依照相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办理家庭收养,将孤儿和弃婴送国内外家庭收养,“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计办理收养登记61例,其中涉外收养24例,国内收养37例。
三是福利彩票销售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截止2015年12月,全市福利彩票累计销售6.69亿元。
筹集慈善款660万元,开展了慈善捐资助学、救灾、医疗救助工程建设等活动。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基本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全市各县区已推行遗体火化,火化率达32%;完成市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火化场搬迁项目建设,普定、镇宁、关岭和紫云完成县级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城区集中规范治丧。
紫云县火化场建成投入使用,推进平坝区、关岭县火化场建设;全市建有经营性公墓3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农村公益性墓地136处。
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免除全市户籍人口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基本殡葬服务费。
二是婚姻登记更加规范。
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总数16个,县级婚姻登记中心规范化建设达100%,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加大了对婚姻登记数据历史补录力度,补录数据达10年以上。
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万人,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0.13万人。
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救助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积极争取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1568万元,建设西秀区、平坝区、关岭县、紫云县4个县级救助站。
三是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工作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行政区划进一步优化,完成平坝县、普定县两县撤县设区申报工作;平坝县于2014年12月13日获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
完成乡改镇8个,镇改街道办事处2个,乡改街道办事处1个,新增街道办事处1个。
镇和街道办事处分别为45个和11个,占全市88个乡级行政区划机构的64%,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要求。
地名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完成全市1065条城镇道路名命名工作,主城区108块路名牌更换为电子路名牌,指导各县(区)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牵头完成了第三轮5年一次边界联检。
完成安顺--贵阳线、安顺--黔西南线边界联检,并与贵阳市、黔西南州民政局签订边界协议书。
积极配合毕节市、六盘水市、黔南州完成边界联检工作。
创建平安边界,保持边界和谐稳定。
表一:
“十二五”时期安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主要项目和指标
2010年
2015年
年均增长(%)
1
民政事业费支出(亿元)
4.86
12.12
13.10
2
社会组织数(万个)
0.0513
0.088
11.39
3
各类优抚对象人数(万人)
1.4263
1.4062
-0.25
4
优抚对象年均抚恤金(元/人)
3490
5900
11.07
5
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万张)
其中:
养老机构床位数(万张)
儿童福利院床位数(万张)
0.2198
0.1998
0.02
--
1.1253
0.04
--
41.30
14.87
6
社会捐赠额(亿元)
救助困难群众(万人次)
[0.084656]
[4.83]
7
福利彩票销售额(亿元)
筹集彩票公益金(亿元)
[6.69]
[2.13]
8
救助受灾群众(万人次)
[160.3]
9
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损毁住房(万间)
[4.3622]
10
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区(个)
9
11
最低生活保障
人数(万人)
城市
3.7
2.3
-37
农村
37.3
19.4
-48
12
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城市:
元/人、月;农村:
元/人、年)
城市
222
464
16
农村
1220
2606
16.5
13
医疗救助(万元)
2465.156
5191.45
16
14
农村五保供养人数(万人)
0.8
0.5
-8.97
15
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
(元/人、年)
集中
1528
2866
14.2
分散
1003
1876
14.5
16
火化率(%)
14.2
33.4
18.66
17
婚姻
结婚登记(万对)
2.7258
4.24
9.24
离婚办理(万对)
0.2514
0.49
14.28
18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万人)
其中:
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万人)
[1.8]
[0.13]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
“十二五”时期安顺市民政工作成效显著,主要经验有:
——始终坚持将民政事业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十二五”时期,安顺进入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黔中经济区等国家、省、市战略发展目标的确立,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综合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是全市各级党政对民政事业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解决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
各级民政部门自觉将民政工作放在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定位,切实找准民政工作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把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为主攻方向,使民政事业发展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各方面的关心与支持。
——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贯彻到民政各业务、各环节中,将保障基本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作为重大责任,扎实推进城乡低保、灾害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基层民主自治、社会组织等各项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政治权利的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中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在社会福利等领域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机制。
大力培育民政事务类社会组织,将部分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权有计划、有步骤地转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做到费随事转,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
勇于冲破固化思想的障碍,以改革创新精神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始终坚持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筑牢民政事业发展的根基。
积极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着力突破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加大民政项目规划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建成了一大批敬老院、福利院、救灾仓库、殡仪馆、救助站、社区服务站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了民政公共服务的平台和载体,为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始终坚持“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精神,凝聚起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面对新时期繁杂而艰巨的工作,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迎难而上、勇于担当、苦干实干,在干事创业中凝聚起民政事业发展进步的精神动力,激发出民政工作蓬勃发展的活力。
“十二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虽取得长足发展、成效明显,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民政事业发展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投入与民政工作发展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二是民政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三是民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与基层民政机构人员少、办公条件差、装备陈旧等方面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信息化水平低,管理和服务手段比较落后。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决胜阶段。
同时也是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民政事业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目标为民政改革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将持速增长,省、市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势必大幅增加,这都为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全省大力实施大扶贫战略背景下,将会进一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短板”,为我市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公共服务、加快转型带来良好的历史性机遇。
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新跨越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安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实施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战,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强化大扶贫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快完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关爱服务,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体系;优化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等内容,这些都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经济新常态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目标导向。
安顺民政事业发展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瓶颈制约和短板。
一是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提速,各种深层次社会问题和矛盾交织凸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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