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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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芜湖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开展情况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首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7﹞1398号)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我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历史悠久的江南水乡芜湖县,距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全县总面积649.88平方公里,下辖5个镇,35万人口,享有“皖江明珠”的美誉。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四区”建设,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8亿元,增长9.0%;财政收入42.6亿元,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8.5亿元,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亿元,增长10.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00元,增长8.3%。
三次产业比重由11.6:
69.3:
19.1调整为9.0:
59.5:
31.5。
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2015年首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县,2016年跃居全国县域经济投资潜力百强县。
近年来,芜湖县坚持“生态优先”,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坚持以环境保护来优化经济发展,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打生态牌,走生态路,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005年,芜湖县编制了《芜湖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暨生态县建设规划》,同年8月经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从此芜湖县生态创建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
经过10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环保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理念深入人心,生态县创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8月,芜湖县在全市率先通过环保部“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芜湖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县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打造国家生态县“升级版”。
目前,全县4个镇(城关镇按规定不参评)均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生态镇,创建率达100%;全县87个行政村中成功创建了32个省级生态村、77个市级生态村,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率达89%。
每年均按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单位GDP能耗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2013年的0.73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6年的0.49吨标煤/万元;同期GDP均保持2位数增速,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经济总量反向增长,实现了生态、绿色发展。
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Ⅲ类水质标准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常年维持在二级标准以上。
据调查,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99.6%。
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全县招商引资的品牌,县属省级新芜开发区(高新区)入园企业达600余家,90%以上企业均为江浙粤沪等外地企业。
二、创建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创建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县直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
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县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调度会、现场会;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社会公众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
编制了《芜湖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批准颁布实施;《规划》科学评估了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的可达性,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指导芜湖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
我们坚持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放在优先保障的位置,县镇两级财政分别列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县建设。
从创建省级生态县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生态县创建工作;建立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既整合上级项目资金、又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创建投入逐年递增。
全县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达7亿余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6%。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
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高规格的“四城同创”工作会议,并将参会人员扩大到村一级,形成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态势。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型媒介作用,营造氛围;组织环保宣传队伍进小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广泛宣传;多次邀请知名专家作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惠及民生。
五是完善考核机制。
不断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办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
出台了《芜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并纳入各单位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同时,县政府与各镇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
2016年地方党政干部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的比例达20%以上。
(二)丰富生态创建内涵,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是统筹推进“四城”同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巩固提升“四城同创”成果,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健康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编制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
迎宾大道等道路景观及绿化得到提升,环城南路、世纪大道等区域完成立面改造,太平路、沚津巷等背街后巷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主城区渠化改造实现全覆盖。
新芜大道、水阳江路、西河大桥建成通车,湾西路(红西段)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新增15辆新能源公交车投入运营,新建40个城乡公交候车亭和100套电子公交站牌,获批为省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
深入开展“清洁城乡、美化家园”“贴近群众六走进”、农村垃圾厕所污水“三大革命”。
加速城乡供水一体化,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
全面开展“三水共治”,统筹划定重要水体生态保护蓝线、绿线、红线。
西河古镇、珩琅山旅游度假区、六郎水上慢城等项目扎实推进,“陶辛水韵”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水利风景区。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大力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六郎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迈开大步伐。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省级龙头企业2家,新增农业专业合作社16家、家庭农场285家,新评定省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9个,获批全省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整合各类资金9000余万元,推进花桥镇朱桥等7个省级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工作。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全年接待游客80余万人次,申报三星级以上农家乐7个。
六郎镇入选“安徽省美丽宜居小镇”,北陶村入选“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
三是坚定实施绿色发展,持续优化生态环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双重责任”,严守环境准入机制,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排污许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建成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
推进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县污水处理厂三期试运行。
东湖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万达物流园周边污水处理工程基本建成。
推进“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汪溪湖B区景观绿化工程发挥效用,乌凤滩绿化项目完成整治。
红杨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通过验收。
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6万亩,新增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8个,建设森林长廊30.5公里。
国家级生态镇全覆盖,新增省级生态村6个。
(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自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来,我县积极推进各项治理措施,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PM10年平均浓度从2014年76μg/m3下降到2016年54.7μg/m3。
通过关停并转,污染防治实施升级改造,共完成治理园区废气产生企业40余家。
关闭了县内全部4家非煤矿山,并完成了芜湖县胜达砂岩矿厂生态修复工程。
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高效利用资源能源,11家工业企业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印发了《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芜湖县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50余台,城区全面使用清洁能源。
强化城市扬尘整治,印发了《芜湖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县6家混凝土企业已全部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工程渣土车GPS定位系统完成安装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推进北斗导航定位系统的安装工作,基本实现我县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全覆盖动态管理。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全县约160家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或单位食堂均已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
坚持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坚持“堵疏结合、以堵促疏”的原则,县镇两级财政每年投入将近1500万元,通过秸秆还田、鼓励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企业等方式推进综合利用工作,2016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可达90%,秸秆禁烧工作保持“零火点”。
二是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围绕让水“清”起来、“活”起来、“流”起来的思路,对全县河水、塘水、污水开展“三水”共治,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年共完成了86条沟塘水体整治工作。
启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出台《芜湖县畜禽养殖规划》,科学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力度,进一步明确在水面养殖中严禁投放污染水体环境的肥料。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推进绿色生产,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5万吨;累计建成7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67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68万吨。
建成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
深入贯彻落实《芜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芜政[2016]35号》文件要求,一是完成了芜湖县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编制了《芜湖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和《芜湖县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并建立项目库,确定了芜湖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
二是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完成了芜湖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共设置45个国控监测点。
与芜湖县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三、创建主要成效
(一)生态制度初步建立。
成立了芜湖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为主任,县长为第一副主任,相关县级负责同志为副主任,县直有关单位和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相继出台了《芜湖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湖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芜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芜湖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夯实工作责任。
全面推行河长制,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二)生态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我们严格按照“生态立县”的要求,把生态建设和保护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和绿色GDP指标体系。
对乡镇目标考核实行分类管理,确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指标”转变。
通过正确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青山绿水,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通过持续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参与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安全、杜绝人为破坏、建设美好家园”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环保志愿者不断涌现,“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军营”创建遍地开花。
生态文明的理念已渗透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已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追求产值,不以牺牲未来利益为代价追求GDP增长,已成为芜湖县人民的共识。
据调查,全县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达99.8%,对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99.6%。
(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2016年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87%;河流出县境断面达到Ⅲ类水质。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9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4%,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全县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五)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积极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目前我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2.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90%;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县耕地动态保有量为30170.45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495.36公顷,连续12年实现了占补平衡。
加强对重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受保护地区总面积为153.2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23.59%。
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将全县划分为“生态农业示范区、绿色工业开发区、城镇现代服务区”三大功能区。
(六)生态工业建设卓有成效。
近两年,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芜经济开发区获批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区。
航空产业园获批为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入选首批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
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新增2家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67个项目列入2017年省工业转型升级投资导向计划。
中铁物流项目、中仓网、飞豹物流港三大板块相继启动,海元智能网仓系统投入使用,新芜电子商务产业园、天远费舍尔跨境电商产业园分别获批为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县域电商发展指数位居全省第一。
全县万元GDP能耗分别较上年下降7.9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73.9立方米/万元。
(七)生态宜居水平不断提高。
县委、县政府顺应市民的期待,以增加人民幸福感为第一目标,努力构建“滨水园林生态区、创新创业宜居城”。
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健康城市,启动引青弋江水入城规划与建设,建设青弋江滨水景观带、九子湖公园、及汪溪湖一期湿地公园,统筹推进农村河岸整治、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着力彰显山青、水净、河畅、岸绿的江南水乡景观。
推动美丽乡村从抓点连线向全域覆盖,向全域景区化方向发展,率先建成全域美丽乡村,2016年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84.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7.59%。
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围绕畅通出口、打通环城、形成网络的目标,优化构筑城区道路,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达性和群众出行便利性,芜湖县公众绿色出行率达54.7%。
四、下步工作
围绕芜湖县“四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依据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禀赋,科学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形成集约节约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幸福健康的生态生活体系,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通过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把芜湖县打造成为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和标杆。
下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严守生态红线,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广泛参与”原则,逐步提高专项经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快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支撑能力。
进一步加大重点污染整治力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实施环境综合治理、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节能减排。
2.重点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芜湖县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三大革命”改水改厕,有效整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整治、水环境治理等建设项目,建立更加全面、系统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
人口相对集中、污水量较大的村,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其他村庄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或集中处理方式,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式化粪池、微(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等方式进行处理,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继续实施“户集中、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让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建设美丽乡村。
3.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宣传。
加强社会宣传,继续以发放倡议书、设置户外创建宣传牌等方式,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加强媒体宣传,在报纸、电视和网站等媒体上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着重宣传全县生态建设典型,弘扬生态理念。
通过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浓厚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关注生态环保、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4.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生态建设目标考核机制。
继续完善生态县县内考核实施办法,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业绩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创建工作,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加快创建进度。
三是健全督查机制。
由县政府办督查室牵头,重点对全县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主要内容进行督查。
由县领导牵头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项督查组,对创建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深入现场督查督办。
5.全力打造生态循环经济。
依托我县丰富的生态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快精品农业发展,探索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积极推行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生产经营,推进绿色系列认证,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坚持传统产业转型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并重,大力发展新兴信息电子、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
实行严格的能源消耗审核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准入制度,倒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
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更好地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共赢。
近年来,我县在生态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但我们深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我们将以此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新起点,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创建,促进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期盼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帮助我们改进提高,不断开创芜湖县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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