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拆除工程招标文件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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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拆除工程招标文件secret
某拆除工程招标文件-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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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号
项目名称:
拆除工程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08年10 月8日
金华市建设工程投标资格预审
合格通知书
单位名称:
拆除工程的资格预审工作已结束。
对你方提交的报名资料及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
你方资格预审合格,现通知你方参加投标。
1、经资格审查合格并择优确定的单位,发参投通知书。
你方应在2008年4月日时前在金华
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街XXX号1单元2楼)凭本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的,则视为主动放弃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踏勘现场:
集中地点:
XXXXXXXXXX(XX南路大门口)时间:
2008年4月日上午时前。
4、招标答疑递交:
投标人应与2008年4月日下午时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加盖公章后递交至金华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街XXX号1单元2楼)。
5、投标人在领招标答疑文件时,需同时提交投标确认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经确认正式参加投标的企业,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陈述原因,并报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办备案。
7、投标文件递交的初定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8、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总经理、交易员及其拟委任的本合同段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法人卡、交易员卡准时出席。
招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
地址:
**街**号电话:
**传真:
招标文件领取人:
2008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施工合同条款
第三章附则
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六章评标细则
附件拆除项目平面图及拆除清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X拆除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位于XX中路、XX路、XX中路、XX路相交处
3
1.1
建设规模
Ⅰ标段:
约9万㎡;Ⅱ标段:
约9万㎡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总价承包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拆除至原室内地坪(底楼)±0.00止,废土清理外运。
XX宾馆拆至大地下室以下]
6
2.1
招标范围
XX市场建筑占地面积约45000M2,拆除建筑面积约16万M2,其中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建筑
XX宾馆建筑占地面积约750M2,拆除建筑面积约1万M2其中地下一层,地上12层;
(不含房屋内的电器、电缆、可移动的配电柜、吊扇、灯具、家电等,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自行拆除),合计拆除面积约30700平米(附清单)。
7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75日历天,根据校方的计划分阶段、分区块拆除。
(详细见拆除计划清单)
8
3.1
资金来源
中标人支付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具备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工民建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14.1
工程计价方式
自行报价
续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16.1
投标有效期
为: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7.1
投标担保金额
伍万元人民币
14
5.1
踏勘现场
集合时间:
2008年4月日时分
集合地点:
大门口
15
5.4
答疑时间及发放
答疑时间:
2008年4月日时分
答疑地点:
金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大楼三楼)
16
18.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
19.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商务标正本一份
18
20.1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初定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在金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大楼三楼)递交给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时间:
2008年4月日时分
19
25.1
开标
开标时间:
2008年4月日时分
地点:
在金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大楼三楼)
20
29.3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审法(技术标得分18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中商务报价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21
25.3.10(5)
投标下限(上交招标人的建筑物残值补偿费)
开标前三天向应标人公示
22
40.1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
中标价的1.5倍
22
监管监督
招投标当事人对招标文件中的违法违规条款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如下机构反映:
金华市建设局电话:
0579-XXXXXXXX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平等竞争、公正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工程为拆除工程,工期按通知拆除项目的时间进行累计计算。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踏勘,对场地现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将不再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误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投标人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地点领取招标答疑文件。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施工合同条款
第三章附则
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七章评标细则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XXXXXXXX资产管理处及招标代理机构(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壹份。
招标人将需要澄清的问题统一解答,所有问题正式答复一律以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进行澄清或解释的答疑文件只进行一次,投标人在答疑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询问,招标人将不做任何解释。
8.2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或清单无异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8.3投标单位应跟据招标文件和本工程的拆除平面图对现场进行核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视作无异议,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不得提出价款的追加。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部分组成。
其中商务标(即投标函)仅提供正本一份;技术标由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组成。
11.2技术标正副本应保持一致,其主要内容为拆除方案,按校方提供的拆房进度要求进行编制:
(1)确保工程拆除施工的安全方案;
(2)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3)确保拆除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
(4)确保工程拆除质量的成果及承诺。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章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分商务标、技术标、投标单位按照本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标函,编制完毕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注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投标单位、正副本等。
12.2.1商务标格式要求:
投标人商务标即投标函,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内容进行编制,采用A4复印纸打印或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上直接书写,投标函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
12.2.2商务标封装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函单独装入一个密封袋进行密封,在内包封袋上加注“商务标正本”字样。
13.1技术标格式要求: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详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文件格式)及本章第11.2条的内容要求进行编制,原件壹份封入技术标正本,复印件叁份封入技术标副本,正副本应分别装订并包装。
13.2技术标内容及格式要求:
13.2.1装订内容:
技术标部分(也就是按招标文件第11.2条规定所编制的全部投标文件)。
13.2.2格式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13.2.3装订要求:
1、技术标的封面标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公司总经理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采用A4白色复印纸张;
13.3、技术标及商务标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上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3.4.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
13.4.4如果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格式进行装订、标记及密封的,招标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基本要求,按废标处理。
13.4.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否
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报价
14.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4.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中标后应上交招标人的建筑物残值补偿费。
1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6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改变。
14.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报价,不得自行更改招标范围。
14.4.1投标人在投标成本核算时,应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按建设部建质[2003]107号文件规定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费用中。
14.4.2承包人因承包本工程需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
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自身实力,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的风险因素,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单位工程的成本、利润进行分析,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投入量,并结合当地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14.4.3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运输专用改装机械、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4.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运输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如门窗被盗情况、城区运渣机械设备改装费用等),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6中标单位负责清运拆除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外运专用车改装费、残渣堆放地点及办理相关证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4.7拆除施工产生的建筑旧料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其价值抵做建筑拆除施工费以及上交招标方建筑物残值补偿费(即中标价)。
14.8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前现状改变的风险(如门窗被盗或被户主拆除等情况),工程投标后,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防护,直至全部拆除为止。
14.9本工程为分块分期的拆除工程,应根据学校的计划分时段、分区块进行拆除工作。
15、投标货币
1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担保
17.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7.2.1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入围企业于2008年4月日下午时前到金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缴纳,现金、转帐支票、汇票均可。
开户行:
建行金华市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
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
17.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三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订合同时转入履约保证金。
17.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7.6.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8、替代方案
18.1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打印或复印,商务标(即投标函)可以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封面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样式。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除特殊条款外,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技术标正本封面、商务标(即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同时还注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0.2、文件袋的接缝处必须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法人公章。
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21、投标截止日期
2008年4月日时止。
22、投标文件的修改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将于2008年4月日时在金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大楼三楼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下同)到场,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3.2、开标会议在金华市正信公证处的公证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供公证处验证(以上原件均另备复印件一份)。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因随带资料不齐、开标会议迟
到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经公证处验证按废标处理。
23.4、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23.5、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进行。
23.6、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3.6.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3.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志、密封、签字、盖章的;
23.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3.6.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6.5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3.6.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3.6.7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的;
23.6.8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或承诺)而未填写(或承诺)的;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些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23.6.9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或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串通投标的;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现象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23.6.10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3.6.11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
23.7、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废标处理:
23.7.1技术标未入围的:
指技术标得分未满18分的;
23.7.2投标报价低于业主设定的最低限价的;
23.7.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有同一人的;
23.7.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23.7.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23.7.6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23.7.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开标顺序:
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
(六)评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选定的专家不少于3人组成,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5.3开标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8.1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5评标方法和标准
29.5.1本评标办法采用评审法。
技术标得分在18分以上方为合格(含18分),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开标;商务标不再进行评审,以商务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中标备选人,若报价相同,以企业资质等级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仍相同,则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29.5.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剩余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0决标:
30.1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评分结果,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合格投标人名单。
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小组全体人员签字,并在当场提交给招标人,技术标结束后,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报价以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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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 工程 招标 文件 secr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