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项目的一般建设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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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项目的一般建设程序
燃气工程项目的一般建设程序
文件编号
:
TG/ENG/A013/08
版本
:
1
日期
:
2008年4月
港华集团工程部
燃气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概述
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它一般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
这两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燃气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包括:
特别说明:
1、主要燃气场站和高压管线等重大建设项目,法规还要求前期请专业单位做好《安全评估报告》、《环境评估报告》、《消防审核意见》、场站土地还要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土地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及工程竣工后相关安评、环评、消防、建设选址、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项目需进行后评估,核查和核实各项工作。
2、中小型燃气工程项目,包括市政中压管网和小区庭院管网等,一般前期工程可简化,各司应了解清楚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及有关法规,做好前期申报工作,通常要求应执行框图中涂色的程序。
3、应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做好资格预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
设计单位和承建商应根据工程规模,选择符合资质的队伍,其资质除应符合建设部的要求外,尚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2)。
4、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要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监检。
5、外部有资质单位审计重大项目决算:
一般指除主材费之外的工程费用达到一定金额的重大项目,根据集团指引和董事会决定安排外部审计。
6、应做好设计会审工作,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施工合同责任和控制条款;严格执行施工签证控制制度,做好工程成本控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竣工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应按项目汇编好集中归档,《项目竣工资料汇编》应包括:
以上流程所有报建审批证明文件;会议记录或纪要;设计和施工监理合同、主材和设备供应合同、型号材质清单;设计变更签证、施工签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监检报告、监理报告、验收报告、与实际相符的竣工图纸、验收报告,以及经审核的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和决算书等。
其中,招标和中标文件作为公司商业机密文件,应注明机密性,严格做好收发、登记及单独归档。
2、燃气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资料内容及审批:
阶段
内容及要求
审批
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编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供气规模、气源和储气设施布点的初步设想。
3)建设项目内容及气源供应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
4)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5)项目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算。
7)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再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企业不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而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进行市场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
2)进行工艺技术方案的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问题;
3)进行财务和经济分析,以解决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
1)政府投资项目。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非政府投资项目。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①核准制。
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②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2)城市概况;
3)发展城市燃气的理由;
4)气源及供气规模;
5)供气原则及气化范围;
6)确定燃气供需平衡及调峰措施和手段;
7)燃气输配系统的方案及其技术经济比较;
8)消防措施;
9)节能、节水措施;
10)环境影响评价;
11)劳动安全卫生;
12)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3)项目实施进度;
14)投资、材料估算及资金筹措;
15)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价;
16)结论和存在问题及建议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
(1)初步设计。
(2)技术设计。
(3)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阶段通过对工程项目做出的基本技术经济规定,编制项目总概算,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重新审批。
初步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由建设单位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建设准备
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接通工作。
3)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并具备工程开工条件后,应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②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④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⑤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
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业主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安装
项目的开工时间,是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施工的日期。
不需开槽的,以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需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土、石方工程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工程地质勘察、场地平整、旧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开工日期。
生产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招收和培训生产人员。
(2)组织准备。
(3)技术准备。
(4)物资准备。
工程项目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备注1:
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计划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①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②按规定的内容已建完,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③有些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计划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备注2:
按国家现行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地方)的基建试车收入分成,由银行监督全部上缴财政。
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整理技术资料。
(2)绘制竣工图。
(3)编制竣工决算。
竣工验收的程序:
(1)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正式验收。
(2)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全部建完,经过各单位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延伸。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通过销售交付使用,只是工程建设完成的标志,而不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终结。
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
项目后评价包括效益后评价和过程后评价。
附件1压力管道适用范围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属监检范围: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
5、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二、压力管道级别划分:
类别/级别
条件
备注
长输管道GA
GA1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长输管道建设
GA2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1.6MPa的管道;
2.GAl
(2)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3.GAl(3)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公用管道GB
GB1
燃气管道
城镇燃气管道
GB2
热力管道
工业管道GC
GC1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CNG站
GC2
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办P<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附件2建设部关于设计院、承建商及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设计资质
1、依据:
(1)《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国家建设部2007年3月29日发布执行)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2、设计单位承包范围分别如下: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甲级
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
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丙级
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3、工程规模分类如下:
(1)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规模分类
序号
建设项目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2
气田
地面工程
亿立方米/年
≥5
5~2
新建(产能)
亿元
≥1.5
1.5~0.5
技改
(工程建设投资)
3
管道
输送
工程
输油/浆体
万吨/年
≥600/≥500
600~300/
500~200
能力
千米
≥200
200~100
长度
输气
亿立方米/年
≥10
10~5
能力
千米
≥200
200~100
长度
城镇燃气
亿立方米/年
≥3
3~1
能力
4
海洋
石油
工程
海洋油气
开发工程
亿元
≥8
8~4
工程建设投资
海底管道工程
亿元
≥3
3~1
工程建设投资
5
油气
库工程
原油储库
万立方米
≥10
10~5
总库容
万立方米
≥5
5~2
单罐容积
成品油库
万立方米
≥8
8~3
总库容
万立方米
≥2
2~0.5
单罐容积
天然气
储库
万立方米
≥1.5
1.5~1
总库容
万立方米
≥0.5
0.5~0.2
单罐容积
液化气
及轻烃
储库
立方米
≥2000
2000~1000
总库容
立方米
≥400
400~200
单罐容积
液化
天然气
储库
万立方米
≥12
12~6
总库容
万立方米
≥5
5~1
单罐容积
地下储气库
亿立方米/年
≥3
3~1
有效库容
(2)市政工程规模分类
序号
建设项目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输配系统
万立方米/年
≥10000 (高、次高、中、低压)
<10000 (次高、中、低压)
小区管网及户内管(中、低压)
门站、储备站、调压站、各级压力管网系统的整体项目均属大型项目
人工气源厂
万立方米/日
≥30
<30
\
含燃气汽车加气站
城市液化石油 气储备站
瓶/日罐装能力
≥4000
1000~4000
<1000
二、施工资质
1、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
2、燃气工程施工相关资质要求
类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市政公用总承包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
管道专业承包
可承担各类化工、石油、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中、小型化工、石油、油化工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小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各类化工、石油、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中、小型化工、石油、油化工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小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类别/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
可承担各类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单项合同额2亿元及以下的中小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
备注
大型化工石油工程: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中型化工石油工程:
(1)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小型化工石油工程:
(1)10万吨/年以下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气体处理工程
其他施工专业详见: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监理资质
1、依据: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
资质类别
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专业资质
甲级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乙级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丙级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序号
工程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
化工
石油
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压力容器8MPa以上;油气储罐10万立方米/台以上;长输管道120千米以上
压力容器8MPa以下;油气储罐10万立方米/台以下;长输管道120千米以下
十三
市政公用工程
燃气热力工程
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以上的燃气工程;中压以上的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力工程
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的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燃气工程;中压以下的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150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
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的热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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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 工程项目 一般 建设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