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西工业园说明书213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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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西工业园说明书213资料
阜康市阜西工业园总体规划
说明书
●总则
一、规划背景
“500”水库建成以后,库区周边的工业园区建设速度推进很快,2007年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调整,米泉市并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为乌鲁木齐市依托“500”水库建设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奠定了基础。
2008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07——2020年)》(以下简称甘泉堡工业区),在保护好库区周边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将依托“500”水库开发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并对园区周边相邻的五家渠市、阜康市的规划提出了协调发展的要求。
“500”水库库区面积约24平方公里,其中约三分之二位于阜康境内,其中对自治区“北水南调”工程直接管理的额尔齐斯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处“500”水库工程指挥部也位于阜康境内。
“500”水库以南为准东石油基地,与阜康市城关镇构成“双城”。
甘泉堡工业区总体规划将阜康市境内的规划做了协调发展要求,并提出在道路、土地开发利用和库区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对于阜康市,自从按照自治区发展战略要求,重点实施开发建设准东地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基地以来,将市域范围内的东部重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作为产业布局的主导方向,但对于符合阜康市经济发展需要的轻工业发展却一直没有完整的规划。
甘泉堡工业区总体规划要求阜康市在产业发展、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道路网衔接上与米泉境内的园区做统筹安排,这就为阜康市境内的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配合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昌吉州人民政府落实的一些重点项目也要求落户在准东区域,如山东鲁能电厂,类似的重点工业项目在前期选址时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划指导,导致可能对长远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因此,也迫切需要尽快编制该区域内的规划作为今后项目安排的指导依据。
在此背景下,2008年11月,受阜康市人民政府委托,对“500”水库以南约30个平方公里范围按照阜康市总体规划要求,参照甘泉堡工业区总体规划,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该区域内的开发建设,实施今后的城市规划管理。
二、当前国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发展趋势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当前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最直接依据,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由此可见,控规即是规划管理部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又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上一层次规划。
1.编制办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2.控规中强制性内容的规定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3.《城乡规划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审查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不同用途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2)建设用地、建筑容积率和绿地率符合国家标准,保护耕地、生态环境、资源、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等区域,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3)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4)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划标准、规范和强制性内容,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避难场所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还规定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要求,即凡“未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未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未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并经其同意的,或者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未修改总体规划的”修改无效。
由上述规定可见,在控规批准后的规划管理中,凡对控规所规定的每一个地块内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公共设施配套要求等强制性内容需要做出调整的,都应先对控规本身提出调整修改的申请,经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因此今后控规面临调整修改方面的程序设置规定,使得在确定某一具体地块的用途和建设强度规定时一定要仔细权衡并慎重决定。
4.当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些方法上的变革
《城乡规划法》作为核心主干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做了很高的提升,这也要求对控规的编制方法提出变革,以适应制度方面的变革。
5.做好与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
制定规划,必须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上位规划与下位规划等关系,做到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避免各项规划之间的矛盾、重复和疏漏,确保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专业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下位规划要服从上位规划。
在规划编制的具体安排上,要根据发展和建设需要安排好编制时序,做到先整体控制、后局部建设,先空间布局、后安排项目,优先编制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指导近期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等方面的规划,确保城乡规划全覆盖有序推进。
6.更好地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行政许可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能有效的指导,当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
7.弹性和刚性的结合
控制性详规控制的规定性与灵活性控制性详规必须具有以规定性控制为主,灵活性控制为辅,规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控制内容,才能承上启下和为日常的规划管理服务。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年)》
《阜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阜康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0—2020年)》
《乌鲁木齐都市圈规划》(编制中)
《乌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
《乌昌一体化产业布局规划》
第一章规划区自然条件分析
一、水文地质条件
该区域地下水潜水位埋深由南向北、由东向西,水位埋深变化较大,从山前埋深80m到水库南坝附近水位埋深4~5m左右,在向北水位埋深逐渐加大至13m左右,至园区北部附近,地下水位逐渐升高,水位埋深2~3m左右。
其中:
东坝段水位埋深4~7m,西坝段水位埋深3~8m,中坝段水位埋深8~13.2m,地下水流向由东南向西北径流,由于潜水含水层均为低液限粉土,颗粒细,透水性差,地下水流动极为缓慢。
经水样分析,水中硫酸根离子含量极高,对普通水泥具有结晶类硫酸盐强腐蚀性,建议各建筑物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二、气候条件
规划区所处位置属温带、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区,四季分明,冷暖悬殊,气温年较差大。
日照强烈,降水少,蒸发量大,空气干燥,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都很大。
冬季长而寒冷,夏季炎热,春秋季短。
本地区其气候特征值如下:
多年平均气温:
5.7℃,极端最高气温:
43.54℃(1973年8月1日),极端最低气温:
-42.2℃(1976年12月26日);多年平均降水量:
127.6mm;多年平均蒸发量:
2153.22mm;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10.5天;多年平均日照时数:
2962.8h;多年平均风速:
2.1m/s;最大风速及风向:
24m/s;区域主导风向:
WNW;最大冻土深度:
>150cm;最大积雪深度:
26cm;多年平均最早初冰日期:
10月30日;多年平均全部融冰日期:
4月12日。
三、地形条件
地形较为平坦开阔,海拔高度在460—530米之间,地形坡度在4‰左右,整体地势呈东南向西北倾斜。
属洪积-冲积平原半灌木荒漠带,土壤属于灰漠土,在今后建设还需进一步详细勘察,根据国家地震局1990年1/400万《地震烈度区划图》及1994年新疆地震局防御自然灾害研究所复核,区域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属于区域构造相对稳定区。
规划区域中部发育有大洪沟,沟宽10~15m,沟深2~3m,冲沟由南东至北西进入下游石化污水库内,但该洪沟上游乌石化建设的分洪闸,在每年洪水季节,将部分洪水泄入水库西坝线附近,另外有部分小支流在库区内通过,形成宽1~2m,深1m的小冲沟。
区域东部发育小洪沟,自水库东侧由南向北至下游的柳城子水库,洪沟宽度由20~30m变成10~15m,沟深由6~7m变为1.5m。
园区西南角发育洪沟,自甘泉堡收费站沿北西向斜穿园区,洪沟宽度10~15m,沟深6~7m。
另库区范围内有季节性暴雨形成的NNW向小冲沟2~3条,沟宽1~2m,约深0.5~1.0m,规模很小。
四、工程地质条件
该区位于冲洪积扇下部细土平原区,以细颗粒地层为主。
区内地形平坦,岩性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洪积轻-中-重粉质壤土,局部夹粉细砂透镜体,属微-弱透水层。
五、规划区市政设施条件
规划区内现有鲁能电厂一处,能满足近期建设区的供电、供热要求。
规划区南侧有已形成的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准东石油生活基地;西北侧有已规划审批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甘泉堡工业区总体规划,其中对市政设施分布进行具体设计,因此对后期规划区管线接入提供有利条件;规划区域地形较为平坦开阔,地形坡度在4‰左右,整体地势呈东南向西北倾斜,有利于后期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电信管网的铺设。
第二章规划指导方针和编制原则
一、规划指导方针
针对产业园的特点、要求以及发展的内在规律,集中优化配置资源,增强产业园的综合竞争能力,实现集约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园区的规划应高水平、高品位、特色鲜明,能有效集聚各类生产要素,形成发展的高地,按照产业项目链接、公用辅助设施、物流传输、环境保护和管理服务,强化园区内外诸多要素的相互组合,促进产业链密切相关的企业向园区聚集,引导产业向集约化发展。
二、规划编制原则
(1)整体性原则
工业园区不搞小而全,应充分依托城市及周边可利用的条件(用电、用水、排污处理、人才及其他城市功能)。
(2)可持续发展原则
强调规划的弹性,适应市场经济,重视环境质量,为21世纪而建设。
(3)产业并重原则
不追求单纯的配套,用战略眼光把握各产业的发展前景。
按城镇新区的要求规划功能结构。
(4)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利用地理区位条件与地形地貌条件,创造有特色的工业园区环境。
三、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阜康市以西7公里,紧邻准东石油指挥部,规划北起新疆生产兵团指挥部农场,南侧西延干渠,南至303省道,东起军垦路,西至阜康市行政界限,规划控制面积为7350.5公顷。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三期,近期、中期、远期
近期:
2009年—2016年
中期:
2016年—2020年
远期:
2021年—2025年
第三章规划区现状分析
一、现状土地利用
现状用地情况,主要有工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水库防护绿地、生态林、草地和水渠组成。
大部分为未建设的草地,约占用地75%;已建设用地主要有额河管委会、鲁能电厂和部分生态林,约占用地11%,其中“500”水库防护绿已经划出范围,但还没有建设,约占用地12%,现状已建设道路三条,用地约40公顷。
用地范围内有三条自然水渠,占地约80公顷。
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
4071.1公顷。
二、现状制约因素
(1)规划区内有大小冲沟多处,大冲沟深4-5米深,宽10-20米,小冲沟深1米左右,宽2-3米,部分冲沟内有水,对开发建设带来一定的限制。
(2)规划区内地表土质松软,土地的承载能力较差。
初期开发建设要对其地质进行处理才能使用。
(3)规划区内有35、110、220KV高压线架空穿过,将规划区划分成几个部分。
对于地块的整体开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4)基础设施条件不完善,道路、供热、燃气、电力、电信管线,供水、排水管线尚未建设。
(5)地区植被生长单一,树、草的物种较少,对将来的环境绿化有一定制约。
三、现状交通分析
1.对外交通
可充分利用国道G216、吐乌大高等级公路,来带动阜康周边区域的交通联系,一是与南侧乌鲁木齐、米东新区的交通联系,二是与东三线的交通联系,三是与五家渠市之间的联系,北市二二二团与甘泉堡工业园之间的联系。
铁路:
乌甘铁路从区域南侧通过,未来随着准东地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带的建设,拟建设乌准铁路(北三台站—五彩湾站)、准东铁路(彩南站—准东矿区的北山站)和将军庙—东地线和改造目前的小黄山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的建设,将直接为阜康市及规划区的建设带来机遇。
2.内部交通
与阜康市周边及准东连接的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目前从阜康市到500水库周边联系的城市内部路为博峰路西延至准东石油基地的军垦路,远期博峰路以北的城北路、北环路,博峰路以南的城南路、南环路等城市主干道都可到达500水库周边区域,内部交通十分便利。
第四章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规划
一、空间结构
本次规划通过对区域、规划区现状的综合分析,并通过构思的40余条建设举措,经过两轮的方案比选,最终根据规划构思的前提不同,形成的多个不同主题的方案。
根据阜康市最新的控规调整意见,我们将综合优点、采纳意见最终认为:
产业的发展对于带动阜康市经济发展及自身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综合方案中的产业布局,将增加中部片区的工业用地,对产业的类型主要划分为以下几类,分别为食品加工业、生物医药、资源深加工、精细化工业等产业。
二、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内用地分为可建设用地以及水域及其它用地。
水域、林地以及水库防护绿地面积为3279.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4071.1公顷,其中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的44.6%。
规划区内有高压走廊、输油管线、燃气管线及供热管线穿过,在对土地使用时应注意避让。
“500”水库外围道路以外500米范围作为水库的库区管理范围,该范围内不得做任何建设。
“500”水库外围道路以外1000米范围作为水库的库区保护范围,该范围内不得做任何与水库无关的建设。
三、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工业园区的工业性质,安排了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三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为:
(2)仓储用地
结合工业园区的性质,在每一个园区布置了仓储用地,交通便利。
可有稍为本工业园区服务。
用地面积为:
(3)绿化用地
利用现状的林地,水域结合园区规划,园区和“500”水库之间设置防护林带,每一个区有之间有公共绿地,点,线,面的结合工业园区内的绿地。
用地面积为:
(4)市政实施用地: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交通规划
交通系统由外部交通系统和区内交通系统组成。
外部交通道路为303省道,区内交通系统包括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系统。
新区与甘泉堡工业区的联系较紧密,道路网的走向也以甘泉堡工业区的道路网规划为依据,形成与之统一协调的路网结构。
规划区与东南侧的准东区之间的联系增强,与现状仅有一条道路连接相比,规划路网设计了三条道路与准东区联系,改善了交通不便的情况。
二、路网等级及断面规划
规划区道路网按照对外联系道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几个等级设计,以建立快慢分流、人车分流的道路网络系统。
对外联系路主要承担新区与准东、阜康之间的中长距离出行,具有通过性功能,因此要实现机动车专用,并通过控制出入口保持与其它道路的有限联系,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设计时速60—80公里/小时。
规划区主干道主要为联系三个片区之间的主要道路,是交通性、景观性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50—60米,设计时速50—60公里/小时。
次干道为主要联系各个片区、集散干道网的交通,次干道之间的间距控制在400~500米之间,道路红线宽度为20—40米,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
次干路两侧可布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出入口,规划建立功能多样化的、平面布置灵活次干道系统。
规划区因主要布置工业用地,对道路地块的划分以主干道和次干道为主,支路主要集中在中部片区的居住生活服务区,在对其进一步细化时可设支路通过,以减少对居住生活服务的干扰。
三、道路竖向规划
规划区内地势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最大高差26米。
道路竖向规划采用纵横断面设计法,道路纵坡不小于2‰,结合现状地势,同时保证与现状道路顺利连接。
第六章景观和绿地系统规划
一、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1.景观开敞面
沿500水库南北侧退后1000米设置了连续的绿化防护带,形成了南北规划片区最重要的景观开敞面,并利用西延干渠形成了水面与绿化相结合的景观长廊。
在西片区与中部片区相结合的地段现状为国家生态林带,作为涵养水土及保护环境的重要生态林,对规划区的绿化及景观环境起到了“绿肺”的作用。
2.景观轴线
连续的景观轴线主要沿主干道两侧设置,北区和南区的联系的景观主轴线和东西向的景观主轴,
3.景观节点
规划在各个片区的重要节点及主要道路交叉口位置,体现500水库建设区对阜康蕴含文化的表达。
在中部片区的中心节点的设计上,可以利用雕塑、小品、绿化等景观元素来表现。
二、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区绿地系统强调整体化、网络化,并和地形、河谷以及用地性质相结合,形成以“面”为主,“线、面”相互穿插,“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绿化网络结构。
在中部片区设置公园绿地,规划结合丰富的自然水系,高低起伏的地形,形成多个开放式的综合性公园,以提升居住区的环境质量,为居民日常休息、户外活动、儿童游戏创造良好条件。
第七章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规划
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工业区及科技研发区提供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呈分片区集中布置。
规划基础设施主要有变电站、调压站、消防站、垃圾转运站、给水厂等,以满足规划区内工业对基础设施的需要。
第八章分期开发建设控制
分期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体现为“启动——带动——联动”的分阶段可持续发展,使近期与远期发展协调。
规划区的建设分三期来开发,每期开发时限控制在五年以内。
一期开发建设区:
为近期开发的重点及启动时期,主要集三类工业区的产业用地开发。
二期开发建设区:
二类工业用地,作为本区开发的起点。
三期开发建设区:
主要集中开发一类工业用地,生活服务区的开发。
第九章市政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1.区域水量调配情况
区域水量调配:
“500”水库建成后水库总面积24.25平方公里,近期总调水量4.2亿m3,远期总调水量30亿m3。
依据“500”水库受水区规划,乌鲁木齐市在“500”水库近期的分水量为1.5亿m3,昌吉州1.5亿m3,兵团1.2亿m3
2.规划用水量预测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的单位用地用水量指标,预测规划区总用水量。
根据单位用地用水量指标,取最小值,计算得:
(1)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约3.071km2;用水量指标:
0.6万m3/km2·d
用水量=3.071×0.6×10000=18426m3/d
(2)仓储用地:
总用地面积约2.598km2;用水量指标:
0.2万m3/km2·d
用水量=2.598×0.2×10000=5196m3/d
(3)市政设施用地:
总用地面积约2.012km2;用水量指标:
0.25万m3/km2·d
用水量=2.012×0.25×10000=5030m3/d
(4)工业用地:
总用地面积约28.018km2;用水量指标:
0.8万m3/km2·d。
工业用水按30%回用水计算。
用水量=28.018×0.8×10000×70%=224144m3/d
(5)道路广场用地:
总用地面积约4.929km2;用水量指标:
0.2万m3/km2·d
用水量=4.929×0.2×10000=9858m3/d
远期总用水量=262654m3/d。
3.给水水源及供给方式
规划区周边有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的四座自来水厂,其中规划的一、二水厂距离本次规划区域较近,规划可以直接利用。
其中
一水厂位于“500”水库东南面,小红沟与西延干渠交叉口处,供水面积30km2,规划日供水规模为12万m3/d;
二水厂位于“500”水库西南面,“500”水库西侧道路与西延干渠交叉口处,供水面积46km2,规划日供水规模为19万m3/d;两个水厂的供水量远期完全可以满足本规划区的生产及生活需要。
在用水问题上,西部用地的用水依靠500水库西侧的二水厂提供。
规划用地东部区域近期暂时利用准东水厂(阜康市第二水厂)进行供水,其供水厂日供水能力1.17万立方米/日,无法满足远期该用地的用水需求。
再规划远期,中、东部区域的用水主要依靠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在500水库东部规划的一水厂解决用水问题。
4.给水管网规划
给水管网基本以环状管网为主,树枝状管网相结合的管网供水系统。
供水主干管为D1000和D400,支管为D300和D150。
二、排水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
(1)逐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使规划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保护,同时做到污水无害化排放。
(2)在管线尽可能短的情况下,使规划区的污水能自流排出。
(3)排水管道敷设在非机动车及人行道下。
规划区内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中只设污水排水管道,设置不完整的雨水排水管道系统。
规划区内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地,污水管网按重力流设计。
规划区内重污染和耗水大的企业内排水体制可采用分流制,分为生产废水排水系统和洁净生产废水、雨水、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在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站进行分别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水质要求后,再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排水体制:
根据阜康市城市总体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水污水不完全分流制。
2.污水量核算:
污水总量根据建成区生活用水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0.85加上工业用水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0.80确定。
则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总量为67751m3/d,通过城市污水管网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总量按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总量的100%计,则本规划区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总量为67751×1=67751m3/d。
3.排水分区及污水处理厂规模
根据该片区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用地布局以及污水的水质、水量的情况,结合规划区内道路坡向,考虑到规划区、准东远期及阜康市城市新区污水的排放,在规划区北部6公里,柳城子水库西侧规划一处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厂汇水面积为50km2,规划日处理规模为20万m3/d。
三、电力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
(1)电网建设要与阜康市电网发展相协调,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电网结构合理,便于实施和过渡。
(2)扩大电源点供点规模,尽量少占地,以节约土地资源。
(3)建立市政电力电缆电网系统,保证所有中低压线路在地下敷设的畅通。
规划区内有米池220KV和旭阜110KV的高压输电线从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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