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签定标招标文件标准范本DOC.docx
- 文档编号:26441405
- 上传时间:2023-06-19
- 格式:DOCX
- 页数:39
- 大小:31.31KB
抽签定标招标文件标准范本DOC.docx
《抽签定标招标文件标准范本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抽签定标招标文件标准范本DOC.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抽签定标招标文件标准范本DOC
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抽签定标招标文件标准范本
(2015年版)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交易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复文件名称和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
2.2工程规模:
。
2.3招标范围:
(与招标控制价报告书一致)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
共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日历工期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
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即2015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在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填写具体地址名称))。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6.1本项目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个工作日)。
6.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永川区(党务政务公开查询平台、本部门门户网、公示栏及广播等信息发布平台,请据实填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交易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2
项目名称
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4
招标范围
(与招标控制价报告书一致)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5
计划工期
日历工期天,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计算。
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评审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证书。
8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文件规定并以合格标准计算为元。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选填永川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或招标人)提供。
3.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施工图由招标人提供。
11
有效报价
本项目有效报价为元,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文件规定并以合格标准计算为元。
12
投标报价
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和有效报价仅为方便投标人测算成本参考使用,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公布的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有效报价、施工现场、市场行情和自身能力等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有效的投标报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且投标报价必须与招标人公布的有效报价一致(即投标报价必须等于有效报价)。
3.投标报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实质性响应有效报价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13
工程结算
1.本项目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必须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有效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工程内容增加或减少进行调价。
2.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总价=合同总价(中标价)。
3.竣工结算时间
(1)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如果有)和招标人审核。
监理单位(如果有)必须在5天内完成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送招标人复核,审核工程结算。
(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1天起,按相关规定给予承包人相应处罚,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元(大写:
)(现金)。
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交易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3.2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且期满后3个工作日退还;
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且备案后3个工作日退还。
15
手持部分资料的
组成及递交
1.手持部分资料的组成: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
1.3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据。
2.手持部分资料的递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人和监督机构开标会议核验投标人参会资格时现场递交。
3.本招标文件所指身份证原件均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递交手持部分资料不符合本条规定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16
投标文件
组成及份数
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1.1资格审查原件部分:
1.1.1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1.1.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
1.2投标文件资料部分
1.2.1招标文件确认书;
1.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
1.2.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的复印件;
1.2.5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2.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的复印件;
1.2.7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1.2.8投标函;
1.2.9合同风险承诺书。
2.投标文件的份数:
2.1资格审查原件部分:
各一式一份。
2.2投标文件资料部分:
各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3.接件人:
,联系电话:
。
18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9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2.提交方式:
现金或转帐。
3.收款单位:
4.联系人:
5.联系电话:
6.联系地址:
7.提交时间:
中标人必须中标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向招标人缴纳本条规定的履约担保,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或未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履约担保的退还: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退还。
20
合同
1.本项目的合同内容均以招标人公布的招标范围为准,合同总价金额均以招标人公布的有效报价金额为准;合同实行总价包干使用。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
3.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风险承诺书》作为本项目合同组成部分。
21
工程款支付
招标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招标人按不超过经招标人审核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招标人按照审计规定完成项目审计前工程款支付不超过送审金额的80%,招标人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2
发布招标公告和
中标结果的媒体
重庆市永川区政务公开网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发布媒体据实填写)
23
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三条“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家,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一家时,招标人按法定程序依法继续组织开标和评标活动。
本条规定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说明:
本条仅适用于第二次及以上招标的项目,项目第一次招标的应予删除。
)
24
特别说明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须知前附表后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1.1根据《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交易制度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1.3交易机构:
详见招标公告。
1.4项目名称: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控制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有效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工程结算: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12.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勘察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且费用自理。
14.投标预备会: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分包:
不允许。
16.偏离:
不允许。
第二节招标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控制价、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方式和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相关招标资料,下同)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或图纸尺寸标注不明,或存在错、漏、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交易机构;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和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3.招标人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人发布会的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等通知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公告截止时间的次日(工作日)内,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项目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通知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3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将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文件为准。
因开标前未关注发布的通知文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节投标
1.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有效期:
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的编制与装订
4.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投标报价、合同风险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鲜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4.4资格审查原件部分:
证书、证件原件原样提供,不编制不装订。
4.5投标文件资料部分
4.5.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进行编制;未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编制。
4.5.2投标文件是复印件的,应当采用A4纸黑白原样复印,复印内容应当清晰易于辩认;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但本页已盖有投标人公章(鲜章)的除外。
4.5.3投标文件资料部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目录》格式”所列内容和顺序依序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装袋与密封
5.1资格审查原件部分和投标文件资料部分全部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
5.2投标文件袋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5.3投标文件袋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文件袋’封套格式及写明内容”的格式进行封套并写明相关内容
6.投标文件的退还:
除投标人递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外,其他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交易机构。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
7.3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本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和装订、装袋和密封的规定,并标明“修改”字样。
8.无效投标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8.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8.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8.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
8.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8.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8.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四节开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人邀请监督机构和所有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资格: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不符合规定或未准时到场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交易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开标会议:
3.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宣布招标人、交易机构和监督机构等有关工作人员情况。
3.2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投标报名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到场。
3.3招标人和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投标文件袋密封情况,交易机构记录检查结果。
3.4招标人和监督人员现场核验报名投标申请人现场递交的手持部分资料;主持人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袋,展示袋内资料装入情况,宣读投标函内容;交易机构记录相关情况。
3.5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评标与定标的规定,评审手持部分资料和投标文件袋资料,填写相应评审记录表,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投标人。
3.6主持人宣布评标小组评审结果,宣读合格投标人和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宣布具备抽签资格的投标人名称。
3.7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评标与定标的规定,宣布抽签定标的规则和程序,组织抽签活动,交易机构记录抽签情况。
3.8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评标与定标及抽签记录,推荐中标候选人。
3.9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布公示日期。
3.10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相关证书、证件。
第五节评标与定标
1.评标小组:
招标人按照《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成员为3人。
2.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2项目所在领导小组、交易中心或监督小组的成员;
2.3与投标人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与抽签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下列方法和程序确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3.1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方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评审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手持部分和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投标人;
3.2主持人根据抽签规则和程序的规定,招标人代表和所有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摇号方式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原则和投标人号码;
3.3评标小组根据抽签规则、程序和抽签记录资料,以评标报告形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4.评标小组按照本节评标与定标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节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与定标的依据。
5.评标与定标的方法和程序
1
评标方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形式、资格
与响应评审
手持部分
1.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手持部分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手持部分资料”规定的所有证书、证件的原件,证书、证件原件清晰可辩、有效。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袋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文件袋’封套格式及写明内容”格式进行封套和封口处盖章,写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原件部分”规定的所有证书、证件的原件,证书、证件原件清晰可辩、有效。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资料部分”规定提供齐全完整的投标文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1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确定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投标函、合同风险承诺书,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辩,且与原件内容一致。
3.3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目录》格式”所列内容依序装订并成册,份数、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文件不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2
评审说明
1.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方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评审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手持部分和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投标人。
2.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个的,主持人按照抽签规则和程序规定组织合格投标人进行抽签活动;少于3个则停止开标活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抽签活动。
2
抽签方法
2.1
抽签规则
1.经评标小组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具备抽签资格。
2.抽签中标原则:
由招标人代表在抽签会议现场通过摇号方式,抽签确定本项目大号中标或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1-25号间的为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26-50号间的为大号中标)。
3.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依序进行抽签活动。
2.2
抽签时间
1.主持人宣布合格投标人时间的同一时间,具体以招标人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此期间必须在本项目开标室,若抽签会议开始后主持人连续点名三次投标人未应答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抽签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若因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无法进行抽签需另行确定抽签时间的,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2.3
抽签地点
本项目开标室。
2.4
参加抽签的投标人
具备抽签资格的投标人,派出参加抽签的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体以投标人递交手持部分资料为准,参加抽签的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为同一人。
2.5
抽签程序
1.主持人宣布具备抽签资格的投标人名称。
2.主持人宣布抽签规则、中标原则和程序。
3.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摇号设备。
4.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抽取确定中标原则的号码并签字确认抽取结果,主持人宣布本项目中标原则。
5.所有合格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报名签到先后顺序作为抽签顺序,现场通过摇号方式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签字确认抽取结果;主持人现场宣布投标人号码。
6.主持人宣布招标人代表和所有合格投标人抽签结果。
7.评标小组根据抽签规则和定标原则,以评标报告形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8.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名称,抽签会议结束。
2.6
抽签说明
1.招标人代表和所有合格投标人均只能通过摇号方式抽取一次;但根据中标原则出现相同最小号码或相同最大号码且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
2.若现场确定为最小号中标且出现相同最小号码的,则抽取相同最小号码的投标人以前一轮抽签顺序再次依序进行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若再次出现相同最小号码的,以此办法类推,直至不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止。
3.若现场确定为最大号中标且出现相同最大号码的,则抽取相同最大号码的投标人以前一轮抽签顺序再次依序进行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若再次出现相同最大号码的,以此办法类推,直至不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止。
3
定标方法
3.1
定标原则
1.定标原则:
根据招标人代表在抽签会议现场摇号抽取的号码,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抽取的最大号中标或最小号中标,即: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的号码在1-25号间的,则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抽取的最小号中标;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的号码在26-50号间的,则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抽取的最大号中标。
2.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人在抽签会议现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的中标原则,按照下列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1现场确定中标原则为最小号中标且未出现相同最小号码的,应推荐最小号码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小号码的,应推荐最后一轮最小号码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2.现场确定中标原则为最大号中标且未出现相同最大号码的,应推荐最大号码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大号码的,应推荐最后一轮最大号码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2
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小组根据评标与定标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若因投诉等原因且经监督部门查实不具备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同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组织资格审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抽签 定标 招标 文件 标准 范本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