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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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XX一号地工程
脚手架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编制人:
审批人:
ZZ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XX一号地工程项目监理部
20年月
为保证XX一号地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在对脚手架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中贯彻国家、行业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建设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脚手架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以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编制的《项目安全监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为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及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的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全面有效地积极开展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特编制本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脚手架概况
1.1本工程位于北京市XX区大兴庄镇鲁各庄,北至新平北路,南至鲁各庄南一路,东至洳河西岸,西至新城西路。
1.2本工程施工现场脚手架钢管采用¢48x3.5mm架料管,用于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斜杆的钢管长度分别为3、4、6M等,小横杆钢管长度为1.5-1.8m,适合人工操作与需要。
1.3本工程脚手架搭设拟采用双排落地式脚手架,常规搭设,因单体结构数量较多,搭设高度根据每个楼的外檐高度不同,最高搭设80m左右。
1.4本工程脚手架施工难点:
工程工期紧张,单体建筑物较多,面积较分散,造成监理控制难度增大。
1.4.2搭设过程中重点控制人员高空作业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规定戴好安全帽与安全带,且合理使用安全带,做到高挂底用。
1.4.3搭设中的连墙件采用2步2跨,竖向间距2.4m,水平间距2.4m。
1.4.4搭设中防护措施的脚手板采用木质脚手板,厚度50mm,宽度250mm,长度4000mm,重量不宜大于30kg。
安全网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水平网采用大眼安全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且安全网要符合相关规定。
1.4.5卸料平台的安装与拆除将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2、安全监理工作的方针及目标
2.1安全监理工作方针
2.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施工标准。
2.1.2重点监控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包括组织保障体系;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等来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2.1.3协助、督促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落实现场脚手架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施工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2.2脚手架安全监理目标(与项目安全监理方案一致):
3安全监理工作相关要求
3.1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1督促施工单位与钢管、扣件生产、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
3.1.2对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3.1.3对超过30米高的各类脚手架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3.1.4督促总承包单位对脚手架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3.1.5审核工具式脚手架施工单位的租赁资质,监控其建立有效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
3.1.6对落地式(或悬挑)脚手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分部位,由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雨后、停用超过一个月后均要进行相应的检查验收,应按照AQ-C5-2进行,相关单位参加。
每次验收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合格后方可使用。
3.1.7外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卸料平台等搭设完成后,应由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表AQ-C5-3所列内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时可根据进度分段、分部位进行。
次验收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3.1.8通过现场巡视,监督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实施安全施工。
3.1.9发现安全隐患后督促总承包单位组织整改。
3.1.10与总承包单位共同组织安全联检及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3.1.11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3.1.12安排人员填写项目安全监理日记。
3.2安全检查要求
3.2.1日常巡视。
各专业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2.2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并派监理人员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每月1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3.3主要工作方法及程序
3.3.1监理单位核查工具式脚手架单位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要求在进行单位资质报审的同时填报“安全施工资料报审/备案表”。
3.3.2督促总承包单位在脚手架使用前报送外观检验和力学性能复验的技术资料,并查验和保存钢管、扣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3.3.4脚手架使用前、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前、分包单位开始施工前完成相关安全验收及安全交底工作,填报“安全施工资料报审/备案表”,经监理单位查验合格方可使用及开始施工。
3.3.5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对进场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3.3.6总承包单位每月度将安全检查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
3.3.7监理单位发现不具备进行验收及下道工序施工安全条件时,经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将随时通知总承包单位停止验收。
3.3.8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总承包单位组织整改。
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项目法人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经项目法人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发出工程暂停令。
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立即整改、限时解决并给予书面回复。
3.3.9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总承包单位及时通知并会同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按有关规定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3.4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3.4.1施工现场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3.4.2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制度,具体包括: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制度上墙岗位挂牌制;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架设施验收登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制度;安全隐患“三不放过”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3.4.3督促总包单位存档脚手架搭设有关的架子工人员的特殊工种证件,并将《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上报监理单位备案。
3.4.4总承包单位及脚手架搭设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工程施工的特点,预防坍塌、触电及高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3.4.5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总包单位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根据手续齐全的脚手架专项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6每天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当天天气和作业特点,具体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指出工作区内的危险部位和危险设备。
4.监理安全责任规定和职责分工
4.1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规定:
4.1.1审查特殊脚手架如整体提升脚手架需要相关检验材料和在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
4.1.2按照《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把关,并对钢管、扣件的质量和规范使用进行严格监控。
4.1.3监理单位审查脚手架施工人员的特殊岗位证书(如外包则审查劳务单位的资质)。
4.1.4审查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1.5监理单位在对脚手架施工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2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4.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制。
2、明确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批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如土方开挖、基坑支护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7、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9、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下发《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第2、4、5、6、7、8、9项职责和权力。
4.2.3项目安全监理人员
1、编写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和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4、安全巡视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准化执行情况,填写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日记并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验收。
5、配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审核。
6、抽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情况,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证明、政府颁发的相应资料。
7、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并签署相应表格。
8、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9、起草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通知》。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1、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2、实行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
4.2.4项目土建监理人员
1、参与编写土建方面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土建施工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土建施工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参加脚手架施工中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5、对所监理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安全巡视责任。
对重点部位或特殊部位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
6、检查土建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适当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2.5项目电气监理人员
1、参与编写机械电气设备方面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用电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3、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暂时用电的电闸箱、电缆和其他用电设备等完好性负责,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巡视,并参与机电方面的安全验收。
4、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4.2.6项目水暖监理人员
1、参与编写水暖方面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消防用水方面的措施和临水专项方案。
3、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的消防泵、消防水箱、消防管线和竖管、水龙带等消防设备等完好性、有效性要加强安全巡视。
4、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专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监理工作,对电气焊工持证上岗、用火证和看火措施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消防安全。
4.2.7项目监理员
1、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5.搭设过程中安全监理注意事项
5.1扣件的乱用。
在规范中有的部位规定必须使用某种扣件,如主节点处横向水平杆,必须用直角扣件等,但操作者为了方便没有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在很多情况下把直角扣件与旋转扣件混用,这是不允许的。
5.2连墙件。
主要有如下几点:
应进行计算和检验;按照方案要求保证数量和覆盖面积;只有拉筋的柔性连接应增加支顶,但搭设度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而应采用刚性连接;连接宜靠近端点,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与脚手架接面角度宜成水平设置,如不能成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一端应下斜连接。
5.3立杆脚手架。
立杆脚手架处理,易被忽视,按规范规定脚手架立杆底部要求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底面压力应满足规范要求;地基承载力要进行计算;地基与脚手架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放线定位,立杆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等等,这些都是检查控制要点。
5.4严格按照规范的构造要求进行搭设。
常见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5.4.1脚手架在开始搭设立杆时,常出现倾倒现象,因此要严格按规范要求,立杆搭设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俗称压栏子),且垂直纵面的斜撑与地面夹角不宜过大,根部要牢固。
5.4.2纵向斜撑(十字盖)易检查,不易漏掉,但按规范要求设置的横向斜撑常被漏掉,如规范中规定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和中间每隔6m设一道横向支撑,这一点要严格检查。
5.4.3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5.4.4当立杆脚手架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底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且高低差不应大于lm。
5.4.5必须按规定设置扫地杆。
5.4.6脚手板铺设中对接与搭接,要严格按照规范中规定去做:
对接时两端脚手板均设横杆;搭接寸,搭接段长度L≥200mm且横杆应在搭接段中间。
5.4.7单排脚手架的水平杆,伸入墙体一端长度规范规定不小于180mm。
5.4.8纵向斜撑(剪刀撑,十字盖)和横向斜撑按规范要求应随立杆和纵向水平杆同步搭设。
5.4.9作业层,斜道要设栏杆和挡脚板,且应遵循下列规定: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内侧;上栏杆上皮的高度为1.2m,中栏杆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脚手板应铺满、稳固,离开墙面120~150mm。
6.使用检查与拆除
6.1检查。
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分层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是整平脚手架脚手架之后;作业层施加荷载前;每搭设10~13m高度后和达到设计高度后。
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2使用
6.2.1脚手架在使用中,作业层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防超载;
6.2.2遇有六级大风,应停止搭设和拆除作业;
6.2.3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以及停用超过一个月都要重新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
6.2.4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
6.4.5使用中脚手架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出现倾斜、摇晃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6.3拆除。
脚手架拆除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拆除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连墙件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拆除连墙件;脚手架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得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或横向抛撑加固;拆除时应两人协同作业,避免单人作业时的闪失事故。
7.各类脚手架安全监理重点
7.1落地式外脚手架
7.1.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
脚手架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7.1.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1.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7.1.4脚手架立杆脚手架应符合方案要求。
脚手架根据高度处理,而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
脚手架脚手架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设有排水措施。
7.1.5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7.1.6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
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7.1.7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
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
当脚手架搭设度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7.1.8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
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7.1.9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当遇通道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7.1.10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7.1.11横向剪刀撑。
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
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加。
7.1.12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
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对接点下应有小横杆;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7.1.13架体内封闭。
.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
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7.1.14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设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7.1.15施工现场所用各种卸料平台,必须单独专门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撑式,都应能简单合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
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平台的安全使用。
7.2悬挑式脚手架
7.2.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
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指导施工。
7.2.2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7.2.3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2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7.2.4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杆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7.2.5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7.2.6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
7.2.7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具有相关试验报告资料。
7.3门型脚手架
7.3.1门架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高度作业条件确定,并绘制搭设构造及节点详图。
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
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时四层作业;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时三层作业;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时两层作业;当减小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后,脚手架搭设高度可增至到60m。
7.3.2立杆脚手架应平整夯实。
底步门架下端设置纵横扫地杆,用于调整和减少门架的不均匀沉降。
7.3.3门架的内外侧均应交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轲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7.3.4连墙体的设置:
架高45m以下时垂直≤6m,每两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时,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7.3.5水平架的设置:
架高45m以下时,每两步门架设置一道;架高45~60m时,水平架应每步门架设置一道。
(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
7.3.6.剪刀撑设置要求:
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
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0~600。
剪刀撑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
7.3.7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
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
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的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间进行,搭设完一部架后,应检查调整水平度及垂直度。
各部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7.3.8作业层满铺挂扣式脚手板,脚手板搭钩应与门架横梁扣紧,防止滑动。
7.3.9门型脚手架施工荷载;结构架3kN/m2,装饰架2kN/m2。
施工中脚手架堆料数量和作业人员不应超过规定。
避免集中堆放材料和较重设备,防止脚手架变形和脚手板断裂。
7.3.10门型架有钢制梯配件,专门提供作业人员上下使用,由钢梯梁、踏板、搭钩等组成。
钢梯挂扣在相邻上下两步门架的横杆上,用防滑脱挡板与横杆锁扣牢固。
7.4挂脚手架
7.4.1使用挂脚手架应视工程情况编制施工方案。
挂脚手架设计的关键是悬挂点,对采用预埋钢筋环,或采用穿墙螺栓方法都必须有足够强度和使用安全。
由于外挂脚手架对建筑结构附加了力,投入使用前应按2kN/m2均布荷载试压不少于4小时,对悬挂点及挂架的焊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7.4.2施工方案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设计计算及施工详图应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7.4.3架体选材及规格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应按设计要求选用焊条、焊缝并按规范规定检验。
悬挂点的具体作法及要求应有施工详图和制作要求,施工现场要对所有悬挂点逐个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使用。
由于挂脚手架脚手板支承点即为挂架,所以挂脚手架间距不得大小2m,否则脚手板跨度过大承受荷载后,变形大容易发生断裂事故。
7.4.4使用钢材及焊条应有材质证明书。
重复使用的钢架应认真检查,往往因拆除时,钢架从高处往下扔,造成局部开焊或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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