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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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汉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目录
总则1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2
一、矿业的地位和作用2
二、矿产资源概况2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3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4
五、形势与要求4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6
一、指导思想6
二、基本原则6
三、规划目标7
第三章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9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9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1
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3
第四章严格规划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6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16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16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18
第五章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19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19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21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22
第六章积极发展绿色矿山24
一、建设绿色矿山的目标24
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和主要任务24
三、实施和管理25
第七章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27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27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27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28
第八章规划实施管理31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31
二、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31
三、加强矿山监督管理,建立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32
四、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32
五、优化投资环境,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新机制32
六、科学管理,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33
附件一:
《汉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
说明
附件二:
《汉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附表
附表1:
规划基期汉滨区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规划基期汉滨区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规划基期汉滨区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规划基期汉滨区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规划基期汉滨区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规划基期汉滨区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
汉滨区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8:
汉滨区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9:
汉滨区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
汉滨区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1:
汉滨区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
汉滨区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
汉滨区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
附表14:
汉滨区矿山地质环境与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附表15:
汉滨区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名录
附表16:
汉滨区自然保护区名录
附表17:
汉滨区森林公园名录
附表18:
汉滨区风景名胜区名录
附表19:
汉滨区重要湿地名录
附表20:
汉滨区重要水源地名录
附件三:
《汉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附图
附图一:
汉滨区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二:
汉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附图三:
汉滨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
附图四:
汉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附图五:
汉滨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总则
汉滨区为安康市产业发展的主战场,万众创业的承载地。
矿业在全市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根据《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4〕137号)编制《汉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34号)、《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5〕9号)、《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计划纲要》、《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应符合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汉滨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规划》适用范围区行政管辖区内矿产资源及相关矿业活动,规划基期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展望202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汉滨区地处秦岭南坡、巴山北麓、汉江之滨;长江的最大支流-汉江从市域中部通过,汉滨城区所在地正位于汉江南北两侧;辖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8′—109°23′,北纬32°22′—33°17′。
汉滨区东接旬阳县,西连紫阳县、汉阴县,北靠商洛市镇安县、安康市宁陕县,南与平利县、岚皋县接壤,汉滨区辖25个镇、4个办事处。
面积3648平方千米。
汉滨区阳安、襄渝、西康铁路和G316、S210、S207等国省干道穿境而过,包茂、十天、银百、麻安、安来高速公路在城区周边交汇链接。
全区国民经济生产总值233.72亿元,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5.13亿元。
矿业及相关加工制造业产值10.26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支柱的9.76%。
矿业及相关产业在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矿产资源概况
汉滨区大地构造位于秦岭地槽与南部扬子板块的结合部位,中心城区处于月河断陷盆地。
矿产资源较为丰富。
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已上表矿区15处(含共伴生)。
上表储量矿种8种。
主要为铁、石煤、重晶石、金、银、砂金、石榴子石、水晶。
其中上表矿区铁2处,石煤3处,重晶石3处,金2处,银1处,砂金2处,石榴子石1处,水晶1处。
专栏一2015年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
矿产
名称
资源储量
单位
保有资源
储量
矿产
名称
资源储量
单位
保有资源
储量
铁
矿石万吨
78.61
石煤
矿石万吨
1314.54
重晶石
矿石万吨
683.42
金
金属量吨
8.11
银
金属量吨
1.8
砂金
金属吨
4.03
石榴子石
矿石万吨
32.71
水晶
矿石万吨
7.4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基础地质调查
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范围内完成的1∶100万区域重力测量和1∶50万航磁测量,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及1∶20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1∶20万区域自然重砂测量,1:
20万航空遥感图像解译及大河口幅、恒口镇幅、岚河口幅、紫阳幅等四个1:
5万图幅已经完成区域地质调查。
(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已登记探矿权19处,登记总面积372.336平方千米。
其中详查区块8个,普查区块11个,占辖区面积的9.64%。
涉及勘查矿种主要为金、铀、锰、铜、铅锌、钒及多金属矿勘查。
(三)矿山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范围内已登记采矿权119处,登记面积132.5132平方千米,其中大型矿山4处,中型矿山2处,大中型占比5%、小型矿山113处,占比95%。
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矿业环保压力剧增、矿产资源价格低迷,矿业经济不断下滑,汉滨区多数矿山处于半生产、停产状态。
矿业从业人员1187人,生产矿山3处,停产88处,筹建矿山25处。
关闭矿山4处。
矿山年产矿石量2.5万吨,实现全区矿山开发利用产值415万元。
全区金“三率”指标达到行业指标,回采率一般90-95%,选矿回收率90-95%、共伴生矿种达到综合利用,非金属矿产“三率”达到行业要求。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
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累计治理恢复矿山3个。
累计完成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30公顷,通过对矿山修筑拦渣墙、排水渠、废渣回填覆土、植树绿化、场地平整、边坡修整,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五、形势与要求
2015年,汉滨区坚持“秦巴山区中心开花”的战略目标,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的总基调,以生态文明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加快改革转型,更加突出项目建设、产能发展、环境治理、更加注意提高发展质量,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循环工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要求,不断开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新局面。
突出生态建设、优化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矿山、河道采砂等专项整治。
随着矿业经济发展的不断转型、升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将不断的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生态优先,统筹开发保护,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稳定公益性地质勘查投入。
(三)加强勘查技术的研发投入,攻深找盲,加大勘查投入,特别是老矿山资源接替的勘查投入,以优势资源为依托,解决生产实际中的难点、加强地质科技创新,重点突破,解决技术难题;
(四)抓住机遇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促进矿产勘查、开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增长、促稳定。
发挥矿产资源优势,以优势资源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优先。
从我区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利益的统一,紧紧围绕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宏观发展指标,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勘查、集约开发、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划管理。
紧紧结合区情、矿情,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开发保护,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好与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衔接。
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
(二)坚持需求导向,增强资源保障。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因地制宜,重点围绕优势矿产资源、砂石粘土矿的勘查开发,有效供给为原则,增强矿产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
(三)坚持节约集约,促进高效利用,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牢固树立节约集约资源观,科学合理开发、高效开发,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四)坚持从严从紧,促进依法规范。
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的职责定位,牢固树立矿产资源法治理念。
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法制化水平。
实现共享、资源惠民。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规划目标
专栏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属性
基础地质
调查与矿
产勘查
1:
5万遥感地质调查
/
[430]
新发现重要矿产地(处)
/
[2]
预期性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重要矿种年开采总量
金矿石(万吨)
/
10
预期性
铁矿石(万吨)
/
10
重晶石(万吨)
2
5
水泥用灰岩(万吨)
/
100
建筑石料(万吨)
/
500
砖瓦用页岩(万立方米)
/
100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矿山总数减少(%)
/
2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占比(%)
/
15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
90
约束性
绿色矿山数量(个)
/
1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治理恢复面积(公顷)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治理
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开山采石专项治理
/
[142]
土地复垦面积(公顷)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关停砖瓦窑土地复垦
/
[99]
注:
[]为2016—2020年累计数
落实省规开展1:
5万遥感地质调查430平方千米。
落实省级重点调查评价区2处,重点勘查区2处,重点矿区2处,预期新发现重要矿产地2处。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矿山总量减少20%,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15%。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以上。
历史遗留矿山、开山采石专项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42公顷,土地复垦面积99公顷。
落实省、市重点治理项目2个,区级重点治理项目23个。
积极构建支撑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学开采、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综合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科技进步与创新水平;到2020年汉滨区完成绿色矿山建设1处。
(二)2025年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的矿产勘查新局面基本形成,主要矿产品产量进一步增加,主要矿产资源与矿产品的可供性进一步提高。
矿产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与改善,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及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建立起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矿山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恢复治理普遍开展。
到2025年,通过政府的合理规划与调配、企业的相互兼并与收购,初步形成采、选、冶一体化、规模化、集团化的矿业公司,在产品开发、科研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在抵抗市场风险方面不断加强。
第三章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种调控方向
重点勘查铜、金等矿种,以上矿种可优先配置探矿权,鼓励社会多元资金投资勘查。
限制勘查石煤等矿产。
限制勘查的矿种应严格控制探矿权投放。
鼓励开采铜、岩金、重晶石等矿产,在符合开采准入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
适度控制开采铁、铅、锌、水泥用灰岩,限制开采石煤等矿产。
限制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
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
合理开采适应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建材类非金属矿产。
(二)矿产资源勘查区域调控方向
1.限制勘查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饮用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秦岭之外地区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植物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湿地划分为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内,原则上只安排财政出资进行的重要矿产勘查并进行矿产资源储备的勘查项目,已设探矿权在勘查工作施工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区内主体保护功能的安全。
2.禁止勘查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秦岭地区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划分为禁止勘查区。
禁止勘查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
禁止勘查区内严禁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勘查,除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进行矿泉水的勘查外,原则上只安排财政出资的公益性地质工作。
禁止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的予以退出。
(三)矿产资源开采区域调控方向
1.限制开采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区域划为限制开采区:
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城市规划区、秦岭地区海拔1500米至2600米之间的秦岭中山针阔叶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点状开发的城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目前开采技术达不到要求,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地区。
限制开采区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
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严格的规划论证,开展环评工作并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有关功能区安全和相关资源安全。
限制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在开发利用活动中应确保有关功能区和相关资源的安全,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矿山要限期整改,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2.禁止开采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要求,将以下区域设为禁止开采区: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秦岭地区海拔2600米以上的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浪费或破坏的区域。
禁止开采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
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得新设立采矿权。
禁止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退出禁止开采区。
对于退出或调整出的原采矿权与禁采区重叠区域应适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矿泉水等矿产的开发利用。
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我区矿产资源特点,利用现有矿产勘查成果,依据矿种、勘查、开采调控方向,在确保不越红线的前提下,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
围绕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开展1:
5万遥感地质调查等基础工作,大致查明区域内构造、岩体等特征,圈定找矿靶区。
专栏三汉滨区基础性地质调查
序号
图幅
工作方法
面积km2
备注
1
梅子铺
1:
5万遥感地质调查
430(1幅)
省规
(二)重点调查评价区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圈定找矿靶区和发现矿产地,拉动后续矿产资源勘查。
专栏四汉滨区重点调查评价区
序号
分区名称
行政区
主攻矿种
备注
1
镇旬盆地西缘金多金属矿重点调查评价区(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金
省规
2
紫阳县—平利县铌钽矿重点调查评价(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铌钽
省规
(三)重点勘查区
根据本区成矿地质特征、矿产资源潜力成果,结合省、市规划的勘查方向,以推进绿色勘查,整装勘查的勘查工作为引领,实现找矿突破。
专栏五汉滨区重点勘查区
序号
分区名称
行政区
主攻矿种
备注
1
宁陕县碾子坪—镇安县木王坪钼钨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钼、钨
省规
2
安康北部金矿重点勘查区(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金
省规
(四)重点矿区
矿产资源分布集中,查明资源储量丰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条件成熟,已具备一定的开采、加工规模且有进一步扩大规模条件的地区。
专栏六汉滨区重点矿区
序号
分区名称
行政区
主攻矿种
备注
1
安康北部金矿重点矿区(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金
省规
2
汉滨区洪山—紫阳县蒿坪锌硒矿泉水重点矿区(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矿泉水
市规
(五)重大项目及相关管理措施
落实省规划重点勘查区4个。
专栏七汉滨区勘查、开发重大项目区
序号
分区名称
行政区
主攻矿种
备注
1
陕西石泉—旬阳金矿整装勘查(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金
省规
2
安康市汉滨区茨沟—坝河重晶石矿普查
汉滨区
重晶石
省规
3
陕西省紫阳县石桥沟—岚皋县扇子坪一带硒矿资源远景调查(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硒
市规
4
陕西省紫阳县双安一带硒矿资源远景调查(汉滨区部分)
汉滨区
硒
市规
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一)矿业布局优化调整方向和措施
1.矿业结构的调整
通过矿产资源整合,按主要成矿区带、重点矿区合理布设、重组矿山企业,实现适度集中、布局合理、集约经营的目标,逐步形成以大中型企业为主的规模化生产。
矿山规模结构优化:
一是严格控制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二是通过企业收购、重组、联合、参股等形式组建新的大中型企业,坚决关闭不具备规定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
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到2020年,矿山总数量下降20%,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新建矿山和已有矿山通过技改或整合,必须达到以下生产规模要求:
3.调整矿产品结构
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提高矿产品深加工能力,进一步拉长矿产品加工链条,增加矿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专栏八汉滨区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矿种类别
开采规模单位
新建矿山最
低生产规模
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最低生产规模
备注
金(岩金)
万吨/年
6
6
铁(地下开采)
万吨/年
30
30
铁(露天开采)
万吨/年
30
3
石灰岩(水泥用)
万吨/年
50
5
重晶石
万吨/年
5
5
建筑石料
万立方米/年
5
3.7
砖瓦页岩
万吨/年
50
8
矿泉水
万吨/年
5
0.5
(二)矿业转型升级
1.加强共伴生矿种的综合利用
在进行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时,应查明共伴生矿产组合及资源储量,研究分析共伴生矿产采、选、冶技术条件,全面评价矿山资源潜在的综合价值,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利用;分析研究尾矿资源二次利用的可能性及工艺流程,综合回收有益组份。
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对“三废”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变废为宝。
最大限度的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破坏。
推广应用矿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技术;节能、节材、节水、降耗技术与工艺,降低资源消耗水平。
积极开发稀缺资源的廉价替代品。
鼓励对废旧金属及其它二次资源的回收利用。
2.提高主要矿种的回采率、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
通过采用高效率、高回收率和安全的采矿方法,引进先进设备和工艺,加强选冶技术研究和改进技术设备等措施,使全区矿产资源开采“三率”指标达到90%。
3.加强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处理和利用
矿山企业要制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气、废水的处理和利用方案,落实措施,严格执行。
要制定“三率”治理的具体指标和奖、惩政策。
新建矿山的“三废”治理要与矿山“三同时”,作到“三废”治理不欠帐。
规划到2020年,矿山废渣利用率达到60%以上,矿业废水的复用率达到65%以上,以金为主的金属矿山综合利用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四章严格规划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截止到2015年,汉滨区共有砖瓦用页岩/露天开采采石企业63个,其中白垩2处,板岩1处,玻璃用脉石英11处,方解石3处,高岭土1处,辉绿岩2处,建筑石料用灰岩5处,建筑用花岗岩2处,建筑用辉绿岩8处,建筑用石料(凝灰岩)1处,闪长岩1处,石灰岩5处,石英岩6处,水泥用粘土1处,云母1处,制灰用石灰岩1处,砖瓦用页岩12处。
设计生产规模532.6万吨。
规划期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和《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34号)文件要求。
到2020年,汉滨区境内县级发证的砖瓦用粘土矿山全部关闭,砖瓦用页岩矿山总数不超过58个,单矿山年生产矿山不得低于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露天开山采石矿山总数不超过7个,并达到相应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到2020年,汉滨区建筑石料年开采总量控制在500万吨,砖瓦用页岩开采总量控制在100万立方米。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对已有矿业权设置且符合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的予以保留,布局不合理的按开采规划区块进行调整。
对相邻较近的矿权进行整合,扩大生产能力。
对周边较密集的矿山企业进行股份改造、兼并,优化组合,设置集中开采区,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
按照开采布局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区域内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分为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备选开采区。
(一)允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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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