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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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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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后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公司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后勤服务中心变革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后勤服务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确保后勤服务规范、优质、高效,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满足机关办公与生活服务需求,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后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质量、管理绩效的综合考核并兑现年度目标责任奖惩,物业服务公司应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制定月度考核奖惩细则,使个人收入分配与工作质量挂钩。
第三条考核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专门检查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考核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执行主管厅局及后勤服务中心决定及工作安排的情况;
(二)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三)职工管理与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勤、考核、岗位责任制落实、管理人员培养等);
(四)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及各类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五)基础台账、服务质量及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落实情况,考核记录及成本控制分析情况;
(六)安全管理与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的情况;
(八)主管厅局及后勤服务中心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考核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在后勤服务中心及物业服务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下,由主管厅局分管领导和机关行政、财务、纪检等工作人员和业务处室代表、后勤服务中心代表参加对物业服务公司服务管理进行的全面审计。
综合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年底进行。
它是在平常检查和其他考核基础上的后勤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审计活动。
其考核分值按80%权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二)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调查是在后勤服务中心及物业服务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下,在主管厅局和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的服务质量满意度综合调查测评活动。
它通过面向服务对象,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进行全面测评评分的形式来完成。
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
两次满意度调查的平均分值按20%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三)日常监督
主管厅局建立后勤服务投诉督查督办制度,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中存在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对有效投诉,若投诉问题能在第一有效时间内解决的,不扣分,若未能解决的扣1分,复查后再督促一次仍未解决的扣2分,以后逐次按2的幂次方累扣。
受到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经认可的,根据具体情况奖励1-3分,奖励得分全年最高不超过5分。
日常监督得分100%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四)经济指标考核
经济指标考核是对物业服务公司对受托管理的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管理收益和从事服务保障活动成本控制情况进行的考核。
考核按年度进行,奖惩直接与管理绩效挂钩。
(五)座谈调查
座谈调查是在后勤服务中心董事会组织下,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和后勤服务中心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
通过座谈,收集、了解服务对象对后勤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综合考核时参考。
第三章考核指标体系
第六条按照“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将物业服务公司全部工作范围均纳入考核,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大对基础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记分权重的办法,来充分体现出考核的政策导向作用和考核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七条由于物业服务公司各服务管理项目的工作性质不同,其工作标准和要求也不尽一致。
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调节各工作模块在考核中的权重,来实现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着力点的调控,以实现提高服务质量的总体目标。
根据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范围,按公司综合管理、房产租赁管理、饮食服务与管理、车辆服务与管理、水电与物业维修管理、安保环卫收发会议与其他服务六大项目模块分别设定物业服务公司考核指标体系,作为综合考核和满意度调查的评分依据。
每一项目均按百分制评分并按对应权重折算最终得分。
第八条各考核项目权重为:
公司综合管理15%,房产租赁管理20%,饮食服务与管理20%,车辆服务与管理20%,水电与物业维修管理15% ,安保、环卫、收发、会议及其他服务10%。
第九条各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及评分见《物业服务公司综合考核标准评分表》。
评分表中,除分值为0分的项目可以得负分外,其他各项扣分不超过该项目分值,即最低得分为0分,不倒扣。
第十条满意度调查针对饮食服务、车辆服务、物业维修、安保、环卫、收发、会议及其他服务等项目设计测评表。
详见《物业服务公司满意度调查测评表》。
第四章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一条年度综合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每年12月底,物业服务公司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向后勤服务中心和主管厅局提交自查报表。
(二)在后勤服务中心董事会及物业服务公司董事会组织下,成立由主管厅局分管领导、机关行政、财务、纪检等工作人员和业务处室代表、后勤服务中心代表组成的考核组。
(三)考核组通过看自查报表、看工作现场、看实际效果、查日常工作记录和资料(三看一查),对照各项指标所规定的标准,逐项核定得分,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汇总后形成综合考核分数。
第十二条满意度调查按以下办法进行:
(一)后勤服务中心董事会及物业服务公司董事会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向主管厅局机关和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发放满意度调查测评表。
(二)对回收的调查测评表进行统计,计算满意度调查得分。
第十三条综合考核得分、满意度调查得分和日常监督得分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权重进行汇总,形成最终考核得分,见《物业服务公司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
第十四条经济指标考核和座谈调查由考核组实施,一般于每年度结束时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
第五章考核结果与奖惩兑现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公司最终考核结果的等次划分为:
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75分为合格,76-90分为良好,91分及以上为优秀。
第十六条依据最终考核结果的等次,对物业服务公司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具体奖罚办法如下:
(一)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时,物业服务公司全员无年终奖,且次年工资总额下浮3%;
(二)考核等次为合格时,物业服务公司年终奖总额基数=(员工人数×12元+管理人员年终奖系数和×20元)×考核得分;
(三)考核等次为良好时,物业服务公司年终奖总额基数=(员工人数×15元+管理人员年终奖系数和×30元)×考核得分;
(四)考核等次为优秀时,物业服务公司年终奖总额基数=(员工人数×18元+管理人员年终奖系数和×60元)×考核得分,且次年工资总额上浮3%;
(五)考核等次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2年不合格时,工资总额上浮或下浮幅度调整为5%,执行后,年限重新计算。
管理人员年终奖系数由公司经理层拟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平均系数原则上控制在1.5左右。
第十七条经济指标考核中应予增加奖励或扣罚的,在第十六条计算的年终奖总额基数的基础上加奖或扣减:
(一)转供水、转供电费用未及时收取的,按迟收金额的20%扣罚,因未及时收取导致无法收回的,按无法收回部分的50%扣罚;剔除调价因素,本单位水电费年支出比上年度降低超过5%时,按降低超过5%以上部分费用的50%予以奖励,支出比上年度增加超过10%时,按超过10%以上部分费用的50%予以扣罚。
(二)车辆燃油消耗低于按车辆全年运行里程和标称的综合油耗标准计算的总量的95%,按节省油量与年内燃油平均价的乘积的80%予以奖励;车辆燃油消耗高于按车辆全年运行里程和标称的油耗标准计算的总量的110%的,按超过部分油量与年内燃油平均价的乘积的70%予以扣罚。
(三)车辆平均每万公里维修费比上年度减少的,按减少额的10倍予以奖励;车辆平均每万公里维修费比上年度增加超过5%的,按超过部分的8倍予以扣罚。
(四)房产租赁年租金收入总额(按权责发生制计算)比上年度增长或降低的,按增长或降低部分的30%予以奖励或扣罚;租金及相关费用未能及时收取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扣罚;承租人逃租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部分(含诉讼费、律师费等)的30%扣罚。
(五)发生交通事故、消防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按实际经济损失(无论有无保险赔付)的50%扣罚。
按以上标准计算奖励上不封顶,扣罚不超过按第十六条标准计算的奖励总额,但次年工资总额应按第十六条标准下浮。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公司所属部门高于或低于公司整体考核等次的,由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在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核定的奖励总额标准内自行实施奖励或扣罚,具体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因工作不力而发生影响主管厅局整体形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重大责任事故时,除按第十七条规定扣罚外,还要依据责任的轻重、影响的范围、损失的大小等因素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物业服务公司经理层管理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涉及按年度统计的有关数据(如车辆运行公里数、燃油消耗量、水电费等),由后勤服务中心统计部门牵头统计并取证留存,财务部门和物业服务公司予以配合并审核确认。
第二十一条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服务工作量变化、资源变化及人员变化等情况,主管厅局将相应调整有关经济指标或考核标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试行。
附表1:
物业服务公司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
(年度)
序号
项目
权重
得分
折算分
一
综合考核得分
80
二
满意度调查得分
20
三
日常监督得分
0
考核最终结果
100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附表2:
物业服务公司综合考核标准评分表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公司综合管理
15%
1、公司组织结构、部门设置、部门职责明晰
5
组织体系模糊扣2分,工作对应不到部门或岗位每项扣1分
2、制定并遵守管理人员定岗定编、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岗位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聘任与解聘程序
10
缺1项制度扣1分,不遵守制度或违反管理程序每次扣1分
3、制定并执行生产人员定员定额、录用条件、招聘与辞退办法及流程
10
缺1项制度扣1分,不按制度执行或违反程序每次扣1分,不合法用工每人次扣2分
4、有明晰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并按期进行总结反馈
5
少1份工作计划扣1分,无总结反馈每次扣1分
5、定期召集会议落实工作和检查工作完成情况,重要事项经会议研究决定
5
超过1个月不召开会议每次扣1分,重要事项未经会议研究决定每次扣2分
6、建立健全并执行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多劳多得的工资体系
10
工资方案未全覆盖所有岗位或工种,每缺一岗位或工种扣1分,发放工资与工资方案不符的每人次扣2分
7、制定并落实考勤管理规定
5
无管理规定扣5分,有规定不检查或落实不到位发现一起扣1分
8、制定并执行工作绩效考核规定
10
无考核办法扣10分,考核未覆盖全员视情节扣分,员工收入未与考核挂钩每人次扣1分
9、制定并落实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5
无规定扣5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每人次扣5分
10、建立健全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5
无工作机制扣5分,发生不廉洁行为或受到廉政方面举报并查实的,每次扣65分
11、制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的办法和规定,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
5
缺一项制度扣1分,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扣2分
12、制定工作台账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和岗位工作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10
无标准或管理办法扣10分,办法和标准不健全视情扣分,全年监督检查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13、制定和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无制度扣5分,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一次扣2分
14、建立学习培训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业务与管理知识
5
未建立学习制度扣3分,一年学习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15、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5
应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公开的事项未报告或公开的,每项扣1分;应经职工大会审议的事项未经审议的每项扣1分
小计得分
100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房产租赁管理
20%
1、制定房产租赁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
5
未制定管理制度和程序扣5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重大缺漏每项扣1分
2、建立房产租赁明细台账并实时更新
5
无明细台账扣5分,台账缺少必要的要素每少一项扣1分,台账未及时更新每次扣1分
3、房产租赁合同全面妥善保管
5
房产租赁合同未专人专柜保管扣2分,每少一份合同(15分钟内不能调取指定的合同也视为缺少)扣5分
4、重要合同向后勤服务中心和主管厅局备案
5
年租金5万元以上合同未备案的,每份扣2分。
重要合同送后勤服务中心存档或作为收入凭证装订入财务账簿视为已备案。
5、租赁(含续租)谈判前不少于2人进行市场询价
5
未组织2人以上共同询价每次扣1分
6、租赁(含续租)谈判不少于2人进行
5
少于2人进行谈判每次扣1分
7、首次租赁(更换承租人重新出租)与不少于2家意向方谈判
5
未与2家以上意向方谈判每次扣2分
8、租金不低于市场价,定价程序公开透明
10
无正当理由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一案扣10分;,定价未经会议研究的,每次扣3分
9、年租金5万元及以上合同经律师或法律工作人员审查
5
未经审查每份合同扣1分
10、合同经财务、水电管理等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会签
5
会签手续不全每份合同扣1分
11、坚持先付租金后使用
5
租金未到账交付房屋或未按期交款未上门催收的,每次扣2分
12、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入租金及水电等费用
30
每逾期一笔扣10分
13、合同期满不续租的提前做好到期后的衔接,租金无断档
0
合同期满顺利衔接(过渡期不超过10天视为无断档)每次加5分
14、落实租赁房产消防、治安等责任
5
达不到要求每次扣2分
15、不得接受承租方吃请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0
发生一次扣5分,主动上交不扣分
16、房产租赁合同管理全过程工作记录健全
5
无专门记录扣5分,有专门记录根据记录健全情况给分
小计得分
100
项目
考核标准说明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饮食服务与
管理
20%
1、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
5
未制定管理制度扣5分,工作程序不健全或不明晰扣2分
2、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5
未制定管理制度扣3分,程序不健全扣2分
3、与2家以上供货方订立采购合同引入竞争机制并根据各家报价确定供货方
10
未引入竞争机制扣10分,某一供货方全年供货额超过60%时每超5%扣1分(四舍五入)
4、食品、原材料采购坚持按计划采购、按需采购
5
盲目采购造成食品、原材料过期、变质,每次扣5分
5、食品、原材料采购前进行询价、比价
10
全年询价比价少于20次,每少一次扣1分
6、计划、采购、验收人员分设
5
未分设扣5分
7、采购食品、原材料保质、保量
10
采购过期、变质食品,每次扣10分,短斤少量、以次充好不纠正的,每次扣5分
8、食品、原料进出及库存明细账齐全准确
5
根据台账质量和更新及时性给分,未及时记账每次扣1分,账物不符每项扣1分
9、食品、原材料妥善保管,执行出入库规定
5
保管不当造成丢失、变质,每次扣1分
10、做好就餐环境卫生,做好餐具清洁消毒
5
环境卫生差、餐具清洗消毒不到位每次扣2分;发生食物中毒,每次扣5分
11、合理制作饭菜,按时供应餐食
10
正常就餐时间内无餐具或饭菜,每次扣2分;正常就餐结束时饭菜大量剩余,每次扣2分
12、剩余食品处理是否公开透明
5
私自处理剩余食品每次扣2分,私分食品或原材料每次扣5分
13、不得接受供货方商业贿赂
0
接受商业贿赂,每次扣5分,主动上交不扣分
14、制定和执行外来人员就餐管理办法
5
无管理办法扣5分,就餐无序每次扣1分
15、制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工伤
5
无安全管理制度扣5分,发生火灾、爆炸或工伤事故每次扣5分
16、承办会议、接待用餐尽心尽力并做好服务
5
受到主管厅局领导批评,每次扣3分
17、制定年度预算,强化预算执行与管理
5
未制定年度预算扣5分,年度预算超支10%以上每超2%扣1分,如未完成预算超过5%扣2分
小计得分
100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车辆
服务与
管理
20%
1、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用车程序
5
未制定管理办法扣5分,程序不健全扣2分
2、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档案与运行记录,每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未对全部在用车辆清查登记公里数、剩余油量及加油卡余额等
15
无台账扣10分,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加油记录每缺一项扣3分,关键要素记录不全每少一项扣1分,登记不及时每次扣1分,年末清查登记每少登记一辆车扣5分
3、建立并严格执行燃油消耗量与公里数、通行费与派车任务、停车费与派车任务是否匹配以及特殊(紧急)情况取车乘出租车的管控制度,使车辆运行费用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15
缺一项制度扣3分,管控不到位每项(次)扣3分
4、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线路和用车人,任务结束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5
无派车单使用车辆每次扣1分,派车单与车辆运行记录不符,每次扣1分,无用车人签字确认的,每次扣1分
5、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一车一卡交过路过桥费
5
应当使用加油卡加油、通行卡缴费而未使用的,每次扣1分,执行长途任务未事先在本地加好燃油,每次扣1分
6、建立并执行车辆送修审批制度,较大额度维修先进行鉴定
15
无审批制度扣5分,送修前无预算每次扣3分,未经鉴定或批准擅自送修每次扣5分
7、合理统筹调度车辆
5
能合并用车未合并的,每次扣1分
8、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严格执行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5
保险、年检办理不及时影响工作的,每车次扣2分,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车辆保险的,每车次扣3分
9、建立预防公车私用制度并加强教育和管理
5
未建立相应制度扣2分,未进行教育扣2分,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每次扣3分,公车私用被媒体曝光,每次扣5分,
10、制定并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
5
车辆应回而未回单位停放的,每车次扣1分,因未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而发生车辆碰擦损坏的每次扣3分
11、及时使用本单位洗车设备清洗车辆,维护车容车貌
5
从本单位出车时车容较脏的,每次扣1分,在本地发生洗车费用或以停车费票据报销洗车费用的发现一次扣2分
12、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和教育
10
未建立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扣5分,全年行车安全教育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2分,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每次扣5分,违章或野蛮行车被媒体曝光,每次扣5分
13、加强车上用品配备管理
5
车上用品未统一采购、配备每次扣1分,配备及消耗情况无明细台账扣5分
小计得分
100
序号
考核标准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水电与
物业维修管理
15%
1、建立水电管理、维修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5
未建立制度扣5分,工作程序不健全扣2分
2、主要用水、用电部位安装度量表并保持运转正常
5
应装表未装表,每少一表扣1分,度量表示数不正常,每表扣1分
3、定期查抄水电总表和各分表并登记台账
5
每少抄一表每次扣1分,无明细台账扣10分,台账登记不全每少一数据扣1分,登记数据与实际发生水电费不匹配每次扣1分
4、及时收取转供水、转供电费用
10
收取不及时每笔(次)扣2分,承租户及个人用水电未度量收费每次扣5分
5、定期分析水电消耗,发现异常及时排查
5
水电费异常未及时查清原因或无法说明原因,每次扣5分
6、建立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
缺一项制度扣2分,无证上岗每人次扣2分
7、建立水电设备档案、台帐、维修记录,定期进行水电线路巡查和设备检查维护,确保水电供应正常,防止跑、冒、滴、漏,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水用电
5
无设备档案台账及维修记录,扣5分,全年巡检少于2次,扣5分,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影响水电保障每次扣2分
8、定期对排水管疏通、养护及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5
因未定期疏通、养护及清污而发生堵塞,每次扣1分
9、经常对会议室、楼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故障排除不过夜
5
每月巡视少于3次,每少一次扣1分,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或卫生洁具、水龙头等损坏超过2天未修复每次扣2分
10、建立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确保办公区房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查看处理,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
5
未建立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扣5分,维修不及时(超过24小时未修复)每次扣1分
11、定期检修和维护空调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空调出现运行故障后,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
5
每年检修维护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3分,故障超过3天未修复每次扣1分
12、制定年度小型基建及零星维修预算,非紧急基建维修任务先预算后实施,5000元以上的维修工程预算经第三方专业预决算人员审核出具意见
10
无年度预算扣5分,无预算进行基建维修每次扣5分,预算未经专业审核的,每次扣2分
13、5000元以上5万元以内工程至少选择2家施工单位进行预算报价,5万元以上的工程至少选择3家施工单位进行预算报价
5
未按要求征集预算报价,每次扣5分
14、维修工程应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内容、技术要求、工期、施工安全、质保办法、工程款及结算办法等
5
未签订合同即实施维修工程,每次扣5分,工程款结算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每次扣5分
15、加强维修工程施工监督和验收、决算把关
5
未落实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每次扣3分,工程变更超过预算5%以上,每次扣2分,未验收合格即支付工程款每次扣5分
16、基建维修工程中主材特别大宗材料自购,且采购公开、透明
5
大宗材料未自购,每次扣3分,采购价格高于定额或无定额依据,每次扣2分
17、不得接受工程施工方商业贿赂
0
接受商业贿赂一经发现一次扣5分
17、基建维修工程拆除旧料回收处理程序公开、透明
5
私自处理的,每次扣3分,变卖款项未及时上缴每次扣5分
18、加强基建维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5
未建立档案资料每工程扣5分,资料收集整理不全视情扣分
小计得分
100
序号
考核标准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安保环卫收发会议及
其他服务
10%
1、建立办公区传达、车辆、道路及其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正常工作环境和办公区安全
5
未建立相应制度扣5分,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
5
无验证、登记扣5分,发生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每次扣1分
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办公区的安全状况实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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