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坑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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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坑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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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坑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范坑中心小学学生语文学习水平评价方案
(修订稿)
语文学习评价的目的既是为了全面、准确地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也是为了全面、全程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课程实施,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
因此,语文学习评价应突出内容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根据语文课程的三维目标进行全面考核;突出方法的多样性,加强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性,根据评价内容的需要,注意教师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间的相互评价与家长评价的结合。
本方案评价内容包括笔试、朗读、背诵、口语交际、课外阅读、学习习惯共六个方面。
总分130分,各项内容的分值依次为100分、5分、5分、5分、10分,学习习惯以等级评定。
一、笔试(100分)
1.内容
根据课标及教材制作试卷,主要包括识字写字、语言积累、阅读、习作、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方面。
各年级的考试重点根据教学要求确定。
具体内容见教研室每学期提供的试卷。
2.标准
由市进修校教研室提供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或由本单位自主制定。
3.办法
闭卷考试。
二、朗读(5分)
1.内容
(1)从教材中选择10篇(段)课文作为考核内容,诗歌除外。
(2)可以从教材以外选择内容,一般字数控制在一、二年级150字左右,三、四年级300字左右,五、六年级400字左右。
2.标准
(1)朗读正确、流利、有感情,得5分。
(2)朗读中添字、漏字、错字、换字、回读、标点停顿、段落停顿不当,每处扣0.2分;句中停顿不当,影响句意表达的每处扣0.3分。
(3)没有感情,或情感处理不当,一、二年级酌情扣0.1——0.3分;三、四年级酌情扣0.1——0.5分;五、六年级酌情扣0.1——1分。
(4)唱读、溜读、拖腔拖调,酌情一次性扣0.5——1分。
(5)不用普通话朗读或声音过小,让人听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以上。
3.办法
(1)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和篇目。
(2)考核前,从上述内容中选择一种,将文章题目制成抽签卡。
如果用的是文章的部分内容,须注明起讫位置。
(3)考核时让学生任抽其一,准备3分钟后当场朗读。
三、背诵(5分)
1.内容
(1)从要求背诵的课文中选择5篇(段),诗歌除外。
(2)从课程标准推荐的古代诗词和由学校和任课老师推荐的现代诗词中选择。
一——二年级每学期至少背诵古今诗词10首,三——六年级每学期至少背诵15首。
(3)经典诵读推荐的70首古诗进行了年段划分,请遵照执行。
2.标准
(1)背诵正确、流利、有感情,得5分。
(2)背诵中添字、漏字、错字、换字、回读、标点停顿、段落停顿不当,每处扣0.1分;句中停顿不当,影响句意表达的每处扣0.2分;漏背句子,每个扣0.5分。
(3)没有感情,或情感处理不当,一、二年级不扣分;三、四年级酌情扣0.1——0.3分;五——六年级酌情扣0.1——0.5分。
(4)唱背、溜背、拖腔拖调,一次性扣0.5——1分。
(5)背诵中有遗忘,经老师提示能背完的,每处扣0.5分。
(6)不用普通话背诵或声音过小,让人听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
3.办法
(1)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
(2)考核前将本学期要求背诵的诗文题目制成抽签卡,并将课文和其余诗词分成两类。
(3)考核时让学生从两类中各抽一题,准备2分钟后当场背诵。
(4)两类题目合并评分。
四、口语交际(10分)
1.内容
(1)平时学习中的提问、回答、交流、讨论等言语交际活动。
(2)期末的考核内容由中心校根据课标及教材要求,自主确定。
2.标准
(1)围绕话题,乐于交际,用普通话交际;讲文明懂礼貌,态度大方,声音响亮;听得懂别人的意思;说得清楚自己的意思,并做到语言连贯,有条理,得10分。
(2)一、二年级侧重于“围绕话题,乐于交际,用普通话交际,能够讲述自己的意思;讲文明懂礼貌,态度大方,声音响亮”。
三、四年级侧重于“围绕话题;听得懂别人的意思;说得清楚自己的意思。
”五、六年级侧重于“围绕话题;听得懂别人的意思;说得清楚自己的意思,并做到语言连贯,有条理”。
(3)一般来说,在交际情境中围绕话题的单独说话时间,至少有一次为:
一、二年级0.5分钟左右,三、四年级不少于0.5分钟,五、六年级不少于1分钟。
不能达到这一最低标准的,酌情扣0.5——2分。
(4)表达时,有明显的语病,每处扣0.5分;语言不流畅,一次性扣0.5——2分。
(5)有下列情况者,每项扣1分:
偏离话题,经提示能回到正题的;不愿交际或不敢交际,经帮助能参与交际的;用方言交际,经提醒能用普通话交际的;有不文明现象,经提醒能改过的;听不懂别人的意思,经强调、解释能听懂的;说不清楚自己的意思,经别人帮助能说清楚的。
(6)上述第(5)条中,在任何一个方面,经提醒、帮助,仍不能改过的,扣4分以上。
3.办法
(1)观察记录学生平时学习中的言语交际表现。
(2)期末考核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和内容,并引导学生作好充分的准备。
考核内容应依据教材、贴近学生生活,使人人都有话说。
(3)考核时,由教师或同学与考核对象围绕话题形成交际情境。
可以同时进行多人考核。
(4)考核者适当记录被考核者的交际要点,以此作为评分依据。
五、课外阅读(10分)
1.内容
除课本以外的适合读物。
2.标准
(1)每学期在经典诵读的记录中,至少要有读4本书的体现。
(2)一——二年级每学期累计得“3颗星”15次以上,得10分;每少1——3次“3颗星”,扣1分。
(3)三——六年级每学期累计得“优”20次以上,并编制一张个性化的记录单或读书小报,得10分;每少1——3次“优”扣1分;未编制一张个性化的记录单或读书小报,扣1分。
3.办法
(1)原则上以经典诵读的记录、个性化的记录单和读书小报的编制为主要依据进行评价。
(2)一——二年级对某一次的经典诵读记录、个性化的记录单和读书小报的编制评价建议用画星的办法进行,得“优”画3颗星,得“良”画2颗星,得“合格”画1颗星;三——六年级的评价建议用写“优”、“良”、“合格”的办法进行。
其中,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课外阅读评价不用上述办法,具体操作不作统一规定,由学校自主进行考核。
六、学习习惯(等第)
1.内容
由基本学习习惯和每学期的学习习惯组成。
基本学习习惯是指正确的读写姿势、上课时的认真倾听、思考、积极发言习惯和认真、及时完成作业习惯。
每学期的学习习惯见教材所列。
2.标准
(1)评价标准参照教材要求。
(2)每次评价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3)一学期累计达到80%的“合格”,即总评等级为“合格”;一学期累计少于80%的“合格”,即总评等第为“不合格”。
3.办法
(1)平时观察,每周记录1次。
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记录不少于15次。
(2)记录方式可以根据年级特点而不同。
建议使用简单易行的爬格法。
七、相关说明、要求
1.本评价方案的实施以学期为单位。
笔试时间由学校统一规定,其他内容的考核时间由各班级自行确定。
2.评价主体根据评价内容确定,除笔试外,在学校和任课教师的精心组织下,应该引导学生本人、同学、家长、社区适度参与。
3.一般情况下,笔试部分的试卷由市进修校编制,其他部分的试卷由中心小学根据上述方案编制。
在不违背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4.评价的实施应紧密结合教学进行,避免两者的分离。
5.综合成绩评定应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定量评价,合计“一”、“二”、“三”、“四”、“五”部分成绩,若遇小数,则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记分。
分数与等第的转换为:
总分达117分以上的为“优”;97——116分为“良”;77——96分为“合格”;76分以下为“不合格”。
若习惯评价为“不合格”,则综合等级降一档次。
定性评价,主要是从学生平时的学习表现、学习档案资料和考核、考试结果来分析,尽力发现学生的个性特长,用鼓励的语言、最具代表性的事实描述学生的进步,对学习中的不足提出建议。
6.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直属小学以学校为单位成立评价组。
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组员由爱岗敬业、能力较强的老师担任。
7.评价组在考核过程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1)制定评价计划;
(2)制定评价细则;(3)编制试题;(4)评定成绩;(5)总结反思;(6)累积过程资料。
8.建议设立免试制。
除笔试以外的评价内容,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在进行分项考核前提出35%左右的免试名单,让全班学生评议通过;也可以由学生自我申报,由任课教师和全班同学评议通过。
获得免试权的学生在免试项目上得满分。
范坑中心小学
2013年9月
范坑中心小学学生数学学习水平评价方案
(修订稿)
小学数学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状况,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数学素养的全面发展。
因此,对学生数学的学习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数学思考的发展、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
评价的形式和手段应多样化,要让评价成为学生展示自己成功的舞台,让评价成为学生愉快的经历,让学生在评价中产生更强的学习动力,真正实现学生主动、全面的发展。
评价具体建议如下:
(一)定量评价
1、笔试(100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知识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等。
(2)评价标准参由市进修校教研室提供的试卷。
(3)评价方法:
期末评价与平时评价相结合。
(4)评价人员:
教师。
2、口算(占5分)
(1)评价内容:
考查口算能力。
口算内容根据各册教材而定。
(2)评价方法:
编制若干套试卷,让学生随机抽取一张口算试题。
期末评价与平时评价相结合。
(3)评价标准:
按照各册教材对口算的评价要求。
(4)评价人员:
教师。
3、实践操作(占5分)
(1)评价内容:
考查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实践操作内容根据各册教材的实践操作内容而定。
比如三年级下册,实践操作内容为:
年、月、日,让学生制出某年的年历卡;平移和旋转,让学生创造美丽的花边;轴对称图形,让学生画出美丽的轴对称图形。
(2)评价方法:
可以现场考查,也可以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践操作内;可以单独完成,有时也可以合作进行。
如学生对一次考查成绩不满意的,允许二次考查,进行“推迟判断”。
建议平时评价。
教师要作好记录,保留资料。
(3)评价标准:
操作正确、方法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实践操作方法具有多样性或创造性的可给予加分。
(4)评价人员:
教师。
(二)定性评价
1、数学表达(占5分)
(1)评价内容:
能用数学语言有条理地、清晰地表达数学思维的过程,能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思想、观点,能用数、式和图表等描述现实生活中的数学问题。
(2)评价方法:
主要通过课堂观察。
也可以个别面试,面试时可以创设情境,让学生提出数学问题;也可以设置问题,让学生说出解决问题的策略等。
教师要作好评价记录。
(3)评价标准:
可灵活掌握,要看到学生的进步。
(4)评价人员:
教师。
2、情感与态度(占5分)
(1)评价内容:
积极参与数学学习活动,对数学学习有好奇心和求知欲;能克服在学习数学中遇到的困难;上课时能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大胆提问,能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能发表不同的见解;会与他人合作、交流;有良好的作业习惯等。
(2)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来进行。
如能很好地做到以上几点的,得满分;某方面有不足的,适当降低分数。
(3)评价人员:
教师、学生及家长。
综合成绩评定应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定量评价,合计“1”、“2”、“3”部分成绩;定性评价合计“1”、“2”部分成绩。
若遇小数,则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记分。
分数与等级的转换为:
总分达108分以上的为“优”;90——107分为“良”;72——89分为“合格”;72分以下为“不合格”。
范坑中心小学
2013年9月
范坑中心小学学生英语学习水平评价方案
(修订稿)
小学英语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英语学习状况,激发学生学英语的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使他们树立学习英语的自信心,同时培养学生一定的语感和良好的语音、语调基础,为进一步学习打下基础。
因此,对学生英语的学习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听、说、读、写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评价的形式和手段应多样化,要让评价成为学生展示自己成功的机会,让评价成为学生一次愉快的经历,让学生在评价中产生更强的学习动力,真正实现学生主动、全面的发展。
本方案评价内容包括笔试、平日表现共两个个方面,共100分。
一、笔试(70)
根据课标及教材制作试卷,具体考查字母、词汇、句型及交际运用和文化等方面。
二、平日表现(30分)
教师必须观察记录学生平时学习和活动中的表现。
如:
a.积极参与平时学习中的提问、回答、交流、讨论,乐于合作。
b.大胆回答问题,自觉遵守纪律。
c.认真作业,包括预习和复习(听、说、读、写)。
d.学习习惯(在家的听读情况,乐于模仿,注意语言积累等)。
小学英语综合成绩评定应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定量评价,合计“一”、“二”部分成绩,若遇小数,则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记分。
三四年级英语分数与等第的转换为:
总分达90分以上的为“优”;75——89分为“良”;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六年级英语分数与等第的转换为:
总分达85分以上的为“优”;70——84分为“良”;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定性评价,主要是从学生的平日表现、学习档案资料和考核结果来分析,尽力发现学生的个性特长,用鼓励的语言、最具代表性的事实描述学生的进步,并对不足提出建议。
范坑中心小学
2013年9月
《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学习评价方案
(修订稿)
本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反馈信息,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儿童发展,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
评价对象:
根据《课程标准》的精神,《品德与生活》为1-2年级的全体学生;《品德与社会》为3-6年级的全体学生。
评价内容:
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
评价方法:
根据我市实施本课程的具体情况,课程学习的具体评价方法是:
1-2年级(《品德与生活》)
不进行书面测试。
由任课教师将本学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相结合,列出本学期考查的若干条目,然后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和家长评的方法对该生的成绩作出评定。
其中学生自评和家长评各占20%,学生互评和教师评各占30%。
3-6年级(《品德与社会》)
本学段的成绩评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课程学习成绩的评定。
可采用书面考查的形式。
考查的内容为本学期课程学习必须掌握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行为。
所出试题应以提供学习生活、社会生活的情景为主,不要搞死记硬背的东西,充分体现本课程开放性,生活性的特点。
本部分占学业成绩评定的40%。
第二部分也采用自评、互评、教师评和家长评的方法进行,考察的内容亦是本学期所学内容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关要点相符合的日常行为表现。
本部分占学业成绩评定的60%,参与评价的各个主体各占15%。
范坑中心小学
2013年9月
范坑中心小学学生科学学习水平评价方案
(修订稿)
小学科学课程是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为宗旨的科学启蒙课程。
因此,科学课程的评价就是要通过各种评价方法了解学生实际的学习和发展状况,以提高每个学生的科学素养。
与此相应,我们的评价方法要改变过去那种单一的试卷评价方法,推行多元化的评价机制。
要做到书面评价与实验探究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等。
评价建议具体如下:
评价形式
评价内容
操作方法
教师评价
(占90%)
书面评价
(占70%)
1、 1.围绕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和教材中相关的科学知识(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进行评价。
2、 2.科学探究(设计简单的科学探究过程并形成文稿)。
1、 1.根据各年级教材的具体要求,有重点、灵活恰当地进行评价。
2、 2.考核也可分阶段进行。
3、 3.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 4.教材后的作业纸也可以作为评价依据。
实验探究
(占20%)
1、 1.围绕科学探究的一般过程,完成相关的科学探究实验。
2、 2.能运用所学科学知识解释常见的科学现象。
3、 3.正确使用并操作相关的实验器材。
4、 4.制作简单的科技小制作等。
5、 5.根据教材撰写一定的科学观察日记、科学小论文。
6、 6.结合相关主题编撰、绘制一定的科学小报、科学图画等。
7、 7.根据相关主题收集、阅读、整理、交流资料(含图片、科学家的故事)等。
学生评价
(占10%)
互评
(占5%)
1、 1.学习科学的态度:
携带器材的习惯、倾听他人的习惯、积极思考的习惯、善于表达的习惯、愿意动手操作等。
2、 2.与他人的合作:
分工、讨论、记录、汇报、倾听等。
1、 1.学生评价应与课堂教学、探究活动相结合。
2、 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结果应给予尊重。
自评
(占5%)
1、 1.学习科学的态度:
携带器材的习惯、倾听他人的习惯、积极思考的习惯、善于表达的习惯、愿意动手操作等。
2、 2.与他人的合作:
分工、讨论、记录、汇报、倾听等。
说明:
各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范坑中心小学
2013年9月
范坑中心小学学生美术、音乐素质评价方案
(修订稿)
艺术教育是学校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具有人文的价值。
对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开发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评价建议从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结合艺术教学的学科特点,对学生学习美术、音乐的态度与兴趣,知识技能的掌握,个性的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力求体现艺术教育的思想性、知识性和人文性,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
评价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日与期末相结合为基本原则,重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
具体要求如下: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评价权重
学习态度
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等
根据平时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参与艺术活动的情况以及美术作业的质量等综合评定
40%
基础知识
对本学期美术或音乐教材知识的掌握情况
现场问答或笔试
10%
基本技能
美术的独立造型与设计能力
音乐的唱、奏、表演等能力
现场展示
50%
个性发展
艺术特长
现场展示
10%
说明:
1、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为良好,60—7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项目中第一、二栏为平日成绩,第三栏为期末成绩,总平分根据平日成绩、期末成绩作综合评定。
3、本评价总分为110分,“个性发展”作为加分。
范坑中心小学
2013年9月
范坑中心小学学生体育学习成绩评定方案
(修订稿)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方法
评价权重
学习成绩
体能
根据《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容,选择2-3项适宜于本校组织开展的体质测试项目进行考核。
体质测试
60%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知识与技能
结合学生平时的学练活动、对体育的认识、科学锻炼的方法、有关健康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进行评定。
结合一学期学生的体育学习过程,评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40%
学习态度
根据学生对待体育学习与练习的态度,以及在学习和锻炼中的行为表现进行评定。
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
根据学生在体育学习中的情绪、自信心和意志表现、对同伴的理解与尊重、体育活动中的交往与合作精神等进行评定。
范坑中心小学
2013年9月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业评价方案
(修订稿)
本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智力、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引导学生积极地参与到活动的实践中来,从而保证课程的有效实施。
评价对象:
1-6年级的全体学生
评价内容: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和我市这一课程实施的情况可以下列四个方面进行:
(1)信息技术教育;
(2)研究性学习;(3)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4)劳动与技术教育。
其中开设信息技术教育的教学的学校可单独考查其学习成绩。
评价方法:
1、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业评定可根据本学期学习的内容单独组织考查,也可结合在“研究性学习”和“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一起进行。
2、1—2年级主要考察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参与班级活动与社会实践的态度与热情,由任课的老师评定。
3、3-6年级都要以学校所组织开展的大主题单元综合实践活动为载体,对学生“参与的态度、热情”、“活动中的表现”“实践能力的发展”“合作及团队精神”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评定由自评、互评、教师评和家长评相结合进行。
4、五、六年级的学生除进行上述第2条所要求的学业成绩评定外,还须进行“作品介绍”或“一分钟演讲”的现场考查。
“作品介绍”是指本学期参加的任何一次综合实践活动的成果展示,可以是小制作、模型作品,也可以是考察报告、主题方案等;“一分钟演讲”是指和全班学生一起交流分享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收获与体会。
现场评定成绩(教师也可邀请学生代表组成现场评议团打分)。
平时的学习状况考核占总成绩的70%,现场评价占总成绩的30%
范坑中心小学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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