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庄村一亩三分地大棚别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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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庄村一亩三分地大棚别墅
四家庄村一亩三分地“大棚别墅”
四家庄村一亩三分地“大棚别墅”
昌平区阳坊镇四家庄村,位于阳坊镇东北,东临马池口镇,南与史家桥村接壤,西接西马房村,北靠马池口镇亭子庄村,距六环路土城出口2公里。
村庄呈长方形,村域面积2047.65亩,耕地面积1600亩。
村中主要街道长4032米。
截止2008年底,村庄总户数582户,总人口数1300人。
其中农业户籍户数401户,男520人,女534人,共1054人;非农业户籍户数181户,男151人,女95人,共246人。
村民主要为汉族,主要姓氏为赵、董、张、段。
在宋元时期,四家庄村称“杏花村”。
村庄西靠太行山余脉,东望一片平川,西部高崖口沟,山水呈月牙形。
当时,这里是幽州通往塞外的交通要道。
村落较大,街长五里。
街内茶馆酒肆林立,棉匹成行,行客商旅,肩担负贩,日夜往来。
“杏花村”又属幽州城北较大的农贸集散地。
但因明朝末年在阴历九月的一天,突然狂风巨起,飞砂滚石,地震爆发。
整个杏花村毁灭。
半年后,杏花村外出经商的皮、段、郑、庄四姓村民归来,发现家乡已成一片废墟,四人悲愤不已,伤痛之余决心重建家园,便动手在村址南端修建草舍,故定名为四家庄。
村中有一座地藏庵,曾于光绪十三年重修,后于文革期间损毁,仅存大殿部分围墙。
村中有一株400年以上的大槐树,至今枝繁叶貌。
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村集体完成了自来水改造工程。
为给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村里成立了保洁队,设立了固定的垃圾池,投入资金3万余元购入垃圾桶。
2004年至2006年,村党支部以此为突破口,投资55万元,硬化村西路面750米,铺设污水管线750米,路面两侧绿化150米;完成户改厕305户,安装太阳能路灯57盏。
投资12万元对村中街道进行整治,主要整治村西、村东2条街道和村委会门前两侧乱堆乱放的砂石料和柴草杂物;为美化环境,在村委会大门两侧栽种龙爪槐9棵,黄杨80米。
由于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人,村环境卫生治理初见成效,亮化、美化效果显著。
四家庄村党支部成立于1949年,第一任支部书记是赵逊林,现任支部书记是赵秋利。
2006年,获北京市先进村委会,四家庄团支部被评为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2007年被评为北京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村。
2006年北京市政府提出在全市兴建现代都市农业,集游览、休闲、高产于一体的高科技农业生态园由此兴起。
但在建设过程中,一排排隐藏在生态大棚下的农家别墅拔地而起,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位于百善镇的二德庄村休闲体验农业园是昌平区最早兴建的生态大棚,2006年开始对外发包。
2007年昌平区把该项目作为样板在全区推广,昌平电视台连续两周播放该园区的节目。
据阳坊镇工作人员介绍,同属阳坊镇的西马坊村一片大棚园兴建时,区里、镇里的领导还参加了剪彩。
2007年,作为四家庄村村委会委员的赵君立随镇领导参观了当时被评为示范单位的“二德庄村休闲体验农业园”,学习了那里的经验。
回来后,赵君立牵头成立了北京市四家庄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向村里承包了240亩土地。
2008年6月,“吉利庄园”正式动工。
“吉利庄园”的标准地块是一座宽8米、长50米的温室大棚,每块地的东头是一个长8.5米的用彩钢板盖的的房子,有阳光采光板铺垫,墙高3.6米,有独立的卫生间,嫣然是一套一居室。
在温室地段有钢筋骨架温室大棚架子,没有塑料膜,需要购买者添置。
实际上是默许购买者在上面盖房。
阳坊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在耕地上建设大棚、温室这样的设施农业项目,是农业部门鼓励的,不需要正式审批,在区农委备案即可。
如果大棚规格符合农委补贴标准,政府还会对项目进行补贴。
参与开发“吉利庄园”的开发商李仁喜说,“吉利庄园”项目是由昌平区农委批的,自始至终没有人告诉他们要去国土部门报批。
此次北京市范围内违规大棚的检查和通报工作,主要就是由国土部门完成的。
其实,关于这些大棚违规的说法,并非突如其来。
早在2008年下半年,阳坊镇土地看护队在巡查时就发现了“吉利庄园”大棚管护间的超标现象。
合作社对此的解释是,工作间的土地虽然进行了硬化,但是用作无土栽培,种植食用菌等。
几乎与此同时,有媒体开始对一些大棚以设施农业为名改变耕地性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现象进行了曝光,市里也给予了重视。
2008年底,看护队发现“吉利庄园”工作间不符合无土栽培的标准,为了慎重起见,阳坊镇责令“吉利庄园”停工。
然而,合作社并没有停工,很多设施都是在2009年建起来的。
不仅没有停工,合作社还继续向外发包大棚。
很多租户都是在2009年上半年签订的承包合同。
对于合作社的这种行为,阳坊镇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控制不了。
租户对于大棚可能违规的事实也并不是毫无察觉。
2008年年底,租户王女士看到新闻,说同属昌平区的另一家生态大棚违规需要整改。
她心里有点没底,怕自己的大棚也会出事,于是找到了销售人员。
销售向她保证没事,但她不放心,还是在合同上加了附注。
附注的第三条是这样写的:
“乙方按样板间面积(68平方米)所建住房是合乎规定的,若由于政策原因被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承包款壹拾玖万捌千元)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
张先生从年初开始就担心大棚违规的事,还跟赵君立谈了好几次。
赵君立向他保证,这些检查就是走个形式,过一段时间就不会管了。
张先生说,当时在租户和合作社中都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直到镇政府发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大家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即使是拆除后,侥幸心理也并没有完全消除。
开发商李仁喜认为,政策变化很快,工作间的面积标准可能过几年慢慢就会放宽,最后还会变成可以居住的房屋。
一些租户也抱有类似的想法,认为等风声过去了,工作间还能够扩建,甚至还会将“大棚房”合理化。
一则广告说,如果投资租住农庄,您就拥有一亩三分地的农地,还有七八十平方米的一套居室。
几乎没怎么想,倪先生就掏了20万元在北京西北部的昌平区阳坊镇四家庄“吉利庄园”租了一处连大棚带居室的农地。
然而,倪先生做梦都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那座承载着田园梦想的大棚已经只剩下了残垣断壁。
随着北京市整治违规生态大棚的一声令下,包括“吉利庄园”在内的35个违规大棚项目中的两千多座违规建筑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已经被政府部门相继拆除。
在倪先生购买生态大棚的“吉利庄园”里,有250座大棚被完全拆除。
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体验向往已久田园生活的倪先生和他的邻居们,希望开发商能给个说法:
怎么农庄一下子就成了违规项目?
“村民得实惠,业主得休闲,村集体得发展,开发商得利润”,就在几个月前,广告词里的生态大棚的模式还曾被贴上“多赢”的标签,如果违规,究竟违在哪里?
倪先生至今还记得,当时广告的宣传单里强调,城里人去郊区租种大棚,是京郊各区县将要鼓励推广的项目。
也正是这句话,让倪先生吃了定心丸。
倪先生开车从市区到“吉利庄园”,只要一个多小时。
据租户们介绍,整个项目由庄园所在的四家庄村委会和一家地产开发公司联合成立的四家庄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发。
承包生态大棚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在地里种下了玉米、西瓜、西红柿、黄瓜、茄子、萝卜,还在村里租了一间房住下,天天去照料这些菜。
当时倪先生最盼望的,就是开发商承诺的、和承包的土地配套的那间居室赶紧建好。
到时候,住进自己的房里,才是真正的田园生活。
广告中所说的配套居室,实际上在承包的合同上叫做“管护房”。
按照开发商所当时装修的样板间,管护房的面积是68平方米,还贴着白色瓷砖,有淋浴、厕所等卫生设备,俨然是一套设施完备的一居室住房。
合同里的说法是,管护房的面积参照样板间,超出部分由租户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但倪先生说,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只要不超过80平方米就可以。
实际上,对很多租户来说,他们很看重这间管护房。
租户们认为,房子不用太豪华,但应当功能齐全,能够长期居住。
如果不能住,他们是不会承包大棚的。
或者换句话说,没有这样一套居室的话,他们是不会选择跑几十公里来种地的。
但是,正是这68平方米的管护房把生态大棚变成了违规建筑。
配套工作间面积过大,使得原本应用于种植的耕地,盖上了住人的房屋。
这意味着,耕地的性质被悄悄改变了。
而在我国,18亿亩耕地的红线是不容侵犯的。
据阳坊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15平方米的标准,是在今年7月昌平区农委下达的正式文件中规定的:
一个标准大棚面积400平方米,工作间面积15平方米。
6月18日,镇政府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租户3日内进行拆改。
6月22日,镇政府再次给每一位租户发了《强制拆除决定书》。
6月27日,“吉利庄园”内大棚的工作间被全部拆除。
据镇里工作人员说,这是由合作社自行拆除的。
倪先生介绍,很多租户都是退休干部或老教授,承包大棚是用来养老的。
还有一些年轻的租户,则是希望给父母找一块安逸的度假场所。
而如今,他们渴望的安逸舒适化为泡影不说,还带来了许多麻烦。
“实在不想再掺合了。
”很多租户都表达了这样的态度。
由于尚未完全交付,“吉利庄园”租户的诉求变得简单而一致——退款。
北京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租售给市民的大棚房产权虽不受法律保护,但有关部门在处理时,会以积极协调开发商退款、减少购房人损失为宗旨。
大棚拆除后,原先设在庄园旁边的销售处很快人去楼空。
几经交涉,合作社的态度都是:
没钱,无法退款。
在租户的强烈要求下,合作社提出了另一个方案:
每年退还7000元,分30年还清合同款。
租户们拒绝了。
“合作社说把我们的钱用来盖其他大棚了。
”一位租户说,“我们的大棚还没交付,就把钱用在别的地方,这不是违法吗?
”
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租户对合作社有不满,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向法院告合作社。
张万臣律师对此的意见是,租户告合作社主要涉及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
如果承包行为本身是违规的,可认为合同自始无效,合同金额退还。
而如果仅是合同内关于工作间面积的条款违规,合同则是部分无效,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修改合同,而不会退款。
“即使判决合作社退款,如果合作社真的没有钱,执行起来也有很大困难。
”张律师补充道。
张律师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合作社、政府、租户三方都有责任。
合作社在打政策的擦边球,对租户也隐瞒了一些事实;政府在监管和处理的过程中有不力之处;租户也有失察的过错。
“违反政策的人,法律不会因为他事前不知道而判定其没有责任。
”
昌平区的政策是每拆改一户大棚,赔偿租户3万元。
“大棚建设款19.8万元,每年1300元的承包款,还有各种费用,二十几万的支出,3万怎么弥补得了?
”租户们纷纷表示。
赵君立自己也感到很委屈。
因为“吉利庄园”的建设,得利的不仅是合作社,四家庄的村民也得到了实惠。
他算了一笔账:
合作社承包村里的土地,每年每亩要向农民支付1000元承包款。
农民除了收钱,空余出来的时间还可以打工。
哪怕是帮着租户照料大棚,一天也能有四五十元的收入,这比自己种庄稼的收入多了不少。
生态大棚这一看起来对各方都有利的项目,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法律专家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耕地绝不能占用。
目前我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十分明确,任何改变耕地性质的项目都是原则性的违规,必须坚决拆除。
阳坊镇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这次拆除大棚执行的速度快、力度大,原因应该是有关方面看到了不好的苗头。
京郊这样的大棚发展很快,也有很多人得到了利益。
一旦成为全国各地效仿的对象,耕地将会大量流失。
所以要大力整治,将苗头熄灭在北京,保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
2008年4月份,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封杀令,要求各区县政府全部拆除违规农业生态园,停止占用耕地,对于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刑责。
5月份,京郊各区县政府纷纷酝酿大面积的强拆对策。
据初步统计,全市至少有1万余栋生态房,在通州、在顺义、在昌平、在怀柔。
笔者是2007年10月一天上午专门驱车到四家庄村看这个项目的,当时只盖起6排,南边还在砍伐淘汰的桃树园,平整土地准备在建。
笔者当时就对该村赵书记说,这么大张旗鼓地盖房,早晚要出事的。
在四方庄村小饭馆草草吃过午饭后,下午,笔者驱车向东参观另一个小产权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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