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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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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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参战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更好的贯彻落实局及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精神,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责任明确,分解到位。
各部门均应按局和公司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指标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指标。
并结合目标和指标完成与否进行相应的奖惩。
2、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群众安全监督员和其他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强调要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项目经理为经理部的第一责任人。
3、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制定,必须明确项目经理及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经理部各岗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对考核结果情况应有记录。
4、经理部发包的工程在签定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签定总分包合同中必须同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其所承担的安全经济责任,并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四证一书一照”进行核验。
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群众安全监督员。
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工作。
6、要在经理部及各部门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的管理网络,形成人人有责可负,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氛围。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按各岗位和部门的安全责任目标要求制定出安全责任目标。
责任目标为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无事故、文明施工达标。
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安全生产责任状》中,要制定有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及要求其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2、在项目工程开工前,根据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局、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并与班子成员及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指标和文明施工指标分解到各个单位和部门,明确措施、步骤、时间,逐项落实。
责任状的签订要做到横向到边没有沟坎,纵向到底没有断层。
3、根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局、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每年应制定、修订、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实施措施,并监督检查目标落实情况,每月进行考核。
考核范围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考核办法由经理部统一制定,考核操作按办法执行。
4、应对与局和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的目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对各岗位和部门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进行安全奖罚;对分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情况进行考核监督。
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方面有: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达标、伤亡事故控制、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等。
6、安全责任目标按专业管理进行目标分解,包括电器、设备、脚手架、高空防护、内业管理、文明施工。
各种分项管理做到专人专项,专人负责,责任明确,问题分清。
7、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均不合格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考核结果要除与个人经济挂钩外,有关单位和部门应给予教育、培训、调岗或调离等处分。
8、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检查,能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以实现安全生产。
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本着重点突出的原则,对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加强检查。
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开挖、临时用电、爆破作业等,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
2、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时间为每月中旬,参加人员包括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等,以查隐患、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为主要内容。
3、检查及复查必须有签到、照片等,检查后应以通报形式下发,检查通报按“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措施限期整改,并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复查,复查由分管副经理带队,安全总监、安质部、工程部、物机部、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复查后应下发复查通报。
4、分部实行月底检查,由经理带队,时间为每月25日,参加人员包括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队长、领工员、劳务分包负责人、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年安全监督岗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
5、架子队实行旬检。
由架子队队长组织本项目领工员和专(兼)职安全员、技术人员对工地的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措施、违章行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6、班组实行日检:
每天班前由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群众安全监督员,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即“一班三检”),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防护措施、班组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必要时向架子队队长、分部经理报告,确保作业安全。
7、操作工人对运行的机械和有关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必须时刻检查,防止失灵,失灵时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必要时停止使用。
8、安质部平时经常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坚持对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即“点检”),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即“巡检”),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必须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数量每周不得少于2份,每份整改通知书严格按照“五定”措施进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复查要发复查通报,对整改不及时、不认真或拒不整改的要及时予以处罚。
9、龙门架、塔吊、施工机具、脚手架、模板支架的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安全设施安装、搭设完毕,安装班组、架子队队长、经理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相关部门验收。
必要时报请公司或局验收。
验收合格填表签字后,方可挂牌使用;在使用中还应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好检查记录。
10、冬季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等库房、员工宿舍、办公室等防冻保温、高处坠落、防爆、防火、防煤气中毒、防触电等各项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检查必须有签到、照片、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等。
11、暑期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施工现场或宿舍等通风条件、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露天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防暑降温饮料是否按标准供应或落实、防雷电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
检查必须有签到、照片、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等。
12、暴雨、大风、暴雪后及停工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参加人员包括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架子队长等对风、雨、雪后各种安全设施、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有无倒塌的危险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随时加固,确认无损坏,试运转正常才能复工。
检查必须有签到、照片、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等。
13、节日检查。
根据国家休长假的安排,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放假以前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参加人员包括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架子队长等参加。
检查必须有签到、照片、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等。
14、受压容器、吊车、提升机等易燃易爆等检查情况,除日常、季节与定期检查外,还应由技术装备与安全部门组织专业检查和试验。
15、项目经理根据本单位事故发生发展规律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查的,可分别决定进行临时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及人员组成可临时决定,检查必须有签到、照片、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等。
16、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各管理人员均有权下令停工,直到消除隐患,解除危险。
凡在检查中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求整改的,因整改不力、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7、对业主、监理和上级有关单位在安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要严肃对待,迅速落实整改。
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整改要求对口汇报。
18、安全检查记录必须签字齐全,建立台帐,保存良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主题,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公司要求及经理部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委会,制订管理办法,总结、分析本经理部的安全情况、制订对策,确定对事故或重大隐患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或决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重点、复杂的工程要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时,有书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考核奖惩办法。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工团要齐抓共管,利用各自的渠道抓好安全工作,同时横向要做好协作,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5、在制定经济承包办法时,必须与安全指标挂钩。
6、按规定配备配齐经过培训的安全员。
要保持安全人员的相对稳定,经理部安全人员的工作变动时必须向局和公司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
7、特种作业人员和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时审验。
对年审期限过期的要及时跟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管理科联系,进行年审。
8、生产场所要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
9、对现场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要在1小时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在2小时内把简要情况报告局和公司,随后填报“事故登记表”;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小事故损失和进行人员及设备抢救,并着手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10、按照局和公司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费;监督、落实防暑、防寒药品以及物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做好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整治,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1、按要求填写各类安全台帐;做好安委会记录,同时以文件通知形式下发各班组、厂站。
保存重大隐患和事故的调查分析资料以及其他安全资料。
12、在进点之初制订创建规划,并按照安全标准工地的要求,合理规划生产和生活场地,要求各班组积极创建。
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标准工地的创建办法、标准,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切实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参照局和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以及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健全,记录准确的,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工作突出的;
4、各班组经理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5、全年未发生轻伤、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可视情节予以奖励。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着成绩,获得国家、省、市、总公司、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
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接受市级以上检查,得到通报表扬的,
8、对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重要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的。
9、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自工程开工后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网络)或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违章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的;
3、发现事故险情或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4、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
5、安全管理台帐不健全或丢失的;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及使用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考核合格的;
7、对职工和从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或技术培训的,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应急措施,并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8、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
9、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0、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1、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擅自投入使用的;
1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3、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14、进行爆破,吊(安)装及高空拆除等危险作业,未进行专项技术交底、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和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
15、未与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及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16、所建工程必须或需要有编制以下施工方案而未编制的,且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或专家论证,擅自生产、使用、施工的:
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
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
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
⑦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⑧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防止不安全行为的产生,减少人为失误,提高经理部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所有参战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结合局和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强化素质教育,经理部部要配合局和公司,由项目书记主抓,综合办公室主责,加强经理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由于人力资源有限,聘请经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分部专业工程师及外聘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时,结合局和公司规定制定相应办法,给予发放授课人员兼职授课津贴。
2、对参加工作的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所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经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并要求持证上岗。
3、经理部所进行的三级培训、教育等时间不得少于规定要求。
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经理部不能满足或不具备教育培训条件的,要积极送培。
4、要组织全体人员在进行每周2小时以上的集中安全学习,主要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施工技术、安全防护、安全规定等内容,对工艺复杂、难度大的工程,所涉及到的新工艺、新方法要组织培训;必要时现场进行大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全体参战人员能明确程序、方法和安全要求。
5、每周一要进行安全大点名,时间不少于20分钟,简要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对上级及项目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班组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就本班的作业对象提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安全讲话要避免空洞、口号。
6、要求各班组等单位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帐,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结合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7、要求各班组等单位对外协队伍、劳务人员的教育参照职工教育进行,安全讲话必须有外协队伍负责人参加,大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所有劳务人员参加,同时各班组安全员和教育劳资人员对其安全讲话、教育记录定期进行检查。
8、强化技能教育,对所有人员教育必须要求其保证具有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9、强化风险教育,通过案例和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员工安全风险辨析与防范能力。
10、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注重安全文化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11、所有教育和培训工作都必须有记录、签到、照片、讲义等,并对其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经理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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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记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重视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求工会和综合办公室加强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自我保护教育,确保项目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和安全氛围。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组织贯彻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力执行,保证安全管理机制长效运行,保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
3、采取多种形式由上至下抓安全教育,使人人都注重安全。
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对员工及外协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员工及协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4、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检查落实,分析安全状况,清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大检查落实的力度,要把评进与集中检查、全面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由点到面的抓好落实。
5、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对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队伍的作用。
重点抓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和治安保卫教育;组织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单位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不安定事端;做好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领导单位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安全保卫工作。
6、定期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考核,对未认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的部门要进行处罚。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能在施工过程中更好的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更好的指导作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时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开工前,经理应组织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各专业工程师、安全员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计划,明确项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重要性,界定安全技术交底权限,规范安全技术交底的时限要求。
2、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逐级发放,纵向要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编制,发放编号流水排序,依次到各班组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各生产部门、操作队劳务负责人、操作班组,且要求签字齐全,班组每人均要求签字。
3、要求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的签字记录。
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针对性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
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成交底签字,一经查实,将追查相关人责任。
交底书要按单位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长期查验。
4、要求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应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详细交底;其内容主要针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和存在的问题、具体防范措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等进行;必须及时、具体、明确、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要求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必须具体。
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要有设计、有详图、有文字要求、有计算检算资料、有施工总平面图;在图中必须对危险的油库、易燃材料库、变电设备以及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井字架或龙门架、搅拌站的位置等按照施工需要和安全规程的要求明确定位,并提出具体要求;隧道工程、爆破作业、冬季、雨季工程、高空作业、地基与基础工程、水面水下作业、营业线施工、吊装工程、有毒材料施工、大体积砼工程及脚手架工程、龙门架拆装等都必须编制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6、要求各班组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等。
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个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要定期进行书面交底;
7、要求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
其编制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等方面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针对施工人员的素质,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要求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应与安全生产方面建立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措施相适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要求各班组工程部、安质部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分部和经理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10、要求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严格执行编制、审批程序;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发生变更时,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及时变更或做补充;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变更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及时经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变更。
11、要求各班组对于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的工程要有专项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和公司要求及结合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类台帐。
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类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作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
2、“三宝”、“四口”临边防护设施。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预留洞口、坑井防护、通道口防护、高空作业面等临边防护必须达标。
3、脚手架、爬梯、支架等设施,必须有验收使用手续,必须达到建设部、铁道部等有关检查标准。
工地每周检查一次,及时整改,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施工临时用电。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有专业人员管理,对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间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开关箱、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干线架设等必须经检查,达到标准。
施工配电线路执行三相五线制。
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大型施工机械。
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局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塔吊的三保险,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既有线施工必须“一机一人、人随机走”进行防护。
6、中小型施工机械。
施工机具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传动和刀口防护装置、接零接地等必须达标。
按要求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
7、安全监控、工地必须有具体的安全监护实施计划和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安全监控的具体做法,既有线、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安全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带胸卡。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9、施工前,必须在交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交底和安全教育。
10、各工作场所,必须设置操作规程、警示标志等。
10、安保体系合格。
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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