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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煤矿安全规章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
二、安全会议制度4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8
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0
十一、矿用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1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
十三、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
十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
十五、安全举报制度15
十六、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6
十七、井下交接班制度17
十八、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7
十九、带班下井公示制度18
二十、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19
二十一、带班下井举报制度2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队(科)长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矿长与各基层队长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基层队长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理念,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惯”作风。
质量标准化工作要从文明生产,全员自发行为和从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各基层队(科)长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规定的班数和时间。
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和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分析。
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业务保安科室科长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保安,带头履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本系统安全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队长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9、安全责任书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由队长、科长持有,另一份由安全科备案。
二、安全会议制度
1、认真宣传贯彻《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每月一公司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和布置本周的安全生产任务。
并研究解决上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每周二班组安全日活动,由队长、班长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规程,使工人掌握更多的安全生产知识,并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调度会的精神,还要总结上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办法,布置本周的安全生产任务,管委会必须派成员参加指导。
5、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会,总结昨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
6、各级各种的会议必须作好记录。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重伤、死亡双为零,轻伤和非人身事故经济损失,事故件数、受伤人次比上年下降10%左右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新工人入矿由生技、安监、矿办和其它方式,进行不低于一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规矿纪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送省安监部门和地方部门指定的培训中心培训,取得合格证者才准予上岗,必须持证上岗。
3、每季度对全矿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达到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即:
班组向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队科室向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矿向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作到职工保组,组保班,班保队、科室,队、科保矿的分级安全目标责任。
三、加强安全管理力度。
勤检查,促整改,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作到矿长每月下井不低于8天,安全生产副矿长每月下井不低于15天,技术负责人下井每月不低于12天,生技、安监科长下井每月不低于15天,机运队长下井每月不低于15天,机电班长每月下井不低于6天,科室技安人员每月下井应达应出勤天数的90%,采掘队、班长每月下井应达应出勤天数的95%,采掘技安、放炮员应达应出勤的100%。
所有管理人员下井时间不得低于6小时。
采掘管理人员必须随同工人上下班。
四、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合理投入资金,整治安全隐患。
1、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下井天数认真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整改,并作到现场日处理的记录,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
2、每月中旬必须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查整改、查责任,使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3、按月提取安全整改资金和费用,吨煤费用不低于2元,专项投入必须及时上报资金方案。
五、为了确保目标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实行各级责任大小的安全责任抵押金制度,职工每月扣取40元,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扣取100元,班、队技安员每月扣取150元,矿级领导每月扣取200元,年终考核退还。
六、安全目标奖惩。
1、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百日安全活动”,活动结束分班、科室进行考核。
未发生事故的单位奖励500~1000元,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处罚500~1000元。
2、凡是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事故分析结论,给予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20~500元)和扣发安全抵押金处罚。
3、凡是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达到规定下井天数的,每少一班扣除工资12元,班、队级安全管理人员每少一班扣除日平均工资。
4、凡是发生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部份医疗费用。
5、凡是发生事故的单位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扣减5%。
6、发生重伤或轻伤超过规定人次的当月扣减所有目标考核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扣减0.01元/吨。
以上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按上级规定,每吨煤炭提取15元的安全整改费用,用于安全投入。
2、对矿井安全隐患整改,首先由安监科和技术负责人编制整改报告,集团矿生产管理部审批。
按审批要求及资金数额,组织人员动工整改。
并由集团矿生产管理部检查验收。
3、安全所需设备,由矿书面报告集团矿审批,矿接批复后编制采购计划,送集团矿供应部。
4、劳动力投入,由生技科调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整改。
并计算工程费用,完工验收合格后交财务计算在工资表中。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促进全矿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四川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地面设备等11个专业组。
(二)职责范围
1、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
起草矿井达标规划,提交月度和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对各专业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和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整理保管日常记录、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
3、专业组:
制定、实施本专业年度达标规划;提交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健全本专业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及时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范围、标准及评分办法
1、参加考核评级的专业为11个,即:
通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地面设备。
参加计分的专业为11个。
2、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按《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3、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中旬组织对各文明场所考核一次,每月下旬组织对各专业工程质量考核一次。
遇特殊情况,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考核。
参加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为: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部、运输部、通风部、调度室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4、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实行动态检查。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将每次检查的记录及时存档管理,作为评级考核的依据。
5、对于每次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奖惩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
我矿达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考核年度内煤矿各专业(项)平均得分80分及以上。
其中:
通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得分均不低于80分,其它专业(项)均不低于70分。
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
按1.5元/吨煤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
3、月度考核奖惩
按煤矿《关于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4、年度考核奖惩
全年无死亡事故、重伤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半年验收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年度验收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对质标领导小组及专业组人员给予奖励:
奖金3.0万元;不达标的,予以重罚,罚款5.0万元。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新工人入矿时,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培训单位和内容:
安监科科长讲解安全技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课;生技科长讲解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办室讲解劳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制度、治安管理制度。
培训时间为72课时,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分配工作。
2、特殊工种的培训,对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
特殊工种人员送到有资质的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培训,取得合格证者,才准予上岗,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反规定。
3、每季度对全矿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由正、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监科、生技科负责授课。
4、每年分三次在全矿进行“百日安全”活动竞赛。
每星期二为安全活动日,由矿生技科、安监科组织班组长培训。
并结合每周的实际问题讲解,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5、每月上、下旬组织队长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文件,对安全生产进行评比。
6、凡是工人调动工作,在调动前必须进行针对将从事的工种培训。
7、每周一为安全生产调度会,对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进行安全培训及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对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进行单独教育培训,使其提高认识,搞好安全生产。
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矿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组织机构。
2、每周五组织一次各班自查,并将自查内容交安监科备案。
3、每月上旬(10日前)组织一次由矿牵头,各采、掘运交叉检查。
4、每月中旬(20日前)由安监科、生技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
5、自查和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大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向矿汇报,由矿组织整改。
6、每月下旬(31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复查验收,对当月自查、排查、检查和上级部门查出的一切隐患问题等验收汇总,对不能处理或大的隐患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凡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8、隐患整改必须制订详细的有效的整改措施或方案。
9、将隐患整改的人员配备、资金概算、工期安排、工程质量及制订的整改措施或方案报经矿长审核后实施。
10、整改结束时,必须按上述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矿领导。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矿属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促进矿安全生产形势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安全监督检查
组织形式:
矿实行集中统一组织领导与系统分工监督、检查、服务、指
导相结合的形式。
安全办公室牵头组织对生产单位、地面单位检查、考核,相关职能科室依法遵规履行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等业务保安职责。
各区队由分管领导组织,职能部门具体组织检查,安全办公室派人参加并考核
1、矿每季度组织对综采队、机运队、通风队、洗选厂、驻矿项目部等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安全监督大检查。
2、矿每月对综采队、机运队、通风队、洗选厂、驻矿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抽查。
每周组织各职能科室开展“一三五”安全检查流程工作。
3、由安全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所属各单位进行不定时动态安全监督检查。
根据情况随时抽调各职能科室人员参加,监督检查的重点为特殊时段(中、夜班及节假日期间)薄弱环节、重点岗位等。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等以及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专题会议安排和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
3、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4、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环节系统补欠工作完成情况。
5、矿井五大系统(通风、供电、运输、提升、供排水)、及地面要害场所、关键环节、薄弱区段安全状况。
6、安全罚款执行落实情况。
7、矿、科两级干部下井跟班作业及矿安全检查活动情况。
8、各类人身事故、非伤亡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追究、处罚到位情况。
9、证照管理及各类人员培训质量、持证上岗情况。
10、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问题的监督检查。
11、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演练。
12、劳动用工用人管理。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矿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矿井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
2、凡属生产、安全方面需要整改的工作,制定方案或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新开拓巷道和掘进碛头,由生技科测量,绘制图纸,编制作业规定,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4、如有小改小革项目,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认为切实可行,再上报集团矿生产管理部、总工办审批。
矿给予小改小革者一定数额的奖金。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实行分级负责制,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保管、使用,由采、掘、运等使用单位负责;固定设备由机运队负责;维护检修由机电车间按矿下达的计划进行修护。
2、新购的设备由生技科设备管理员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妥善保存,交档案室存档。
3、各种设备必须分类,编号登记,每年清理一次。
对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经鉴定后报废销号。
4、采、掘、运、机运队负责管理的设备应分别建立帐卡,各种机电设备实行帐、卡管理。
生技科与机运队分别建立帐、卡实行设备台帐管理。
5、未经矿长批准不得任意改进设备的任何部件和零件的结构,严禁拆卸成台设备的部件和零件。
6、专业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每台设备有人负责。
7、对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一定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方能上岗。
8、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启动和停止。
(2)必须坚守岗位,按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对所有运行的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做到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10、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负责,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11、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使用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计量用的仪器、仪表应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12、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量、定点、定质、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
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
十一、矿用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一)通风瓦斯预防及处理
1、通风畅通和处理漏风
加强矿井通风巷路的清理,舒通及支护,抓好通风巷断面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封堵矿井所有漏风处,并经常进行封、堵后的检查和整改,达到全矿井通风畅通。
2、防止瓦斯聚积
防止瓦斯聚积必须加强矿井通风及瓦斯管理,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合理分配各采区的风量,加强井下风门、风桥、调节风门、风筒等通风设施的管理。
严格瓦斯检查和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星期天和节假日都不准停风,防止瓦斯聚积。
3、防止引燃(爆)瓦斯
严格瓦斯检查及监控探头、管理,放炮时,必须严格按《放炮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严格执行“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的制度。
一旦局部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及矿灯的防爆管理,加强监控系统的瓦斯超限断电的维护、使用管理,保证瓦斯超限时监控探头必须断电。
井下电缆严禁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现象。
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风电瓦斯闭锁风筒口至碛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遇有特殊情况,掘进碛头停风,排放瓦斯必须由处向碛头逐步排放,并每延伸一节风筒都要严格检查,瓦斯浓度不能超浓度排放。
4、防止引爆瓦斯的火源
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焊接。
5、发生瓦斯事故的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瓦斯事故,井下所有人员应立即进入进风巷从进风方向撤离出井。
(2)切断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3)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抢救方案。
(4)立即派救护队侦察险性,查明原因,组织抢救。
(二)水灾的预防和处理
1、洪期加强地面防洪沟的清理和相邻废弃老窑硐口的巡查和封堵,防止地面水直接流入井下造成水灾。
2、监督检查,随时了解井田内相邻矿井留设的防水隔离煤柱,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加强井下抽水设备的维护与检修,随时保证抽水设备的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洪期备用排水设备。
4、发生水灾时的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水灾,必须及时通知井下和地面有关人员,安全撤人,撤人时避灾路线应与灾水时水流方向相错开,并沿向上走。
(2)立即派救护队伍侦察险情,查明原因进行组织和抢救。
(3)水泵司机要坚守岗位,立即开启所有水泵,将水仓水位降到最低位置。
(4)情况危急时,由矿长组织抢救。
对地面水体有关的灾水,要立即派人去堵塞,减少外围水体的渗入。
5、立即检查防水闸门是否灵活、可靠,严密并要由专人看守,作好准备,待命关闸门。
(三)煤尘的防治
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防治,对井下集中运输机巷和装载点的煤尘应进行每周一次清扫,防止煤尘堆积,井下、地面各装、卸点都应采用防尘洒水。
掘进碛头应采取洒水防尘,放炮时采取防尘水袋和温式打眼。
(四)冒顶事故的防治
1、回采工作面遇小断层时,容易发生局部冒顶,这时应加强工作面的支护管理。
当顶板压力大时,应在靠采空区侧打木垛支护,防止控顶距过大。
2、当采煤工作面悬顶面积较大时,由于顶板坚硬,或由于回柱不彻底,而造成一部份顶板悬顶未冒,过后产生周期来压,会引起冒顶事故。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人工放顶或采用卧底放底板砂进行局部充填管理顶板,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3、要加强运输巷道的顶板管理和维护,对所有运输巷要经常性进行清理,有易垮落的顶板和两帮岩石应及时进行处理。
防止巷道内的冒顶事故发生。
(五)运输事故的防治
1、各类巷道面平整,无杂物,且清洁卫生,能畅通运输。
2、经常检查链环、闩棒及煤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检修和处理。
3、随时检查猴车是否运行正常,钢丝绳的完好情况,一旦发现有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4、采煤工作面严禁翻越到运输机,刮板运输机,平巷严禁赶乘刮板运输机
5、运输各工序,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和处理,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
6、运输队必须管理好一坡三挡,并经常检查其灵敏度,防止运输事故发生。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2、积极抢救
领导接到汇报应立即通知救护队和联系医护人员及上级安监部门,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施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
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在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根据灾情使用防护用品和器具;遇有溜煤眼、积水区、垮落区等危险地段,应探明情况,谨慎通过。
灾区人员撤出路线选择的正确与否决定了自救的成败。
4、妥善避灾
如无法撤退(通路被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达到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
十三、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一)为了促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安全对经济利益的考核、维护,监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制定任家庄煤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二)与安全挂钩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
安全月兑现、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安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等。
(三)考核依据《任家庄煤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任家庄煤矿安全奖考核发放办法》、《任家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任家庄煤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任家庄煤矿安全奖惩办法》等,实行考核兑现。
(四)安全考核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在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奖金中扣除。
(五)各区队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决定利益的观念,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区队、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对任何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兑现、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十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非井下生产人员和不适合入井人员不准入井,来矿检查工作和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矿派出人员带领,方能入井检查工作和参观、学习。
2、凡入井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才准入井,入井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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