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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息
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
息县渔业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
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项目承担单位:
河南合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委托单位:
息县渔业局
主编:
程娟张海军
编写:
项玉陈海燕梁娜娜梁娟郭国军张克烽
制图:
尹冬丽陈腾
审核:
程娟张海军
实地勘验:
程娟张海军项玉陈海燕梁娜娜梁娟
编制说明
2016年12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兵团在2018年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
为了更好的完成《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任务,2018年8月,息县渔业局和河南合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成立了《规划》编写小组,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编写小组依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全面收集资料、实地勘验,并与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于2018年11月编制出了《规划》(征求意见稿),息县渔业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平桥区相关局委、乡镇等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形成《规划》(评审稿)。
2018年12月26日,息县渔业局在郑州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评审稿)进行评审,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和区内相关部门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请息县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
本《规划》经息县人民政府发布后实施,划定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需要调整的,须报请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调整,对规划进行修订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节前言1
第二节编制依据4
第三节目标任务6
第四节基本原则7
第五节规划范围9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10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10
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16
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22
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23
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23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25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26
第十二节养殖区26
第四章保障措施28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28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29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30
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31
第五章附则32
第十七节关于规划效力32
第十八节关于规划图件33
附表: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33
附表-1信阳市息县各镇村水域统计表(单位:
公顷)34
附表-2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禁止养殖区水域统计表(单位:
公顷)50
附表-3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限制养殖区统计表(单位:
公顷)56
附表-4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养殖区水域统计表(单位:
公顷)60
附图: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图
附图-1息县养殖水域现状图
附图-2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禁止养殖区图)
附图-3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限制养殖区图)
附图-4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养殖区图)
附图-5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前言
息县位于河南省信阳市东北部,黄淮平原南缘,大别山北麓,其地形以低平的平原和缓丘为主,其中平原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88.6%。
淮河横贯息县全境,在其境内流长75.5km;息县海拔高度在35~61m,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2℃,平均日照2053.5h,无霜期228d,气候温和,风景秀丽,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誉。
全县水资源丰富,年均降水量964.1mm,水资源总量7.8亿m3,总水面0.71万公顷,可养殖水面0.51万公顷。
此外,息县地处南北陆地和淮河东西水路交通要道,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因此,发展水产养殖,条件得天独厚。
一、息县渔业面临形势
息县是河南省农业大县、粮食主产县,全县有可耕地196.5万亩,淮北主种小麦,淮南主种稻谷。
近年来,息县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实际,抢抓发展机遇,明确了“生态主食、膳待国人”的发展使命,大力实施中国生态主食厨房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从“田间到舌尖”的绿色食品主导产业,把息县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
渔业作为息县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为息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然而在水产养殖业高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忽视长远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出现了无度、无序开发态势,局部水产养殖的数量超过了水产养殖容量,池塘或水库过度开发、生态系统失衡、养殖生物病害加剧、单位面积产量下降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水产养殖结构优化调整,适度开发息县水产养殖,控制水产养殖规模,保证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编制《息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编制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河南省委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和2018年河南省委一号文件《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调结构转方式为重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确定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养殖规模,科学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和养殖模式,推动并实现水产养殖减量增效,已成为当前息县落实绿色水产养殖,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基础性工作。
三、目的意义
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用法治方式,依法厘定养殖水域滩涂的区域边界、管理规则与责任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发展空间与利用规模,既是践行依法治国理念,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规章的应有之义,也是在环保督察进入新常态、生态红线警钟长鸣之际,进一步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并促进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职责之所在。
在实地调查和科学评价分析息县水域滩涂资源和生物资源状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息县水产养殖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功能区划范围,结合卫星遥感地图和实测定位,精准了解全县养殖水域和滩涂,科学合理地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和发展底线,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同时,以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切实稳定基本养殖面积和着力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为主旨,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贯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始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本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期为息县水产养殖产业的依法治养和科学施养提供技术支持,为推进息县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和促进渔业转型升级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二、行政法规
1.《水生生物与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5月1日实施;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
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5月1日实施;
4.《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实施;
5.《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2007年10月1日实施;
6.《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3月1日实施;
7.《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1997年10月1日实施;
三、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
5.《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
7.《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8.《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7.《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2011〕1号);
8.《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号);
9.《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水产业的意见》(豫政〔2004〕74号);
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23号);
1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
1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
1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
14.《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农办渔业〔2018〕6号);
15.《信阳市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16.《关于加快信阳市虾稻米产业的发展意见》(信政办〔2018〕88号)。
四、技术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2002年6月1日实施;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4,2018年5月1日实施;
3.《渔业水质标准》,GB/T11607—1989,1990年3月1日实施;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T10136-2015,2016年11月13日实施;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2018,1996年3月1日实施;
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5,2015年3月13日实施;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2018年7月1日实施;
8.《水库鱼产力评价标准》,SL563—2011,2012年3月29日实施;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2002年6月1日实施;
10.《国家渔业水质标准》,GB/T11607—1989,1990年3月1日实施;
11.《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2007年9月1日实施;
12.《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一部分通则》,SC/T1135.1-2017,2018年1月1日实施。
第三节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
2018年~2030年,基准年为2017年。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科学划分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明确水域功能区域范围;保障养殖户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依法保护商品鱼基地等重要养殖水域;合理调整和规划优质水产养殖区布局,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生态环境;为建立科学合法的养殖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实现全县水产养殖规模适度发展,品质和效益稳步上升,保持渔业经济总量居全市前列,水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显著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不断完善,打造重点水产品牌,提高全县水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突出抓好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和优质水产品配送基地建设,实现“保障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维护生态”的总体目标。
(二)近期目标
2023年全县渔业总产达27900吨,产值3.9亿元。
养殖面积:
小
(二)型水库5600亩,池塘50000亩,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2万亩;水库半精养单产平均240公斤/亩、池塘半精养混养平均单产350公斤/亩、稻田综合种养60公斤/亩;天然河沟湖泊产量1885吨。
到2023年,名特种水产品养殖产量占40%左右。
到2023年,打造重点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2个,新发展水产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渔场10个,无公害双认证2个,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
通过合理规划布局、严格监管、优化种养模式等措施,控制渔业环境影响。
(三)远期目标
2030年全县渔业总产达43000吨,产值6.6亿元,养殖面积:
小
(二)型水库及库湾半精养5600亩,池塘半精养51000亩,稻田综合种养殖面积15万亩,平均单产水库精养300公斤/亩、池塘500公斤/亩,稻田综合种养100公斤/亩;天然河沟湖泊捕捞2000吨。
到2030年,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比提高到50%左右。
三、重点任务
根据水域资源状况和环境承载力,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现实要求,科学划定各类功能区,合理规划布局,逐步实现水产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对养殖功能区进行科学布局,实施渔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发展名优鱼类;完成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养殖技术水平,重视质量安全,加强示范引领,加强养殖污染防控管理,推广先进节能环保养殖新技术,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渔业;开展稻渔综合种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打造休闲渔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水产养殖管理,严格禁养、限养区监管,保护与利用并重,控制环境污染影响。
第四节基本原则
根据息县水域的现状、特点,按水域滩涂总体规划的要求,本规划制订遵从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标准的原则
养殖水域滩涂是水产养殖的基本生产资料,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科学合理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及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科学开展水域利用评价,将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水源地、江河自然水域、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加强渔业资源和环境保护,实行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绿色经济,大力推行节约型、环保型、生态型渔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三、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
本着尊重历史、保护渔民正当权益的原则,将基本农田上的池塘划定为养殖区,但应按照“藏粮于地”精神,限制基本农田上的池塘不得硬化、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扩大规模;种养结合是今后一段时间主要生产方式,因此,符合综合种养条件的土地能划尽量划为综合种养区,留足发展空间。
四、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息县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本县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县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五、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稳定池塘养殖,调减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六、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按照农业部所制订的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根据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趋势,结合息县的水域资源和水功能区划,将全县水域规划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使之与息县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本县城市、交通、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限于息县境内已进行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滩涂。
息县水域滩涂总面积66.66万亩,包括水库、坑塘、滩涂、河流、水田以及湖泊。
宜渔水域滩涂面积5.66万亩,其中池塘面积51000亩,水库面积5600亩,另有宜渔稻田综合种养面积40万亩。
本规划面积共计45.66万亩。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息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信阳市东北部,息县南接大别山丘陵带,北缘黄淮海平原,东迎颍凤曙光,西送宛申余辉。
淮河绕于南,闾河围于北,犹如二龙戏珠,盘绕息北小平原。
息县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4′~115°07′,北纬32°08′~32°40′,其面积1835km²,其中平原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88.6%。
息县距离信阳中心城区约70km,南距武汉约200km,北距郑州约280km,东距合肥约240km,东邻信阳市淮滨县、潢川县,西连信阳市罗山县,南与信阳市光山县搭界,北与驻马店市正阳县、新蔡县接壤。
二、地质地貌
息县地形以低平的平原和缓丘为主,平均海拔47m。
淮河以北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略为倾斜,淮河以南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降低。
由于受地质及外力作用的长期影响和侵蚀,其地表形态大体可分为丘陵、洼地、平原三个类型。
息县地貌总的特点是:
有山不高,有坡不陡,平原大平小不平。
三、类型范围
全县水域大体可分为六大类,分别是坑塘、水库、河道、滩涂、湖泊以及水田。
坑塘堰坝分布在淮南丘岗境内较多,这些坑塘堰坝由于多年来的改造,一般为一类坑塘,大而深,适宜发展水产品养殖和水生经济植物种植。
二、三类坑塘分布在沿淮洼地境内较多,这些坑塘由于地势低洼,抗灾能力差,宜发展水生经济植物种植。
息县境内小(Ⅰ)型水库6座、小(Ⅱ)型水库13座,均为非饮用水水源地。
息县境内河流均属淮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淮河干流:
淮河一级支流—清水河、闾河、泥河、寨河、澺河、竹竿河、运粮河、范港、临河港;淮河二级支流—莲花港、乌龙港、马步港、孟店孜港、汝河倒流水、小李河、龙泉河;淮河三级支流—朱鹤港、白马港、吴港、顾港等。
除淮河外,其余全部为雨源型河道。
河道是息县主要天然捕捞水域。
水田分布主要位于孙庙乡、八里岔乡、曹黄林镇、谯楼办事处、淮河办事处、龙湖办事处、杨店乡、陈棚乡、夏庄镇、长陵乡、张陶乡、项店镇等地,这些乡镇是今后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的主要区域。
四、面积数量
息县境内共有水域面积66.66万亩,其中河流面积5.30万亩,水库面积0.66万亩,坑塘面积7.05万亩,滩涂面积8.50万亩,水田面积45.14万亩,其中适合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面积有5.66万亩,宜渔稻田面积有40万亩。
第二条自然气候条件
一、水文
息县年均降水量947.6mm,比较充沛,有利渔业生产。
因受夏季风的影响,年际间变化性大,稳定性差。
据资料记载雨量最多的1960年为1249.3mm,最少的1966年只有457.5mm。
年降雨量700mm以上的保证率为80%,能基本上满足息县渔业生产。
二、日照
太阳光是水体光照的主要来源,光照的强度是决定水体生物初级生产力的高低,影响鱼类产量。
全县年均日照时数2118h,平均日照百分率48%。
全年太阳总辐射量117.07Kcal/cm²,其中光合有效辐射量57.35Kcal/cm²,占49.3%,以夏季光合辐射量最大,春秋次之,冬季最小。
三、气温、水温
息县处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季风湿润区,基本上以淮河为界,淮南垅岗区是亚热带的北部边缘,淮北平原属暖温带的南部边缘,境内有着南北交替的气象特征,四季分明,冷暖适中,雨水丰沛,雨热同季。
各主要气候数据如下:
年平均气温15.2℃
年平均降雨量946mm
年平均日照时数2053.5h
无霜期222d
主导风向东北~西南风向
四、水质
水是鱼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也是鱼类天然饵料的生产基地,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鱼类的生存和生长。
1.pH值:
息县水域的pH值在6.5~8.0之间,水库pH值为7.0左右,呈中性;坑塘PH值在6.5~7.0之间,偏酸性;河道pH值大多在7.0~8.0之间,偏碱性。
2.碱度和硬度:
息县水域的总碱度一般在1.5~3.5mg/L,总硬度在5~10ºdH,非常有利于鱼类的生长。
3.溶解氧:
鱼池中氧的来源主要是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所产生,一小部分由空气中的氧气溶解。
水中溶氧是鱼类生存和生长的重要环境条件。
低氧对鱼类生长是很不利的,容易引起鱼类浮头,严重时窒息死亡。
鱼池中过饱和的溶解氧一般对鱼类没有什么危害,但很高时会引起鱼类发生气泡病。
息县各水域溶解氧一般在4.1~8.6mg/L之间,适宜鱼类生长繁殖。
4.总氮:
氮是蛋白质的重要组成元素,也是养殖水体中消耗量最大的一种元素。
氮的消耗,主要是被浮游植物吸收利用。
息县池水中的有效氮一般为百分之几至十分之几mg/L。
浮游植物繁殖所需的适宜含氮量一般认为在0.3mg/L左右为宜。
第三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据华中农业大学何涛、张家波对信阳地区中型水库生物资源调查情况,浮游植物主要属于硅藻门、绿藻门、隐藻门、裸藻门、蓝藻门、黄藻门和甲藻门。
其主要种类有针杆藻、微囊藻、颤藻等。
浮游植物计7门89属144种,全年平均数量为20.6万个/L,平均生物量为0.32mg/L;浮游植物个体密度以硅藻和蓝藻占优势,生物量以硅藻占绝对优势。
浮游动物共有32属(种),平均个体密度为560个//L,平均生物量为3.28mg/L。
大型底栖动物共有3种,平均密度和平均生物量为263.83个/m²和0.60g/m²。
着生藻类共有硅藻门、蓝藻门和绿藻门3个门,着生藻类平均生物量为0.089mg/L。
在水生植物中,挺水植物主要有荸荠、白菖蒲、慈菇、喜旱莲子草(水花生)、莲、菰、黑三棱等;沉水植物主要有菱、眼子菜、两栖蓼、小茨藻、轮叶黑藻、菹草、茨藻、苦草等。
据河南师范大学顾前洪对淮河流域信阳区域进行鱼类资源调查的结果显示:
调查区域共有淡水鱼类7目14科51属73种,其中鲤形目鱼类有2科37属54种,占74%;鲇形目3科5属8种,占11%;鲈形目5科5属7种,占9.6%;其余4目各1科1属1种,占5.4%。
从生态类型分析,淮河流域信阳段喜静水性鱼类42种,占鱼类总数的57.5%;喜流水性鱼类23种,占31.5%;喜静水生活,需在流水中完成繁殖的鱼类有8种,占11%。
生活在水体中上层的鱼类有29种,占39.7%;中下层和底层鱼类各有22种,分别占30.1%。
从食性上看,分为杂食性、肉食性、草食性、滤食性,主要经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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