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消防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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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市政办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情况。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消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公安消防部队和地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快速发展消防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为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人员队伍保障。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消防工作中存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高、消防警力资源不足等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需求日益增长与消防保障能力滞后的矛盾较为突出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全面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着力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农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有序。
——不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具有完善的国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以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公民宣传教育培训机制运行良好。
——建设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各县市区建成区消防站建设达到应建数的100%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发展扩充专业消防队伍。
在积极争取增加公安现役编制的同时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的招收、管理和使用政府、企业专(兼)职消防力量和农村、社区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配齐配好消防车辆装备。
科学评估消防装备配备需求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提高装备科技含量满足城市应对火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提升消防经费保障水平。
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挂钩完善消防经费增长机制保证消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
——实现火灾控制目标。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积极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提升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
年度每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19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扼制。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
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文明城市、平安城市(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范围。
各级各部门要逐年、逐级、逐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要认真部署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2.落实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认定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发改部门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级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重大项目或具一定规模项目时依据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督促项目单位依法落实建立专职消防队等事项;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消防事业经费并根据财政收入状况和消防发展需要逐年确定消防业务经费基数;规划、建设等部门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人社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及考核内容并督促学校、幼儿园、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实施;质监、工商部门定期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播影视、体育、旅游、安监、人防等部门根据其主管行业、系统特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
3.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考评和问责制度。
要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责任考评年度目标、政绩考核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严格组织督查考评并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每年要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要适时组织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及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或1年内发生多次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政府领导及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机制。
市政府每2年组织对全市的整体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专家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城市火灾风险、消防站布局和消防车辆装备布局等并在综合评估与规划的基础上形成可行性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报告分阶段解决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建设问题。
(二)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城乡消防专项规划。
各级政府要结合各自消防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
年6月底前各县市编制完成新一轮消防专项规划各建制镇在编制乡镇总体规划时必须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其中。
各地要根据城镇发展情况及时完善消防规划的修订工作切实抓好规划实施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确保城镇消防安全。
2.增加城市消防站建设布点。
在诸城市、寿光市、滨海开发区各建成1个特勤消防站;在市、市各建成2个一级消防站;在市、县、区、开发区、发展区、工业园区、城区大学城附近、物流园各建成1个一级消防站;在城区、高新开发区各建成1个二级消防站。
3.加快市政消火栓建设步伐。
建立健全由规划、市政、建设、公安等部门参与的市政消火栓联合验收机制新建道路消火栓由道路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建设、验收财政部门拨款确保新建城市道路与配套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由市政部门牵头财政、消防等部门配合对历年来缺建的市政消火栓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于XX年年底前补建到位。
公安、市政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严厉打击、惩治损坏市政消火栓行为。
(三)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整治火灾隐患。
对易发生伤亡大、损失大和影响大火灾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场所)要定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限期整改并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
2.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开展以“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六化”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到年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到年年底前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要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高层建筑建设单位按有关标准设置逃生器材倡导家庭配备灭火器鼓励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加强对居民社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确保畅通。
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3.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火灾预防工作。
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求大力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将包括建筑防火、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和消防水源等在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纳入乡镇、农村社区建设规划。
建立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相关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农村社区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员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
要推进消防服务进农村社区。
要充分发挥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要大力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9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
至少有1支义务(志愿)消防队伍、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1套灭火设备器材、1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1份《居民防火公约》。
要加强对社区企业、出租屋和小公众聚集场所、小作坊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切实改善社区防火条件。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消防宣传工作。
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作为消防宣传的核心内容大力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消防宣传。
各级要认真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传播媒介要履行消防宣传义务定期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公众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标识、图片、视频加强消防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年“11·9”消防日、“消防安全宣传月”、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强化消防教育培训。
科技、司法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
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要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消防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农民工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查维护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3.积极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
要把消防教育纳入国家教育发展规划鼓励地方院校开设消防专业和消防课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采取合作办学、对口单招、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产品研发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为消防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五)推动灭火和应急救援队伍健康发展。
1.提升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化水平。
公安消防部队是日常救援救助及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要深入推进打造消防铁军工作加强消防特勤、专业处置队伍和训练基地建设按照实战的要求建设模拟训练设施大力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
强化各级指战员专业训练和攻坚力量建设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以及大跨度、大空间商(市)场、厂房等特殊火灾扑救的技战术研究和演练努力提高部队快速处置水平和攻坚作战能力。
2.发挥公安消防队伍应急救援骨干作用。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和其他优势专业队伍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下地区依托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保安等力量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其他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3.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大力加强大型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火灾危险性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依托中心镇建立政府财政全额保障的区域性专职消防队建成城乡“十分钟”灭火救援圈。
其他地区按照乡镇自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多种模式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
加强群众义务消防队建设推动社会单位、社区、村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器材承担初起火灾扑救职责。
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的指导切实把火灾防范与灭火救援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专职、志愿消防队员在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战斗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要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评功、评残、评烈并落实医疗、抚恤等有关政策。
4.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健全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公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地震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区域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跨区域协同救援能力。
5.完善合同制消防员管理机制。
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合同制消防员的保障经费标准完善合同制消防员招收和管理落实各项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开展合同制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合同制消防员轮休制度大力开展优秀合同制消防员评选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合同制消防员的在位率不断提高战斗力。
6.大力发展消防文员队伍。
“十二五”期间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实现按照现役干部编制员额的100%比例招录消防文员满足专业分工需要提高防火工作效能。
完善消防文员队伍招聘和使用管理规定规范招录程序保障公开招考、择优选用。
提高消防文员政治、经济待遇推行消防文职人员辅助消防检查制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赋予消防文员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资格增强消防执法力量。
(六)加大对公安消防部队的财力物力投入。
1.健全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要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体系将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将公安消防部队及其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经常性、消耗性经费、消防装备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大型修缮费、消防信息网络建设费、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费等全部纳入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范畴实现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大力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加强装备配备科学性全面开展消防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工作组织消防装备评估专家组对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进行全方位科学论证根据评估报告提出消防装备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制定装备建设规划逐年推动落实逐步实现装备器材的更新换代和质量性能提升。
不断提高消防主战车的先进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择优引进国际先进消防车辆。
各县市区至少配备一部举高消防车和泡沫消防车;条件具备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处置大空间、大体量建筑和大型仓储场所等恶性火灾的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消防车和负压排烟、强力破拆、大功率照明、通信指挥、涡喷消防车;用于扑救、处置化工火灾和事故的重型泡沫、化学救援、防化洗消、干粉消防车;具备30米以上救援能力的举高、云梯和高压供水消防车;以及各类抢险救援车辆。
继续完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特种器材配备加强大流量、远射程拖车炮、移动水炮和高层灭火救援用的高压供水器材水上救援设备及轻型地震救援队相关器材配备力度。
特勤消防站配备雷达生命探测仪、视频生命探测仪、军事毒剂侦检仪等侦检器材和金刚链锯、重型支撑套具、冲击钻、凿岩机等破拆器材及相关堵漏、救生器材。
3.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建立应急救援分级储备机制科学规划储备品种数量。
完善装备储备机制确保灭火救援应急装备和跨区域装备得到有效保障。
建立在储装备精细化管理机制确保在储装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结合灭火救援应急装备保障实际与社会联动单位建立装备动态储备、应急筹措和预警会商机制实现一体化装备保障确保快速调集、充足供应。
加快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进度配套建设战勤保障大队。
其功能须满足战勤保障所需的车辆维修车间空气呼吸器检测、维修、充气室和各类库房等配备供水、油料供应、装备抢修、物资生活等各类战勤保障车辆。
市政办现代畜牧业发展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镇处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狠抓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及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大重点,保持了全市畜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截止到年底,全市实现大家畜存栏22.15万头,比年增加了14.4%,羊存养24.19万只,比年增加了24.7%,家禽存栏1433.52万只,比年增加了16.4%,生猪存栏55.82万头,比年增加了54.6%,生猪出栏100.76万头,比年增加了61.2%,肉蛋奶总量达到29.83万吨,比年增加了30.7%,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35.1%,畜牧业产值、肉蛋奶总量等主要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畜牧业养殖方式发生明显转变。
5年来共争取生猪和蛋鸡等各项扶持资金3000多万元,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180处,生猪、蛋鸡标准化饲养的比重达到了80%以上。
组织8家企业参加了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3家,市级4家。
积极推进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建设,共有9家11类产品通过了省、国家无公害畜产品和产地认定。
大力发展生态环保畜牧业,“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生态发酵床养殖场(小区)40余处,生态发酵床总面积达到10万多平方米,年可出栏生猪20余万头。
136家畜禽养殖场建设了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比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
二是产业化经营体系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一大批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起点高、规模大的内外资龙头企业陆续落户我市,如年出栏生猪10万头的新加坡新雅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生猪6万头的韩国新青峰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新希望琴牌乳业、鑫盛联食品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20余家畜牧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已成为全市畜牧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辐射带动了全市生猪、奶牛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相继兴起。
截止到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户已达到869家,涉及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羊等十余个品种。
饲料兽药等相关配套产业迅猛发展,全市目前共有兽药生产企业6家,饲料生产企业26家。
扶持和规范了畜牧专业合作社发展,全市畜牧专业合作社总量达到140多家,涉及生产、加工、运销等多个领域,包括生猪、肉鸡、蛋鸡、奶牛、肉牛、特种动物等10多种畜禽,发展社员2万余人,其中和美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全省最大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入社会员157户,涉及、诸城、高密、等四个县市,共收取股本金56万元,仅存养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就达90家,占社员总数的57.3%。
合作社成员存养能繁母猪总量达到5600头,年出栏育肥猪达到12万头以上。
三是畜禽良种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全市种畜禽场由“十五”期间的4个增加到23个,存栏种畜禽13万头套(只),年可为社会提供优质种畜禽1020万头套(只),优质种畜禽精液数量20万支(份)。
在全市建立了16个家畜改良站、配种站、输精点,拥有人工授精员、配种员队伍70多人,自XX年开始实施高产奶牛冻精细管和生猪良种精液补贴项目,共使用推广使用高产奶牛冻精15300万支,完成奶牛改良7650头。
推广良种猪精液45万份,与配母猪11.25万头,良种猪人工授精推广面达到了75%以上。
全市牛、羊、猪、鸡的良种普及率分别达到了84%、80%、96%、97%。
黑猪地方良种得到了迅猛发展,XX年,在铺集镇由民间投资XX余万元建设了黑猪繁育基地,现存栏黑猪4000余头,并在、、济南等地成立了5处专卖店,黑猪猪肉产品售价高达80元/公斤,并带动了全市黑猪的大发展,黑猪品牌优势得到了较好发挥。
四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不断健全。
在全市811个行政村统一配备了505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每1-2个行政村1名,每人每月300元的误工补贴纳入了和两级财政预算。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由原先的10处增加到12处,根据养殖分布情况每1-2个镇设一处,每处4-6人,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
XX年开始对全市10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进行了统一规划建设,总投资280万元,每处建设面积35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60平方米,每处配备一辆执法用车,彻底解决了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局面,基层站的规范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
投资120万元,建设了全省一流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筑总面积达12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并通过了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国家兽医实验室监督评审,在全国县级实验室处于领先水平。
XX年,又争取国家扩大内需资金150万元,为疫控中心和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配备了化验仪器设施,全面提升了动物疫病检测能力,市、镇、村三位一体的动物防疫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狠抓免疫与预防,全面实施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夏、秋三次集中强制免疫,推广程序化免疫和畜禽免疫补免日制度,畜禽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连续多年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加强疫病监测和预警,每年检测重大动物疫病病原样品1万余份,抗体检测4万余份,科学评估了重大动物疫病风险。
五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
“十一五”期间,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从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入手,加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
向各定点屠宰场派驻了驻场检疫员,开展屠宰检疫。
以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为主体,通过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报检,对出栏动物开展产地检疫,并定期开展对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了生猪、肉牛、肉羊“瘦肉精”检测,做到了检疫和检测同步,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卫生安全。
以三鹿奶粉事件为契机,集中开展了奶站清理整顿,全面取缔非法收奶站,生鲜乳收购站由原先的16个规范为现在的10个,并开展了“三聚氰胺”检测工作。
强化畜禽投入品监管,定期开展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市场和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对兽药生产企业全面推行GMP认证管理,全市6家兽药生产企业全部通过了农业部GMP认证,对兽药经营企业全面推行GSP认证管理,目前已有57家经营企业通过了省局的GSP认证,认证覆盖面达到了72%以上。
全面落实官方兽医制度,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全面监管。
加强动物卫生执法,平均每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余起。
投资50多万元开展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全面推行了牲畜新型二维码耳标和机打检疫证制度,并将牲畜免疫信息、动物产地检疫信息和动物屠宰检疫信息及时上传中央数据库,确保了动物及其产品从产地、流通到市场的全程追溯,从源头上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畜牧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畜牧业饲养方式仍比较落后,基础设施薄弱,规模经营小,仍存在相当数量小规模、分散饲养形式,导致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加大。
二是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三是养殖用地不足、土地调整难度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畜牧业生产的快速发展。
四是养殖场户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发展滞后,环境保护压力加大。
五是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潜在风险依然存在,疫病、药残、人为添加非法添加物等发生的几率加大,导致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
三、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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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 消防 事业 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