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纲要.docx
- 文档编号:26394341
- 上传时间:2023-06-18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9.38KB
市建委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纲要.docx
《市建委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纲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建委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纲要.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建委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纲要
市建委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纲要
20XX年-20XX年的五年,是我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构建和谐文明乌海,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黄金阶段。
为了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建设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保障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厅发〔20XX〕79号)和市委、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乌海”的工作意见》(乌党办发〔20XX〕10号)以及市委四届八次全委会会议要求,按照乌海市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建设系统实际,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战略重点,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十一次全委会会议和市委四届八次全委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逐步建立推经平安建设的责任机制、协调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打防控一体化机制、社会管理和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以及经费保障机制、舆论宣传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为建设事业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小三角”服务中心,构建生态绿洲型工业城市的基本框架,构建和谐文明乌海)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全力打造西部最平安地区”为总目标,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唱响平安主旋律,在落实“大稳定”责任制上下功夫,在提升“大防控”水平上求突破,在发挥“大调处”作用上见成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主动防范,强化基层基础,健全长效机制,通过五年的努力,确保实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创建目标和标准;确保实现市委、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乌海”的工作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具体目标;确保系统平安创建活动在整体绩效上实现“七个不发生”、“七个明显提高”,形成“五个机制”,努力营造“五个环境”;确保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保持较高水平,确保系统政法综治维稳整体水平和工作业绩再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
二、实施步骤
开展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五年内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创建阶段(20XX年--20XX年)。
系统至少80%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其中,20XX年要有50%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20XX年要有80%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二)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0XX年)。
继续提高平安创建水平,20XX年要有85%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创建标准的单位。
20XX年要有90%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创建标准的单位。
对已达标的单位进行回访检查,查缺补漏,巩固提高。
对不达标的单位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整治,帮助开展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对系统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考核验收,表彰先进,推广典型。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
对十一五期间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基本形成平安创建和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为下一个五年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的形成原因和规律特点,积极探索调处各类矛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切实提高调处能力和本领。
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想方设法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使职工群众难以,树立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对于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主动与群众交流沟通,讲明原因,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配合;要加大对职工群众依法信访的宣传力度,对法律所不允许,违反现行政策、超越权限的,要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耐心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能通过司法、仲裁渠道解决的,要引导职工群众通过司法、仲裁途径予以妥善处理,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对反复做工作无效且继续缠访、闹访,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果断处置,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要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排除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一旦出项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有关单位领导要立即到场,亲自指挥,及时依法妥善解决,因动作迟缓或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已化解的集体上访要继续跟踪调研,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防止出现反复。
对那些插手群体性事件或煽动群众、造谣生事、捣乱破坏的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防止极少数人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参与,依法打击各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要继续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切实强化信息工作,密切注意敌对势力情况动态,牢牢掌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
以“四个纳入”为主线,加大对“×××”等邪教组织重点人员的防范控制力度和教育转化力度。
加强与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协作,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主动配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各单位要根据社会治安的客观实际和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主动配合公、检、法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毫不动摇地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要继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按照“打源头、断网络、灭市场”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家属的教育,确保建设系统“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四无”目标。
(四)不断完善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要建立以内保责任制为保障的单位内部防控网,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内部要害部门、部位治安防范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要害部门、部位治安防范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和规范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
加强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配备好夜勤人员,严格职工教育管理,严防各类案件、交通、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认真抓好“创安”联系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帮助联系点解决平安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积极探索总结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推进平安建设的新路子和成功经验,扩展保安服务的覆盖面,有效解决单位内部侵财案件的发生。
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通过加强治安防范,逐步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感。
(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和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加强安全监督,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禁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加快构建公共应急体系,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提高公共安全的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在继承以往行之有效管理办法的同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管理工作成效。
切实尊重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使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管理活动。
(六)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强化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调整配齐专抓综治工作的党政副职,综治办相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认真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平安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
(七)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网络。
建立日常监控目标和情报信息通报制度,各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会议,进行一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每半年对综治、维稳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和通报,以利于针对治安形势和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工作策略,采取有效措施。
各单位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案件、矛盾纠纷和不稳定情报信息,要确保不发生迟报、瞒报或隐瞒不保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单位内部重大案件和职工违法违纪等重要情况。
(八)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在抓好综治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各项宣传活动。
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组织的各类活动。
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打造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声势,使群众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
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平安建设也是政绩”的意识,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重点抓、具体抓。
要经常听取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到单位不放心的部位、环节以及各种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多的地方调研,亲自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认真研究解决事关本单位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影响稳定的各种问题及时、妥善,实实在在解决在单位内部,绝不能把属于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绝不能把本级应该处理的问题上推下卸,绝不能出现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
各单位综治办、维稳办是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作用,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具体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进展情况,要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迟缓、措施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安全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完善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参与平安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在平安建设中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经费,以保证平安建设工作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进一步明确完善平安单位创建标准和具体目标,由市建委综治办参照市综治办研究制定的具体考核标准和验收办法,实行年度动态管理运作,纳入综治考核重点内容。
在考核验收中,要注意做好安全创建考评和平安创建考评的衔接工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委 推进 平安 建设 安全 稳定 创建活动 十一 规划 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