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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保护规划
北京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商标品牌保护规划
一、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一)品牌的价值
2009年,MillwardBrown年度BrandZ全球品牌报告显示,虽然世界商业遭到了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但是入围排名前100的企业品牌价值未受经济危机影响。
谷歌(Google)仍旧是世界最强大的品牌,其次是微软、可口可乐、IBM、麦当劳和苹果。
从第1名的谷歌到第100位的Lowes,排名前100的品牌价值总额为2万亿美元。
品牌价值10强排行榜
商标的价值并不只是表现在纸上,它的确创造了令人惊讶的财富,美国香烟和食品巨人PhilipMorris(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购买了奶酪制造商卡夫公司的同名商标Kraft以其他系列商标,其总价值为129亿美元,该成交价为卡夫公司有形资产的4倍。
上述品牌价值的启示,表明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价值的重心逐渐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品牌作为无形资产的核心要素,自然日益彰显其重要性。
可口可乐公司前任总裁伍德卡夫曾宣称,即使整个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被烧光,化为灰烬,仅依靠“可口可乐”的品牌资产,他就能在短时间内东山再起,重建帝国。
伍德卡夫的信心来源于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
由此可见,品牌虽然无形,却非无价,相反还可能价值连城,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
(二)品牌的力量
在今天,企业已经认识到,品牌是决定市场商战胜负的关键因素。
当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企业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上赖以生存的不仅是产品本身及其技术水准等,品牌等无形资产更能让企业的产品及服务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一般产品或服务,从而成为竞争差异化的核心元素,成为竞争致胜的重要筹码,进而摆脱价格战的烦恼,创造出较高的利润。
目前,中国多数企业还处于有商品无品牌或商品主导品牌的阶段。
很多出口型企业大多依靠代工生产、贴牌加工(OEM)为跨国公司打工赚取微薄的利润。
在国外买一个玩具,一件衬衫,一款小家电,很可能是“MADEINCHINA”,但这些产品挂的都是跨国公司的名字、国外企业的品牌。
一个芭比娃娃在美国的零售价可以买到九点九美元,但是在芭比娃娃最大的生产加工地——珠三角地区,生产一个芭比娃娃,中国企业只能获得零点三五美元的加工费,可见品牌所有者攫取了绝大部分利润
中国企业如果过多地依赖OEM,仅仅停留在“有产品(制造)无品牌(经营)”的低端价值链上,通过成本优势维持生计,而不是累计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将难以获得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的自主权。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品牌优势都是最终的追求目标,而成本优势应是低级阶段的选择。
一些跨国公司已经将品牌优势发挥到极致,像美国耐克公司,除了中国之外在全球其他地方几乎没有制造厂。
公司总部从事鞋类的设计,在全球采购鞋料,委托加工质量好、成本低的鞋厂为其加工制造,然后使用耐克的品牌在全球销售。
耐克公司通过制造外包已实际成为从事研发设计销售的公司,从而通过品牌的力量,直接在利润最丰富的价值链环节上创造公司的财富。
(三)品牌竞争到商标护身
过度的市场竞争带来了商品的极大丰富,企业依附品牌营销已经成为这个商业时代的必然选择。
价格战偃旗息鼓,而品牌战方兴未艾。
不过,在品牌竞争的过程中,如果品牌没有穿上商标保护的外衣,要么一文不值,因为人人可用,最终将被用滥;要么可能花落别家,被人家夺走品牌的所有权。
怎样才能保护好企业自身的品牌呢?
就一般情形而言,构成品牌的标识或符号必须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国家商标局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认为合乎商标法规定的,给予核准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注册商标权,享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二、申请认定北京市著名商标方案
(一)北京化学制品行业整体著名商标认定情况
品牌是市场经营活动中,企业所倚重的重要市场元素,是企业的门面,生物医药行业也不例外。
近年来北京生物医药行业发展迅猛,但是无形资产建设却相对滞后。
一般说来,企业的资产由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而无形资产由三部分组成:
土地使用权、政府特许经营权和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又包括专利权、技术秘密、商标权及著作权。
知识产权和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是当今企业生存的根基,企业专利权、商标权拥有量的多少是技术实力、市场份额的象征,未来经济的优势将是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优势。
谁拥有无形资产多,谁就可在竞争中稳操胜券。
1、在第1、2类商标中著名认定情况
2009年北京软件共申请北京著名商标62家,我公司成功代理上述企业中7家。
(二)认定北京市著名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
(1)经济利益
1、著名商标可增加企业资产价值
著名商标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商标如获得著名商标认定,则意味着该品牌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优质产品,在消费者心中这才是货真价实而非自我标榜的“名牌”。
因此,获得著名商标认定所带来的宣传效应远非一般的广告投入所能比拟,在此意义上它是最好的品牌宣传。
而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更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领先优势。
商标的著名程度直接影响到其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效益,同时著名商标本身所具有的品牌荣誉亦构成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著名商标可以同时促进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增加。
国内商标品牌价值排在前10名的分别是红塔山(46.866亿元)、五粮液(44.337亿元)、联想(43.531亿元)、海尔(39.523亿元)、东风(39.116亿元)、长虹(37.284亿元)、万科(36.225亿元)、娃哈哈(36.011亿元)、张裕(34.339亿元)、格兰仕(32.117亿元),这10个商标同时当选“中国著名商标10大标王”。
2、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
上市公司股票价值除了受到供求影响外,还涉及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包括企业经营状况、企业资产、经营者素质以及企业收益能力等。
著名商标一方面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著名商标促进企业产值的增加,加强企业收益能力,促进企业经营发展趋于良性。
因此,著名商标的获得可以有效地推动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增加。
根据我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企业上市时无形资产最高可以占到总资产的20%,如果企业拥有一套庞大的知识产权系统作为无形资产储备,可以在公司上市时换取高额的资产份额。
(2)著名商标法律利益
根据《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北京市著名商标一经认定,其商标专用权在本市范围内即受到下列保护:
(1)自著名商标公告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生产相同或近似产品的企业字号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物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北京市著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公众误认;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丑化、贬低北京市著名商标。
第十六条在著名商标认定之日前一年内,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其字号使用,并引起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著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撤销其相关字号。
(3)商标资本化运作
商标权资本化在我国所适用的现行有效的部门法律,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它们分属于规范公司制度的法律和规范商标制度的法律。
由于商标权资本化主要是解决投资人在向目标公司投资过程中,投资人和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而这属于公司法律规范的调整范畴。
因此,在公司法律规范与商标法律规范之间,应当以公司法律规范为上位法,商标法律规范为下位法。
1、直接以商标专有使用权出资
商标权利人直接以商标专有使用权出资,并通过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将商标权利转让或许可目标公司使用,这是商标权资本化最常见的方式。
我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5条、《合伙企业法》第16条,也对这一直接出资形式做出了法律上的规定。
需要指出,一方面,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商标权直接向目标公司出资,存在出资最高数额的限制。
《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也就是说,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实现商标权资本化,出资人的商标权在目标公司所占股份数额,最高不能超过70%;另一方面,我们知道,我国《公司法》通常系以办理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
但就目标公司取得商标许可使用权而言,工商登记资料并不一定能够反映。
这就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商标及其产品和服务的误解。
因此,我们以为,商标权利人向目标公司出资后,目标公司要想正式使用该作为出资的商标,还得依据《商标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履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备案登记手续。
此外,商标权的权能包括专有使用权、禁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续展权。
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之规定,商标许可使用行为属于特许经营活动。
而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这种依据特许经营活动取得的权利不得作为出资。
由此可见,出于保护商标权利所有人的权利安全,我国法律许可的对商标权直接出资方式,仅限于权利人以商标专有使用权向目标公司出资。
法律并不承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被许可人以商标许可使用权向目标公司出资的效力;同理,目标公司使用出资人的商标专有使用权,同样需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因此,目标公司作为被许可使用人,也无权以获得的商标再次向自己的子公司出资。
2、以目标公司支付的商标权转让款出资
《商标法》第39条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这种方式属于间接出资,由于商标权利人向目标公司出资的资金来自于目标公司支付的商标权转让款,所以,这种方式只适用于目标公司已经存在或者先行注册设立。
当目标公司已经设立,商标权利人再与目标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完成法定公告程序后,以获得的资金,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加入目标公司。
在这种资本化模式下,出资人事实上是以现金出资,因此可以不受《公司法》第27条第3款所规定的出资限额限制。
如果商标权利人需要出资的商标价值超过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或者商标权利人暂时缺乏流动资金,且其不打算再持有注册商标,则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
3、以目标公司支付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出资
《商标法》第40条第1款规定: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3款规定: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
这种方式中,商标权利人的出资资金来自其许可目标公司使用商标而获得的商标许可使用费。
与上一种方式一样,这种方式同样属于间接出资,出资人不受《公司法》出资限额的限制,同样,也只适用于目标公司已经存在或者先行注册设立的情形。
但不同的是,由于商标权利人只是许可目标公司使用商标,并未转让商标,其对商标仍然享有所有权,因此,这种模式下,商标权利人可以获得的出资资金数额,可能会少于商标转让获得的资金。
(三)国家及北京市政策扶持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海淀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其中,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
“奖励额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北京市名牌产品称号和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如果一家企业同时获得若干类上述奖项,则按照额度最高的奖项给予奖励。
2、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贴息三年,贷款金额2000万。
三、英力科技商标的国内注册
(一)商标基础分析
经查询,贵司于2001年着手于商标注册工作,共注册申请5个商标。
贵公司商标只在第1、2类的注册申请了商标保护,可见贵公司不是十分重视企业商标的申请和保护。
但从商标网查询得知构成与“IHT”商标近似的达120多个。
(二)国内商标保护体系构建建议:
(1)以“IHT”商标为主要核心建设框架,在商标1-45类中进行覆盖申请;
(2)以“英力、英力科技”商标为副建立防御性商标,在第1.2.5.42类之外申请英力或者英力科技商标;
(3)申请其他产品LOGO或者常用图形商标在核心类别(第1.2.5.42类);
(4)申请产品名称或者专利名称商标化及产品技术商标化;
四、商标外海注册保护方案
(1)商标图样:
(2)商标指定项目:
第1类(第1901122号):
生物化学催化剂、光固化剂、工业用粘合剂、工业用化学品;
第2类(第1902137号):
染料、着色剂、印刷油墨、涂层、金属(油漆);金属用保护制剂;
第5类(第9747921号):
化学药物制剂、医药制剂、生化药品、、药用化学制剂、医用化学制剂;
第42类(第9748008号):
化学分析、化学服务、化学研究;
(3)欲保护国家范围:
欧盟、美国、韩国、日本、台湾
其中:
欧盟、美国、韩国、日本----属于马德里成员国家;
台湾------不属于马德里成员国家地区
(4)申请方式:
马德里注册:
欧盟、美国、韩国、日本===采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条约规定:
通过马德里注册途径指定议定书国注册商标,须提供国内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
单一注册:
台湾
其中:
(CHF瑞士法郎)
马德里注册国家费用:
基础注册费653CHF(黑白)+单独规费2690CHF(欧盟规费1303CHF、美国规费674CHF、韩国规费466CHF、日本规费247CHF)+我公司代理费5000元人民币==约合人民币33000元
单一注册台湾费用:
官费750元人民币/件+代理费2000元人民币/件=2750元/件(4个类别,费用共计:
11000元)
综上合计:
44000元人民币
(5)准备材料:
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类别及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商标品牌战略规划
企业如何构建品牌战略呢?
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珠海时就曾讲过:
“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造出自己的世界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
”因此,企业建立自己的品牌战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我公司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企业领导者要树立现代品牌战略意识
企业的领导者一方面要树立现代品牌战略意识,重视品牌工作;另一方面,要对品牌战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靠什么来生存?
靠的是自己的产品。
产品靠什么来进入市场?
靠的就是品牌。
只有品牌搞上去了,产品的销路才会好,企业才能站住脚,才会在消费者的心里留下良好的印象,最终树立起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企业领导者在作重大决策时,要考虑到品牌,也要看到品牌和有形资产一样是公司的宝贵财富。
(二)重视树立自己的品牌
企业在制定品牌战略时,一定要把设计、注册商标,拥有自己的品牌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商品未出,商标先行,世界上一些著名的企业无一不重视商标注册。
英荷联合利华公司就拥有在各国注册的商标证7万多件,美国在华注册商标2万件,日本是11500件,德国是6100件。
对于目前尚无商标的企业应立即注册自己的商标,已有商标的企业也要扩大注册国别、增加注册类别。
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品牌,企业在竞争中才不会落败。
(三)努力培育自己的品牌
商标注册是在法律上获得了承认和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品牌。
只有商标随商品一起进入市场被广泛使用后,被消费者所认识,经营者再辅以良好的质量、服务、信誉和宣传,一些好的商品和品牌才能被人们认可和接受,才能带动产品的出口,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
(四)大力宣传自己的品牌
创品牌要通过媒体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
我们的一些企业在资金紧张时,首先是削减广告费,企业因经营困难而不做广告,但不做广告会使经营更困难。
(五)积极保护自己的品牌
培育一个品牌不容易,要保护一个品牌更不容易。
企业要积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这是培育品牌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企业良好品牌形象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创造财富的另一种手段。
(六)通过取得产品“通行证”来强化品牌
企业领导应重视各种国际通行的质量体系认证,如: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此外还要注意ISO14000环保认证及各种专业性、地区性的产品认证。
这是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的通行证,也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胜的有力武器。
总之,企业在创立品牌的过程中,既要树立起对品牌的正确认识,又要真正重视企业的品牌战略工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保持顽强的生命力。
北京峰荟财智知识产权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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