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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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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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管理制度
篇一:
东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东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
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
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
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
面。
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
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
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
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
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
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
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
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
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
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
篇二:
东软导师辅导管理制度
东软内部导师辅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导师制的意义:
导师制是东软为组织构建的一种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和机制。
一方面,导师为新员工理解公司、融入公司及个人职涯发展提供学习指导;另一方面,在导师和新员工“教学相长”的互动过程中,为导师成为未来的领导者提供了具体的管理实践机会。
为加强公司导师的管理与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导师制的理念:
坦诚开放、学习互助、共同发展,构建学习型组织。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的所有导师。
第二章实施导师制的目的
第四条增强公司凝聚力:
加强新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降低新员工流失率;同时使导师的能力得到提高,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降低骨干员工的流失率。
第五条提升组织绩效:
可以缩短新员工的技能成熟期,迅速提高新员工的胜任能力,使其更快地满足职位要求,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及员工的人均绩效。
第六条构建学习型组织:
通过实施导师制,构建学习型组织学习的机制,在组织内部倡导“坦率开放、互助学习”的氛围,充分体现东软的团队精神、创新精神、挑战精神和奉献精神。
第七条促进公司后备干部培养:
通过实施导师制,可以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优秀管理者队伍。
第三章导师的含义与角色
第八条导师的含义:
导师的全称是“员工发展辅导导师”,是协助管理者指导和帮助新员工在融入公司、事业发展、工作行为、业务知识技能等方面得到提升的组织内资深人员。
第九条导师的角色:
1、公司理念、文化、制度、发展方向和目标的传播者、实践者和建设者;
2、公司和部门目标完成的协助者;
3、提高新员工知识与技能的指导者。
第四章导师的选拔与聘任
第十条导师聘任资格:
1、公司正式任命干部、确定的后备干部或者部门骨干员工;
2、认同并理解东软理念、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
3、品行端正、为人正直,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4、具有建立开放式和坦率气氛的能力,具有亲合力,能获得被指导人的充分信任;
5、参加过导师技能培训或已具备指导新员工的实际经验。
第十一条聘任流程:
在每年的6月份,根据当年的新员工招聘情况,员工在满足导师聘任资格的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导师聘任申请表》(见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以文件形式确定当年度聘任导师名单。
第十二条导师聘期:
导师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聘期届满将根据考核结果重新申请聘任。
第五章导师辅导技能的培养
第十三条导师的辅导和培养:
导师制是一项长期的利在长久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导师必须具备辅导新员工相应的理念、能力和技巧,否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对导师的辅导和培养由导师的上级、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保证给予每位导师每年不少于16学时辅导技能提升的培训机会,同时,公司将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导师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导师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东软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东软的企业文化、沟通与指导的技巧、领导的艺术、激励技巧、时间管理、职涯发展规划、潜能开发、团队共识、拓展训练等内容;对导师的培训内容安排将随着指导内容的增加而做相应调整。
第六章导师辅导过程的跟促与反馈
第十五条导师辅导人数:
导师辅导新员工数量一般限制在5人以内,导师辅导对象的指定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第十六条导师辅导过程跟促:
导师在具体辅导新员工时,应参考《导师手册》规定的日程与内容进行。
在新员工入职2周内,导师与新员工应进行至少一次交流的活动,并做好记录。
导师进入指导新员工期间,以月为周期,导师和新员工应共同完成《导师辅导记录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七条导师座谈会: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座谈,及时就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导师及有关领导进行沟通解决,同时分享导师指导的优秀经验和心得体会,共同促进导师自身能力的提高。
第七章导师的考核
第十八条考核原则与周期:
对导师的考核是结合指导过程完成反馈情况和新员工工作表现的结果来进行综合评价。
对导师的考核分为三次,分别在新员工三个月试用期满、聘期的中段与聘期届满时进行。
第十九条考核组织实施:
导师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方案,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考核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导师制的执行情况在进行考核时公布。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导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辅导人数、频次以及《导师辅导记录表》的记录内容;
2、新员工绩效考核及能力评估结果;
3、新员工导师满意度调查结果;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类:
导师聘期届满时,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导师考核结果,将导师分为“优秀”(20%左右)、“良好”(70%左右)和“一般”(10%左右)三个等级,公司将依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励方案。
第八章导师的激励
第二十二条餐费补助:
在新员工入职一月内,为使导师便于利用午餐或晚餐时间和新人联络感情,各公司可以给予导师一定的餐费补助,具体金额由各公司自行确定,报销时需要新员工和导师的共同签名确认;
第二十三条辅导书籍:
公司将不定期给导师购买相关书籍供导师阅读,以提高导师辅导技能;第二十四条导师津贴:
每个导师聘期届满时,将根据导师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导师,并由所在公司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
第二十五条后备干部储备:
优秀导师将会作为公司各级后备干部的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解释权:
本管理制度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东软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三:
广东东软学院章程
附件:
广东东软学院章程
序言
为保障学院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名称:
广东东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英文译名:
neusoftinstitute,guangdong;英文缩写:
nig;学院网址:
http:
///。
第二条学院住所地: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海软件科技园,邮编:
528225。
第三条学院机构性质: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院的发展定位:
有特色高水平it应用型大学。
第五条学院的办学方向: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教育改革,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第六条学院的办学理念:
教育创造学生价值;校训:
精勤博学,学以致用。
第七条学院的培养目标:
面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
需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良好外语沟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八条学院的办学层次:
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科教育(学制四年)、高职(学制三年)教育协调发展。
第九条学院的办学规模:
本着办高质量精品学院的原则,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稳定在6000人左右。
第十条学院的办学形式:
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体,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互并存,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培训)相互协调;以独立办学为主体,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相互补充。
第十一条学院的学科门类:
以工学为主,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
重点建设和发展计算机类与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学院的举办者:
(一)佛山市南海东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控股);
(三)亿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集团)。
第二章资产来源、财产和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学院经费的来源渠道:
主要来源于举办者投入、学费收入、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等。
学院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社会捐赠。
第十四条学院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院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五条根据学院变更前审计报告载明的信息,截止
到20xx年9月30日,学院资产总额716,870,153.64元,其中,举办者投入73,400,000.00,元。
学院对上述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十六条学院经费的使用原则:
学院收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学院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并公示。
第十七条学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施预、决算管理制度。
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并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院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院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章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举办者有义务依法为学院筹措教育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并有权参与学院决策和对办学情况进行监督。
举办者不直接干涉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举办者的监督不得妨碍学院的正常教学活动。
第二十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推选学院首届董事会组成人员;
(二)举办者或其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按章程规定的程序与权限参与学院办学重大事宜的决策,并对学院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查阅学院董事会记录,并了解教学、管理、财务等状况;
(四)本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举办者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
(二)履行办学出资义务;(东软管理制度)
(三)本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7人组成,首届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院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长由东软控股推荐,副董事长由亿达集团推荐。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董事任期届满时,可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的更换在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生效。
依法更换的董事,其任期到被更换原任者的任期为止。
董事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代表学院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书面提议并说明拟议内容时,董事长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
如副董事长因故不能代为履行,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会议。
(三)每次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或临时董事会会议时,董事长应至少在会议召开的十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及议程通知各董事,并提供董事会文件初稿。
未按上述规定履行通知程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无效,除非获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不经召集通知程序而召开董事会。
(四)董事会会议应有五分之三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人数未达到本章程规定人数时,董事会会议不成立,其所做出的决议无效。
(五)董事会就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至第六款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就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七至第十一款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五分之三以上通过。
(六)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时,应提交由董事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其他董事或其他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此时,提交委托书的董事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本人不出席董事会会议,又未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的,视为该董事弃权。
董事会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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