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深圳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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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深圳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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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代办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通用版-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SZ——20年——1001合同编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深圳市建设委员会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
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
记簿。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
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
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人民币(大写)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大写)元整(¥:
)。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
,,,,,。
(二)押金:
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深圳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
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深圳市房产租赁合同范本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
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陆拾伍元)计算(实收),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
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取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XX年1月1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
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它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
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
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得超过三个
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只满足条件之一。
□
√全部满足。
□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返还
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
篇三: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办公)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须附中文译本,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需经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受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间)编号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
码: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
民币元(大写:
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
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月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口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
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
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
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
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篇四:
深圳市房产租赁合同范本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区路座房地(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元)计算(实收),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大写:
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
额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
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取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
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它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
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
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得超过三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返还
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
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凭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
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
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
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
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末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末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权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
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全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
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
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篇五:
XX版-深圳州房屋租赁合同(6月新版)
SZ——XX——1003合同编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深圳市建设委员会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修订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深圳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
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
所在地的社区来深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深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深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
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
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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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办 深圳 房屋 租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