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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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技术协议
风机技术协议
一、总则
二、设计和运行条件
三、标准规范
四、产品技术要求
五、供货范围
六、机械性能保证
七、检验及验收
八、交付资料范围
九、包装和运输
十、售后服务承诺和技术支持
十一、分供商一览表
一、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XXXXX项目(二期)气化装置的风机设备。
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无论技术协议中是否提到,都必须满足)。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附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附件的要求。
1.4本技术附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卖方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买方和设计院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1.6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且卖方不能因此增加费用。
1.7卖方应对其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且不应认为有买方对分包或采购商的认可而解除或减轻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1.8今后发生的一切协议,若与本协议冲突,以时间最新的为准。
1.9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字,买卖双方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二、设计和运行条件
2.1概述
新建17万Nm3/h(CO+H2)气化装置(2台气化炉),连续操作时间:
8000小时/年,风机配套气化装置使用,风机数量机型号根据气化装置工艺配套确定。
2.2招标设备
序号
名称
介质
数量
位号
1
风机
气化装置配套量
2
风机
气化装置配套量
三、标准规范
GB1236-85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T2888-91风机与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GB3235-82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ZBJ72039-90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
ZBJ72040-90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
ISO1940/1-86机械振动-刚性转子平衡品质的要求
ISO3945大型旋转机器的机械振动-振动烈度的现场评定
JB/T6887-93风机用铸铁件技术条件
JB/T6888-93风机用铸钢件技术条件
JB/TQ339-84通风机产品外观质量与清洁度
JB/T6886-93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JB/T6444-92通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8822-98高温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所有标准按最新版本执行。
卖方若需要在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的过程中,全部或部分地采用制造厂企业标准时,应提供企业标准文件,并取得买方同意。
标准、协议、企业标准有冲突时,按有利于买方的较严条款执行。
四、产品的技术要求
4.1设备技术要求
风机型式:
风机结构型式卖方设计,须买方确认
风机转速:
≤1490转/分钟
噪音值:
≤85dB
转子动平衡品质等级:
G2.5
转子振动均方根有效值:
4.0mm/s
驱动方式:
由电机通过膜片联轴器驱动
主轴临界转速:
≥1.4n(n为工作转速,r/min)
叶轮耐磨寿命(第一次检修)不小于25000小时
叶轮设计寿命:
15年
全压升偏差:
0~+5%
轴功率偏差:
0~+4%
4.1.1电机功率≥200Kw时,采用10000V高压电机
4.1.2叶轮材料应保证其设计和使用寿命大于等于15年。
卖方应提供叶轮材质化学成份分析及力学性能报告及强度计算书,转子临界转速、轴承寿命L10等计算书。
计算风机转子临界转速时应考虑主轴变截面的因素。
计算轴承寿命时,轴承动载荷按G8选取质心偏移量,当量动载荷计算应计入冲击系数和力距载荷系数,冲击系数取值为1.2,力距载荷系数取值为2.0。
4.1.3风机均采用焊接重型底座,供安装风机及和电机的接触面应进行机械加工;
4.1.4电机底座上安设横向和轴向对中定位用的千斤顶螺钉;
4.1.5灌浆孔的设置应使得能灌满底座下面整个空穴而不致形成空气囊;
4.1.6底座和基础支承组合件应具有足够的刚性,以便于在没有灌浆的情况下安装,灌浆不作为获得必要的刚性的手段;
4.1.7底座里面应焊接加强横向肋板,加强肋的形状应有利于牢固固定到灌浆中,所有接头(包括结构元件的钢腹板)应进行连续密封焊,以防止裂缝腐蚀。
4.1.8底座内的地脚螺栓、螺母、垫圈、辅助管线及附件由卖方成套供应。
4.1.9风机标识每台风机设备均有固定铭牌及转向标志。
铭牌的内容包括:
设备名称、型号,风机的主要参数,设备的出厂日期,制造厂名称。
4.1.10为方便安装与检修,对机壳进行恰当的剖分,保证在不移动风机主体和进、出口风道的情况下,定子组设有人孔门或手孔门便于进入内部进行检查和清理,将风机机壳的一部分拆除,即可使风机转子从上部吊出。
4.1.11风机机壳、进风口设计上考虑了耐磨措施和足够的腐蚀裕度,机壳、进风口均为板材焊接结构焊接按ASME标准采用溶透焊,同时,机壳表面合理布置有加强筋板,使机壳具有足够的刚性保证风机运行时不发生振动。
此外,机壳的底部还设有排放孔,便于风机的清扫排污。
4.1.12壳体密封面法兰、出入口法兰、接管法兰要有足够的刚度(按压力法兰设计,厂家要提供法兰最小厚度),保证法兰面不能有任何翘曲、变形等现象。
4.1.13接管法兰标准执行HG/T20615-2009,class150系列。
4.1.14风机进出口应设有软连接,软连接内部与气流接触部位采用双层保护筒,法兰及保护筒的材质为不锈钢,膨胀节的材质为非金属复合材料。
4.1.15轴承设计上采用抗磨轴承,L10≥50000hr。
4.1.16风机和电机联轴器采用加长金属膜片式,加长部分公称长度至少为125mm,并应便于检修拆下联轴器、轴承、密封和转子,而不必拆电机、吸入管路、排出管路及其他的附属设备。
联轴器满足传递驱动机的最大扭矩和可能达到的最高转速的要求,联轴器服务系数不小于1.75,防护罩是无火花可开启型。
4.1.17循环风机:
(1)循环风机电机采用变频电机。
(2)循环风机壳体应设有控制膨胀方向的滑销系统。
(3)轴封应采用多道碳环加氮气等组合式密封。
(4)风机转子采用滚动轴承支撑,如采用稀油站强制润滑,其技术要求见4.1.17.5。
(5)润滑油站技术要求:
a.润滑油站的所有设备和仪表安装在一个公用底座上,油泵及控制系统采用非上置式安装;
b.油箱采用不锈钢材料,带电加热器,至少8分钟停留容积和5分钟工作容积。
润滑油量应>=60L/min;
c.两台120%负荷的卧式螺杆油泵互为备用,带有挠性联轴器(带中间隔套)及无火花联轴器护罩。
泵采用机械密封;
d.两台120%负荷的不锈钢管壳式油冷却器可切换;
e.一台120%负荷的双联润滑油过滤器(过滤精度双方协商确定);
f.回油系统设计为能适应两个油泵全流量输出;
g.油系统连接管线、管件均为不锈钢,油系统管线焊接应采用氩弧焊,出厂前管路酸洗、钝化、清理完毕。
切断阀采用不锈钢球阀;
h.卖方应提供润滑油站仪表和控制系统逻辑图
4.1.17.6循环风机应配置散热轮,散热轮材质为ZL402。
4.1.17.7轴承箱为铸铁件带有水平剖分面,便于轴承的安装与检查。
轴承箱内宜设有水冷进行冷却,轴承箱上有安全泄压伐、剖分式迷宫密封保证了轴承不漏油。
轴承箱设有测量与显示轴承温度的测温仪表,并设有检测转子振动的测振仪表用于连锁保护。
风机转子采用耐高温滚动轴承支撑,强制润滑。
冷却方式宜采用轴承外圈水冷和循环油冷却复合方式。
4.1.17.8循环风机设带嵌入离合器的电动盘车装置并提供盘车限位开关。
4.1.18驱动机
(1)风机驱动机不采用高原防晕电机,但应适当考虑买方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海拔高度等因素。
电动机铭牌功率的确定:
电动机的铭牌功率(包括使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风机的额定功率乘以下轴功率富裕系数。
(2)电机的防护、防爆、绝缘等级按照数据表要求。
(3)电机配线为钢管布线,故要求所有接线盒斗采用螺纹方式,尺寸按照电机功率承载的电缆制作。
4.2仪表技术要求
4.2.1所有仪表均采用SI单位。
安装在危险区域的所有一次仪表应满足于所在防爆区域的要求:
一般变送器为本安型(iaIICT4),开关等为隔爆型(dIICT4)。
所有安装在危险区域的接线盒均为隔爆型(不低于ExdⅡCT4),仪表或开关的触点容量为220V,3A。
4.2.2所有变送器均为智能型。
机组仪表与接线盒间的穿线导管采用镀锌水煤气管,穿线管两端采用防爆挠性软管连接。
导压管及管件的材质为不锈钢,引压管壁厚满足标准要求。
机旁仪表接线盒带电缆密封接头。
模拟量和开关量信号端子接线分开。
4.2.3就地温度指示仪表选用带外保护套管的双金属温度计,刻度盘直径一般选用100mm。
远传温度测量仪表选用符合IEC标准Pt100三线制热电阻。
就地压力指示仪表,刻度盘直径一般选用100mm,采用耐震式不锈钢压力表。
所有的变送器应带LCD的指示表头,指示表头应显示工程量或百分数,具有外部调零点和量程的功能,采用4~20mADC+HART标准信号传输。
4.2.4从现场仪表接至现场接线箱的电缆采用镀锌穿管安装,一般仪表电缆截面积:
1.5mm2;电磁阀电缆截面积:
2.5mm2。
所有仪表和接线箱与穿线管连接必须采用隔爆绕性管(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ICT4)。
电气接口:
现场仪表1/2NPT(F),仪表接线箱电气接口中间资料协调会上确定。
仪表接线箱材质:
304SS;仪表接线接线箱电缆进、出线口不应朝上,接线箱按信号类别进行设计,4~20mADC与开关量、电源不能混接,本安与非本安信号不能混接。
与执行机构相连接的气动信号管线采用卡套式连接方式。
用于报警联锁的开关应是独立的,故障安全型,开关形式为单刀双掷。
仪表品牌要求
名称
规格及型式/型号
制造厂
供货方
压力表
北京布莱迪、上海自动化或同等品牌
卖方
压力、差压变送器
罗斯蒙特、EJA
卖方
双金属温度计
浙江伦特、天康或同等品牌
卖方
铂热电阻
浙江伦特、天康或同等品牌
卖方
振动变送器
国产(卖方提供名单,买方最终确认)
卖方
五、供货范围
5.1单台设备供货范围(卖方负责机组成套供货,本供货范围只列举循环风机及辅机重要的零部件,其它风供货范围可依据设计经双方确认后进行增减)
名称
材料(或型号)
单位
数量
制造商
风
机
本
体
叶轮
后盘/前盘/叶片
组
1
主 轴
件
1
机壳
组
1
进 风 口
组
1
调节门
组
1
密封
组
1
轴承箱
HT250
组
1
散热盘
ZL402
组
1
膜片联轴器
加长金属膜片式(带中间隔套)
套
1
联轴器护罩
Q235A+L4(无火花)
组
1
进口软联接及联接件
组
1
出口软联接及联接件
组
1
带配对法兰及联接件
组
1
带配对法兰及联接件
组
1
公用底座
组
1
地脚螺栓
组
1
测温仪表
铂热电阻
Pt100
台套
双金属温度计
WZP-231
台套
测振仪表
振动监测仪
台套
电动执行器
台
1
电机
台
1
润滑油站、油管路(如有)
台套
1
电动盘车装置
台套
1
卖方负责风机进口至风机出口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
5.2备品备件(计入总价)
序号
备品〔件〕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密封
台套/台
2
2
联轴器膜片及紧固螺栓
台套/台
1
六、机械性能保证
6.1性能保证
6.1.1供货商应对风机的主要参数做出性能保证,其中包括:
风机性能满足装置的25%~120%负荷的运行标准,运行时保证安全、平衡、可靠。
6.1.2含尘风机的叶轮、叶片易磨部位采用硬质合金耐磨技术,保证耐磨损,寿命长。
6.1.3风机结构合理,机壳布置加强筋,增强机壳强度。
6.1.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全新优质产品,并附有质量证明书。
在技术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缺陷和差错。
6.1.5电动机的防护型式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外壳采用封闭结构以避免灰尘、水汽及腐蚀气体对绝缘造成的影响。
6.1.6电动机额定频率为50Hz,电压变化范围为±5%。
6.1.7电动机能连续进行下列起动:
冷却启动2次,热态启动1次。
6.1.8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堵转转矩符合电动机的有关标准。
6.1.9风机的性能应达到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设备满足买方的使用条件和生产能力,并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6.1.10风机在额定转速和额定风量下,各项技术数据偏差,应不超过文件和标准规定。
6.2质量保证
6.2.1质保期应为:
自装置中间交接后二十四(24)个月或通过性能考核并由业主签发性能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十二(12)个月(由于卖方原因未通过性能验收除外),以先到之日为准。
在质保证期内,如发现有缺陷部件,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回应,并在20日内免费维修和更换缺陷部件,卖方提供的设备的各项性能应满足请购文件及本技术协议中的要求。
6.2.2在质保期内,如因卖方设计、选型或制造方面的质量问题,一切维修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并无条件调换;如因买方或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卖方酌情收取配件费用,不收其他任何费用;在得到买方或业主反馈有质量问题,卖方二小时之内给予满意答复并在24~48小时内及时来人或指导解决;由于服务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在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严格按照IS09001:
2000质量体系要求进行服务,满足买方需求。
6.2.3卖方供货设备提供安装运行后1年的质量保证,在此期间由于卖方设备的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并积极地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部件。
6.2.4卖方承诺设备到现场免于解体。
6.2.5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由买方负责,卖方协助。
卖方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指导和技术服务,提供机组的试车方案,及时处理安装和调试中发生的故障和问题,试车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签字。
6.2.6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当设计和制造成使用寿命至少为30年(不包括风机标准所示的易损件),在正常工况下,不间断运行至少为8000小时。
6.3涂漆
6.3.1碳素钢、低合金钢的设备表面应涂漆。
除设计方另有规定外,下列情况不应涂漆:
(1)奥氏体不锈钢的表面;
(2)镀锌表面;
(3)已精加工的表面;
(4)铭牌、标志板或标签;
(5)螺栓、螺母表面不应涂漆,且应用塑料套保护;
6.3.2对应涂装的风机成套设备表面采用喷射、抛射或采用动力工具进行表面除锈,除锈时应防止对金属表面造成损伤。
除锈前,应清除可见的油脂和污垢;除锈后,应清除浮灰和碎屑,并将设备内的残留物清理干净;
(1)涂涮环氧富锌底漆、有机硅耐热漆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应达到Sa2.5要求为合格;
(2)涂涮醇酸底漆、环氧底漆、氯磺化聚聚乙烯专用底漆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应达到St3或Sa2.5要求为合格;
6.3.3底漆、中间漆、面漆应选择相互间结合良好的涂层配套,中间漆与面漆、底漆之间应无层间剥离,应根据SH3022-1999《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套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涂层与钢铁基层附着力按GB/T9286-1998中规定进行检测,附着力不低于1级;
(2)涂层与钢铁基层附着力按GB/T5210-2006中规定进行检测,附着力不低于3MPa;
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防腐蚀涂料,不宜配套使用,如需配套使用,必须经试验确定。
使用稀释剂时,其种类和用量应符合涂料生产厂标准的规定;
6.3.4需保温的风机设备涂漆要求:
(1)介质温度〈100℃,采用铁红环氧底漆两遍。
涂层干膜总厚度:
80-120μm;
(2)介质温度100-200℃,采用环氧有机硅耐热底漆两遍。
涂层干膜总厚度:
80-120μm;
(3)介质温度>200℃,采用耐高温有机硅涂料两遍。
涂层干膜总厚度:
80-120μm;
6.3.5不保温的风机设备涂漆要求:
采用氯磺化聚乙烯底漆+中间漆+氯磺化聚乙烯面漆,面漆颜色见设计方要求。
涂层干膜总厚度:
室内:
160μm,室外:
200μm;
七、检验及验收
7.1概述
7.1.1本文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7.1.2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
7.1.3卖方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程序,以保证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能完全满足合同的要求。
7.1.4买方参与检验不能理解为可以减轻和解除卖方的责任和保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卖方义务。
7.2.工厂检验
7.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7.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7.2.3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7.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7.3设备监造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卖方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交通、通讯等方便。
(3)卖方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买方从接到通知单之日起计)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4)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提供方便。
(5)卖方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设备定货合同签定后20天内,提交设备质量控制计划。
序号
项目
YZ
ZZ
SS
1
制定检查计划
R
R
2
材料检验
2.1
外观检查
R
R
2.2
厚度检查
R
R
2.3
转动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试验;
R
O
W/R
3
制造验收检查
3.1
焊接试板
R
O
W/R
3.2
叶轮拼接焊缝超声波探伤检验,组立焊缝进行渗透(PT)或磁粉探伤
R
O
W/R
3.3
主轴锻件粗加工后进行超声波探伤,精加工后进行磁粉(MT)探伤
R
O
W/R
3.4
焊前、焊后外观检查
W
3.5
热处理
R
O
W/R
3.6
轴承箱渗漏试验
W
3.7
无损检测
R
O
R
3.8
转子动平衡试验,转子的平衡品质为《ISO1940》G2.5;
H
O
H
3.9
进口调节门联动试验;
W
O
W
3.10
转子机械运转试验(运转时间:
轴承温升稳定后≥20min;轴承温度≤60℃,轴承箱振动速度有效值≤4.0mm/s)
H
O
H
4
外观检查
4.1
尺寸检查
R
W
4.2
除锈检查
R
W
4.3
油漆检查
R
W
5
包装检查
5.1
数量检查
O
W
5.2
备件数量检查
O
W
5.3
专用工具检查
O
W
注:
1、YZ:
买方(业主);ZZ:
卖方(制造方);SS:
SupervisionSurvey(监督检验第三方);W:
Witness(见证点);R:
Review(审核点);H:
Hold(停止点);O:
Certificate/Record(证书/记录)。
7.4性能验收试验
7.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文件的要求。
7.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买方现场。
7.4.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
机组性能试验在168小时试运完成,累计运行10月后进行,实验数据取连续72小时平均数据。
具体试验日期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7.4.4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
7.5出厂检验
风机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主要包括整机组机械运转试验。
卖方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买方参加出厂前检验,并同时提交相关试验报告,供买方审阅。
八、交付资料范围
A表示设计资料,B表示随机资料。
8.1卖方提供用于设计、制造、安装、操作及维修、检验的所有资料。
合同中标后7天向甲方提供A类资料含AUTOCAD电子版一份。
8.2A类资料:
(7天到货)
8.2.1机组布置图
显示所有设备和辅助系统如:
风机、电机、冷却器、等辅助设备的外型及尺寸。
标
注与用户连接的管口方位。
8.2.2基础条件图
主要部件重量,最大安装和维修重量,基础螺孔位置尺寸,电机功率,风机转速,机组重心。
8.2.3气路系统带控制点流程图
8.2.4冷却系统带控制点流程图
8.2.5气路系统配管示意图
8.2.6水路系统配管示意图
8.2.7报警及联锁逻辑框图(包括设定值)
8.2.8防爆接线盒内部接线端子图
8.2.9控制测量仪器一览表(包括仪表规格书)
8.2.8公用工程消耗指标
8.2.11叶轮材质化学成份分析及高温力学性能报告及叶轮强度计算书
8.2.12转子临界转速、轴承寿命L10等计算书。
8.3B类资料(随设备一起到施工现场)
8.3.1成套明细表
8.3.2机组安装,维修操作使用说明书,易损件图纸
8.3.3机组合格证、装箱清单
8.3.4图纸资料份数:
A类资料:
8份
B类资料:
8份(压力容器资料2份)。
九、包装运输
9.1包装
9.1.1风机的包装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部件损坏.
9.1.2风机设备在出厂试验后重新装配,并采取必要的防锈措施。
9.1.3风机设备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均用盖板或其它方式封盖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9.1.4需到现场连接的螺纹或管座的焊接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9.1.5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采用螺钉、铆钉或其它方式固定在设备上。
9.1.6包装箱设计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另用小箱封好装箱。
9.1.7每箱设备均有与箱件相符合的装箱单。
9.2运输
9.2.1运输方式:
卖方负责汽运到买方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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