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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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CJJ150-20XX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标准
Technicalcodeforleachatetreatmentofmunicipalsolidwaste
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标准
Technicalcodeforleachatetreatmentofmunicipalsolidwaste
CJJ150—20xx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xx年月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xx北京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5]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设计水质与水量;4总体设计;5单元设计;6辅助工程;7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8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术语,取消了原“初期渗沥液、中期渗沥液、后期渗沥液、封场后渗沥液”基本术语,增加“渗沥液主处理、渗沥液深度处理、渗沥液浓缩液”等本标准涉及的重要名字术语;2将原标准“渗沥液处理工艺”章节细化为“总体设计”和“单元设计”两章;3将原标准“4.3工艺设计”进行了详尽参数和要求的规定;4新增“5.7高级氧化”、“5.8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技术”、“5.9浸没燃烧蒸发”等近年来新工艺设计的规定;5将原标准有关臭气处理、污泥处理分别细化为“5.10臭气处理、5.11污泥处理”。
6将原标准“9应急处理措施”并入“工艺调试和运行管理”,并更名为“9工艺调试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主编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6号楼,邮政编码:
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木湛清(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环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
××××××××××××
××××××××××××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
××××××××××××
1总则
1.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做到保护环境、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渗沥液处理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
1.0.3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规模和使用年限应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使用年限等综合确定。
1.0.4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建设应在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采用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
提高处理效率,优化运行管理,节约能源,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
1.0.5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建设、运营应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区域土壤、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污染。
1.0.6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等,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渗沥液处理系统leachatetreatmentsystem
渗沥液从取水到处理出水排放的各个工艺处理单元的总称,包括预处理、主处理、深度处理和辅助处理等。
2.2渗沥液预处理leachatepre-treatment
消减渗沥液中的杂质、氨氮等污染负荷,改善后续工艺单元进水水质的工艺单元,通常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
2.3渗沥液主处理maintreatmentofleachate
主要去除渗沥液中的有机污染物、氮、磷等的工艺单元,通常采用厌氧、缺氧和好氧等生物方法处理。
2.4渗沥液深度处理leachatepost-treatment;advancedtreatmentofleachate
去除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溶解物等的工艺单元,通常采用膜法、高级氧化、蒸发、吸附法等方法处理。
2.5渗沥液辅助处理Leachateauxiliarytreatment
渗沥液预处理、主处理和深度处理各工艺段中产生的污泥、浓缩液和臭气等二次污染物,处理这些二次污染的工艺单元统称渗沥液辅助处理。
2.6渗沥液浓缩液concentratedleachate
渗沥液经纳滤、反渗透等膜处理或经蒸发处理分离出的含较高浓度难降解有机质和高盐度的浓缩废水。
2.7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side-streammembranebioreactor(SSMBR)
生物反应器与膜组件相对独立,通过混合液循环泵施加外压使处理水通过膜组件后排出的一种膜生物反应器(MBR)类型。
2.8内置式膜生物反应器submergedmembranebioreactor(SMBR)
膜组件浸没在生物反应器内,处理水通过负压抽吸经过膜单元后排出的一种膜生物反应器(MBR)类型。
2.9渗沥液膜处理membranetreatment
以膜为载体,运用膜分离手段处理渗沥液的方法。
包括纳滤和反渗透等。
2.10淤塞指数(SDI15)
由堵塞0.45um微孔滤膜的速率所计算得出的、表征水中细微悬浮固体物含量的指数。
2.11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技术mechanicalvaporrecompression(compression)(MVR/MVC)
利用蒸汽压缩机压缩蒸发产生的二次蒸汽,提高二次蒸汽的温度和热量,压缩后的蒸汽进入蒸发器作为热源再次使原液产生蒸发,从而达到不需要外供蒸汽,依靠蒸发器系统自循环来达到蒸发浓缩的一项蒸发技术。
2.12浸没燃烧蒸发(submergedcombustionevaporation,SCE)
利用气体燃料在液体亚表面增压浸没燃烧,并通过特殊的结构形成超微气泡,超微气泡与浓缩液直接接触蒸发的一种蒸发技术。
2.13产水率(水回收率)waterproductionrate
采用膜系统或蒸发系统处理渗沥液或浓缩液时,产水量与进水总量之百分比。
3设计水质与水量
3.1设计水质
3.1.1生活垃圾渗沥液设计进水水质参数的确定应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不同,根据实测水质,并结合渗沥液水质变化规律合理选取。
3.1.2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新建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应按照同地区同类型工程实际运行监测数据并结合初期渗沥液、中后期渗沥液及封场渗沥液的性质,综合评价选取。
3.1.3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沥液设计进水水质参数的确定,新建项目可参考同类地区焚烧厂渗沥液水质范围合理选取设计值。
3.1.4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沥液设计进水水质参数的确定,新建项目可参考同类地区转运站渗沥液水质范围合理选取设计值,也可参考当地或同类地区焚烧厂渗沥液水质参数。
3.1.5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改扩建项目的设计进水水质参数应参照现状设施的实测水质并根据运行年限推测水质变化范围。
3.1.6生活垃圾渗沥液浓缩液设计进水水质参数的确定应根据处理方式的不同并结合渗沥液水质变化规律合理选取。
3.2设计水量
3.2.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产生量宜采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规定的经验公式法(浸出系数法)进行计算,也可采用逐年平均法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176中推荐的经验公式法,有条件时宜采用水量平衡法校核。
3.2.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沥液产生量确定应根据原生垃圾含水率、垃圾转运方式、垃圾在焚烧厂储坑内停留时间、当地气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通常渗沥液的产生量按照垃圾处理量的15~35%计算。
3.2.3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沥液产生量应根据原生垃圾含水率,垃圾压缩工艺特点综合考虑。
通常按照垃圾处理量的5~15%取值。
3.3排放水质
3.3.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排放水质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要求;尚应符合项目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
3.3.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沥液排放除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外,尚应符合项目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
3.3.3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其他垃圾处理设施的渗沥液排放,应符合项目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
4总体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固废处理园区模式规划和建设时,垃圾渗沥液宜按照“集中处理”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
4.1.2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设计规模应在渗沥液水量、水质计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运行时间、其他污水汇入和设计富裕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4.1.3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艺应根据渗沥液进水水质、水量及排放要求综合确定,宜采用组合工艺,组合工艺的主体宜为生物处理工艺。
4.1.4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宜按照两个及两个以上系列设计,规模较小时可采用单系列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应考虑备用。
4.2工艺流程
4.2.1渗沥液处理工艺宜包括预处理、主处理和深度处理。
渗沥液的处理工艺应根据渗沥液的进水水质、水量及排放要求综合选取。
其组合工艺见图4.2.1。
图4.2.1常规工艺流程
4.2.2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为初期渗沥液和中期渗沥液时,宜采用“预处理+主理+深度处理”组合工艺或“主处理+深度处理”;当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为后期渗沥液或封场渗沥液时,可采用“预处理+深度处理”组合工艺。
4.2.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渗沥液,处理工艺宜选择“预处理+主处理+深度处理”组合工艺。
4.2.4垃圾渗沥液预处理工艺可选择物化处理或生物处理等。
4.2.5主处理宜选择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工艺,也可选择序批式生物反应器(SBR)等处理工艺。
4.2.6深度处理可选择膜处理工艺、高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BAF)、机械蒸发再压缩蒸发(MVR/MVC)或其他先进可靠的处理技术。
4.2.7膜处理工艺宜选择纳滤、反渗透及二者组合的工艺。
4.2.8浓缩液处理可选择浸没燃烧蒸发(SCE)、机械蒸发再压缩(MVR/MVC)、高级氧化等工艺。
4.2.9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臭气及沼气等,需根据环评及排放要求选择适宜的处理技术。
4.3总体布置
4.3.1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应满足国家现行的消防、卫生、安全等有关标准的规定,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周围环境、工艺流程、建构筑物及设施相互间的平面和空间关系,各项设施整体应协调统一。
2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其位置和朝向应力求合理,并应与处理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
4.3.2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要求。
4.3.3总体布置应充分考虑渗沥液收集与外排条件,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方的要求。
4.3.4渗沥液处理厂(站)宜单独设置在垃圾处理(厂)场管理区的下风向,并应满足施工、设备安装、各类管线连接简洁、维修管理方便等要求。
4.3.5厌氧反应器、火炬及沼气储柜的布置宜参照《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GB/T51063的相关要求。
4.3.6渗沥液处理主体设施四周宜采取有效的绿化隔离措施。
4.3.7渗沥液处理区域内应有必要的通道,应有明显的车辆行驶方向标志,并应符合消防通道要求。
4.3.8渗沥液处理区道路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
的有关规定。
5单元设计
5.1调节池
5.1.1调节池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调节池容积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的有关规定;
2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渗沥液调节池有效容积不宜小于7d渗沥液平均产生量;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渗沥液调节池有效容积不宜小于4d渗沥液平均产生量;
3调节池宜设计为2个或分格设置,宜并兼事故调节池功能;
4渗沥液调节池应加盖并配套甲烷监测设施、气体收集及处理设施等;
5渗沥液调节池宜根据使用条件及形式设置清淤措施。
5.1.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转运站等渗沥液调节池前端应根据水质、水量等因素选择适宜预处理措施。
5.2混凝沉淀
5.2.1混凝反应形式的选择,应根据渗沥液进水水质、水量、后续处理单元对水质要求,并考虑渗沥液水温变化、水质水量均匀程度以及是否连续运转等因素,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2.2混凝反应药剂混合设备的选择,应根据渗沥液水量、水质、水温等条件综合分析后确定。
混合设备宜采用管式混合器、机械混合器、水泵混合装置等。
5.2.3沉淀池的个数或能够单独排空的分格数不宜少于2个。
5.2.4设计沉淀池时应考虑均匀配水和集水。
5.2.5当渗沥液悬浮物(SS)浓度较高或排泥量较大时,应在反应设备中设机械排泥装置,并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污泥处理处置。
5.3厌氧生物处理
5.3.1厌氧生物处理宜选择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UASB)、上流式厌氧过滤床法(UBF)、内循环厌氧反应器(IC)等反应器及其改良工艺等。
5.3.2厌氧生物处理系统包括厌氧反应器、供热系统(常温厌氧的除外)、沼气利用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等,宜参照工艺流程图5.3.2设计。
利用/火炬燃烧
渗沥液原液
后续处理单元
厌氧反应器
沼气
污泥处理
供热系统
图5.3.2厌氧系统流程框图
5.3.3厌氧反应器的设计应根据进出水水质、水量、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容积负荷等因素确定,反应器形式宜采用圆形,减少水力死区,宜采用中温厌氧。
5.3.4厌氧生物处理系统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要求:
1常温厌氧温度范围宜为(20~30)℃,中温厌氧温度范围宜为(33~38)℃;
2容积负荷宜为(4~10)kgCOD/(m3•d);
3pH值宜为6.5~7.8;
4停留时间宜为(4~10)天;
5COD去除率宜大于60%。
6沼气产率宜取(0.35~0.60)m3/kgCOD,沼气中甲烷含量宜为55%~65%;
7上升流速:
(0.5~3.0)m/h;
5.3.5厌氧反应器的计算容积宜采用容积负荷法,并采用表面负荷法进行校核。
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容积负荷法
(5.3.5-1)
式中:
V—厌氧反应器容积,m3;
Q—垃圾渗沥液处理量,m3/d;
SV—容积负荷,kgCOD/(m3•d);
C0—进水COD浓度,kg/m3。
(2)表面负荷法(校核)
(5.3.5-2)
式中:
q—表面负荷,m³/(m²•h)。
一般取0.5-3.0m³/(m²•h);
Q—污水处理量(循环总量),m3/h;
S—反应器平面投影面积,m²。
5.3.6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应利用或安全处置,沼气产量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5.3.6)
式中:
Qa—厌氧产沼气量(m3/h);
Q—垃圾渗沥液处理量(m3/d);
C0—厌氧反应器进水COD浓度(kg/m3);
Ce—厌氧反应器出水COD浓度(kg/m3);
ŋ—沼气产率,宜取(0.35~0.60m3/kgCOD)。
5.3.7厌氧系统的工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厌氧反应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制结构两种。
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壁应做防腐处理;钢制结构内、外壁应做防腐处理,外壁应做保温。
2垃圾渗沥液中钙镁离子及SS含量很高时,厌氧工艺的前端应设置相应的处理工艺单元,降低对厌氧布水设施的影响,同时布水设施应有防堵塞和结垢的措施。
3沼气应根据具体的利用处置方案,配套相应的净化措施。
5.3.8厌氧系统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厌氧防爆区域内配备的工艺和电气设备、仪表应具备防爆性能。
2厌氧产气管路上应设置阻火器和水封,同时设置自动点燃火炬作为尾气安全排放措施。
3厌氧反应器及沼气储存等区域应设甲烷监测及报警装置。
5.4膜生物反应器(MBR)
5.4.1MBR系统通常由预过滤器、生物反应器、膜组件、曝气系统等单元组成,配套设施及设备包括膜组件清洗装置、水泵、风机、仪表及电气控制等。
5.4.2MBR系统分为外置式和内置式两种,外置式膜宜选用管式超滤膜,内置式膜宜选用中空纤维微滤或超滤膜。
1当采用外置式MBR时,宜参照工艺流程图5.4.2-1设计。
图5.4.2-1常规外置式MBR系统流程框图
2当采用内置式MBR时,宜参照工艺流程图5.4.2-2设计。
图5.4.2-2内置式MBR系统流程框图
3当需要强化生物处理时,宜参照工艺流程图5.4.2-3设计。
图5.4.2-3强化生物处理MBR系统流程框图
5.4.3MBR系统的设计进水主要污染物指标宜符合下列要求:
1进水COD不宜大于20000mg/L;
2生化需氧量与化学需氧量比值(BOD5/COD):
不宜小于0.3;
3进水氨氮(NH3-N)不宜大于3500mg/L;
4生化需氧量与氨氮(BOD5/NH3-N)比值不宜小于5。
5.4.4MBR系统的工艺主要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要求:
1污泥浓度(MLSS):
宜为8000mg/L~15000mg/L;
2污泥负荷:
宜为(0.05~0.3)kgCOD/(kgMLSS•d);
3脱氮速率:
宜为(0.04~0.13)kgNO3-N/(kgMLSS•d);
4硝化速率:
宜为(0.02~0.06)kgNH4+-N/(kgMLSS•d);
5污泥总产率系数:
宜为0.15~0.3kgMLSS/kgCOD;
6水温度:
宜为20℃~35℃。
5.4.5MBR系统出水水质指标宜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需氧量(COD):
不宜大于1200mg/L;
2生化需氧量(BOD5):
不宜大于200mg/L;
3氨氮(NH3-N):
不宜大于50mg/L;
4总氮(TN):
不宜大于200mg/L。
5.4.6MBR系统生化部分反硝化池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4.6-1)
(5.4.6-2)
式中:
——反硝化池容积,m3;
Q——设计渗沥液流量,m3⁄d;
X——生物反应池内污泥浓度(MLSS),gMLSS/L;
——排出生物反应池系统的微生物量,kgMLVSS/d;
——生物反应池进水总氮浓度,mg/L;
——生物反应池出水总氮浓度,mg/L;
——脱氮速率,kgNO3-N/(kgMLSS·d);
——污泥总产率系数,kgMLSS/kgCOD;
——MLSS中MLVSS所占比例,gMLVSS/gMLSS,一般取0.6~0.8;
——生物反应池进水化学需氧量,mg/L;
——生物反应池出水化学需氧量,mg/L。
5.4.7MBR系统生化部分硝化池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4.7-1)
(5.4.7-2)
分别计算出VS和VN值,取两者中大者作为VO。
式中:
VO——硝化池容积,m3;
VS——去除碳有机物所需硝化池容积,m3;
VN——硝化所需反应器容积,m3;
Q——设计渗沥液流量,m3⁄d;
So——生物反应池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mg/L;
Se——生物反应池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mg/L;
No——生物反应池进水氨氮浓度,mg/L;
Ne——生物反应池出水氨氮浓度,mg/L;
X——生物反应池内混合液悬浮固体(MLSS)平均浓度,g/L;
KS——污泥负荷,kgCOD/(kgMLSS·d);
KN——硝化速率,kgNH4+-N/(kgMLSS·d)。
5.4.8MBR系统生化部分混合液回流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4.8-1)
(5.4.8-2)
式中:
Q——设计渗沥液流量,m3⁄d;
QR——混合液回流量,m3⁄d;
f——设计脱氮效率,%;
R——回流比,倍。
5.4.9MBR系统生化部分硝化池中的污水需氧量,根据去除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的硝化和除氮等要求,按下列公式计算:
O2=0.001aQ(So-Se)-cΔXV+b[0.001QNk-0.12ΔXV]-0.62b[0.001Q(Nt-Noe)-0.12ΔXV](5.4.9)
式中:
O2——污水需氧量(kgO2/d);
Q——硝化池的进水流量(m3⁄d);
So——硝化池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mg/L),计算时可用化学需氧量代替,但需根据水质情况考虑换算系数;
Se——硝化池出水五日生化需氧量(mg/L),计算时可用化学需氧量代替,但需根据水质情况考虑换算系数;
ΔXV——排出硝化池系统的微生物量(kg/d);
Nk——硝化池进水总凯氏氮浓度(mg/L);
Nt——硝化池进水总氮浓度(mg/L);
Noe——硝化池出水硝态氮浓度(mg/L);
0.12ΔXV——排出硝化池系统的微生物中含氮量(kg/d);
a——碳的氧当量,当含碳物质以COD计时,取1.0;
b——常数,氧化每公斤氨氮所需氧量(kgO2/kgN),取4.57;
c——常数,细菌细胞的氧当量,取1.42。
5.4.10MBR系统生化部分鼓风曝气时,可按下式将标准状态下污水需氧量,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供气量。
(5.4.10)
式中:
GS——标准状态下供气量(m3⁄h);
0.28—标准状态下(0.1MPa、20℃)下的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氧量(kgO2/m3);
OS——标准状态下生物反应池污水需氧量(kgO2/h);
EA——曝气器氧的利用率(%);
5.4.11MBR系统超滤或微滤膜参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膜面积计算
公式:
S=Qh/J(5.4.11-1)
S--膜总面积(m2);
Qh---进水流量(m3/h);
J---膜通量(L/m2•h)。
(2)膜元件计算
公式:
n=S/Sa(5.4.11-2)
n---膜数量(支);
S---膜面积(m2);
Sa---单支膜面积(m2)。
5.4.12外置式膜通量宜为60L/(m2•h)~70L/(m2•h)。
内置式按材质区分,PVDF材质的膜通量宜为8L/(m2•h)~12L/(m2•h),PTEF材质的膜通量宜为8L/(m2•h)~20L/(m2•h)。
5.5纳滤
5.5.1纳滤工艺宜为经过生物处理后的出水,宜参照工艺流程图5.5.1设计。
图5.5.1纳滤系统工艺流程框图
5.5.2纳滤系统的设计进水主要污染物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需氧量(COD)不宜大于1200mg/L;
2生化需氧量(BOD5)不宜大于30mg/L;
3氧化还原电位(ORP)宜小于200mv;
4进水pH值宜小于7.0。
5.5.3纳滤系统的主要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温度:
8~30℃;
2pH值:
5.0~7.0;
3操作压力:
0.5-2.5MPa。
4COD去除率应大于80%;
5产水率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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