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瓦斯爆炸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26365609
- 上传时间:2023-06-18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89.74KB
井下瓦斯爆炸应急预案.docx
《井下瓦斯爆炸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下瓦斯爆炸应急预案.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井下瓦斯爆炸应急预案
目录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
1.1基本情况1
1.2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1
1.3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场所2
1.4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2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
3.组织机构及职责3
3.1应急组织体系3
3.2指挥机构及职责3
4.预防与预警12
4.1危险源监控12
4.2预警行动14
5.信息报告程序15
5.1报警系统及程序15
5.2报警方式15
5.3通讯联络方式15
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15
5.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16
6.应急处置16
6.1响应分级16
6.2响应程序16
6.3处置措施21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24
附录一26
附录二29
***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矿目前开采的煤层有6层,即:
7-3#层、7-4#层、9#层、11#层、12#层、12-3#层。
开采的盘区有7个,即:
7-3#层307盘区、7-4#层307盘区、9#层402盘区、12-3#层301盘区、11#层307盘区、12#层402盘区、12#层301盘区。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基本情况
瓦斯(CH4)属于爆炸性气体,其浓度在5%-16%时有爆炸危险。
***矿井下生产战线长,盘区及煤层分布多,系统复杂,人员分布多而广,因此,一旦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会直接危害到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并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晋煤瓦发【2012】23号》文件批复:
***矿的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详见下表),其中大井12-3#层301盘区和南山井12-2#层402盘区为高瓦斯盘区,两个盘区内各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达10.93m³/min和8.83m³/min,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最大均可达到0.8%。
名称
CH4绝对涌出量
(m3/min)
CO2绝对涌出量
(m3/min)
CH4相对涌出量
(m3/t)
CO2相对涌出量
(m3/t)
全矿井
46.5
70.69
7.61
11.6
1.2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
采、掘工作面配风不足,工作面超产,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风筒断开或严重漏风,风流短路,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异常涌出;上隅角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不当,电器失爆,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过流保护失效,静电火花、机械摩擦火花、冲击火花的产生,放炮未填炮泥或炮泥长度不够,一味使用煤矿安全炸药或毫秒雷管,高瓦斯煤层未抽放或抽放效果不好,抽放管路泄露,巷道未通风或通风不良造成瓦斯积聚等,均可能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1.3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场所
瓦斯爆炸事故一般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等井下作业点。
采煤工作面一般发生在上隅角、采煤机附近及巷道冒高处,掘进工作面一般发生在迎头、巷道冒高处及停风时段。
引爆火源多为爆破火源、电气火源及摩擦火源。
个别采空区或者巷道由于封闭不及时、不严密而形成瓦斯积聚,也会引起瓦斯爆炸或瓦斯燃烧。
1.4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1)爆炸事故与瓦斯涌出有一定的关系,一般随季节性变化而引起大气压变化,从而造成瓦斯涌出发生变化。
在年末和节假日期间,由于人的心理因素影响,可能较平常出现更多的违规现象,使瓦斯爆炸事故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2)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最严重的事故灾难之一,易造成群死群伤,矿毁人亡,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000℃)爆炸冲击波(最高1.2mpa)并伴随大量有毒害气体。
爆炸生成的高温、高压及冲击波,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支架损毁,顶板冒落,通风构筑物破坏,引起矿井通风紊乱;爆炸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伴随风流蔓延,导致较远人员伤亡;此外,爆炸在一定条件下会诱发火灾,引起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冲击波卷起巷道积尘,可能引发煤尘爆炸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灾难性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抢险救灾必须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人员必须及时到位。
2、自救互救原则。
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
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矿山救护大队必须设立待命机制,一旦接到命令必须迅速到位。
事故现场勘查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总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4、通讯畅通原则。
井上下应设立专用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5、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必须执行“先撤人,再断电,最后汇报”的原则。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认为必要时须在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矿成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1个应急救援办公室和11个应急行动小组。
组织结构图如下: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经营副矿长
生活副矿长开拓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
通风副总安全副总开拓副总地质副总机电副总电气副总
副总会计师机电助理开拓助理准备助理后勤助理
技术科长通风区长地质科长调度主任机电科长安监站长医院院长**派出所所长救护队长
2.总体职责
(1)负责组建应急小分队及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建立应急通信与警报、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2)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救援组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4)分析判断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响应级别;
(5)批准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并批准实施;
(6)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7)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救援级别;
(8)安排布署救援人员、员工、家属从事故区域撤离的工作;
(9)协调物资、设备、车辆、医疗、通讯、后勤等以保障应急救援;
(10)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公布社会;
(11)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命令;
(12)负责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
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3.分工职责
总指挥职责:
发生事故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全面组织全矿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资实施救援活动。
指挥部成员职责:
(1)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
(2)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络;
(3)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转移;
(4)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抢救受伤人员;
(5)负责总指挥布置的其它事项。
3.2.2应急救援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组成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是指挥部直属常设机构,主要行使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和协调指挥职能。
办公室主任:
调度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调度室及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
地面报警电话:
***
井下报警电话:
按***键或***拨号
2.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监督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2)承接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应急指挥中心集合。
(4)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现场。
(5)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6)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7)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8)组织矿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各单位事故应急演练。
3.2.3应急行动组组成及职责
1.应急行动组组成
(1)技术分析专家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开拓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生活副矿长安全副总通风副总开拓副总
地质副总机电副总电气副总副总会计师机电助理
开拓助理准备助理后勤助理技术科长通风区长
地质科长调度主任机电科长救护队长
安监站长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2)抢险救援组
组长:
生产副矿长
成员:
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开拓副矿长通风副总开拓副总
地质副总机电副总电气副总技术科长通风区长
地质科长调度主任机电科长救护队长防尘区长
运输一、二区区长
(3)后勤服务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
生活副矿长工会主席
成员:
行政科长房产科长矿办主任劳保科长车队队长医院院长
(4)物资装备供应组
组长:
经营副矿长
成员:
财务科长材料科长机电科长运输一、二区区长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成员:
***派出所所长武装部长
(6)安全监察组
组长:
安全副矿长
成员:
安全副总安监站第一副站长
(7)宣传教育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成员:
宣传部长工会副部长教培科长
(8)医疗救护组:
组长:
安全副矿长
成员:
医院院长调度主任
(9)通信信息组
组长:
机电副矿长
成员:
调度主任通讯科长
(10)交通运输组
组长:
经营副矿长
成员:
调度主任运输一、二区区长车队队长
(11)财力保障组
组长:
经营副矿长
成员:
财务科长工资科长
2.应急行动组应急职责
(1)技术分析专家组
a.正确科学地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损失程度;
b.研究合理的救援行动方案,做到减少伤亡及损失;
c.灾后查明主要原因,并吸取教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并制定今后的防范措施;
d.事故处理后,根据设备设施的损坏程度,确定并提出修复或报废处理意见。
(2)抢险救援组
a.按照总指挥部的安排,调集抢险队伍,救灾设备、物资、工具、车辆进入灾区进行抢险;
b.按照灾情的发展,指挥各救援小组,有计划地抢救、撤离人员和财产;
c.组织好抢险队伍,有计划、有步骤抢险,保证抢险人员及灾区人员安全;
d.减少灾害中的次生灾害,如着火、触电及建筑物倒塌伤人等;
e.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水、电、气、通风设施损坏情况,做好修复工作。
(3)后勤服务及善后处理组
a.做好群众疏散及临时安置工作;
b.做好受灾群众生活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
c.组织医疗救护队奔赴灾区,做好伤病员救护;
d.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物资装备供应组
a.做好救灾物资的保障、发放、登记工作;
b.做好外界物资的接收、登记、统计等管理。
(5)治安保卫组
a.对易燃易爆及要害部位现场保护;
b.对受灾地区和重点设施采取周密的保护措施,严防哄抢和破坏;
c.公布临时特别治安措施,组织群众搞好治安联防,保证治安秩序。
(6)安全监察组
a.确保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安全、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b.对采取应急措施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及时提出,并改进。
(7)宣传教育组
a.加强全员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
b.搞好应急救援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提高员工自保互保能力;
c.注意群众动态,平息谣言,稳定情绪。
(8)医疗救护组
a.搞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救治工作、积极做好重伤人员的转院工作;
b.搞好各类急救药品,器械的清点、保管工作。
(9)通信信息组
a.做好通信维修及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线路畅通无阻;
b.负责建立临时通信系统。
(10)交通运输组
a.负责迅速调集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b.及时将救助物资送往事故现场,保障应急救援;
c.检查通往灾区的道路、巷道是否畅通,如有损坏立即组织抢修,保证车辆顺利通行。
(11)财力保障组
a.保障应急救援经费及时到位;
b.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3.应急行动组日常管理职责
(1)加强矿井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2)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重要场所、重要设施情况,做好维修保养。
(3)研究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
(4)做好对员工的应急预案培训学习,提高员工应急响应能力。
(5)按计划组织预案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6)加强救灾设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7)加强急救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抢险时车辆能及时到位。
(8)确保应急救援经费及时到账,专项使用。
(9)落实好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社会治安。
4.相关成员职责
总工程师:
是矿长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提出处理建议方案;组织全矿有关技术人员,定期认真分析安全重大问题,提出处理预防方案措施;协助矿长实施救灾计划,处理重大隐患和事故。
副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分管口认真学习贯彻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按照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好救援、避灾路线演习;当发生灾害时,根据总指挥的要求,按作战计划,认真组织好营救人员的准备工作,及时调集救灾物资,安排遇难人员的医护抢救,搞好伤病员及家属的生活安排,搞好治安工作,做到安全可靠,对出入井人员的数量、证件要严格检查,确保救灾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副总工程师:
协助矿长、总工程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各分管矿长组织好预案措施贯彻;全面掌握各分管范围的安全状况,使隐患处理到事故发生之前;发生灾变时,协助各分管矿长负责好各分管范围的抢险救灾工作。
矿长助理:
协助副矿长向各分管范围贯彻应急救援预案,并落实掌握好各分管范围内对灾害预防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矿长和分管矿长汇报;当发生灾害时,协助矿长负责好各分管范围内抢险救灾工作。
救护队队长:
全面指挥和领导救护队及其它救灾人员,按照总指挥的要求,完成营救遇难人员和抢险救灾任务,并与外单位救护队积极配合协作。
上一级救护队营救时应由上一级救护队长统一指挥作战。
安监站站长:
根据事故抢救计划,严格控制入井救灾人员,并对抢救中的安全进行有效监督。
通风区区长:
按照矿长命令调整通风系统,密切注视主扇工作状况,构筑和拆除必要的通风设施,严格执行有关通风安全措施。
技术科、地质科科长:
协助救灾中的各方面工作,提供救灾技术资料、图纸,协助矿长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分析事故案情。
区、队长及工长:
熟悉避灾路线,负责核查事故地点本队组的人数,采取有效措施,有组织地从事故地点撤离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
否则,先撤到安全地点等待援救,并将事故的全过程如实地汇报调度室(指挥部),听从矿长的指挥,做好抢险救灾接受任务的准备。
值班矿领导、调度员:
灾害发生后,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指挥,调度员详细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和集团公司调度室,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的命令,电话通知召集有关人员立即集中待命,统计掌握入井人数和地面抢险人数,随时调度抢救工作。
灯房、考勤室、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
按照当班考勤台账,根据电脑考勤、灯牌和自救器情况,迅速查清井下人员姓名、人数,汇报调度室,严格控制入井救灾人员,无正式手续者一律不准发放矿灯和自救器。
材料科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将准备好的抢救器材运往指定地点。
机电科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扇工作制度,确保正常运转,做好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机电设备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运输区区长:
组织将遇难人员迅速运至地面抢救,并迅速运送救灾物资到事故地点。
医院院长:
组织好受伤人员急救治疗护理和药物供应。
行政、劳保科长:
组织好遇难人员的安置,搞好事故抢救人员及伤亡人员家庭生活及食宿安排。
**派出所所长:
搞好事故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做好井口警戒,保证抢险正常进行。
通讯科科长:
事故发生后,组织好电话的联系工作,保证畅通无阻,以最快最优的服务质量保证抢险工作的及时顺利进行。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矿属高瓦斯矿井,因此,要加强对各处危险源的监控。
1、除进一步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外,还要加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各掘进巷道的瓦斯检查,杜绝瓦斯积聚或超限。
2、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采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工检测的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个危险源及区域进行监控。
4.1.2采取的预防措施
1、所有采(包括撤退工作面)、掘、准备工作面都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2、无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盘区层别回风巷、各类硐室执行巡回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矿井的主要回风巷等区域瓦斯检查每旬至少一次,各回风井瓦斯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有变化或可能积聚有害气体的硐室、巷道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检查及其检查次数和方法由总工程师决定。
3、凡《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规定必须佩带便携仪的人员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仪,安监站负责检查、落实。
4、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风筒末端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和现场风量要求。
5、做好瓦斯涌出预测预报工作,掘进巷道在掘进接近地质构造变化地段时,地质科要及时通知通风区和施工单位。
通风区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要加强瓦斯排放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瓦斯排放。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以及放炮停电制度。
8、凡已封闭的废旧巷道、暂不能封闭的采后工作面和其它存在自然发火隐患的地点,通风区救护队每旬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台账,做好记录,进行分析。
9、任何人不准随意打开采空区、废旧巷道的密闭。
10、掘进巷道的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时,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和警标,任何人不允许在无风区或瓦斯超限区内指挥或强行作业。
瓦斯超限区域恢复工作前,必须由通风区负责排放完瓦斯;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允许恢复工作,恢复送电。
11、对于炮眼内瓦斯超限的掘进巷道工作面,一要加强巷道内及工作面瓦斯检查,二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大直径风筒和大功率局部通风机,三要按规定充填炮眼,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
12、全井各用风地点配风量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重点区域要根据瓦斯情况合理配风。
13、密闭巷道启封时,必须由通风区制定安全措施,由救护队实施。
待正常通风且各种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
14、全矿性的停电停风检修前,必须制定通风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
15、矿井主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受该通风机影响的停风区域必须全部断电撤人,并安排专人在通向停风区和影响区的各巷(井)口设警拦人。
当利用主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
在恢复矿井或盘区通风系统时,当主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16、加强对监测系统的调校和维护,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17、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18、井下分站及电源箱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19、每班由瓦检员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通风部门,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0-1%,±0.1;1%-3%,±0.2;3%-4%,±0.3),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措施,由监测队对超过允许误差的监测设备负责在8小时之内调校完毕。
20、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矿井监测日报上,送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值班干部审阅。
21、除上述日常性的管理及预防措施外,还应加大对矿井瓦斯的治理力度,严防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矿井要严格执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利用钻孔抽放或瓦斯抽放专用巷抽放等方法治理瓦斯。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条件
发生如下情况时,应开启预警机制。
1、井下产生火灾;
2、井下出现明火或出现电火花时;
3、当瓦斯超限、积聚、喷出、突出时。
4.2.2预警的方式、方法
1、甲烷传感器报警;
2、瓦检员现场检查和汇报。
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1、***矿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重大事故实行四级分级管理制度;
2、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现场人员立即电话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3、集团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预警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建立事故防范报警系统,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
报警系统由井下电话通讯系统组成,发生事故地点的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报警信息通过电话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通过电话向井下各个受威胁区域发出警报。
5.2报警方式
电话汇报或拉报警信号。
5.3通讯联络方式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
***井下电话按***键或***。
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瓦斯爆炸事故确认发生后,立即向矿调度室、通风区、安监站电话汇报。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并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通风处和安监局电话汇报。
3、集团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
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5.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
1、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支援。
2、四级以上事故发生后,矿必须在1小时内按规定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Ⅰ级: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10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
发生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
发生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
发生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的预警信息,由集团公司报请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较重(Ⅲ级)、一般(Ⅳ级)的预警信息,由集团公司发布、调整和解除。
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事故的预警信息,由矿发布、调整和解除。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发生四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矿调度室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及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上级决定启动相应预案。
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矿指挥部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集团公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矿领导汇报,由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井下 瓦斯 爆炸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