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展览馆招标文件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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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展览馆招标文件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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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展览馆招标文件a
宝应县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方案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11-C-052
招标人:
宝应县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招标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项目概况
第四章设计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附件招标人提供的附件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为展示宝应县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历程、成就和前景,向市民介绍和传播城市规划的信息,向县外人士提供一个展示宝应对外形象的窗口,并引入新的理念和手段,科学确定展示馆功能特色,策划展示内容,达到较好的展示效果,宝应县规划展示馆项目已经宝发改审批字[2011]92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特开展宝应县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方案的公开招标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宝应县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方案。
二、招标单位:
宝应县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
位于宝应大道北侧,宝应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大厦裙楼(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1950平方米,为两层框架结构,该布展工程总投资估算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确定展示主题定位、室内布展总体策划、功能和展区布局、展项内容与面积、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项目概算等智能化规划展示馆所具备展示功能的全部设计内容等(详见《宝应县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馆工程企业二级(含二级)资质以上;
3、设计业绩:
2008年1月1日后承担过规划展示馆类似设计至少三项;
4、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的资历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事过相关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2008年1月1日后从事过规划展示馆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2)其他设计人员应有3年以上从事类似设计工作的经历;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审批部门较强的沟通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报名时同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设计方案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展馆一级或二级资质资格证书原件;设计业绩合同原件等证明文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提交一份能证明本单位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
2、公告及报名日期:
公告发布自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2日止(上午8:
30—12:
00、下午14:
00—17:
00),公告期间接受报名。
3、地点:
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叶挺东路53#-2二楼)。
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经预审合格后购买。
八、现场踏勘及质疑:
1、投标人于2011年12月5日前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自行与联系人联系实地踏勘,踏勘过程中有不明白的事项当面咨询。
2、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可在现场踏勘时询疑,现场答疑之后,其余相关提问应于2011年12月8日17时之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于2011年12月9日17时之前予以答复。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4日上午9:
30之前
十、投标地址:
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叶挺东路53#-2一楼)
十一、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24日上午9:
30
十二、开标地点:
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叶挺东路53#-2一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2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3、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部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宝应县支行开发区分理处
银行帐号:
3200965
4、交纳时间:
2011年12月23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以到账时间确认缴纳时间)。
十四、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综合评法满分为100分。
其中:
商务标(10分):
指设计费用的报价;技术标(80分):
包括设计方案、提供的设计成果、设计方案总说明等;资信标(10分):
包括企业资质及设计业绩等。
2、对参加本次设计方案投标的中标人、入围方案、未入围有效标书的投标人,在参加下一轮施工招标中优先入围参加投标,评标将按相应分值分别给予加分。
十五、咨询及联系
1、招标单位本项目联系人:
蔡欣联系电话:
0514-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尚春联系电话:
0514-
传真:
0514-E-mail
十六、本工程招标公告即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网站名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中国宝应网”,网址。
招标单位:
宝应县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名称:
宝应县规划局
联系人:
蔡欣刘尚春
联系电话:
0514-
传真:
0514-
项目名称
宝应县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方案
项目地址
宝应大道北侧宝应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大厦裙楼(东北角)
项目概况
规划展示馆共二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该布展装修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包括确定展示主题定位、室内布展总体策划、功能和展区布局、展项内容与面积、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项目概算等具备展示功能、综合运用等多功能、智能化规划展示馆所具备展示功能的全部设计内容
设计周期
深化设计7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期限为2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馆工程企业二级(含二级)资质以上;
3、设计业绩:
2008年1月1日后承担过规划展示馆类似设计至少三项;
4、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的资历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事过相关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2008年1月1日后从事过规划展示馆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2)其他设计人员应有3年以上从事类似设计工作的经历;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审批部门较强的沟通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
资质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展馆一级或二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设计业绩合同原件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
公告发放日至2011年12月2日止(上午8:
30—12:
00、下午14:
00—17:
00,),在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叶挺东路53#-2二楼)发售,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购买。
踏勘现场
投标人于2011年12月5日前与联系人联系实地踏勘
询疑
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可在现场踏勘时询疑,现场答疑之后,其余相关提问应于2011年12月8日17时之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于2011年12月9日17时之前予以答复。
投标有效期
60天(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2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3、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部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宝应县支行开发区分理处
银行帐号:
3200965
4、交纳时间:
2011年12月23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以到账时间确认缴纳时间)。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全套商务标投标文件正、副本,为“明标”,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密封;
2、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为“明标”,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密封;
2、技术标投标文件副本(包括电子文件光盘、展板)为“暗标”,不得署名或标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
投标文件份数
1、技术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包括电子文件光盘2份、展板1份);
2、商务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除特别注明之处其余均采用A3纸张制作,正本、副本分册装订,须采用胶装。
投标文件的密封
和标识
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
2、密封方式:
正本单独密封、副本与自动解说电子文件一起密封、建筑效果图单独密封,外包装均采用牛皮纸密封包装;
3、全套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都不得出现任何标识;
4、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签收,并视同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4日上午9:
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叶挺东路53#-2一楼)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本项目所有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4日9:
30时)
开标地点:
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叶挺东路53#-2一楼)
设计费报价上限价
本项目设计费(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投标报价上限价为:
3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专家5人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3名投标人为入围方案,并要求投标单位在7日内对其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方案由招标人报请县政府确定其一为中标方案,同时县纪检、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全程参与。
履约保证金
数额:
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宝应县规划局
开户行:
另行通知
帐号:
另行通知
交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
补偿金支付方式
未中标单位的补偿金,在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以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支付。
保密要求
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图件及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投标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及传播。
其他事宜
1、1、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2、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按设计新颖、方案先进、造价合理的原则择优选择出优胜设计方案。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前向招标人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质疑。
3、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人及其授权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有效的应征设计成果。
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人有权将其所应得奖金、补偿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4、各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各投标人的调研费、差旅费及所获补偿金、奖金的税费自理。
6、所有提交成果的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所有权归宝应县规划局。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
8、招标人拥有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一、说明
1、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属宝应县规划局。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馆工程企业二级(含二级)资质以上;
、设计业绩:
2008年1月1日后承担过规划展示馆类似设计至少三项;
、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的资历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事过相关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2008年1月1日后从事过规划展示馆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2)其他设计人员应有3年以上从事类似设计工作的经历;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审批部门较强的沟通能力。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4、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招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对于未中标投标人,招标人给予一定的设计补偿费,其方案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5、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见招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因踏勘现场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应通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调查,充分了解现场的全部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增加、索赔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设计知识产权归属与相关法律问题:
所有提交成果一律不退回,宝应县规划局有权采纳其方案的合理要素,所有提交成果的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所有权归宝应县规划局。
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人及其授权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有效应征设计成果。
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人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各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设计单位承担。
在方案设计过程中,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
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7、设计公司有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费用自理。
8、所有提交的投标文件接收后一概不退。
9、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承认本次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本文件规定的条款参与招标。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由本招标文件内容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依据)。
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
4、投标人在所收到的由招标单位发出通知、文件等内容相互有矛盾时,以日期较晚的有效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提供设计方案、相关资料,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项目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包括商务和技术),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的评定。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文件及来往函件等文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技术标投标文件副本5份为“暗标”,未按要求制作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商务标。
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A4规格,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1份):
(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
(2)投标函(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三);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四);
(5)首席设计师的简历表(附件五);
(6)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件六);
(7)投标人主要设计业绩一览表(附件七);
(8)设计服务计划书(附件八);
(9)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九)。
(10)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副本;
(11)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规划展示馆的业绩(委托设计合同或协议书,至少3个项目)。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光盘和图册(A3图册包括布展文字说明、布展设计成果);正本1份,副本5份;含电子光盘2份、展板1份。
2.2.1布展文字说明:
(1)布展设计区别其它规划展示馆的特点及亮点;
(2)展览大纲的编写;
(3)总体布展设计构思、布局结构、风格特点;
(4)布展综合说明书:
包括各层平面布置、流线说明,重要节点的处理和说明,市场化运营策略建议;
(5)布展实施投资概算(列明细表)。
2.2.2布展设计成果:
(1)方案设计说明----设计构想(项目构成及总体构想);
(2)各层平面布置图、各展示区域的效果图和整体效果图,以及其它能清晰反映思路和形式的相关图纸;
(3)重要节点大样图(应真实反映材质、色彩及空间环境);
(4)分析图、布展流线图、功能流线分析图、室内外交通、出入口分析图、室内环境分析图;
(5)布展效果图;
(6)logo设计;
(7)动画演示片(不低于三分钟);
(8)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设计特点,增加图纸或其他表现手段,更为有效的表达布展思路和意图。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不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将凭收据在公布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提交了投标保证金而未投标的;
(3)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及投标中的有关内容泄漏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投标者相互串通。
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可以复印。
投标文件应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需由设计公司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投标文件的份数:
商务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包括电子文件光盘2份、展板1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问题:
各投标人将全套商务标投标文件正、副本,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A3文本中的正本)为“明标”,与同有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汇款帐号及户名、详细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注明参与设计人员的具体姓名、专业、职务、职称、从业经历以及参与类似项目设计的有关情况,一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然后用牛皮纸包装并密封,其外包装不得做任何暗示或加盖印章、图签。
技术标投标文件副本(包括电子文件光盘、展板)为“暗标”,余下的5份A3文本的副本、2份光盘和A1展板也要用牛皮纸包装并密封,其内外均不得加盖公章、不得注明投标单位及个人、不得做任何暗示,以供评委公正评审之用。
2、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地点,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文件。
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报价修改文件或撤消通知送达招标人。
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五、开标
1、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开标,开标前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另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并由招标人代表验证确认。
3、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参与开标监督部门包括:
县纪检、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公证处等。
4、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程序如下:
由公证机构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
查验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本文件要求缴纳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
经确认及审查无误后,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技术标投标文件递交随机编号介绍方案,对合格的投标方案进行编号,由专家评委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后由专家评委进行商务标评审;
采用综合评估法现场评审,汇总总分,宣布入围方案。
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要求或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签字的;
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中有暗示设计单位及个人者;
未达到招标文件提出成果要求的方案;
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方案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属明显抄袭;
设计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上限的。
七、投标文件的评审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八、确定入围方案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九、入围候选人公示
1、招标人将入围的3名候选人名单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宝应网公示2个工作日;
2、中标入围候选人名单公示2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要求入围单位对其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在7日内上报县政府确定其一为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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