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详细说明 211页文档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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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的详细说明
其实,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死记硬背,关键是记忆有技巧,“死记”之后会“活用”。
不记住那些基础知识,怎么会向高层次进军?
尤其是语文学科涉猎的范围很广,要真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单靠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基础知识抓起,每天挤一点时间让学生“死记”名篇佳句、名言警句,以及丰富的词语、新颖的材料等。
这样,就会在有限的时间、空间里给学生的脑海里注入无限的内容。
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从而收到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功效。
2009-06-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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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或更早之前,针对“经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各科目,其相应传授者称为“博士”,这与当今“博士”含义已经相去甚远。
而对那些特别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者,又称“讲师”。
“教授”和“助教”均原为学官称谓。
前者始于宋,乃“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目的讲授者;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
“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
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
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
至此,无论是“博士”“讲师”,还是“教授”“助教”,其今日教师应具有的基本概念都具有了。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相对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而言,难度要大很多,但是相对于合并财务报表而言,还是要简单一些。
迄今为止,我还没有手工完整地编制过一张现金流量表,因此对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从实务的角度来说,自己还很欠缺。
不过对于注会考试而言,从近几年的考题来看,大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主要考查一些主要项目的计算。
所以,从考试的角度而言,对于现金流量表个人认为只需要掌握一些重要项目的填列就可以了。
以下总结仅供用到时查阅之用,整理资料主要来源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9)》: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和作用
1.定义: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2.作用:
(1)有助于评价企业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
(2)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3)有助于分析企业收益质量及影响现金净流量的因素,掌握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以从现金流量的角度了解净利润的质量,为分析和判断企业的财务前景提供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将权责发生制下的盈利信息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信息。
(一)现金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现金主要包括:
1.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与“库存现金”科目的核算内容一致。
2.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金融机构、可以随时用于支取的存款,与“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但不包括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例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提前通知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3.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一致。
(二)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
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
例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现金等价物的定义本身,包含了判断一项投资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的四个条件,即,①期限短;②流动性强;③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④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强调了变现能力,而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则强调了支付能力的大小。
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
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一)直接法和间接法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
一是直接法,一是间接法。
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在间接法下,是指以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由于净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且包括了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相关的收益和费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二)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略)
三、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的编制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计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本期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不扣除坏账准备)+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由于收到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金额-本期发生的现金折扣-本期发生的票据贴现利息(不附追索权)+收到的带息票据的利息±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2.收到的税费返还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2)计算:
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2)计算: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包括企业收到的罚款收入、属于流动资产的现金赔款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和押金收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除税费返还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为购置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2)计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存货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不扣除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付票据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付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金额+本期支付的应付票据的利息-本期取得的现金折扣+本期毁损的外购商品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和期末存货中产品成本中所包含的不属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的费用(如未支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制造费用中除材料以外的其他费用)±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
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2)计算: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产品成本及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除在建工程人员)(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6.支付的各项税费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
(2)计算:
支付的各项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管理费用中的印花税等税金+已交纳的增值税+应交税费(不包括增值税)(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等。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2)计算: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管理费用”中除职工薪酬、支付的税金和未支付现金的费用外的费用(即支付的其他费用)+“制造费用”中除职工薪酬和未支付现金的费用外的费用(即支付的其他费用)+“销售费用”中除职工薪酬和未支付现金的费用外的费用(即支付的其他费用)+“财务费用”中支付的结算手续费+“其他应收款”中支付职工预借的差旅费+“其他应付款”中支付的经营租赁的租金+“营业外支出”中支付的罚款支出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而收到的现金。
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
股票股利由于不产生现金流量,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税费后的净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以净额反映更能准确反映处置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
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应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1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现金流量表准则要求企业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
①取得或处置价格;②取得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③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④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则将该金额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12.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1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14.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1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如为负数,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16.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1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但本期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不能从本项目扣除。
19.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2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
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
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2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不同用途的借款,其利息的开支渠道不一样,如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均在本项目中反映。
2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融资租赁各期支付的现金、以分期付款方式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期支付的现金等。
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指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是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而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四、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编制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即以企业的净利润为基础,调整为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1.资产减值准备
这里所指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当期计提扣除转回的减值准备,包括:
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物性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
企业当期计提和按规定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在利润表中,属于利润的减除项目,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
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有的包括在管理费用中,有的包括在制造费用中。
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
计入制造费用中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既不涉及现金收支,也不影响企业当期净利润。
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
同理,企业计提的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也需要予以加回。
3.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的计入销售费用,有的计入制造费用。
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和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从中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
这个项目可根据“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
收益)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
如为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
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
如为净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净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企业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常与企业的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有关,而且并不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
为此,应当将其从净利润中剔除。
本项目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如为持有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持有利得,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7.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中不属于经营活动的部分,应当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其加回。
本项目可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8.投资损失(减:
收益)
企业发生的投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
如为净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净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本项目可根据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9.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
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大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小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二者之间的差额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0.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
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大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使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小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1.存货的减少(减:
增加)
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减少,说明本期生产经营过程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耗用这部分存货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耗用外,还剩余了一部分,这部分存货也发生了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没有包括在内,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扣除。
当然,存货的增减变化过程还涉及应付项目,这一因素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减少)”中考虑。
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初数、期末数之间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如果存货的增减变化过程属于投资活动,如在建工程领用存货,应当将这一因素剔除。
12.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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