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大学辅导员月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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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大学辅导员月考核细则
(绩效考核)大学辅导员月考核细则
20XX住XX曰
附件2:
学生政治辅导员月工作考核细则
试行)
壹、考核主要内容
壹)深入学生情况(27分)
1.能及时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情况和思想动态,面对特殊学生和突发事件态度认真、应急反应能力强;(5分)
2
.特殊学生档案及跟踪档案健全,每周能够和3名之上的特殊
4.
室内务,
3科之上不及格、受违纪处分、长期欠缴学费和心理健康状态异常的学生必须及时和家长沟通且主动记录和学生家长沟通情况;(8分)
3.每天能主动管理所带班级的早、晚自习及到课情况,督促班
干部详细记载班级日志,且及时对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生进行教育;
4
分)每天能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情况,开展思想教育,督察寝所带班级学生宿舍无院外租房、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严重违
5.
每天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晚间点名制度,及时对晚归或未归的
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4分)
二)所带专业、班级学生活动情况(20分)
1.能根据所带专业和班级的特点,正确指导所带专业或班级开
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5分)
2.积极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发动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等课外竞
3.每周能主动检查壹次所带专业各班《班级日志》壹次之上;(4
分)
4.积极协助财务办做好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学生因为特殊原
因需缓交学费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关联缓交手续,且督促学生于规定
时间内缴清学费。
办理了缓交手续的暂不计入欠费率,逾期未缴清的,
欠费率计入下月月考核。
(6分)
三)关心特困学生情况(6分)
1.熟知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困难学生个人档案规范、齐全,
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深入、细致;(3分)
2.熟悉困难补助、贷款等政策,重视宣传,积极开展工作。
(3
分)
四)党、团日常工作情况(21分)
1.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引导
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4分)
4分)
作,培养考察记录及时、齐全;(5分)
5.协助学院团委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配合学院
团委开展团的各项工作。
(4分)
五)评先评优、奖惩工作情况(14分)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
推荐、评比工作及时、公正、公开、公平;(8分)
六)日常事务工作情况(12分)
2.所管学生的各类工作档案齐全,能于2分钟内准确找到学生信息;(4分)
3.详细记录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日志。
(5分)
二、考核标准
壹)称职的基本条件
1.学生思想稳定,无学生集体静坐、上访、罢餐、罢课以及于公共场所起哄聚众现象;
2.无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发生,或意外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且积极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
3.能及时反映学生中存于的问题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且能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4.能自查自纠学生中存于的各种违纪行为,学生中基本没有违纪事件,学生到课率于95%(含95%)之上;
5.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种材料且符合要求;
6.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检查等活动;
7.于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中,能按照要求组织学生,秩序良好。
8.积极协助财务办做好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学期末学生缴费率达90%。
9.扎实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5%,年终就业率达90%。
二)学院考评加分标准
1.能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被学院采纳的每篇
加2分,于国家级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上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管理论文,每篇于当月考核中分别加6分和3分;
2.能积极承办且成功举办学院的大型素质拓展活动,每次加4分。
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的,每次加2分;
3.所带学生于各种集体竞赛活动中荣获学院前壹、二、三等奖
者分别加4、3、2分,所于团总支获优秀组织奖每人加4分。
所辖班级、团支部、宿舍获得省级集体荣誉称号的,每项加5分;市级的,每项加4分。
所辖学生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每项加3分;市级的,每项加2分。
(注:
得分不累加计算,同壹系列荣誉称号以最高荣誉称号得分计算);
4.所带专业学生壹、二、三等奖学金获得率达到学院规定标准
的,分别加4、3、2分。
5.所带学生学费欠费率不高于5%(不包括办理绿色通道、缓缴申请和助学贷款的学生),且每月欠费率不断下降1%,每月考核加3
分;
6.凡于学院突击检查中获得表扬的寝室每间每次加0.5分;
7.所带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违纪率不断下降,学习风气正,课堂秩序好,学生到课率达到96%之上(不包括请假学生)、各方面反映良好,每月考核加3分;
8.获得省级和院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管理有关课题立项
的,每项于当月考核中分别加6分和4分;
分;
10.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有关内容,经学生工作办审定,院务会研究决定后,确定作相应的加分。
三)学院考评扣分标准
1.所负责管理的学生集体静坐、罢餐、罢课及于公共场所聚众
起哄现象扣5分;
2.所负责管理的学生中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次扣5
3.于意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且不积极处
4.学生中有违纪行为,但隐瞒不报,被学院有关管理部门查处
5.不能按时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次扣3分;所管学生班级《班级日志》未详细登载的每次扣2分;
6.不能及时上报各种材料的,每次扣2分。
工作数据上报错误或无效数据的每次每人扣0.5分;
7.所带学生学习风气不正,课堂秩序不好,学生到课率达到90%以下(不包含请假学生)每班扣1分;每个月于学院排名倒数1、2、3、4、5名且到课率低于90%的分别扣5、4、3、2、1分。
8.凡于学院突击检查中违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每间扣2分,提出批评的寝室每间每次扣1分;
9.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每次扣2
分;累计迟到、
3天之上的(因
早退3次计旷工壹次。
全月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
每次扣2分;
公出差除外),无故不参加会议、值班和检查等活动的,
10.于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中,不能按照要求组织学生,秩序较差的,每次扣2分;
11.不能及时反映学生中存于的问题及学生意见和建议,未能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
12.辅导员所带学生受全院通报批评超过本专业学生总数10%者每人次扣1分,受学院处分超过5%者每人次扣2分;
13.所带学生缴费率(不含办理绿色通道、缓缴申请和助学贷款的学生)低于90%的,每月考核扣3分;
14.各专业团总支自查自纠的违纪情况通报不列入扣分范围,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有关内容,经学生工作办审定,院务会研究决定后,确定相应的减分。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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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绩效考核 大学 辅导员 考核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