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非国工人员受贿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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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非国工人员受贿罪
【法律依据】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处罚。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含回扣、手续费)+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
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管理活动和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客观方面?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行为。
(1)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
(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
(3)非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
A.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行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B.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C.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D.明示和入帐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
E.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F.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构成要件:
A.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构成受贿罪;
B.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必须为他人谋取利益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为方式:
A.索取他人财物【主动性/复合性(索要+收取)】;
B.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C.非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③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A.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B.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3.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即利用自己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事务的职权及其形成的便利条件。
(1)行为人所利用的职务必须具有现时性;
(2)行为人所利用的便利必须是职务上的便利。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行为人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不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没有非国家工作人员斡旋受贿规定);
②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而获取报酬的,不能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1)公司仅指《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仅指非公司企业(不再包括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种有一定数量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额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3)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一切其他组织:
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
B.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
【提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包括以下人员:
①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②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工作人员;
③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④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⑤存在若干股东的私营企业主、合伙人;
⑥村委会等成员、村民小组组长等。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受贿行为的的,依照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2003]高检研发第2号)规定,“佛教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其工作人员除符合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外,既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属于公司、企业人员。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非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佛教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能按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10号)规定,“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除具有金融机构现职工作人员身份的以外,不属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5.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观方面?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
【陈其象律师提示】
过失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6.如何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2)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5)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中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代表有前款行为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①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情形和程度;
②往来财物的价值;
③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
④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7.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有哪些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B.受贿罪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行为要件不同:
A.非国家工作人员索贿行为必须为他人谋取利益才能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国家工作人员索贿行为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就可以成立受贿罪。
(3)犯罪追诉标准不同: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追诉标准为5000元以上;
B.受贿罪犯罪追诉标准为5000元以上和4000-5000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陈其象律师提示】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①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②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③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8.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对象贿赂(他人给付的财物);
B.职务侵占罪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
(2)犯罪手段不同: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手段是一种交易行为,即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非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B.职务侵占罪犯罪手段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本单位财物。
(3)追诉标准不同: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标准为5000元以上;
B.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为5000-10000元以上。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规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②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规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相同,关于职务侵占罪主体的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体的认定。
9.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月18日)规定: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陈其象律师提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诉标准为5000元以上。
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量刑处罚?
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数额较大的: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陈其象律师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第一条规定:
根据《决定》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构成商业受贿罪。
实施《决定》第九条规定的行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取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法条链接】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本条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发布日期:
2006年6月29日 实施日期:
2006年6月29日)修改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一百八十四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163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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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链接】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9年08月12日15:
50凤凰网财经【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1条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自己合法的职务活动,使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角色得以正常而出色的发挥。
因此,有关法律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作了规范,建立起一套明确的管理制度。
相关人员受贿罪则是对这套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从而产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管理层的腐败,危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根本利益,破坏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
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数额较大是指接受贿赂即财物的数额较大。
接受了数额较大的贿赂,则构成该罪的既遂。
《刑法修正案(六)》第7条修改了《刑法》第163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处罚。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
“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
在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而应依照《刑法》第385条、第386条的受贿罪处罚。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
1.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索取或者收受贿赂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上述
(2)、(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
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2.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业务的人员。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定刑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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