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汉川212抢劫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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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汉川212抢劫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
(作业)汉川212抢劫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川公(刑)勘(2007)07045号
2007年2月12日07时50分汉川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接到城关派出所所长胡华庆电话的报告 :
今天早晨7点30分左右,汉川商场经理陈良淼出门跑步时,发现汉川商场两名守夜人员杨小汉、付砚山被人杀死在床上。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出事地点,将现场保护起来。
请技术室速派员勘验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 08 时 15 分
开始,至 2007 年 2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结束。
现场地点:
湖北省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汉川商场
天气情况:
温度 18 C;相对湿度 ;风向 ; 。
勘验检查前现场的条件:
变动现场 。
勘验检查利用的光线:
自然光组合灯光 。
现场勘验检查指挥由孝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XXX担任。
现场勘验检查情况:
现场位于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汉川商场内。
该商场位于欢乐街与西正街的交汇处;现场东临欢乐街;南侧与老商业局大院有一条3米宽的小巷相隔;现场西侧为汉川商场宿舍楼,宿舍楼与现场组成“n”字形小院,在小院的南端有一扇铁栅栏门,门未锁;现场北临西正街。
汉川商场分为商业楼和行政楼,呈“7”字形;商业楼共四层,一楼经营首饰、鞋类,二楼经营服装,三楼经营家俱,四楼为宿舍。
商业楼和行政楼之间由楼梯相连。
中心现场位于汉川商场的商业楼内。
商业楼座西向东,一楼东墙南北两端各开有一扇卷闸门,南侧卷闸门关闭,呈内锁状,北侧卷闸门开启,未见明显异常。
中心现场一楼东部为首饰区,南部为皮鞋区,西部为童鞋区,中部为旅游鞋区,北部为综合商品区;一楼中部有一部电梯、西北部有一楼梯均通往二楼。
进入中心现场一楼,可见在首饰区和旅游鞋区的走道内有一张折叠床,床上有一具男尸(经辨认,为商场守夜人杨小汉),尸体头南足北,呈仰卧状;男尸身上盖有棉被,头部外露,头面部可见创口;头部下面床单上可见40X60CM浸润状血痕(已提取);在折叠床的东侧首饰柜台的柜面、南侧地面、西侧地面均可见喷溅状血痕。
床西侧地面摆放有一双黑色皮靴;床北侧地面堆放有一件袄子(外侧二个口袋及内侧一个口袋呈外翻状)、一条外裤和一条毛裤;在尸体旁的走道地面磁砖上发现并提取两类鞋印,一种为回字形鞋印,为减尘足迹,鞋印全长26.5CM(共2枚,已照相提取);另一种为旅游鞋印,鞋印全长25CM(共3枚,已照相提取)。
在现场旅游鞋专柜区内靠东鞋架的一张折叠床上有另一具男尸(经辨认,为商场守夜人付砚山),尸体头北足南,呈右侧卧状,尸体亦覆盖有棉被;棉被外的头部位置盖有一件兰色袄子(只外露头发),足部覆盖有一件绿色军大衣;付砚山头部下面垫有毛裤及外裤,其上可见浸润状血痕(已提取);头部西侧地面可见10X70CM流淌状血痕;床西侧地面摆放有一双黑色皮靴。
现场一楼首饰区最南端为首饰加工柜台,其抽屉呈开状,抽屉锁部可见宽0.8CM撬压痕;首饰柜台自南向北第一、三格柜台锁部均可见宽0.8CM撬压痕(已照相提取),该处柜台上放有一个空首饰盘及首饰衬垫物;首饰柜台最北端柜台锁部可见宽0.8CM撬压痕,柜台内首饰盘内未见首饰;首饰区中部靠东墙有一张办公桌,桌面上放有二串钥匙;办公桌中部下方有一个铁质保险柜,保险柜顶端木板脱落于地面,保险柜密码锁及铰链处均可见撬压痕。
一楼中部电梯南侧为“三门鞋业”收银台,收银台内抽屉可见翻动痕迹,收银台西侧地面可见一个保险柜,保险柜被翻倒在地面,柜门被撬开,在柜门及对应柜体部位可见19处撬压痕,其中较完整清晰撬压痕有两类,一类为平行线条撬压痕,6根线条间距1.3CM;另一类亦为平行线条撬压痕,11根线条间距0.35CM(均已照相提取);保险柜内未见现金。
一楼北侧综合商品区未见异常。
沿西北侧楼梯上二楼服装区,电梯北侧可见一张收银台,中间抽屉被撬开,可见0.8CM撬压痕(已照相提取),抽屉内未见现金。
二楼南部童装区内有一个仓库,其门上挂锁被撬,锁脱落于地面。
沿西北楼梯上三楼,三楼楼梯口处有一扇铁栅栏门,用铁链锁缠绕,铁栅栏门南部为一个呈“”字形铁栅栏,每格形成30X50CM洞口,铁栅栏西侧80CM处的楼梯扶手上可见1枚残缺回字形灰加鞋印(已照相提取),扶手上亦发现灰加手套印痕。
进入三楼家俱区,在铁门东侧矮柜上可见一个商品保险柜,其密码锁处可见撬压痕迹;三楼北部有一张收银台,抽屉呈开启状;三楼西墙最北端窗户的自北向南第三根窗衬未见,形成30X100CM洞口,第二、四根窗衬上可见大量纤维;窗台下的内侧墙面可见1枚残缺回字形灰加鞋印(已照相提取),该窗台外的室外二楼雨眉上,斜靠有一“日”字形窗框;沿雨眉往南行9米,在三楼墙底端的通风口内发现一卷“火炬”牌透明胶带(已提取);继续沿雨眉南行9米,在雨眉中部发现1枚回字形的立体鞋印(已照相提取);再沿雨眉南行2米,在此位置的通风口内发现两把“科力达”牌平口螺丝刀(刃口宽0.8CM,已提取)。
现场西墙外侧墙面的自南向北第二根落水管上(一楼石棉瓦至二楼雨眉间)可见明显攀爬痕迹及手套印痕,落水管的底部(一楼雨眉上)可见大量的铁屑。
该落水管南侧有一消防楼梯,一楼楼梯口处有一扇呈关闭状铁门。
2007年2月12日下午,对两具尸体进行了尸体检验。
在尸检中,在杨小汉尸体颅骨上发现黑色附着物1份(已提取),并提取2名死者的心血。
尸体检验情况详见尸体检验报告。
2007年3月16日根据犯罪嫌疑人牟海林、周召发供述,在汉川隆泉宾馆客房部三楼公共男洗手间天花板内发现一个“R/D”牌鞋盒,打开鞋盒见一件黑白相间毛衣,毛衣内包裹有9个纸筒(其中7个纸筒封好,2个纸筒拆开)及大量一元硬币,打开纸筒可见包裹纸为三门鞋业商品入库单、楚天金报等,经清点共计897枚硬币(均已提取)。
2007年3月17日根据犯罪嫌疑人牟海林、周召发供述,在汉川商场西部仓库屋顶上,发现两根铁棍(编为1、2号),1号铁棍全长75CM,铁棍一端被黑色胶布缠绕,缠绕部分长60CM,未缠绕的一端棍面上可见灰色附着物,棍身上可见两类螺纹,一类为6根螺纹间距1.3CM,另一类为11根螺纹间距长0.35CM;2号铁棍在形态和缠绕物上与1号铁棍一致,在未缠绕的一端棍面上亦发现了灰色附着物(均已提取)。
2007年3月22日根据犯罪嫌疑人牟海林供述,在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王典荣家发现136件首饰(均已提取)。
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
序号
名称
提取部位
提取方法
数量
提取人
1
血痕
杨小汉头部下面床单上
实物提取
1份
赵XX
2
回字形鞋印
走道地面磁砖上
照相提取
2枚
李XX
3
旅游鞋印
走道地面磁砖上
照相提取
3枚
李XX
4
血痕
付砚山头部下面毛裤及外裤
实物提取
1份
赵XX
5
工痕(宽0.8CM)
首饰加工柜台、首饰柜台、二楼收银台
照相提取
5处
李XX
6
工痕(6根螺纹间距1.3CM)
“三门鞋业”收银台西侧地面保险柜
照相提取
李XX
7
工痕(11根线条间距0.35CM)
“三门鞋业”收银台西侧地面保险柜
照相提取
李XX
8
回字形鞋印
三楼铁栅栏西侧楼梯扶手
照相提取
1枚
李XX
9
回字形鞋印
三楼窗洞下内侧墙壁
照相提取
1枚
李XX
10
透明胶带
三楼墙底端的通风口内
实物提取
1卷
张XX
11
回字形鞋印
二楼雨眉中部
照相提取
1枚
张XX
12
螺丝刀
三楼墙底端的通风口内
实物提取
2把
张XX
13
黑色附着物
杨小汉颅骨上
实物提取
1份
徐X
14
杨小汉心血
杨小汉心脏内
实物提取
1份
徐X
15
付砚山心血
付砚山心脏内
实物提取
1份
徐X
16
鞋盒
汉川隆泉宾馆客房部三楼男洗手间天花板内
实物提取
1个
张XX
17
毛衣
鞋盒内
实物提取
1件
张XX
18
硬币
鞋盒内
实物提取
897枚
张XX
19
铁棍
仓库屋顶上
实物提取
2根
张XX
20
首饰
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王典荣家
实物提取
136件
张XX
现场勘验检查制图 8 张;照相 56 张;录像 40 分钟;录音 40 分钟。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
笔录人 李XX
制图人 张XX
照相人 邓XX
录像人 周X
录音人 周X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
单位刑事科学技术室职务 本人签名
单位刑事科学技术室职务 本人签名
单位刑事科学技术室职务 本人签名
单位刑事科学技术室职务 本人签名
单位刑事科学技术室职务 本人签名
单位刑事科学技术室职务 本人签名
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
性别男年龄49岁岁,汉川商场签名陈XX
性别男年龄55岁岁,汉川商场签名吴X
20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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