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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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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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完善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30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关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从岗位设置、护士分级、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六个方面进行护士管理方式改革,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推动护理管理创新,深入持久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促进全省护理事业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省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人员为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护士)。
其他医院可参照执行。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为前提。
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在全面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前提下,对不同层级的护士赋予相应的岗位职责,使护士护理能力与患者病情、医疗康复需要相适应,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使护理工作更加贴合患者的需求。
2、坚持以推行护士能力分级管理为重点。
以护士不同能力分级为主要标准,并与护士职称体系有机结合,授予不同的工作权限,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坚持以建立护士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
积极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破除身份界限,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使真正有能力、有水平、有潜质的护士脱颖而出,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同岗同酬、岗动薪动、公平竞争的良好局面。
4、坚持以改革护士收入分配制度为动力。
加快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根据护士的临床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分配体系。
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向临床一线护士、骨干护士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建立激励性的分配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促进护士队伍稳定、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1、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医院护理岗位,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岗位名录详见附1)。
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
要保证护理人员到岗到位,凡不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一律不作为护士统计,不享受护士相关待遇。
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应当占全院护士岗位总数的95%以上(护理管理、临床护理岗位同时承担临床护理教学任务,不单独设置教学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分为一线临床护理岗位和非一线临床护理岗位,其中,直接为病人提供临床护理服务并需要常规轮值夜班的,为一线临床护理岗位;直接为病人提供临床护理服务并不需要常规轮值夜班的,为非一线临床护理岗位。
医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细化护理岗位设置名录,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要把护理岗位的设置要求与技术队伍分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不同层次护理人员的作用。
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及配置数量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建立分级晋阶体系。
以护士业务能力为主要评价指标,结合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不同级别、护士的学历层次与工作年限及成长规律等因素,将临床护理岗位分为N1~N4四个技术级:
N1级(基本级):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0~3年左右,约相当于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中护士、护师(第1~2年)阶段。
此级人员可在N2级及以上护理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逐步适应岗位任务,能负责病情较轻病人的护理,完成一般常规工作。
N2级(胜任级):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8年左右,约相当于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中护师~主管护师(第1~2年)阶段。
此级人员能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能独立负责重病人的护理。
护士中优秀者,经考核合格可定至此级。
N3级(骨干级):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约8年以上,约相当于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中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第1~3年)阶段。
此级人员能独立负责危重病人的护理,承担临床带教、专科护理指导等工作。
护师中优异者,经考核合格可擢拔至此级。
N4级(专家级):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至少10年以上,约相当于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中副主任护师(第4年起)、主任护师阶段。
此级人员能负责疑难、危重病人专科护理,承担护理咨询、专科护理门诊、全院护理会诊以及专科护理指导、研究等工作。
护士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从N3及以上级别临床护理专业人员中产生,N2以上级别临床护理专业人员可承担带教任务。
医院临床护理专业人员队伍N1:
N2:
N3:
N4级较合理的比例构成建议为2:
4.5:
3:
0.5。
护理专业人员分级体系可作为实施岗位能力培养、职称晋升评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医院可参照上述技术级的划分原则,细化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护理专业人员分级体系和晋级标准,建立护理人员分级晋阶体系。
能力、水平、综合素质高的,可破格晋阶,但应细化、明确破格晋阶的条件、程序和操作方法,原则上应通过公平竞争选拔的方式,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破格晋阶,让优秀的护理人员脱颖而出。
护理管理岗位、其他护理岗位也可建立分级晋阶体系。
3、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应坚持总量保证、满足临床、适应科室、结构合理的原则,从固定科室逐步转向“相对固定与片区流动”相结合。
病房护士的配备应与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要求相适应,病房平均实际床护比不低于1:
0.4(特、一级护理比例超过30%的病房不低于1:
0.5),床位使用率应当控制在85%~93%。
同时,根据不同临床科室病区工作量、技术难度、护理风险等因素,可将病区分成A、B、C三类:
A类:
工作量、护理风险、技术难度大,危重病人多,实际床护比应大于1:
0.4;B类:
工作量、护理风险、技术难度较大,实际床护比应不低于1:
0.4;C类:
工作量、护理风险、技术难度一般或较小,实际床护比可适当低于1:
0.4,但不得低于1:
0.25。
各护理单元护士基数根据专科特点实行差别化配置(配置参考标准详见附2)。
门(急)诊、手术室、静脉输液配置中心、手术量较多的外科病房等部门应根据工作量动态调配护士。
医院要认真测算各护理单元的工作量,结合实际对以上病区分类进行细化,并依据病区分类结果,核算各科室或部门护士配备数量,并注意N1~N4不同层级的护士结构搭配合理,以适应临床工作需要。
护士长要结合专科特点、护理工作量实行多种形式的弹性排班,兼顾医疗安排、病情需要和护士需求,A、B两类病房原则上不安排单人班,以确保患者安全。
医院应当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及时补充临床护理岗位护士的缺失,确保节假日、突发事件以及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人力的应急需要。
原则上,N2级及以上临床护理专业人员可作为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的储备。
4、加强分层岗位培训。
护士培训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突出护理专业(专科护理、专病护理、专项技术护理)内涵,注重护士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养成,真正能解决患者身心健康问题。
临床护理岗位N1~N4级护理专业人员培训内容如下:
(1)N1级:
新上岗护士规范化培训,可通过N2级及以上护理专业人员直接带教,掌握查体评估、基础护理、专业基本技能、制度流程、护理常规和规范等基本要求,具体参见《江苏省年轻护士素质提高行动方案》;
(2)N2级:
通过岗位自学、继续教育培训或护理专业化培训,掌握专科护理、重症护理和带教方法,熟悉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3)N3级:
通过院外进修或省级及以上专科护士培训,掌握个案护理、循证护理、质量控制和教学管理的知识及要求;
(4)N4级:
通过高级研修、对外交流或访问学者,掌握疑难、急危重症护理,熟悉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知识及要求。
医院应根据上述分级岗位培训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细化,制订实施系统化的培训方案,建立严格的考核晋级制度,对每个技术级临床护士的业务能力按标准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上一级的技术岗位,可先待岗重新培训,直到合格为止,3次及以上考核不合格,可转至其他适合的岗位。
要重视N3级护理专业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其承上启下的骨干作用,带动全院护理能力水平、质量安全的提升。
从事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也应定期参加管理培训,使其能力素质与岗位职责相适应。
从事其他护理岗位的人员要按照要求定期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
5、完善绩效分配考核制度。
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依据,注重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要依据临床护理专业人员分级体系、护理岗位类别等研究制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要向工作量大、护理风险大、技术难度高、轮值夜班多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形成激励性分配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体现同岗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挖掘每位护理人员的工作潜能,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
要落实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及福利待遇等规定,保证编制外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
要充分发挥护理部的作用,强化护理部对护理人员的考核分配职能,最大程度体现护理垂直管理体制的效能。
6、完善护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按照《江苏省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的有关规定,要将护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临床护士专业实践工作密切联系,将护理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要素作为资格评审的主要依据。
要严格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按照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护士分级晋阶体系实施护士岗位管理、评聘分开,使护士专业能力与护士分级晋阶体系相匹配,凡不在护理岗位名录的人员,不得纳入护理队伍管理,不得报考或申报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享受相应的护理专业岗位待遇,确保护理人才队伍的稳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充分认识实施护士岗位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工作。
各三级医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对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置、绩效分配与考核等内容进行细化。
医院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岗位管理工作,强化领导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健全机制,不断深化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密切部门合作,推动顺利实施。
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协作,争取有利于推进护士岗位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各有关部门支持医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环境。
医院内部财务、人事、护理管理等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团结合作,推动护士岗位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3、加强指导检查,不断总结提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检查,重点督查建立岗位管理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护士的配置、护士履行岗位职责、护士的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和待遇、在职培训等情况。
要及时指导帮助医院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掌握和分析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总结有益经验,促进护士科学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4、坚持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及时总结各地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培养和树立一批典型,及时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推进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工作。
今年,我厅将确定3~5所医院开展护士岗位管理省级试点,各市也要至少选择1所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市级试点,请各市于6月10日前将试点医院名单上报我厅医政处。
附1
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2013版)
岗位类型
部门
岗位名称
备注
护理管理岗位
院部
护理副院长
督导员
具备副高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20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护理部副主任
行政干事
质控干事
教育干事
大科
科护士长
3个护理单元以上可设科护士长1名
病区(单元)
护士长
5人以上的护理单元可设护士长1名
15人以上可加设1名护士长助理或副护士长
临床护理岗位
急诊科
预分诊护士
一线临床护理岗位
观察室护士
抢救室护士
输液室护士
急诊病房护士
普通病房
专科护士
N4,可全院共享
一线临床护理岗位
责任组长
N3
责任护士
N2
责任护士
N1
危重症病室
(ICU)
危重症护士
N1~N4
血液净化室
血液净化室护士
N1~N4
手术室
手术护士
N1~N4
复苏室护士
产房
产房护士
N1~N4
导管室
导管室护士
门诊部
一站式服务
非一线临床护理岗位
协诊护士
换药室护士
治疗室护士
注射室护士
门诊手术室护士
计划生育室
计划生育护士
内窥镜室
内窥镜室护士
核医学科
核医学护士
医学影像科
影像护士
高压氧科
高压氧护士
体检中心
体检护士
社区医疗
社区护士
其他护理岗位
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护士
营养科
营养科护士
供应室
供应室护士
静脉输液配置中心
静脉输液配置护士
感染管理科
感染管理护士
附2
医院各科护士基数配置参考标准(试行)
类别
科室名称
配置比例
备注
A类
综合ICU
1:
2.5~3
护士:
专科护士=5:
1
专科ICU
>1:
1.5
手术室
1:
2.5~3
护士:
专科护士=10:
1~2
急诊观察室
护士与患者比≥0.4:
1
护士:
专科护士=10:
1
急诊抢救室
护士与抢救床比≥2:
1
神经外科
神经内科
新生儿科
1:
0.6
儿科
PICU护士:
专科护士=10:
1~1.5
器官移植中心
血液科
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
心胸外科
骨科
护士:
专科护士=6:
1
产科
1:
0.6
母婴同室
B类
呼吸内科
消化内科
心血管内科
护士:
专科护士=5:
1
CCU护士:
专科护士=3:
1
(三级医院)
肾脏内科
内分泌科
三级医院每1000张床位可配糖尿病专科护士2~3名。
二级医院可视情配1~2名。
血液内科
普通
肿瘤内科
(化疗)
1:
0.4~0.5
每100张床位可配肿瘤护理专科护士1~2名
放疗科
1:
0.3~0.35
泌尿外科
普外科
每500张床位可配临床营养支持护理专科护士1~2名
老年科
妇科
产科
普通(混合)。
护士:
专科护士=20:
1
风湿免疫科
传染病科
精神科
急性病病房1:
0.5~0.6
慢性病病房1:
0.3~0.35
(男精神病房中男女护士比例1:
1)
全科(普内)
C类
皮肤科
产科(产前)
整形烧伤科
康复科
中医科
耳鼻喉科
眼科
口腔科
生殖医学科
特殊
部门
门诊
平均每天每100人次就诊患者配置至少1名护士
每500~800张床位可配伤口造口护理1名专科护士;>800张可配1~2名。
产房
平均每月每15人次分娩产妇配置至少1名护士(不含剖宫产手术)
血液净化室
护士与透析患者比例≥1:
4
护士:
专科护士=10:
1~2
社区医疗
按苏卫社妇〔2012〕14号“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配置要求
供应室
100:
2~3
(其中,护士占50%)
感染管理科
250张以上床位配备1-2名
Countycontinuationrecordshasexaminedandapprovedthedraft,spirit,believe,comprehensiveYearbookofzhuanglangalreadyprepareddraft,enteredthephaseofevaluation.Civilairdefensework—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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